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班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首都医科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北京市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与规模工作方案》要求,我委组织修定了《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北京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版)为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满足基层社区卫生工作对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北京市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与规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系统的全科医学转岗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全科的临床思维方式,熟练规范地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转诊、常见慢性病管理以及预防保健工作,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已经取得临床(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二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除外。
三、培训内容和时间(一)培训内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落实转岗培训途径培养全科医生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落实转岗培训途径培养全科医生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落实转岗培训途径培养全科医生的通知区县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中通过转岗培训途径培养全科医生的指示精神,完成卫生部交给上海的2010年通过转岗培训培养90名全科医生的任务,结合本市已基本完成全科岗位培训、并在全国率先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市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方向)的方式完成培养90名全科医生的任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10年11月1日~2012年10月30日。
二、具体做法每区县从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5名具有2008届及以前的临床医学本科执业医师(不含中医),到区县中心医院接受为期两年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
在培训期间,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
区县卫生局应大力支持并给予适当的鼓励。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经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组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未通过者,按卫生部全科医师骨干要求考核,合格者发给卫生部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合格证书。
三、各接收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区县中心医院,要以“导师制”或“一对一”的带教形式,严格按照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对学员进行培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十五日——结束——。
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制度
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制度为适应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需求,提高全科医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特制定本转岗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1.提升全科医生的专业技能,使其能够胜任不同科室的工作要求。
2.增强全科医生的临床思维和处理复杂病例的能力。
3.促进全科医生对专科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培养全科医生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
二、培训对象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
2.自愿申请参加转岗培训的全科医生。
3.需要更新知识结构或提升专业技能的全科医生。
三、培训内容1.基础医学课程: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基础学科的最新进展。
2.临床医学课程: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临床学科的专科知识。
3.全科医学课程:强化全科医学理念和实践,包括慢病管理、健康促进、预防保健等。
4.专科轮转实习:在各个专科进行实际操作和病例分析,以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5.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培养医生进行科研设计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6.教学技能培训:提高医生的教学水平和技巧。
四、培训方式1.理论学习:通过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系统学习。
2.临床实践:在各个专科进行轮转实习,参与病例讨论和手术操作等。
3.导师制:为每位学员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监督。
4.网络学习: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和资源。
五、培训时间1.基础和全科医学课程:6个月。
2.临床医学课程:12个月。
3.专科轮转实习:12个月。
4.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6个月。
5.教学技能培训:3个月。
六、考核评估1.理论考试:定期进行理论知识的考核。
2.临床技能考核:对医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病例分析能力进行评估。
3.科研与教学评估:对医生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4.综合评价:结合以上考核,对医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
七、培训证书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全科医生,将获得由国家卫生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证书,该证书将作为其专业能力和资质的证明。
八、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全科医生参加转岗培训。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9.08•【字号】•【施行日期】201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现将《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O年九月八日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见发改社会〔2010〕561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2010-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能力与水平,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培训目标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的全科医学转岗培训,提升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适应基本医疗卫生体制需要的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在身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需求,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全科医学人才缺乏的问题。
三、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要以《规划》为指导,以培训基地为中心,乡镇社区在岗人员为对象,全省统一规划,市州统筹安排,按照每所乡镇卫生院1名全科医生、城市每万名居民拥有1-2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分年度分步实施。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培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培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吉卫科教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培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通知吉卫科教发〔2019〕10号各有关住培基地(综合医院):为加快推进住培基地(综合医院)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和全科带教师资增加注册全科医学执业范围工作进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经我委对各培训基地参培人员身份核定后,拟对全省住培基地(综合医院)拟从事全科专业的带教师资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人员培训统一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时长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可在本人所在的住培基地、基层实践基地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按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执行。
三、考试考核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培训人员培训时长分批组织,各培训基地负责具体实施。
理论考核、实践技能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对转岗培训进行统一部署与管理。
各住培基地(综合医院)负责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进行。
涉及到一个科室多人参加培训的,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好培训人员学习轮转记录。
(二)对于符合减免条件不需要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人员(见附件2),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本次报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后期参加全省2019年度全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培训通知和方案另行下发。
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的通知.doc
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人民医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甘肃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做好我市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全科医生培养,市卫生健康委决定2019年4月起举办“2019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面向基层培训全科医生50名。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全科医生队伍,满足“小病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在身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需求,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培训对象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尚未参加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
三、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1年,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10个月,基层实践1个月。
在原则保证培训大纲所要求课时的情况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指导老师参考培训对象个人的意愿,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安排。
四、名额分配西峰区3名,环县2名,庆城县9名,华池县4名,合水县2名,镇原县16名,宁县12名,正宁县2名,共50名。
五、培训内容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为主,结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确定。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理论培训、个别面授、临床观摩、学术讲座、科室轮转、基层现场指导、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一)理论培训。
