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_张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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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摘要: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虽暴露了英国“三方监管(tripartite mode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①)”的弊端,但一国监管体系是不可能脱离自身金融市场结构基础而建立或完善的。

危机前,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欠缺是多国普遍的问题,英国金融监管的巨大变革,实际上是对原有监管体系的“扬弃”。

本报告梳理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持续革新及举措中,得出几点启示:第一,对造成危机的固有缺陷的持续反思,是重构英国金融监管新体系的关键因素。

第二,英国的“双峰监管”模式,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特别是对系统重要性机构而言。

第三,任何金融监管规则的改变都是基于英国金融市场特性为基础的,从未偏离。

英国金融市场的特性表现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全球化程度高,而股票市场相对滞后。

脱离此基础来理解或照搬英国“双峰监管”的先进经验,很可能是有害的。

关键词:金融监管,英国,FPC,PRA,FCA一、危机对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冲击与反思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发端,逐渐演变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凸显出发达经济体对本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不足。

再向前溯源,缺乏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是多国金融监管存在的普遍问题,也是金融监管体制失效的重要原因。

2007年9月,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英国五大抵押借贷机构之一)受到美国次级房贷的波及,发生挤兑濒临破产,尽管北岩银行资本充足率完全符合巴塞尔Ⅱ的标准。

次贷危机使这家住房抵押贷款占总贷款90%、具高成长性的明星银行陷入困境,并引发连锁效应,使得英国陷入系统性金融危机。

危机爆发前,英国一直由金融服务局(FSA,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作为单一监管机构同英格兰银行、财政部共同承担英国金融体系保护的职责。

但危机表明,原有的监管体系并未保护英国免受系统性风险的侵害。

问题突出表现在,原有的监管框架下,没有一个能承担整体金融市场风险评估的监管机构,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各有关部门缺少高效的协调机制,导致难以应对危机。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我国之借鉴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我国之借鉴
根 据 英 国 (0O年 金 融 服 务 和 市 场 法 》 授 权 ,S 已 经 制 2O 的 FA 定 并 公 布 了一 整套 宏 观 的 、 用 于 整个 金融 市场 各 被 监 管 机 构 的 适 “ 管 l条” 监 1 。
的 比例 、 本 构成情 况 ( 率风险 、 率风 险 )等等 。另外 , 资 利 汇 , 欧 盟 拟 通 过 一 种 互 相 承 认 监 管 的 制 度 来 避 免 双 重 监 管 。 英 国 虽 然 没 有 加 入 欧 元 区 。但 伦 敦 金 融 市 场 上 的欧 元 交 易 却 是 最 大 的 , 高 金 融 交 易 效 率 与 安 全 性 有 利 于 保 持 英 国 伦 敦 独 特 的 金 提
准则的职能。
2 . 2颁布权威 的金融“ 基本法” 20 00年 6月 。 国女王正式批准 了(0 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 英 20
法》 。这 是一 部 英 国 历 史上 议 院 对 提 案修 改 达 2 o 0 o余 次 . 下 修 创
1 英国金融பைடு நூலகம்管模式改革的背景
1 英 国金融监管模 式的改革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 . 1
国金 融 法 律 的立 法 及 其 调 整 具有 重大 的意 义 。
中期以后分业监管有效性的降低 , 使英 国朝野上下对改革金融监 管 模 式 . 有 了 较 为统 一的 认识 。 逐渐
2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21 . 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组织 为 提 高 金融 监管 效 率 . 服 分 业 监 管 的弊 端 。 国率 先 成 立 克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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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5 第2 0 第3卷) 期 6
管理科 学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及我国之借鉴
许 菁

英国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的实践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的实践与启示
英 国金 融监管机制 改革的实践与 启示
口 余 海 斌 王 慧琴
2 O 案 鑫 O7
其 是资产 证券 化产 品创 新方 面 不如美 国 ,
20 年 银 行 法 规 定 了英 格 兰 银 行 作 为 中 整 的新 目 ;二是 规定 了被 批准 监管 执行 09 标 央 银 行 ,承 担 金 融 稳 定 职 责 , 在 英 格 兰 人 员 的报 酬 , 由 FA制 定有 关人 员报 酬 的 S 融 危机 的恢 复 和解 决方 案 ,并授 予 FA禁 S
义。
和破产 银 行赔 偿机 制 ,进一 步 强化 了金融 理 其他 的相关 计划 的权 力 ;七是 规定 了有 监 管信 息 共享 机制 和监 管协 作机 制等 程序 关 金 融 稳 定 信 息 的 获 取 权 及 资 产 保 护 计


