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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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撤出。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甲乙方各单位。

3 术语和定义3.1符合以下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3.1.1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3.1.2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3.2受限空间进入计划控制并保护人员免遭受限空间危害和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综合计划。

3.3进入者被授权进入受限空间的人。

该进入者必须了解潜在的危害、要采取的预防措施、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极限、撤离和沟通程序,以及清楚与进入有关的其他人员。

3.4进入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就被视为进入受限空间。

3.5进入许可证为控制进入受限空间而签发的书面文件。

3.6进入管理者负责核实并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安全条件,有权批准进入或取消进入的人。

进入管理者由油田所属单位确定。

3.7监护人被指定在受限空间外负责监督进入者,并与其沟通、控制进入距离、保证满足进入许可证所规定的进入条件以及启动救援计划的人。

3.8挖掘挖掘、移动或堆置土壤或类似物料,从而产生符合受限空间定义的区域。

即深度大于1.2 m的,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4 进入受限空间管理4.1 进入受限空间的原则4.1.1 所有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受限空间进入计划(参见附录A《受限空间进入计划的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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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缺氧窒息、中毒与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与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Q/SY1242-2009)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阳石化分公司(下列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与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所属企业与为其服务的承包商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受限空间除符合下列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下列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称之受限空间:1. 物理条件(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能够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2)进入与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2. 危险特征(1)存在或者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2)存在或者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者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注: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空间或者场所。

(二)特殊受限空间下列情况均属于特殊受限空间:1. 受限空间内无法通过工艺吹扫、蒸煮、置换处理达到合格;2. 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无法断开或者加盲板;3.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无法保证作业空间内部的氧气浓度合格;4. 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高于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三)进入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与保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硫化罐、干热器、污水井、雨水井等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各课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措施。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

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五)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必须打开硫化罐门,干热器门和雨水,污水井盖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五条作业监护人职责包括:(一)作业监护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内。

设施所属单位应保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1、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不应进行任何作业。

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收尘系统清理烟尘、检修电炉内部炉体、电炉复燃室清理烟尘、回转窑窑内打窑结、脱硫塔塔内清理硫渣等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必须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物料的特性,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通风、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隔离,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必须挂牌标识.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六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必须打开人孔、防爆孔、料孔、风门、烟道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七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工作人员要轮换作业,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八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用电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照明电压大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十作业前30 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分析仪器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要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十一取样分析必须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企业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十二作业中要定时进行气体分析监测,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分钟必须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必须连续监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十四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十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十六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或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作业、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进入受限空间,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九作业停工期间,应防止人员误进,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误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二十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必须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五条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第七条作业监护人职责包括:一作业监护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二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监护人必须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制止作业,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呼叫紧急救援,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四作业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五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严禁脱岗、串岗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第八条作业人员职责包括:一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二作业前必须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三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四必须确认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五作业人员遇有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六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七在作业中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具.第九条审批人员的职责一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二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三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十条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安全保卫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12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必须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三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必须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相符.四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批准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五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附页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安全环保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第十一条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必须在双方相关合同中或通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本规定对内部员工的要求通过制度公示、安全教育、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等方式确保相关员工周知.第十二条术语和定义一受限空间云湘矿冶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各类塔、炉、釜、罐、锅筒、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回转窑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二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三三不进入是指没有经批准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四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编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企业内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及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受限空间:指进入时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或不安全因素,对人身安全构成威逼的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槽坑、井下等。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维护、检修、清洁、安装、解体等操作。

3.3 监护人:指受命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作人员。

3.4 紧急救援队伍:指受训合格并配备相应救援装备的员工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

4. 作业前准备4.1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相关作业风险及安全操作规程。

4.2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任务、人员组织、救援预案等内容。

4.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必需的设备和工具检查,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性。

4.4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确认通风、排气和供氧系统的有效运行,并进行必需的测试。

4.5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呼吸器、护目镜、手套等。

5. 作业操作5.1 作业前,必需检查受限空间的进入口,确保其安全可靠,并配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识。

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需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并由监护人全程监督。

5.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充分的通风和排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5.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出作业权限,避开私自更改作业内容。

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并报告作业进展情况。

5.6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并报告监护人,等待相关指示。

6. 救援与应急措施6.1 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设置特地的救援响应队伍,确保救援能够快速到达和打开。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收尘系统清理烟尘、检修电炉内部炉体、电炉复燃室清理烟尘、回转窑窑内打窑结、脱硫塔塔内清理硫渣等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必须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

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物料的特性,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通风、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隔离,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必须挂牌标识。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定义1.1 受限空间指进入及出入较困难,主要用途不是供人员长时间停留而且可能存在或可能会出现和保持足够量的空气、有爆炸、火灾、中毒、窒息、虫害或其他危险,例如:油罐内部、管道井、船舱、沉箱、池顶、集装箱和工艺设备内部等地点。