4月1日至4月30日,在市人民医院集中培训。
重点学习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康复医学、心理卫生、预防医学和医疗信息管理等内容,以集中面授为主、远程教学为辅的形式进行。
(二)临床轮转。
5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由市人民医院承办。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30•【文号】卫办科教发[2010]211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贯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2010-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现就2010-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以下简称转岗培训)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各地要以《规划》为指导,结合当地基层卫生服务需求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制订转岗培训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做到统筹兼顾,与前期有关卫生人员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做好衔接,根据培训对象的来源、既往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分类培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新卫科教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新卫科教发〔2010〕2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精神,加快建设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我厅决定面向全区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在自治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分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个部分。
通过三个阶段的培训,使学员树立全科医学思想和服务理念,熟悉全科医学服务模式,掌握全科医学服务技术和技能,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的岗位要求。
三、培训方式学员在指定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基地,以集中面授的方式接受全科医学理论培训,在指定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临床科室轮转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实践锻炼。
四、培训时间培训周期为12个月。
其中,理论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各1个月,临床培训10个月。
期间采用“按培训需求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面授和远程相结合”的方法。
参加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人员或正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的具备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可根据前期接受培训的情况,适当缩短培训时间。
五、组织管理各阶段的培训工作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管理。
由自治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中心以及经我厅认定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具体承担本项目各阶段的培训任务。
山西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方案
山西省卫生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2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2010—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培训目标通过转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培养一支符合城乡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岗位要求的全科医生队伍,实现“3年内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三、培训对象(一)培训对象应具备的条件: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在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或参加过全科医师培训的社区卫生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一定的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确定程序:1、各市卫生局按照省厅培训任务分解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受培训对象;2、培训对象填写《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信息表》(附件4);3、培训对象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市卫生局;4、市卫生局填写培训对象汇总表(附件5)报卫生厅备案。
四、培训内容(一)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制订的培训大纲确定培训的科目、内容。
各市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保证培训大纲所要求的课时。
(二)培训科目可根据培训对象对全科医学相关知识掌握的程度进行个体化设计.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指导老师根据对培训对象的考核了解,量身确定培训科目。
五、培训基地(一)临床培训基地:各市卫生局各确定1-2所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为临床培训基地(朔州地区可选1—2所二级甲等医院)。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10.18•【字号】黑卫科发[2010]644号•【施行日期】201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黑卫科发〔2010〕644号)各市(行署)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卫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精神。
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卫生部开展2010-2012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今年卫生部给我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370人,为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卫生部意见,对已经培训过的城市社区全科医师骨干人员可作为转岗培训对象,但要在原已完成10个月培训时间基础上,再加2个月培训内容。
共完成培训时间12个月。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调整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由原来10个月,调整为12个月,增加2个月。
其中:(一)理论培训1个月(已完成不需再培训)(二)临床技能训练(临床轮转培训)由8个月调整为9个月,增加1个月(临床基础培训1周;科室轮转3周:其中内科2周,急诊急救科、外科、传染病1周)。
(三)社区实践由1个月调整增加为2个月,并作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中的基层实践,增加1个月的基层实践具体为:全科医疗服务技能1周、社区慢性病管理1周、社区重点人群保健1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见习、基层卫生服务管理1周。
二、增加培训内容(一)临床技能训练(增加1个月)1、增加临床基础培训(1周)⑴常见症状与鉴别诊断掌握:头痛、胸痛、腹痛、腰痛、发热、腹泻、失眠、消瘦、乏力等常见症状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3.03•【字号】苏卫科教[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1﹞3号)各市卫生局:为加强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队伍建设,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规定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按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要求,我厅计划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提升我省社区骨干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培养一支符合全科医疗岗位要求的全科医生队伍。
在2011年和2012年两年时间内,安排全省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2名骨干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二、工作内容1、培训对象:已完成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拟聘任相关科室负责人或全科团队长的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在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2、培训内容:详见《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见附件)。
3、培训时间:12个月,其中,临床技能培训11个月,社区实践培训1个月。
4、培训安排:采取必修和选修相结合方式,在省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以临床科室轮转为主的”脱产培训。
5、培训考核:培训基地负责过程管理和出科考核。
我厅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试,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1、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已经列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卫生厅与各市卫生局签订的医改责任状中,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2、培训期间,受训学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放,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冀中医药函〔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21〕2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河北中医学院:为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特色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我局制定了《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就做好项目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一)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工作的在岗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执业(助理)医师;(二)中医类别中专及以上学历,50岁以下,累计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三)遵守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5年内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四)身体健康,未担任院级行政领导职务,有脱产学习的条件。
二、报名程序(一)各市按照《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2)负责组织推荐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报名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表及报名相关材料一并报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6.15•【字号】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12年,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是我省医改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为此,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订了《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给你们。
为了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任务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任务是:到2012年底,通过转岗培训,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1名全科医生、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经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全科医生。
