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宣传小册子46
7.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 8.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抬中有什么职责? 9.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支出,可以列入生产成本 10.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11.疑似患有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 12.职业病人享有哪些权利? 13.职业病人享受的待遇 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概念 15.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 16.职业病的四个特点 17.职业病的三级预防 18.为什么要进行健康监护
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
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政府部门的
8.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有什么职责?
基本职责。在职业病防治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
具体职责各不相同:卫生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 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
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颁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 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
程。
业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贯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 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行职责。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社会保险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7.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
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 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柯危害的作
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 业。
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
(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
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 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周知识,科学预防职业病,防治尘肺病,从预防做起)
活动要求
(一)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 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 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 导企业做好防控作为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03、上岗前,企业应组织工人体检,排除感染性疾病;在岗时,定期安排工人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每年拍一次胸片,测试肺功能。脱离粉尘作业时还 应做脱尘作业检查。 04、加强工人的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个人加强防护,佩戴 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面罩)等。
防尘口罩(面罩)正确用法
防尘口罩(面罩)正确用法
3.金属冶炼 矿石装卸、炼钢铸模、锰铁铸锭、氧化铝烧结等,主要作 业工种是烧结球团原料工、烧结工、高炉运装工。 4.建材行业 如耐火材料、石英砂、陶瓷、玻璃、石材、水泥生产中的 开采、破碎、碾磨、筛选、拌料等,石棉的开采、运输以 及石棉制品的加工制造,主要作业工种是耐火材料粉碎工、 防水材料包装工、陶瓷成型工。
一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如何发现职业病?
积极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和离岗后 体检。 如在“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 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症”,即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 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 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用人单位应考虑不上岗或换岗。 “疑似职业病”是在“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 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用人单 位应当予以配合。
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1 生产性粉尘
在作业过程中,如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 物的拆除、矿山开采等均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 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引发矽肺病。
2 有毒物品
有些作业过程中,常能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 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苯乙稀等。这些有机溶剂的 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 可以达到一定浓度,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死亡事故。
职工的生命健康有极大危害。
尘肺病
2
在众多职业病中,尘肺病是最受 关注的病症之一,也是我国目前
危害最严重和最常见的职业病。
职业病现状
尘肺病
3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 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 漫性纤维化为主的一组职业性肺部疾病 的统称。患者出现咳嗽、胸痛、呼吸困 难,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
3 噪声和震动
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及一些动力机 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震动 会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 高温作业
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 经系统,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什么是职业病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 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 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 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职业健康保护,该如何行动?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职业健康保护,该如何行动?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1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 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
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知识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职业病有哪些特点?(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有些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3、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按照国卫疾控2013年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包括19种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职业病、11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60种职业中毒、7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9种职业性皮肤病、3种职业性眼病、4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种职业性肿瘤、3种其他职业病。
4、什么是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如何确定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是否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为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即为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如果企业管理者不能确定工作场所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对接触的程度不了解时,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评价。
职业病防治知识内容
职业病防治知识内容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以下原则:1.有明确的职业史、工作环境有害因素的监测资料和生物监测资料等。
2.症状、体征和常规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生化检查、其他辅助检查等的结果与所碰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存有明晰的因果关系。
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按以下原则进行治疗:1.避免危害因素稳步入侵人体。
2.促使已被吸收的危害因素排出体外。
3.消解病因。
4.特效拮抗治疗。
1、防尘措施“八字经”防尘措施“八字经”,即革、水、密、风、护、管、查、教8个字。
革:改革工艺或技术革新,如操作自动化,机械化;水:烫式作业,避免粉尘舞动,例如水磨石英、水力明砂;密:将粉尘密闭,如用管道化,除尘器,布袋除尘等;风:通风除尘,例如自然通风,将粉尘飘落跑;护:除以上措施外,应注重个人防护,使用防尘口罩等;管:防尘工作理应非政府、制度、检查评选,防尘设备应当强化检修、保护等管理的全面落实;查:检查身体(就业前检查、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检查设备:教: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作好自我保健工作。