英 国2 0 年 ~2 1 年金 融监 管 与 内容 。 08 0 0
20年 美 国次贷 危机 爆发 后 ,作为 英 革 金 融 市场 》 白皮 书 提 出 新 成 立 一 个 金 支 付 系统 服 务 作 了相 关 规 定 , 并 对 20 07 09 国五大抵 押贷 款金 融机 构之 一的北岩 银行 融 稳 定 理 事 会 ( uc l o iaca 年 银行 法作 了修 正等 等 。 C ni o fr Fnn il (o t en R c) 由于 流 动 资金 不 足 引 Sa iiy F) 由 英 格 兰 银 行 、 英 国 N rh r o k , tb lt,CS ,
球 金融 危机 的发源 地 ,在金 融 产品创 新 尤 由英格 兰银 行 行长 兼任委 员会 主席 ,专 门 止 卖空 或要 求信 息披 露 的权 力 ;四是通 过 负责 防范金 融 系统风 险 。为落 实英 格兰 银 规 定金 融服 务局 的 中止受 管制 活动 的许 可 但 由于美 国 次贷类 资产 证券 化创 新产 品是 行 的金 融 稳 定 监 管权 ,英 国 20 银 行 权 , 以及 取 消征 收 罚款和 免 除授权 的 限制 09年 欧 洲主 要的投 资对 象之 ~ ,英 国对美 国金 法 授权 英格 兰 银行对 银行 支付 系统 的监 控 等 ,加 强金 融服 务局 的纪 律 处分权 力 , 由 融 创新产 品投 资 比重较 高 ,导致 蒙 受 了巨 职 权 , 建立 健全 银行 支付 系统监 管机 制 、 金 融服 务局 对未 经批 准 的个人 从事 控制 性 并 大损 失 。 自2 0年 以来 ,英 国对 金融 监管 金融风险问题、银行的特别流动性支持机 金 融业 务的行 为 进行 处 罚,或 暂停 公 司及 08 机制 进行 了一 系 列改革 ,对 于 21年所 提 制、金融稳定监管协调和干预机制、金融 个人 的 部分业 务 活动 或全 部业 务活 动 ;五 00 出 的金融 新改 革方 案仍 在推进 过程 中,这 稳 定风 险调 查分 析机制 等 。为 防止 金融 风 是通 过采 取规 定 消 费者 赔 偿计 划并 明确 信 不仅 是金 融产 品创 新的监 管 需求 ,更是 监 险的扩散及加强对危机的处理,英国 20 用卡 计划 的 限制规 定等 措 施 ,加强 消费 者 09 管深化 理论 在监 管 实践 的反 映 ,对 于我 国 年 银 行 法 建 立 了特 别 解 决 机 制 (pca 保护;六是规定了特别解决机制的成本费 Se il F ) 金 融监 管及 金 融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的 启 示 意 Rslto eie R) eouin Rgm ,SR 、银 行破产 机制 用 ,并 要 求 金 融 服 务 赔 偿 计 划 (S 管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作者:韦腾林来源:《青年与社会》2020年第05期摘要: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变革往往是金融监管的风向标,英国在2012年、2013年、2016年先后三次对其金融监管体系做出了根本性的改革。

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到现在准“双峰”模式,分析其改革进程会发现:一是根据监管目标设置监管机构和工作职能;二是监管目标与金融创新协同发展;三是健全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四是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消除监管空白。

这些改革举措对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金融监管;双峰监管;监管改革;金融消费者近几年我国金融业迅猛发展同时也带来众多金融乱象,金融风险不断积聚,金融监管正处于大变革时期。

金融稳定委员会已经建立,央行正加强宏观审慎职能,未来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会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等作统筹监管。

之后,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通过了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决定。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的双支柱调控框架。

作为世界金融发源地之一的英国,是实行现代金融改革最早的国家之一,其当前的准“双峰”监管模式在改革上也较为彻底且适于当下金融混业经营的市场需求。

英国在监管制度上强化英格银行在金融稳定、统筹金融全局的中心地位,健全并完善审慎政策架构、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监管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的完善作为改革的重点。

而我国的金融监管政策也正是将审慎监管、加强央行统筹明确为监管改革的方向,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实践值得我国思考和借鉴。

一、英国“双峰”监管模式的特点2009年7月,英国财政部财政大臣奥斯本在影子白皮书中提出对传统监管模式“三方体系”的改革,一是将金融稳定、宏观审慎监管由央行统一负责;二是成立金融行为审慎监管局专司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随后,国会对外发布《金融监管新方法:改革蓝图》和《金融服务法案》分别阐述了改革方向和路线,并规定自2013年4月起正式施行准“双峰”金融監管体制。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编者按:为减少和化解中央对手方、证券清算体系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按照英国金融服务法规定,英格兰银行于2013年4月1日起从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接手对中央对手方1和证券清算体系的监管职责。

目前,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体系已运行逾1年并日臻完善。

2013年4月,在原有对支付系统监管基础上,英格兰银行新增加了对中央对手方(CCP)和证券结算系统的监管职责。

至此,英格兰银行完整承担对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并与欧盟、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国际证监会(IOSCO)等国际组织合作,实施包括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在内的一系列国际监管规则。

一、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框架(一)监管依据。

英格兰银行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主要来源于3部国内法律法规:(1)2009年银行法案中银行间支付系统的监管原则;(2)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中对重要清算机构的监管责任和权力;(3)2001年非凭证式证券管理条例(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Regulations 2001)中关于证券结算系统的规定。

(二)监管对象。

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包括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方三类(见表1)。

表1: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简称CCP),是指在证券交割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人的法定对手方身1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份介入交易结算,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易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内容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

在英国监管体系内,中央对手方主要包括LCH.Clearnet、ICE欧洲清算公司、CME欧洲清算所和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

监管对象 支付系统 证券结算系统 中央对手方主要内容 大额支付系统CHAPS,提供实时全额清算服务)、快速支付服务FPS(提供电子零售交易服务)、BACS(提供大批量和小额支付服务)、CLS(包括英镑在内的17种货币的清算服务)非凭证式证券结算系统、EUI(提供英国国债和货币市场结算和本地证券交易)LCH.Clearnet(提供一系列外汇和OTC产品清算)、ICE欧洲清算公司(外汇交易衍生品和OTC的CDS清算)、CME欧洲清算所(利率和大宗商品衍生品的OTC交易清算,可能拓展至其他外汇交易产品)、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提供股票清算服务但计划近期终止服务)(三)监管框架。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越来越活跃。

在这一过程中,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国家对英国的监管模式进行了借鉴和参考。

本文将介绍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探讨其在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借鉴上的启示。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概述英国的金融监管主要由两个机构组成: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和银行业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

其中,FCA主要承担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职责,其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和维护金融稳定;PRA则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其目标是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健经营。

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采用了“双重监管”模式,即PRA对银行进行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负责对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健性进行监管,而FCA则对市场行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进行监管。

这种监管模式确保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运作的合法性,同时保障了投资者和市场的利益。

此外,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还加强了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加强了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并制定了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了监管的公正和透明。

二、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优势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1. 监管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监管职责的分工上比较合理,PRA和FCA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管领域,彼此互相配合,相互协调,以确保监管职责的无缝衔接。

这种分工不仅能够提高监管效率,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2. 监管法规完善、制度健全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法规和制度方面相对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完善的制度架构保证金融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规范化和组织化。

这些规则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权益。

3. 监管手段灵活、创新性强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监管手段方面,始终保持着灵活性和创新性。

英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英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次 贷 危 机 前 英 美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 ) 际 金 融 危 机 前 英 国 的金 融 监 管 体 制 。 0 纪 一 国 2世 末 英 国爆 发 了 一 连 串 影 响 国 际 金 融 秩 序 的 重 大 金 融 事
家 。 法 案将 银 行 业 、 险业 和证 券 业 的 监 管统 一 起 来 , 该 保 建 立 了一 个 强 大 的 、 责 监管 英 国几乎 所 有 金 融行 业 的金 融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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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借 与 鉴实 努
C墨 . 目 .