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在受限空间中进行的维修、安装、清理、涂装等作业活动。

2. 组织管理2.1 主管领导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决策和指挥,组织制定规章制度,配备资金、设备、材料和技术人员,检查和监督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管理评估等工作。

2.2 作业人员受训合格、持证上岗,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循操作流程,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如发现作业异常,及时汇报。

2.3 现场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出现事故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

3. 作业前准备3.1 作业前准备工作3.1.1 制定安全措施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前,制定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中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对高危部位增加限制措施,对一些特殊要求进行明确。

3.1.2 安全通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通气,确保空气中的氧含量、有毒气体、有爆炸、火灾的危险物质浓度均在安全范围之内。

若空气中有危险物质浓度超过安全参考值,必须采取特殊措施进行补救。

3.2 配备和检修工具配备和检修工具都应经过安全性考虑。

若必须使用可燃物质进入受限空间,则必须采取排毒和通风等预防措施。

3.3 安全装备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油罐安全瓶、防毒面具、安全带等安全装备,保证人员的安全,并防范事故的发生。

4. 作业中安全管理4.1 作业控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 - 必须有专人监控进入及离开工作区域。

- 禁止在受限空间中进餐,抽烟等行为。

- 作业时要保持心情平静4.2 环境监控采用突出显示器和声音告警系统等安全监控设备,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含量、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和压力等进行监控和报警,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受限空间作业是指那些具有限制进出口、通风不良、存在有害物质、狭窄、容易导致窒息、中毒、火灾等危害的空间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有总体责任,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并指导实施。

3. 受限空间作业班组负有执行作业安全规程的责任,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作业前准备1. 首先,对受限空间进行评估并制定作业计划。

包括清除作业区域的杂物、准备必要的工具和安全装备等。

2. 开展受限空间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

3. 根据实际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作业过程安全管理1.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包括佩戴好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等,检查安全装备是否完好。

2. 进入受限空间前,需使用可靠的通信设备,确保与外界保持联系畅通,并预备相关急救设备。

3. 对受限空间的进出口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没有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同时,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防止误闯。

4. 对于存在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提前清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如必要,使用防尘面具、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5. 在作业过程中,应定期监测受限空间的空气质量,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旦发现有害物质浓度超标,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 在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和清洁,确保受限空间的安全环境。

同时,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防止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五、事故应急管理1. 设立受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3. 在作业现场设置应急通道和逃生设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疏散。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罐、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 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2. 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高空作业单位各一份.五一级、二级和特级,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间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作业,过期应重新审批.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审批最终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第六条安全措施一分输站场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二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三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四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五对所要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工艺处理.1. 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2.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3. 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度低于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防止烫伤、中毒.4.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具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为合格;氧含量%~%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七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有毒、有害浓度超标部位或缺氧场所,无法对设备进行彻底的工艺处理,或紧急情况下抢救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选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或其它适用隔离式防毒面具,以防止中毒和窒息.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派专人监护.八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射线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十一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临护.十二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十四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手段,能随时保持联系.十五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十七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应重新办理相应等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安全监督记录卡编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日常生产施工作业中,在炉、塔、罐管道、下水道、沟、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存在通风不良、缺氧,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易引发中毒、着火爆炸等安全危害,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钻井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1、定义(1)受限空间: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职业安全危害,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2)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

(3)生产单位:指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的管理单位。

(4)施工单位: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单位。

1、“三不进入”原则:没有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3、职责分工3.1 安全环保监察科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3.2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系统)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技术指导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3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措施制定、落实和监护工作。

4、管理内容4.1基本要求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许可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⑵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2 危害识别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告知施工单位。

⑵、施工单位根据具体的作业要求和危害识别结果,制定进入受限空间措施(方案),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报生产单位审查、签发。

4.3 作业许可⑴、施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作业单,到生产单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浦安监[2012]43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专业术语的解释:(一)“受限空间”,是指在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二)“三不进入”,是指未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三)“隔离”,是指采取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进入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险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二)危害识别一栏,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

第九条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化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安全技术人员、生产单元负责人(工段长、值班长)、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作业程序、应急措施逐条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分(子)公司、研究院(以下统称“企业”)的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三)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问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六)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在“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名。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3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3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塔、釜、槽、罐、管道、容器乙基地下室、窖井、坑(池)、小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进行的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

并清洗、置换。

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受限空间氧含量在____%--____%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____%,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作业中应对受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

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3.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4受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

禁止用氧气吹风。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3.5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3.6受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7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4受限空间作业许可4.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4.2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煤气(介质)、烟气及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中毒,缺氧窒息和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公司受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