2、铅中毒的症状及防治铅中毒多为慢性。
其主要症状:常感乏力,口内有金属味,肌肉关节酸痛,发展下去出现隐隐腹痛,神经衰弱综合症,少数患者在牙龈边缘有蓝黑色的铅线;严重者则出现腹部绞痛、贫血、末梢神经炎或伸肌无力;甚至出现铅中毒性脑病或瘫痪。
防治铅中毒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用无毒或低毒材料代替铅,如用锌、钡白、铁白代替铅黑生产漆等。
(2)降低车间空气中的铅浓度,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3)强化个人防水,穿过滤器防尘、防烟口罩,穿工作军服,不得在车间内抽烟,排便前要刷牙,上班必须淋浴,秉持车间内湿式打扫制度。
3、怎样预防汞中毒?(1)改革工艺及生产设备,例如用电子仪表、气动仪表替代汞仪表。
(2)从事汞的灌注、分装作业台应有一定的倾斜度,并设有吸风装臵及贮水的汞收集槽。
(3)被汞蒸气污染的车间,用19克/立方米碘加酒精熄灭熏蒸,并使之构成不易挥发的碘化汞,然后用清水冲洗。
职业病防治知识
*****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资料用人单位: ***** 有限公司培训负责人:联系电话: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1、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
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五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1、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2、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3、促进经济发展二《职业病防治法》指导思想1、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职业病防治义务人——用人单位健康权益主体——劳动者2、转变政府职能3、依法监管、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障4、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政府与管理相对人(用人单位、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提供者与用人单位5、发挥全社会的作用行业自律、工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三、《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2、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3、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4、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5、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四、职业病防治原理1、职业病的特点可预防而难以治疗:从源头控制人为性: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作业行为2、疾病控制理论通过法律和教育手段,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施综合防治策略3、职业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治的区别治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消除传染源(治疗病人)、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预防、消除危害源头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健康监护制度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解读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防止职业病的实用信息
防止职业病的实用信息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引起的慢性疾病。
为了保护自己的健康,下面提供一些实用信息,帮助您预防职业病。
1. 了解潜在的职业病风险在选择工作或从事特定职业之前,了解潜在的职业病风险非常重要。
不同职业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职业病风险,例如噪音、有害化学物质、粉尘、放射线等。
通过了解这些风险,您可以更好地采取预防措施。
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根据您所从事的工作,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非常重要。
例如,戴上耳塞或耳罩来保护听力免受噪音损害,佩戴呼吸面罩来过滤空气中的有害颗粒物,戴上手套来防止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等。
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可以降低职业病的风险。
3. 维持良好的工作姿势和工作环境长时间处于不良的工作姿势或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职业病。
保持正确的坐姿、站姿或工作姿势,避免过度劳累和长时间的单一动作。
此外,确保工作环境的通风良好,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湿度以及有害气体的积聚。
4. 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职业病相关的体检和健康监测非常重要。
这可以帮助您及早发现职业病的征兆或病情恶化,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与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检查和监测。
5. 进行职业病教育和培训接受职业病教育和培训有助于您了解如何预防职业病。
学习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了解适当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并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与专业人士、同事和雇主交流,分享经验和知识。
6. 健康生活方式的维护除了职业病预防措施外,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因素。
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睡眠和减少不良习惯(如吸烟和酗酒)有助于增强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从而减少职业病的风险。
7. 寻求医疗帮助和咨询如果您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或出现与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及时寻求医疗帮助和咨询非常重要。
专业的医生和健康专家可以对您的症状进行评估,并提供适当的治疗建议和支持。
通过了解职业病的潜在风险,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您可以减少职业病对您的健康和生活的影响。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三篇)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做为一名劳动者,在参加生产劳动的同时,应注重自己的职业健康保护及安全。
了解掌握生产劳动中的一些职业卫生知识,无疑会对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1.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主要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职业病诊断应考虑哪些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3.劳动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4.噪声对人体有何危害?如何控制和预防?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属于职业性有害因素之一。
长期从事噪声作业,主要会影响听力,造成听力下降,严重的可致噪声性耳聋。
噪声还会对人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预防措施:①控制噪声源,以无声或少声工具代替噪声工具;加强维修,降低松动的附件撞击产生的噪声等.②阻断噪声传播:常用的有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墙等。
③个人防护措施–工人坚持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等。
对患有明显听觉器官、心血管和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者,不得参加噪声作业。
5、生产性粉尘对健康有哪些危害?铸造、玻璃、水泥、家具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均可产生大量生产性粉尘。
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疾病–尘肺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名单中,尘肺病共13类。
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发病中占首位。
尘肺病常见症状:气短、胸痛、咳嗽、咳痰、咯血,晚期病人多有食欲减退、消化不良、腹涨、体重减轻等症状。
少数由于持续吸入高浓度、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粉尘经1–2年即可发病,称“速发型矽肺”。
还有些接尘者,在脱离粉尘作业若干年后被诊断为矽肺,称为“晚发型矽肺”。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介绍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
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
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
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4.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国家经贸委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明确要求,“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
职业病防治资料
16、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的依据之一。劳动者离开 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 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 复印件上签章。 17、及时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的义务 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用人单 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安全生产监 督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劳动 者,防止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超过2亿人。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
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 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 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我国接触职 业病危害因素人群居世界首位,职业病 防治工作涉及30多个行业。