英美金融监管体制改 革对我国的 借鉴与 启示
口吴成居 赖 永 文 沈 理 明
( 国人 民银 行 福 州 中心 支行 ,福 建 福 州 3 0 0 ) 中 5 0 3 摘要: 近期 , 美 等 国纷 纷公 布 了金 融监 管 改 革 方案 , 英 目的是 重 构 更加 稳 健 的金 融 监 管体 系 。 些 改 革 方 案 反 映 了 这 发 达 国家 对金 融监 管体 系的新 认 识 , 一 定程 度 上 昭 示 了全球 金 融监 管体 系发 展 的理 念 与 趋 势 。 文分 析 了金 融 危机 在 本 前 英 美 等 国金 融监 管体 制 状 况及 改 革 的动 因 , 重点 研 究此 次英 美金 融监 管体 制 改革 的 内容 。 中吸 收 和 借 鉴 先进 的监 从 管 理念 及 经验 . 结合 实 际提 出我 国金 融 监 管 改 革 的 建 议 。 并
品 、 服 务 方 式 , 逐 步 将 创 新 的 层 次 新 并
提 f 李兴 智 . 商 业银 行 金 融 创新 的 动 ( ) 高微 观金融 创新 能力 , 五 提 做 由 引 进 吸 纳 型 提 升 到 技 术 原 创 型 , 2 1 论

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第一章: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历史背景自17世纪末期起,英国开始出现了金融业的崛起。

作为世界贸易和航运中心,英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发展成为全球最为活跃和复杂的金融市场之一。

但同时,不同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也对金融体系的风险和脆弱性构成了挑战。

因此,英国政府逐渐建立了一套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

第二章:20世纪初期的英国金融监管制度20世纪初期,英国金融体系监管分散、不连贯,且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规范。

在此背景下,英国政府成立了多个监管机构,如银行家协会、英格兰银行、英国财政部等。

这些机构分别负责外汇、货币、信贷、证券市场及保险业的监管,但是他们之间缺乏协调与合作,监管结构松散、效率较低。

第三章: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英国金融监管制度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英国经历了金融市场的爆炸式增长,金融监管的需要日益凸显。

为此,英国政府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以整合监管职责并且加强交叉监管。

随着监管体系的变得更加协调和有序,英国金融市场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提升。

第四章:全球金融危机后的英国金融监管制度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政府对金融监管制度进行了彻底改革,通过国会立法增强金融机构监管和区域金融中心的监管职能,以更好地解决监管缺失问题。

金融机构治理机制也进行了大力改革,设立了公司治理机构及董事会,以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和稳定运营。

第五章: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启示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演变过程为全球的金融监管机制提供了不少启示和借鉴。

正确遵循监管法律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指导,都是建立一个稳健、透明、高质量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必要条件。

结论总的来说,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是一个反映历史和现实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稳健性的过程。

在全球化背景下,稳定和关注金融市场的稳定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共识,对于各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持续完善和创新都发挥着深远的影响。

英国金融监管从分业到双峰变迁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从分业到双峰变迁与启示

中国发展观察世界英国金融监管从分业到双峰:变迁与启示李木子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金融监管改革进程加快,一些国家从分业监管逐步走向双峰监管。

在这一改革中,英国具有典型意义。

本文尝试分析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历史背景,以及从分业监管到统一监管,再到双峰监管的重大转变,以为我国深化金融监管改革提供参考。

历史背景英国拥有世界最悠久的金融发展史。

早在公元1世纪,英国就成为欧洲乃至世界的金融中心。

从17世纪起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英镑曾是世界主要储备货币和国际主要计价结算货币。

英国的金融系统和金融市场规模巨大,银行业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历史上,英国长期实行金融分业经营。

最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英国开始逐步向综合经营,一些英国大型银行通过兼并收购,成为综合金融集团。

面对如此庞大、复杂且集中的金融系统和金融市场,选择适合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对其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英国一直积极探索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创新,英国率先经历了从分业监管到统一监管,再到双峰监管的历史变迁。

分业监管1694年英格兰银行的成立标志着英国现代金融业的形成。

英国政府分别于1720年和1844年通过了《泡沫法》和《英格兰银行法》,成为英国最早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1971年,英国废除了银行间利率协议与英格兰银行贴现率强制性挂钩的做法,将英格兰银行最低贷款利率作为中心利率。

并且通过1979年颁布的《银行法》以及在1987年对其进行的修订,逐步放宽了对银行业的管理和控制。

1979年英国取消了对外金融交易管制,实现了金融自由化。

1981年8月英格兰银行最低贷款利率取消,实现了利率自由化。

1986年10月英国取消了传统的证券交易所固定佣金比率规定,取消了股票经纪人和批发商的界限,使交易商和经纪商合而为一,允许本国和外国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申请为交易所会员公司。