3 定义受限空间:是指公司内冶炼炉、锅炉、回转窑、铁水包、储罐、容器、塔、料仓、除尘器箱体、管道、烟道、下水道、地下管廊、沟、坑(池)、地下室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4 职责4.1安环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4.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危害辨识,制订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进入相对比较危险的炉、窑内、烟道作业时,需申请并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3受限空间所管辖的单位: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协调管理,参与危害辨识,并监督实施。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作业管理要求5.1.1进入炉、窑、烟道等受限空间作业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与受限空间的所管辖的单位和安环部必须共同对作业内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辨识,制订相对应的安全措施。

再由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到安环部按要求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送作业场所所在安环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允许作业。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炉、窑、烟道等受限空间作业。

5.1.2办理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要组织进入炉、窑、烟道等受限空间内作业学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使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5.1.3进入受限空间时,必须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等气体进行检测,符合下面安全要求方可入内作业,否则,严禁入内:A.氧含量一般为19.5%-22.5%,特殊情况氧含量18%<O2<23.5%。

B.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和GBZ2.2-2007标准。

C.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

以下简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险危害因素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所在的装置(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装置(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装置(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并由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作业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装置(车间)同时指派监护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所在装置(车间)监护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1、所在装置(车间)与施工单位负责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进行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落实配备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容器,采取蒸煮、置换等措施。

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将管线拆除或加盲板隔绝。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节基本规则 (2)第二节作业申请和准备 (3)第三节作业审批 (4)第四节作业实施 (6)第五节特殊情况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第一节基本规则第1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应当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审批单及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格式见附件。

第2条日常频繁进行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活动,在具备操作规程或方案经属地单位审批确认,风险得到全面识别和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第3条作业申请人、属地监督、作业批准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第4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

第5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按照作业许可证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作业过程中应进行气体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6条作业人员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应采取适宜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得盲目施救。

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与作业风险相适应的救援能力,确保在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救援装备的前提下实施救援。

第二节作业申请和准备第7条作业申请人负责与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准备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提出作业申请。

第8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当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属地监督、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气体检测,以及作业批准、延期、取消、关闭等基本信息。

第9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采用联单式编号管理,并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关闭后的许可证应收回,并保存一年。

第10条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相应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

第11条根据需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可采取清空、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中和危害物、置换等方式对有限空间进行清理、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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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撤出。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甲乙方各单位。

3 术语和定义符合以下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3.1.1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3.1.2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受限空间进入计划控制并保护人员免遭受限空间危害和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综合计划。

进入者被授权进入受限空间的人。

该进入者必须了解潜在的危害、要采取的预防措施、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极限、撤离和沟通程序,以及清楚与进入有关的其他人员。

进入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就被视为进入受限空间。

进入许可证为控制进入受限空间而签发的书面文件。

进入管理者负责核实并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安全条件,有权批准进入或取消进入的人。

进入管理者由油田所属单位确定。

监护人被指定在受限空间外负责监督进入者,并与其沟通、控制进入距离、保证满足进入许可证所规定的进入条件以及启动救援计划的人。

挖掘挖掘、移动或堆置土壤或类似物料,从而产生符合受限空间定义的区域。

即深度大于 m 的,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4 进入受限空间管理进入受限空间的原则4.1.1 所有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受限空间进入计划(参见附录A 《受限空间进入计划的编制指南》)。

4.1.2 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进入许可证。

4.1.3只有在没有其它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

4.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气体危害b)窒息危害c)有毒有害气体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e)被淹没/埋没f)机械危害g)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4.1.5必须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d)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4.1.6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处理危害:a)消除危害。

b)使风险减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c)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1.7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制定具体的救援计划(参见附录B《救援计划制定指南》),各类救援物资必须到位备用。

4.1.8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相关的人员已经接受培训。

4.1.9进入受限空间时,监护人应将所要求的表格和记录存放在现场。

包括:安全工作许可证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受限空间援救计划受限空间进入检测表受限空间监护人/进入者名单表受限空间进入前会议记录适当的材料安全数据表书面的受限空间进入计划/风险评估4.1.10救援人员(每班至少有两人作为救援人员)必须在现场,当接到报警时,能够实施有效救援。

适用原则4.2.1 每年对当年所有的受限空间进入计划进行评审。

4.2.2 辨识本区域的受限空间4.2.2.1对每个装置进行评审,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并制定出受限空间登记表。

4.2.2.2对已辨识出的受限空间,必须实施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评估,并在进入许可证中明确对这些潜在危害的预防措施。