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快速转移 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 由经济较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 由国外向国内转移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
各类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占报告职业病
的87.4%,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 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 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 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
矽肺病—由于暴露在硅粉尘环境下而导致
的一种致命肺病—仍然折磨着世界上数千
万的工人。在拉丁美洲,37%的矿工都在某
种程度上患有这种疾病,对于50岁以上的矿 工患病比例上升到50%。在印度,超过50%生 产石笔的工人和36%的石匠患有矽肺病。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一、《职业病防治法》。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职业病防治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90条,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什么叫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四、什么是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五、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一)职业性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三)职业性眼病3种;(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六)物理性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七)职业性放射疾病11种;(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九)职业性肿瘤11种;六、界定法定职业病的条件?(一)在职业活动中产生;(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三)列人国家职业病范围;(四)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五)法定诊断机构诊断。
全国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PPT
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全国职业病防治法Βιβλιοθήκη 传周介绍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The national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law publicity week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对工作场所采取以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5)职业卫生培训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
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
欢迎来到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关注工作环境对工作者身体健康的科学,通过采取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2.常见职业危害
化学危害:注意防护,使用防护装备,降低接触风险。
噪音危害:佩戴耳塞或耳罩,远离噪音源,保护听力。
尘肺危害:戴好口罩,保持通风,减少粉尘吸入。
3.职业病防治
定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争取早期治疗。
个人防护:使用防护装备,规范作业流程,降低职业危害。
4.职业安全法规
法规宣传:了解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
5.紧急处理
急救知识:了解基本急救知识,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6.安全宣传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签到提醒
签到注意事项:在工作场所签到时注意个人防护,如有不适及时报告。
8.资源链接
请大家共同关注职业卫生安全,让工作环境更安全、更健康!
特别提示:如有职业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单位管理层反映,共
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你的单位/组织名称][日期]。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一)1.何谓职业病?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2.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3.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4.用人单位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1)通过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2).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作用。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健康劳动 幸福生活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健康劳动幸福生活标题: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健康劳动幸福生活正文:尊敬的劳动者:大家好!职业病是一种由于长期的工作环境、工作方式或工作强度对人体的慢性损害而引起的疾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和幸福生活,现特将职业病防治知识向大家宣传,请大家认真阅读。
一、认识职业病:1.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接触特定工作环境导致的病理性变化,例如尘肺病、职业性肺癌、职业性皮肤病等。
2. 职业病的危害有哪些?职业病会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导致工作能力下降、生活质量下降,甚至引发残疾和疾病死亡。
二、预防职业病:1. 加强职业病防护意识了解职业病的危害,认识到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 接受专业培训根据工作特点,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防范职业病的能力。
3. 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具体工种,选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和工具,如口罩、安全帽等。
4. 规范操作行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职业病发生。
5. 定期体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早发现、早治疗,及时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三、维护健康生活:1. 合理作息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充足的睡眠对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2. 均衡饮食合理搭配膳食,多摄取富含营养的食物,增强身体免疫力。
3. 适度锻炼坚持适度的锻炼,如散步、慢跑、瑜伽等,提高身体素质。
4. 放松心情减少工作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参与娱乐活动。
五、职业病防治机构:如若您发现自身有职业病症状或需要了解更多职业病防治知识,可以前往以下机构咨询或就医:- 医院职业病诊治中心- 职业病防治所- 劳动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最后,我们诚挚地希望每位劳动者都能够关注职业病防治,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和健康生活方式,享受健康劳动和幸福生活!感谢您的阅读!。
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职业卫生防护知识一、职业病:1、什么叫职业病?什么叫职业病危害?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职业病有哪四个特点?⑴、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⑵、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⑶、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⑷、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3、为什么会得职业病?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在劳动过程中有三个方面原因容易得职业病:一是用人单位设立或提供的(劳动)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产生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设置(使用)的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三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不懂得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保护。
4、怎样知道自己有无得职业病?由于目前大部分的职业病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预防职业病或要早期知道自己有无受职业危害损伤和得职业病,最有效的办法是进行职业性体检。
职业性体检分三种:就业前体检---工人在从事有害作业前进行体检,通过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为今后定期体检提供参考比较的基础资料。
就业后定期体检---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体检,早期发现可疑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病。
离岗体检---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某种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
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
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体检。
这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从事有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常规的必要的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栏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栏职业病是指在一定的职业环境和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或吸入有害物质,或者受到职业性创伤和职业性心理应激等因素的侵害,导致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发生的疾病,包括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肌骨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病等。