尤其是,伦敦证券市场自由化,推动了英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大型商业银行可以介入证券交易,成为全能型金融机构。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摘要:文章以英国为例,简述了1997年开始英国对其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全面改革的原因措施意义以及其后在国际社会造成的影响,对我国完善和发展自有金融监管模式的启示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启示一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一国关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法规的结构性体制安排20世纪末,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先后对金融监管模式作了重大改革,尤以英国最为典型,其改革对全球金融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改革前的分业监管体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英国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发生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之间的业务彼此渗透,使英国金融业多元化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也开始经营金融产品和业务,混业经营的日益发展,使英国成为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然而,直到1998年之前,英国实行的仍然是以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分业监管体制在分业监管时期监管机构分别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房屋协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自律组织发挥了较大作用,三个证券自律组织分别负责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在英国分业监管使得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受几个监管机构同时监管的现象大量存在,不仅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容易产生争议,分业监管体制的弊端显现无余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分业监管有效性的降低,特别是在巴林银行事件后,英国国内要求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朝野上下对改革金融监管模式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主要内容有:第一,成立新的金融监管机构,决定由10家机构合并,组成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这10家机构包括证券与投资管理局(SIB)证券期货协会(SFA)私人投资监管局(PIA)投资监管组织(IMRO)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司(SSBE)注册互助委员会(RFC)房屋协会委员会(BSC)互助合作委员会(FSC)由贸易工业部划转到财政部的保险监管司以及伦敦交易所的英国发行上市监管部(UKLA)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局更名为金融监管局(FSA),1998年起,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责移交给FSA,FSA依法行使监管权力FSA虽然要全面负责对拥有一百多万员工的英国金融业的监管,但其机构并不庞大,现有雇员仅二千多人,这主要依靠其先进的监管手段,因此使得监管机构降低了成本,效率却反而有所增加第二,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英国曾实施过较长时期的自律式监管体制,改革放弃了伦敦金融市场行业自律管理体系,重建全行业的金融服务监管体系;2000年6月,英国女王正式批准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这是英国自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部关于金融服务的法律,它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后,取代了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堪称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该法明确了新成立的FSA和被监管者的权力责任及义务,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第三,制定新的金融监管规则根据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的授权,FSA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一整套宏观的适用于整个金融市场被监管机构的监管条例,主要内容有:(1)被监管者经营业务一定要诚实;(2)被监管者一定要尽职细心地以应有的技能开展业务;(3)被监管者在适当的风险管理机制下,一定要负责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谨慎态度组织和管理其业务;(4)被监管者一定要保持适当的金融资源和财力以应付可能的危机;(5)被监管者一定要遵守相应的市场行为准则标准;(6)被监管者一定要公平对待其客户,并对客户的利益给予应有的考虑和重视;(7)被监管者一定要对其客户的信息需求给予应有的重视,提供给客户的信息应该明了公平不能误导;(8)当被监管者对其客户的资产负有责任时,一定要做出适当的安排以保护这些客户的资产;(9)被监管者必须以公开及合作的态度接受法的监管,及时向FSA通报必须报告的情况第四,确立新的金融监管理念FSA成立之初就表示将要采取崭新的监管方式,FSA负责人也十分强调FSA管理的“崭新性”与昔日英格兰银行证券与投资管理局等9个金融监管机构不同的是,FSA在监管中特别强调以下环节:节约有效地使用资源进行金融监管;管理层是否尽职尽责;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尽可能不压抑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力;鼓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有序的金融竞争;保持英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及其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特征另外,在监管目标方面,FSA将通过积极关注金融发展动态,实现瞻前监管,帮助客户达成公平而合理的交易。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

2英 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主要 内容有: .
及 S 第 一 ,成立 新 的金 融监 管机 构 ,决 定 由 1 0家机 构合 合 作的 态度接受 法 的监管 , 时 向 F A通报 必须报 告 的情
并. 组成 单一 的金 融监管 机构 。 1 这 0家机 构包 括证券 与投 况 。
资管 理局 ( I ) 证券 期货 协会 ( F 、 人投 资监 管局 ( I SB 、 S A)私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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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第 1 07 期
■现代管理科Biblioteka ■金融证券 英 国金 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
●吴 凡 张本 照
摘要 : 文章以英国为例, 简述了 1 9 年开始英 国对其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全面改革的原 因、 97 措施 、 意义以及其后在国 际社会造成的影响, 对我国完善和发展 自 有金融监管模式的启示。 关键词: 金融监管模式; 改革; 启示


英国金 融监 管模 式的 改革
行 使监 管权力 。F A虽 然要全 面负责 对拥 有一百 多万 员工 s
金 融 监管 模 式是 指 一 国关 于 金融 监 管 机 构和 金 融监 的 英 国 金 融 业 的 监 管 . 其 机 构 并 不 庞 大 , 有 雇 员 仅 但 现 管法规 的结 构性体 制安 排 。2 0世纪 末 , 一些 发达 的市场 经 二 千 多人 . 主要依 靠 其先 进 的监 管手 段 , 这 因此 使得 监 管 济 国家 为适 应经 济金融 形 势发 展 的需要 , 先后 对金 融监 管 机构降低了成本, 效率却反而有所增加。 模 式 作 了重 大改 革 , 以英 国最为 典 型 , 改 革对 全 球 金 尤 其 融业的发 展都 产生 了深 远 的影 响 。 第二, 制定 新 的金融 监管 法律 。英 国 曾实 施过较 长 时

英国新金融监管框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新金融监管框架及对我国的启示
F P C为视 角
国将 原金融 服务 局 ( F S A)的金 融监 管 职能拆 分 为 即在英格 兰银 行下设 金 融政 策 委员会 ( F i n a n c i a l