4.2.2.3在所有受限空间进入点附近清楚地标上醒目的警告标识。

4.2.3 隔离根据受限空间的构造选择最佳的隔离方法,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a)移除管线(物理上断开)并加装肓板。

b)加装肓板。

c)两头截止,中间排放隔离。

肓板压力等级应和系统压力相匹配。

肓板必须密封且有安全保护措施(如密封套、密封罩等)。

肓板必须上锁、挂签。

4.2.4 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做法:a)腾空空间。

b)清扫空间 (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c)中和危害物。

d)置换。

4.2.5 气体检测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应检测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

4.2.5.1 仪表校验a)用于检测受限空间中气体的检测仪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

b)在每次使用前、后,检查检测仪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为了验证连续检测仪的正常工作,应周期性地用其它检测仪进行比对。

4.2.5.2 代表性抽样1)应根据受限空间结构和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质制定抽样方法。

应在受限空间内有代表性区域进行抽样,并特别注意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

除了最小的空间外,要对空间各个部位取样,即至少包括顶端、中部和底部的抽样。

测试的正常次序应当是氧含量、易燃性,然后是毒性。

2)应当在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时抽样,以减少采样人员的风险和保持抽样时符合现实的环境。

3)样品检测数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范围方为合格。

4)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取样。

4.2.5.3 氧浓度标准受限制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应当与空间外的相同。

氧浓度保持在%到%范围之间。

4.2.5.4 易燃性标准应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体积);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体积)。

4.2.5.5 毒性标准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

作业期间应每隔4h取样复查一次,也可同时选用有效的便携式检测仪对受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4.2.5.6 连续监测和重复测试1)当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可能改变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时,或在进入期间,由于受限空间外部的影响,可能会改变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时,要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连续监测。

检测仪要始终显示处于工作状态。

2)受限空间气体监测至少有三个精度相同的检测仪表,其中一个应连续监测,连续检测仪应安装在受限空间进入者能看到或听到任何报警的地方。

3)受限空间气体监测应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

如果采用间断性监测,通常间断性监测间隔时间不超过2h。

4)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必须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4.2.6 危害控制措施4.2.6.1监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监护人和进入者必须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进入者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进入者身上的绳子进行沟通。

4.2.6.2 温度受限空间内的温度不应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

4.2.6.3 通风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必要时须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可靠的呼吸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长管呼吸器,但配戴长管面具时,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4.2.6.4 照明及电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的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良好。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4.2.6.5 防坠落受限空间作业面存在坠落风险时,必须按照高处作业相关规定制定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包括如何在行走表面、工作平台和升降电梯、脚手架、梯子上防人员坠落的措施及救援方法)。

4.2.6.6 个人防护装备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依据相关的防护标准,确定个人的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4.2.6.7 静电防护如存在静电危害时,应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并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4.2.6.8工具、材料清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4.2.7 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格式见附录C《塔里木油田公司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必须经进入管理者批准,有进入许可证。

4.2.7.1 授权和签字1)进入管理者必须经过上一级安全部门培训、取证。

2)进入管理者可以授权他人签署进入许可证,授权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被授权人须是经过培训、取证的合格人员。

3)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受限空间进入的安全责任。

4)被授权人在每次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后必须向委托授权人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签发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5)进入者和监护人须在进入许可证上签名,以确认其阅读了该许可证,并了解要做的工作、与工作有关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4.2.7.2 时限和延期和中断1)进入许可证时限通常为12h。

但在召开进入前会议时,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工作,可延长许可证时限。

协议工作时限和延期次数须清楚地在进入许可证上注明。

2)如果在进入许可证时限内中断作业超过半小时,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隔日继续作业的,必须召开每日进入前会议,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并做好记录。

3)如许可证需要延期,进入管理者须重新检查工作区域,以核实所有要求的安全措施仍然具备且工作区域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任何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都应在申请上注明。

在新的要求都落实以后,进入管理者才能在延期确认单上签字延期。

延期确认单必须与许可证一起张贴在施工现场明显处。

延期确认单应包括:1)进入许可证编号;2)延期原因;3)新的安全要求;4)延期时限;5)进入管理者或其授权人签字。

4.2.7.3 进入许可证的内容:a)受限空间和工作任务的描述;b)最初以及在活动期间可能存在的危害的清单;c)准备进入受限空间和进入期间的控制措施清单,如个人防护装备, 救援计划和沟通程序;;d)气体检测数据和检测时间;e)进入管理者的签字;f)进入者、监护人和检测人的签字;g)终止活动工作任务完成和完成进入的时间。

4.2.7.4 范围变更作业范围改变,须重新办理进入许可证。

4.2.7.5 保存许可证进入许可证保存两年。

职责4.3.1 进入管理者进入管理者负责认可并评估整个作业过程的危害,规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授权进入。

进入管理者的职责包括: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b)评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c)清楚如何控制和管理危害;d)确认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条件,包括检查有代表性的气体抽样结果是否符合进入条件;e)批准和终结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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