职业病危害严重,不仅影响员工的健康,还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防治职业病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重要举措。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1987年制定了第一部职业病防治法,2019年又进行了修订。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和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职责,规定了职业病危害的评估和控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和康复、职业病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栏是为了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而设立的信息平台,可以通过宣传栏向员工传递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栏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法律,宣传栏应当在显著位置展示职业病防治法。
此外,还应当介绍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配套法律法规和标准,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等。
宣传栏应当及时更新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类型、病因、症状、预防和治疗方法等。
其中应当重点介绍本企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引导员工掌握正确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职业病防治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宣传栏应当向员工介绍与其工作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有关职业病危害的国家标准、企业的职业病防护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标准。
四、职业病防治的案例和经验职业病防治的案例和经验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认识职业病危害,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健康保护意识。
宣传栏可以介绍企业内部的职业病防治经验和典型案例,如职业病检测、评估、防护和治疗等领域的案例,鼓励员工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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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一)1.何谓职业病?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资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2.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3.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4.用人单位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1)通过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2).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作用。
5.为何要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有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测,目的在于及时了解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产生、扩散和变化规律;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鉴定评价。
可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6.哪些劳动者可以得到特殊保护?为什么?本法规定未成年工和女工可依法享有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由于未成年工的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的成长还未最后定型,对外界的抵抗力和适应能力较差,如果不对其在劳动方面进行特殊保护,势必直接影响其身体发育和健康。
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对女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是由于女职工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所决定的。
女性对于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要低于男性,而对职业病危害的生物效应则要比男性更敏感。
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对生殖系统和生育功能产生特殊影响。
因此,企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健康有危害的作业。
7.为何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某种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
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
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体检。
这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从事有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常规的必要的检查。
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以致能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可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
离岗时的健康检查,是指劳动者在离岗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
体检的内容与项目是依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工种中所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情况而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较为敏感的指标,对劳动者进行检查。
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8.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注意些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这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劳动者亦应充分地享有这一权利。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
9.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职业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10.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均受法律保护。
当劳动者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劳动者需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0.什么叫尘肺病?尘肺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大量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尘肺病是一个没有医疗终结的致残性职业病,患者胸闷、胸痛、咳嗽、咳痰、劳力性呼吸困难、易感冒、呼吸功能下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而且每隔数年病情还要升级,合并感染,最后导致肺心病、呼吸衰竭而死亡。
对此病目前世界上无特效药物。
12.哪些行业易患尘肺病?一些采矿行业矿工、搬运工,建材行业的采石工、板材加工工人、石雕工人,钢铁行业炼钢工人等相应行业的作业工人易患尘肺病。
13.尘肺病可以预防吗?如何预防?可以。
预防措施如下:〔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采用隔室操作或计算机操作等方式避免接触粉尘。
〔2〕采用湿式作业,不能采用湿式作业的要加强抽风除尘或采取密闭作业,避免粉尘飞扬。
〔3〕注意个人卫生防护,要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防尘口罩。
〔4〕定期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等。
14.粉尘作业工人应做哪些健康检查?粉尘作业人员应做就业前健康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尘肺患者及职业禁忌症。
检查基本上应包括以呼吸系统为主的内科检查和摄高仟伏后前位胸片,必要时进行其他检查。
15.我国目前法定的尘肺病有几种?分别是什么?13种。
分别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的尘肺。
◆普通纱布口罩能有效阻止粉尘及有毒气体进入体内吗?不能。
必须使用特制的防尘、防毒口罩。
◆正己烷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哪些?正己烷中毒临床表现:初始为四肢的指、趾麻木、疼痛、无力、肌力减退、严重时出现四肢远端肌肉萎缩,腱反射消失,行走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等,重度中毒预后较差。
◆慢性正己烷中毒应如何预防?慢性正己烷中毒的预防:〔1〕加强车间的通风排毒,最有效的办法即在作业点安装抽风罩;〔2〕用低毒胶水代替含正己烷的粉胶;〔3〕接触正己烷工人应佩戴防毒口罩;〔4〕定期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等。
16.用人单位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首先应当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职业病事故处理所需一切费用;最后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17、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
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
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陶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