P o l i c v C 0 mm i t t e e ,下 称 “ F P C ” ) 和 审 慎 监 管 局 ( P r u d e n t i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Au t h o r i t v , 下称 “ P R A ” ) , 分别 承担 对 英 国宏 观金 融 体 系进 行 监 管 的责 任 和微 观 审慎管 理 的责任 ; 撤销 F S A并成 立金 融行 为监 管 局 ( F i n a n c i a l C o n d u c t A u t h o r i t y , 下称 “ F C A ” ) , 负 责 监 管所 有金 融服务 行 为 。 改革 后 的英格 兰银行 集货 币
政策制定与执行 、 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于 身, 在 金 融监 管 体 系 中处 于核 心 地位 , 体 现 了英 国金 融监 管理念 的重 大变 革 。 2 . 宏 观 审慎监 管 机构 F P C 。F P C是 位于监 管 框 架 顶 峰 的强 大 机构 , 主 要 目标 是 识 别 、 监 控 并 采 取 措施 以消除 或减 少 系统性 风 险 , 保 护 和提 高英 国金 融 系统 的抗风 险 能力 ; 同 时其 还被 赋予 支 持政 府 经 济政 策 ( 包 括 实现 经 济 增 长 和充 分 就业 ) 的次 要 目 标 。F P C以英格 兰银 行理事 会下设 委员 会 的形式存 在, 共有 1 1个 成 员组 成 , 主要 履 行 四项 职 能 : 监测 英 国金融 系统 稳 定性 , 识 别 和评 估 系 统 风 险 ; 每 年 对外 发 布两期金 融稳 定报 告 ;向 P R A和 F C A发 出 指令 , 要求其针对“ 被监管对象” 采取相应措施 , 以 实现 宏 观审慎 管 理 目的 ;向英 格 兰银 行 、财政 部 、 F C A 、 P R A或其他监管机构提出建议。 3 .微 观 审 慎 监 管 机 构 P R A和 F C A 。P R A 和 F C A各 有侧 重地 负责微 观 审慎监 管 。 英 格 兰银行 内 部新设 P R A, 监管 对象 包括 信用 社 、 零 售 银行 、 建 筑 互助 协会 、 保 险公 司 以及指 定 的投 资公 司等 三类 机 构。法律赋予 P R A信息采集权 、 监管权 、 执法权 以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及其启示
顼 代 商 业 M D R U IE S O E N B SN S
的 金 融 服 务 监 管 体 系 , 0 0 6 , 国 20 年 月 英 女 王 正 式 批 准 了  ̄ 0 0 金 融 服 务 和 市 20 年 场 法 》 这 是 英 国 自建 国 以 来 最 重 要 的 。 部 关 于 金 融 服 务 的 法 律 , 于 2 0 年 它 01 1 2月 1 日正 式 实 施 后 , 代 了此 前 制 定 取 的 一 系 列 用 于 监 管 金融 业 的 法 律 、法 规 , 堪 称 英 国 金 融 业 的 一 部 “ 本 法 ” 基 。 该法 明确 了新成 立 的F A和被 监管 者的 S 权力 、 责任及 义务 , 统一 了监管 标准 ,规 范 了金融 市场 的运 作 。第三 ,制定新 的 金 融 监 管 规 则 。根 据 英 国  ̄ 0 0 金 融 20 年 服 务 和 市 场 法 》 的 授 权 , A 已 经 制 定 FS 并 公布 了一 整 套宏 观的 、适 用于 整个 金 融市 场被监 管机 构 的监管条 例 ,主要 内 容有 :1被监管 者经营业 务一 定要诚实 ; () () 监管者一 定要尽 职细心 地 以应 有的 2被 技 能开展 业 务 ;3 被监 管者 在适 当 的风 () 险管 理 机 制下 , 一定 要 负责 和 有 效地 采 取 适 当的 谨慎 态 度 组织 和 管理 其 业 务 ; () 监管者 一定要保 持适 当的金融 资源 4被 和 财 力 以 应 付 可 能 的 危 机 ;5被 监 管 者 () 定要 遵 守相 应 的 市 场行 为 准则 标 准 ; () 监 管 者 一 定 要 公 平 对 待 其 客 户 ,并 6被 对 客户 的 利 益给 予 应有 的 考 虑和 重 视 ; () 监管者… 定要对 其客户 的信息 需求 7被 给 予应有 的重 视 ,提供 给客 户的信 息应 该 明 了 、 平 、 能 误 导 ;8 当 被 监 管 者 公 不 () 对 其客 户 的 资产 负有 责 任 时 , 定要 做 一 出适 当 的安排 以保 护这 些 客 户 的 资产 ; () 监 管 者 必 须 以 公 开 及 合 作 的态 度 接 9被 受 合 法 的 监 管 , 时 向 F A 通 报 必 须 报 及 S 告 的情 况。第 酮 ,确 立新 的 金融监 管理 念 。F A成 立之 初就 表示 将要 采取 崭新 s 的监管方式, FSA 负 责 人 也 十 分 强 调

英国现代金融业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现代金融业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现代金融业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加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如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就自然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这种背景下,2003年4月,酝酿已久的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随着“两会”推入了前台,银监会的成立成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完善的重大突破。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虽然银监会在监管理念和措施上有长足的进步,但在监管专业化、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仍要做出较大的努力。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研究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时,我们借鉴其他国家尤其是英国等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经验,具有重要的意义。

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管窥长期以来,各国在实施金融监管的具体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异。

但近年来,各国都加强了对金融机构业务资料的监测分析,同时加强了现场检查的力度,并广泛地利用了外部的审计力量。

这里将通过对英国的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模式的分析,寻求建立和健全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经验与启迪。

(一)市场准入英国银行的注册管理是由英格兰银行监管局负责。

英格兰银行给予银行准入注册,又称为授权或认可。

1、授权资格必须是法人,是公司性的信贷机构。

2、最低资本。

银行至少有500万英镑。

3、申请者要提供即将接受存款业务的规模、性质、业务计划和管理安排,以及监管当局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4、机构的每位董事、控制者或经理人员在其位置上是合适的;业务经营至少由两个人有效地进行管理,这个标准又称为“四只眼原则”。

(二)对银行经营的管理1、资本充足率。

英国监管当局要求银行资本的最低清偿比率为8%;同时规定比最低清偿比例高约50%的触发比例;目标比率是在触发比例确定之后设定的,目标比例通常至少高于触发比例1%之上,若银行认为目标比例要少于触发比例1%时,则需监管当局同意。

目标比例可以起到一种“警告灯”的作用,是监管当局开始与商业银行讨论其确保触发比例不被侵犯的信号。

2、流动性管理。

监管当局对银行流动性的监管是以流动性缺口来衡量的。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张杨摘要:作为全球性金融中心之一,英国在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所受到的冲击极其严重,因此它是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方面最为积极的国家之一。

两年来,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对英国和全球金融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了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背景和内容,然后论述了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们正在进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有益启示。

关键词:英国;金融监管FSA启示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显现出几个突出特点:金融全球化,金融混业经营和信息技术广泛而深入的运用,它们给整个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其相互作用也加剧了金融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使防范金融业的系统风险成为各国金融管理机构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一轮完善监管制度的改革。

1998年,英国率先设立了独立的中央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简称FSA),并在试运行三年后又修订了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2000),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而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FSA中央金融监管机构的地位。

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对英国和全球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国正在进行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研究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金融法律的立法及其调整具有重大的意义[1]。