2011-2012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见附件1。
二、遴选确定培训基地各市根据《方案》要求,遴选1个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基地、3个临床培训基地,每个临床培训基地对应3个基层实践基地,并确定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公共卫生实习基地。
理论培训基地应设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资质的医学院校或经我厅批准认定的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为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综合医院,符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临床基地标准》(附件2)要求;基层实践基地应符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基地标准》(附件3)要求。
请各市于6月25日前将遴选的培训基地报我厅,由我厅审核认定公布。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为落实xx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培训实施范围,规范培训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壮大我省全科医生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掌握全科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基本要求,能够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培训对象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二)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业临床执业医师。
按照xxxx版大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培训范围可覆盖全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经费补助人员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培训。
各州(市)培训计划须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重点倾斜,同等条件下对来自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培训对象优先招收。
因名额限制未纳入国家培训计划的相关医疗机构,州(市)级、省级等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医院开设全科医疗科、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等工作做准备。
所需培训经费由单位自行安排,原则上不纳入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补助范围;具体工作由派员单位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接,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培训容量等因素统筹安排。
三、培训基地我省承担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基地包括国家公布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原《卫生厅关于公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认定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0.10•【文号】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87号•【施行日期】2011.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二○一一年十月十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一、培养目标以中医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中医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忠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使学员在全科实践中具有辨证思维分析能力,掌握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点,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预防、转诊等服务,成为社区医疗保健提供者、健康知识传播者、社区健康倡导者及健康资源管理者,达到中医全科医生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中医医疗工作、尚未达到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要求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培训时间:1年。
医师转岗培训通知的样本
医师转岗培训通知的样本一、培训目标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二、培训时间理论培训1个月,按照省卫生厅和卫生部颁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培训共12个月。
临床科室轮转10个月,社区实习1个月。
省卫生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培训时间从20xx年5月起一20xx年5月完成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三、培训地点临床轮转和社区实习安排在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理论培训集中在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基地进行。
四、培训对象选派有较扎实理论基础和临床诊疗技术、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的单位业务骨干。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的注册执业助理医师。
实行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五、培训人数全市12人,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的通知》文件。
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人、乡镇卫生院10人(各县(市、区卫生局计划详见附件1)六、培训内容和方式临床培训和社区培训按照按需、分程、个体化原则,理论培训为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
以全科医疗岗位任务需求为导向.实行一对一的老师带教制(每名老师带教2- 3名学员根据培训大纲结合自己的培训需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急诊急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等专业科室进行临床实践。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导师带教、个别面授、临床观摩、参与查房和病案讨论等方式,增强培训效果。
七、经费补助标准和使用市财政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中央财政培训经费补助标准每10000元。
经费使用由省财政拨付各设区市。
市卫生局按确定的计划和经费标准拨付理论、临床、社区培训基地。
理论培训补助经费1640元(1个月用于培训费、教材、住宿、伙食补贴、结业综合考试考核、证书。
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管理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冀卫办科教函[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4﹞7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省医改任务安排,决定开展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现将《2013年度河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名额分配情况(附件2)组织辖区内学员报名,于3月24日前将学员名单(附件3)报送至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并通知学员于3月30日到相应的全科医生转岗理论培训基地报到。
各理论培训基地要于3月31日开始理论培训,4月7日前将报到人员基本情况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备案(附件3)。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张哲*************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中心李敏************附件:1.2013年度河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各市、各培训基地名额分配表3.2013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推荐人员一览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4年3月11日附件1:河北省2013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提高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整体素质,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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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区卫生局
2011年9月27日
枣卫科教〔2011〕10号
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
转岗培训开班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卫生局,各培训基地:
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卫科教字〔2011〕9号),认真组织落实了培训基地和转岗培训人员,现将我市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班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8日上午9点在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举行枣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学典礼并进行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卫生局负责转岗培训工作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培训基地(枣庄市立医院、滕州市中心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枣庄市疾控中心)负责人,全市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已报名参加转岗培训人员(附报名学员名单)。
三、培训费:
省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一乡镇一院一人给予8000元/人补助。
省财政补助经费遵循“培训一人,合格一人,补助一人”的原则,经省级统一考核合格后,根据省卫生厅按县、到乡镇卫生院、到培训对象的考核结果下达省级补助经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省、市级财政不予补助。
经研究减半收取省级规定培训费,参加转岗培训学员每人交全年培训费4000元,报到时一次交纳。
四、工作要求:
1.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任务已经列入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医改责任状,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任务。
2. 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保证派出学员转岗培训时间,学员要严格按照培训基地要求参加培训,服从管理,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否则考试、考核不合格乡镇卫生院省财政不予补助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予报销,培训费自理。
3.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要加强对全科医师
转岗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
各培训基地要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做好临床科室轮转安排和教学内容安排和考核工作,要指导和督促学员完整、真实填写培训手册,要针对培训工作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省、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将对培训进展、规范程度等进行检查。
枣庄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
序号 县(市、区) 单 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现从事专业 1 薛城区 陶庄镇卫生院 孙晋芳 女 本科 医师 临床 2 薛城区 沙沟镇中心卫生院 褚士伍 男 大专 主治医师 内科 3 薛城区 邹坞镇中心卫生院 魏永付 男 大专 主治医师 内科 4 薛城区 周营镇中心卫生院 邵玉梅 女 大专 医师 内科 5 薛城区 张范镇中心卫生院 马洪亮 男 大专 主治医师 内科 6 薛城区 常庄镇中心卫生院
张常明 男 大专 医师 内科 7
薛城区
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崔薇薇
女
本科
医师
妇科
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