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18.职业健康监护分哪几种答:分四种;(1),上岗前;(2)在岗期间;(3)离岗前;(4),应急性健康监护.19.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才能开展工作?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任何医疗单位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而进行的健康检查没有法律效力.另外,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联系,健康检查机构必须掌握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特性,对人体的特异性损伤以及工作场所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才能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所以职业健康检查是健康检查中特殊的一种,有特殊性,必须由专业机构来承担.20.职业健康检查的检查项目是如何确定的?答: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21.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时企业一定要提供劳动者职业史?答:职业史反映劳动者工作经历,对判断健康监护结果十分关键,是职业健康检查中十分重要的内容.(1)异常健康检查结果与职业史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是否与职业有关;(2)职业史是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3)职业史可分析劳动者所受职业病危害是由哪种危害因素引起,是否与本企业有关.(4)企业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可避免劳动者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职业史,从而导致职业病法律纠纷;(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23、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意义?答:(1)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2)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体检.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可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3)离岗时的健康检查.体检的内容与项目是依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工种中所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情况而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较为敏感的指标,对劳动者进行检查.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4)应急性健康检查.目的是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职工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掌握身体健康状况.24.为何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为劳动者的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有关健康损害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因此用人单位务必为每个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期一般不应少于10年.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25.用人单位应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吗对检查异常者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作业;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26.职业健康检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答:(1)检查前三天避免暴饮暴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2)体检化验要求早上7:30~8:30采空腹血,最迟不宜超过10:00.(3)女性怀孕期间避免接受X射线检查.(4)体检表内设定的检查项目,既有反映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项目,也包括一些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殊检查项目.有些检查对职业性损伤,职业禁忌症的早期发现有特殊意义.有的受检者因怕麻烦或害羞,自动放弃该项检查,若受检者真有病变,自然也就失去了治疗,处置的最佳时机.(5)讲明病史.病史是体检医生判定受检者健康现状的重要参考依据.有的受检者抱定一种"考核"一下体检医生水平的心理,认为疾病只能靠查出来,不能靠说出来.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病史陈述要力争做到客观,准确,重要疾病不可遗漏.(6)如实提供职业史.职业史是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内容,是主检医师判断受检者职业性损伤,疑似职业病的重要依据.(7)注意体检结论.体检结论是对受检者健康状况的概括和总结,是主检医师根据各科体检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对受检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纠正不良行为习惯,预防和治疗职业病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些受检者对体检过程较为重视,却忽视了体检结论,没有仔细阅读和认真实施,使职业健康体检失去了意义.(8)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27.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的健康体检有何不同?答: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的健康体检不同.职业健康检查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其检查项目的设置是根据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来确定的,其主要目的是检查疑似职业病,职业性损伤,职业禁忌症.而普通健康体检项目的设置是根据服务对象自身需求设置的,其主要目的是发现各种疾病.28.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可以发现各种疾病?答: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检查与职业相关的疑似职业病,职业性损伤,职业禁忌症.其检查项目是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门设置的,是围绕职业病,职业性操作而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一种断面检查,不具动态连续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检查结果仅为职业病诊断依据,不作为临床诊断的依据,不能认为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发现各种疾病,一般的疾病需要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29.为何要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有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答: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测,目的在于及时了解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产生,扩散和变化规律;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鉴定评价.可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提供科学的依据.30.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何进行日常监测答: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31.当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时,用人单位该怎么办?答:通过检测,如发现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经过治理仍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则必须停止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直到经检测证实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开始作业.32.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吗?答:《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另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预防职业病的治本措施,通过评价可以识别职业病危害,从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防护措施,做到同时设计,施工,验收,防止项目建成后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企业重复投入,浪费资源.33.何为职业病危害?答: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34.何为职业病危害因素?答: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5.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答: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a化学因素: 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b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c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其他如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a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b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c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d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e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a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造成通风不良等;b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c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36.常见有毒物质的分哪几类?答:①,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②,刺激性气体——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 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③,窒息性气体——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 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④,农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