1.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背景1.1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1988年巴塞尔协议就要求签约国监管各银行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运营情况,同时要求各签约国扩大监管范围,纳入市场风险监管。

1992年欧洲统一市场形成后,欧盟又为银行与金融业制定了许多新的规定,包括银行自有资金情况、偿债能力的比例、资本构成情况(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等。

另外,欧盟拟通过一种互相承认监管的制度来避免双重监管。

英国虽然没有加入欧元区,但伦敦金融市场上的欧元交易却是最大的,提高金融交易效率与安全性有利于保持英国伦敦独特的金融市场地位。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以及 伦 敦 交 易 所 的 英 国 发 行 上 市 监 管 部 ( KL 。 19 年 1 月, 券 投 资 局 更 名 U A) 9 7 0 证 为 金 融 监 管 局 (S ,9 8年 起 , 格 兰 银 F A)1 9 英 行 的 银 行 监 管 职 责 移 交 给 F A.S 依 法 S FA
的 趋势 加 强 。 特 别是 2 O世 纪 9 年 代 以 O 后 一 浪 高 过 一 浪 的金 融业 并 购 浪 潮 , 使 银 行 、 险 、 券 、 托 实 现 了 跨 行 业 的 保 证 信 强 强 联 合 、 势 互 补 , 行 与 非 银 行 金 融 优 银
系 统 风 险 成 为 各 国 金 融 管 理 机 构 必 须 考 虑 的 首 要 问 题 , 并 由 此 引 发 了 一 轮 完 善 监 管 制 度 的 改 革 。19 9 8年 , 国 率 先 设 立 英 了 独 立 的 中 央 金 融 监 管 机 构 — — 金 融 服 务 监 管 局 f 称 F A)并 在 试 运 行 三 年 后 简 S , 又 修 订 了 英 国 金 融 服 务 与 市 场 法
了 英 国 传 统 的 金 融 运 作 模 式 。 发 生 在 银 行 业 、 险 业 、 券 投 资 业 之 间 的 业 务 彼 保 证
此 渗 透 .使 英 国 金 融 业 多 元 化 混 业 经 营
金 融 监 管 体 系 带 来 了 很 大 的 影 响 。 其 相
互 作 用 也 加 剧 了 金 融 业 在 全 球 经 济 中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 使 防 范 金 融 业 的
国和 全 球 金 融 业 的 发 展 有 着 深 远 的 意 义 。 本 文 首 先 分 析 了 英 国 金 融 监 管 改 革 的 背 景 和 内容 , 后 论 述 了英 国 金 融 监 管 改 革 然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附件二FSA、IMA及EFAMA等英国监管主体交流访问报告目录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 (2)二、欧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6)三、英国对公募和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制度 (10)四、欧洲统一监管框架对英国未来监管的影响 (19)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1.目前的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英国传统上实行的是以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金融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权长期以来高度集中在隶属于财政部的英格兰银行。

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已从此前的分业监管变成了以金融服务局为主体的单一的监管模式,具体金融市场监管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英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制FSA是英国整个金融行业惟一的监管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FSA 拥有监管金融业的全部法律权限,但值得注意到是其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监管组织。

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英国监管机构迅速审视原有监管体系缺陷,并拟定了系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

本次改革的要点主要包括:(1)裁撤现有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其金融监管职能分拆为三个机构来承担:在英格兰银行下新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 FPC),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新设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新设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负责消费者保护。

(2)恢复及强化央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和权力。

FPC由英格兰银行总裁担任主席,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监控及解决威胁整体经济金融稳定的系统风险及金融脆弱性,系金融稳定政策的最高决策单位,负责制定维持金融稳定的必要措施。

新成立的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负责对银行、投资银行、房贷合作社及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FPC 与PRA 均设立于央行框架内,进一步强化了央行的监管职能。

论危机后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2008年英国金融危机

论危机后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2008年英国金融危机

《论危机后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2008年英国金融危机》摘要:金融改革立法上英国金融改革立法迅速009年月日《009年银行法》(Bkg 009)生效,英美两国改革说明了加强消费者保护已称次贷危机金融监管改革重要容,但监管工作仍然存监管不足、监管手段落、监管人员水平低下等问题、危机英国金融改革概况金融改革立法上英国金融改革立法迅速009年月日《009年银行法》(Bkg 009)生效与前各银行法相比这法律具有以下特()赋予英格兰银行预防和应对金融风险以更责任和权限;()英格兰银行董事会下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l bl )其职责是判断金融风险性质关金融风险形成和发展制定和实施金融稳定战略;(3)进步强化英格兰银行对支付系统监管;()设立特别应对机制(l Rl Rg)以便对陷入危机银行进行快速干预;(5)更加有力地保护存款人利益00年6月6日英国财政臣乔治奥斯公布了更彻底全面改革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提案二、危机英国金融监管制完善主要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财政部《改革金融市场》白皮提出了两方面改革建议是成立金融稳定理事会(lr l bl)以取代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监管局006年3月设立三方常委员会( rr g )金融稳定理事会是法定委员会(r)拥有制定规则权力由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监管局三方组成对议会责由财政臣担任理事会主席金融稳定理事会宗旨主要包括()通定期磋商和讨论及发现金融市场上风险;()协调三方制定金融政策;(3)增加金融市场上各类信息透明二是进步完善和强化金融局职能然而财政臣乔治奥斯公布全面改革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提案更彻底即职能将由三机构取代分别是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下辖金融政策委员会主管宏观济风险;央行下辖风险管理局责监管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业等风险这方案味着英格兰银行将从那里接管金融监管职责成惟金融监管机构而英国财政部则保留刻否权事实上这也是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3年重回老路是上轮英国金融改革产物997年工党政府上台定设立金融管理局以英国金融监管体制就呈现财政部、央行、三足鼎立局面但三者并没有明确分工没人知道究竟是谁责而按照新监管改革方案央行权威将被重新确立(二)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监管白皮对加强系统性风险监管明确提出了两方面容是密切关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规模非常它们业牵涉到方方面面对广市场主体都会产生很影响这些型企业任何出现危机都会对整金融系统造成重创虽然由市场济理念不鼓励政府限制金融企业规模、不鼓励对金融企业具体业干涉但向这些重量级企业提出适当要则是很有必要可以通适当方式向这些企业灌输关社会责任、市场纪律、金要、危机应对策略知识这些知识和理念部分带有约束性、部分只具有引导义但这确实可以更地减少这些金融企业存风险提高整金融系统安全性二是完善防管理系统性风险制包括()改进会计制增加金融体系透明;()提高金融产品标准化程完善批发银行市场基础设施(三)保护消费者利益笼统看国际金融危机对银行业危害是普遍和深远批发银行业和零售银行业都深受其害但是不批发银行业普通消费者和企业更依赖零售银行业他们金融危机受到冲击更其利益受损情况更严重白皮也识到这问题强调政府实施金融监管程应当更加重视保护消费者利益尽量减少他们风险和损失而财政臣乔治奥斯公布全面改革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提案则提出了成立独立消费者保护局无独有偶美国改革方案要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消费者提供简明清晰讯防止不公平和欺诈性交易并促进公平、有效率和创新性金融市场英美两国改革说明了加强消费者保护已称次贷危机金融监管改革重要容三、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启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央银行国金融体系居核心地位对国金融稳定有着重要义央银行从诞生日起就担着维护国金融体系稳定职责但是现实运作各国央银行所具有法定权限不这既取各国立法进程也取各国市场济运作机制例如崇尚由竞争美国以往是没有央银行充当央行美储其历史并不算悠久但是金融危机积累和频繁发生会对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应立法产生刺激迫使各国强化金融监管机制从而增强金融体系安全性央银行职能也这进程逐渐强化发挥作用越越但是考虑到现代金融复杂性和系统性先考虑到现代金融与其他行业交叉重叠特性传统上仅仅关银行业金融监管也显得不足迫切要理念和立法上创新再加上传统上央行监管权限显得受到限制多显得束手束脚可以调动监管力量和监管有限难以有效约束银行行频繁金融运作显得力不从心从英国等国金融改革看央银行权限正进步扩其监管围狭问题正被克具体到我国国人民银行也样存着监管权限不、监管围狭等问题这就要借鉴西方金融业验根据我国国情加强金融立法明确并扩央行监管权限只有扩央行监管权限才能增强央行监管能力从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二)加强审慎监管考虑到现代金融风险复杂性和连锁性金融监管部门有必要将监管关口前移多做些前瞻性监测工作尽量做到防患然以免金融危机出现疲应付从英国北岩银行危机看监管部门疏防和玩忽职守是酿成危机重要原因正是监管部门失职使北岩银行风险步不累积直到爆发这案例对我国金融监管工作也有重要启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多是从央行分离出其分离设置理念不可谓不明确但监管工作仍然存监管不足、监管手段落、监管人员水平低下等问题这些问题存是我国金融业入世冲击下更是显现出竞争力不足和安全性不足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多向西方国学习金融监管验让更多具备胜任能力人走上监管岗位而不是滥竽充数应实际工作将监管关口前移及早发现隐患、隐患而不是只是事寻补救措施通多种措施实现审慎监管以我国金融业风险就能够得到更地控制(三)加对消费者和投者利益保护力由现代金融知识越越繁杂越越具有专业性普通消费者相关知识和专业人士相比存巨差距双方信息也很不对称这就导致普通消费者金融专业人士面前处相对弱势地位健全金融市场上只有建立了严密规保护机制让普通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可靠保护金融市场才能向纵深和长远发展而不至被瓶颈束缚保护主体利益原则是金融法律项基原则这原则也强调必须重视保护消费者利益正因如我们必须完善法律规加力保护消费者利益规金融运作程序加信息披露力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发展出多层次、健全金融市场构建规金融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从而消费者提供更高水平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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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越来越多元化,金融产品越来越丰富,金融业的创新程度也 治理的方法有限,其治理周期更长,所以前期的识别和防范工
在不断提高。因此,现有的监管体制就无法对越来越复杂的金 作尤为重要。
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
(三)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金融危机的爆发,其背后的
(二)监管理念滞后,对宏观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不足。当前, 一个重要原因是公众对金融业失去了信心,从而使得金融机构
(二)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要想对宏观的系统性金融
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进行监管, 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分散的监管机构必然是无法胜任的,因
这样的监管体制是典型的分业监管制,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监 此必须存在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对此负起责任,换句话说,
管主体之间有着严格的分工,各自的监管范围也有着明确的界 需要在现有的各监管机构之上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机构作
管部门的“地盘意识”极其严重。“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有着其 护局,专门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另外,尽管我
自身的优越性,能够使得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清,其监 国已经出台了各类有关金融监管的法律,例如《商业银行法》、
管效率也就得以极大的提升,不过这也带来了各部门各自为 《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等,但这些法律文件仅仅只
(二)实行双峰监管模式。金融服务局撤销之后,在金融政 策委员会之下设立两个机构,即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行为 监管局(FCA),从而开始“双峰监管模式”。特别指出的是金融 行为监管局是一个独立的机构,直接对财政部和议会负责,而 审慎监管局虽然隶属于英格兰银行,但也具备很大的自主性。
审慎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人事构成、主要职责及其地位。审 慎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主要包括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重要的 投资公司,其人事构成是由英格兰银行行长担任主席,由英格 兰银行分管审慎监管的副行长来担任总裁,其主要职责是对被 监管机构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做出判断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利用 “判断导向”的方法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将金融机构的破 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其地位是微观审慎监管者和宏 观审慎政策的执行者。
限。这一监管体制之所以得以成立是有着其历史渊源的。在改 为他们的领导者,进而从全局出发监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
革开放之初,我国的金融业还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的稳定。当前,金融业的发展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复
部门经验不足,其人才的专业素养也不够高,因此分业监管既 杂,金融产品五花八门,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也层出不穷,因此
题;然而,当经历了美国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世界经济危机过 服务局是一个具备高度自主性的监管机构,与英国的中央银
后,金融服务局的诸多缺陷也开始暴露出来。
行— ——英格兰银行处于同等地位。英格兰银行主要是根据经济
(一)监管体制缺乏对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的把控。金融服 形势的需要来制定对应的货币政策,而金融服务局是在一系列
务局的职责更多的是对微观的金融主体进行审慎监管,在“效 的规则下对各类金融主体进行监管进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理
率优先”原则的基础上,运用监管规则的手段,致力于对各个金 论上讲,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应该是相互分工、共同治理
融主体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证金融体系能够平稳和顺畅地运 的一个状态,但在实际运行中,二者往往是各自为政,相互之间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宏观审慎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 年 7 月 10 日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背景
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金融机构的伦理和文化等这类问题并未
改革之前,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英国金融服务局 纳入监管的范围。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金融消费者处于金融
利益。1995 年英国经济学家泰勒首次提出“双峰理论”,指出对 (FPC),全面负责监控和识别系统性风险。
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目标主要是两点:“审慎监管”— ——控制金
金融政策委员会受英格兰银行的领导,从而强化了英格兰
融机构的自身风险和“行为监管”— ——保护金融产品消费者的 银行的金融监管的能力。该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分析、识别、监
利益。到目前,行为监管都是一个新颖的概念,学界中并未对此 测、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以加强监管体系中宏观审慎监管
提出一个清晰的定义,不过自从 2008 年金融危机过后,世界范 的力度。(1)对整个英国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发现影响
围内开始对行为监管产生了普遍的关注。
系统性风险的因素,对系统性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和测度;(2)
根据《金融监管新方案:改革蓝图》的相关规定,审慎监管 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之间应当是相互合作的,在审慎监管局实 行其政策前,应当咨询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意见,如果二者所制 定的政策出现相互矛盾时,金融政策委员会应当进行协调,且 金融政策委员会有最终决定权。如此一来,FPC、PRA 和 FCA
就能够分工明确、密切合作地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了。 (三)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独特作用。金融行为监管局作为一
No.10s 2017
《合作经济与科技》
Hale Waihona Puke 金融 / 投资DOI:10.13665/ki.hzjjykj.2017.19.021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文 / 张 陆
(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重庆)
[提要] 2008 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英国政府为有效应对这次危机,对本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并基于 此成功实现金融监管方面的创新。在对英国金融监管改革背景和内容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指出我国当前金融监管领域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机构的资本金足够充足,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 (FCA)就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今天,如果系统性风险积累过大而致无法控制,那必然会对我
近年来,我国也逐渐意识到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
国的金融市场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性,在“一行三会”监管体系下,开始设立专门保护金融消费者
(三)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监 利益的部门,例如在 2012 年,保监会设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
我国的监管重点依旧是个体的金融机构,监管的中心依旧是通 失去了社会基础,在应对危机时,金融机构就无法有效地发挥
过制定和执行严密的监管规则对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进行有 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政府开始重
效识别、预警和应对,这是典型的审慎监管理念。在这一理念的 视对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然而,在面对专业且复杂的各类金
金融行为监管局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提升公众信心
图1
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的种类不 策和规范,将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防范的工作逐步规范
断增多,我国当前的监管体制已经无法满足对金融市场进行有 化和日常化,从而达到对宏观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控制。
效监管的需求。目前,中国的监管体制简单地说就是“一行三
行。不过,过分重视微观主体就意味着没有足够重视宏观的系 并不存在报告义务,这就使得二者所掌握的信息不能得到极大
统性风险,尽管各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 的分享,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也是极度缺乏,从而导致所制
这不意味着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就得以有效降低,更有 定的政策往往相互抵触。
可能是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逐渐增大。2008 年美国的金融危机
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人事构成、主要职责和其地 位。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不仅包括了对审慎监管局所监 管的机构进行行为监管,还包括了对审慎监管局监管范围之外 的机构进行审慎监管。另外,它还是英国上市事宜的主要监管 机构。其核心成员由财政部直接任命,其主要职责是保护金融 消费者的利益和促成金融机构形成良好的商业文化从而提升 公众对金融机构及其市场的信任。其地位审慎监管的有力补充 和行为监管的中坚力量。
个独立的机构,直接对英国议会和财政部负责,其经费来源并 不是政府预算,而是所监管的各个金融机构所缴纳的监管费。 通常来讲,金融行为监管局招聘的都是专业技术强、行业经验 丰富的员工,并且金融行为监管局高度重视岗位匹配和团队建 设等方面的工作,因此其监管效率往往很高。
金融行为监管局重点关注的是三个方面的内容:金融消费 者的利益、金融机构的诚信和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其工作的 核心重点是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尤其是妥善处理各类金融 者的投诉。通常而言,尽管金融行为监管局根据法律的授权具 有一定的刑事诉讼权,但是在处理金融消费者诉讼的时候,金 融行为监管局并不运用其行政权力直接处理案件,而是出台具 体的指导性的文件,详细地规范各类金融主体的义务,从而规 范了各个金融主体处理投诉案件时的流程。另外,金融行为监 管局要求各个金融机构以规定的文本格式,定期向他汇报处理 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数量和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消费者利 益的保护力度。
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可是,经过了改革开放几十年,中国的 即使个体金融机构的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系统性金融风
金融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中国的金融市场已 险依旧有可能会不断累积、持续增大并最终爆发。系统性金融
经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建立,金融机 风险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和广泛的,并且对其
三、中国当期金融监管体制的不足 (一)现有体制无法对混业经营进行有效监管。随着我国金
直接领导
议会 制定法律框架
直接领导
财政部 制定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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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银行 制定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金融政策委员会 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
建议
指令
审慎监管局 对重要机构进行审慎监管
指令 建议
合作与建议
直接领导
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意识到光靠单纯的审慎监管是不够 的,行为监管必须与之相对应、相发展。尽管目前学术界对于行 为监管仍处于探索状态,但行为监管的发展步伐是越来越快, 英国设立金融行为监管局正是针对于此的一大创新。为了达到 对问题的标本兼治,首先,金融行为监管局采取各种手段,例如 制定“允许行为清单”、“制定详细的监管手册”、“按照总体情况 和风险进行分类监管”等;其次,金融行为监管局也极其重视金 融机构的文化与公司治理的问题,积极引导个体机构建立其良 好的商业文化,进而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的竞争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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