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预结算是指在施工项目完成前,对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劳务、工程量等进行测算和核算,以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一过程,提高工程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准确性,制定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工程预结算的项目,包括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等。
适用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三、管理责任1. 工程预结算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工程预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预结算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施工单位配合工程预结算工作,提供所需的工程量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工程预结算编制流程1. 初步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预结算部门根据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工程建设的初步预算编制。
其中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装饰工程等各个专业的预算。
2. 设计审核阶段:施工设计文件完成后,由工程预结算部门进行设计审核,验证设计文件与初步预算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3.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根据设计文件和初步预算,确定材料、设备、劳务等的报价,并与工程预结算部门进行核对和调整。
4. 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预结算部门对工程量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整,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5. 工程竣工阶段:工程竣工后,工程预结算部门进行最后的核算和编制,以确定最终的工程预结算价款。
五、工程预结算审批1. 工程预结算报告由工程预结算部门编制完成,并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审批。
2. 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预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审批结果务必书面反馈给工程预结算部门。
六、工程预算审计1. 工程预结算部门定期开展工程预算审计,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工程预算审计结果应及时上报工程建设单位,并按照规定提出整改意见。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可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合同的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等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遵循“合理、公正、透明、便民”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体系。
第二章预结算编制第四条工程合同预结算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并提交审批,预结算内容应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组织、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确保各项费用合理、准确。
第五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编制应设置专门编制人员或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
第六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编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不得存在虚假填报、夸大费用、串通作弊等行为。
第七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预结算进行查核,确保预结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制定详细的备案材料,包括预结算编制依据、费用计算说明、资料来源等,备案材料应完整、真实。
第九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提交审批,确保预结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工程合同预结算审批应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预结算编制单位。
第三章预结算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建立健全预结算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等,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协同办公,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三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规定预结算的编制、审批、备案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第十四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加强对预结算编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结算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预结算管理,规范工程预结算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各方应当依法履行工程预结算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预结算编制第五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依据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进行。
第六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计价方法、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第七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各种因素,包括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施工条件等,确保预结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
三、预结算审核第九条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专业的审核人员,对工程预结算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审核。
第十条造价咨询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对工程预结算的价格、工程量、费用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对审核意见中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预结算审批第十二条工程预结算审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预结算报送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进行审批,并对审批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预结算审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预结算执行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工程预结算进行施工、监理和结算。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预结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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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配备
1. 成立专门的预结算管理小组,由公司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设计管理部等
部门人员组成。
2. 预结算管理小组应具备高素质、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确保预结算工
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投标期间
1. 逐字逐句分析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算工程量,研究措施费用,对招标中隐含
的各种因素进行周全考虑。
2. 预结算人员应参与合同签订条款的讨论和学习,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操
作性。
四、施工期间
1. 将清单转换成施工预算,制定成本目标,定期总结分析,形成造价控制的动态
及良性循环。
2. 预结算人员应定期到现场收集相关结算资料,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结算期间
1. 整理平时积累的素材,全员参与开结算大会,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预结算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出竣工结算书,交部门领导审核。
六、工程签证、索赔
1. 预结算人员应深入现场,做好签证和索赔的工作。
2. 办理延长工期的签证的条件:
a. 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
b. 业主原因导致;
c. 不可抗力因素。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
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预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 公司定期对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预结算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和审批过程,确保工程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预算管理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下面将从编制、审核、审批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编制1. 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原则:a. 质量原则:工程项目预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b. 经济原则:工程项目预算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c. 合理性原则:工程项目预算应合理分配资源,实现最佳效益。
2. 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步骤:a. 收集资料:收集项目建设资料、相关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等。
b. 初步预估: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估算,确定项目规模和成本预算控制范围。
c. 细化预算:根据具体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详细预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d. 汇总编制:将各项预算细目进行汇总编制成工程项目预算表。
二、审核1. 预算审核的目的:通过对工程项目预算的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防止预算中的错误和漏洞,提高预算的可操作性。
2. 预算审核的内容:a. 金额审核:审核预算各项金额是否合理、准确,并与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相符。
b. 技术审核:审核工程项目预算中所涉及的技术参数、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
c. 材料审核:审核工程项目预算中所使用的材料的价格、质量等是否符合标准。
3. 预算审核的程序:a. 内部审核:由项目部门内部进行预算审核,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b. 外部审核:由独立的审核机构对工程项目预算进行独立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三、审批1. 预算审批的程序:a. 提交预算报告:项目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工程项目预算报告。
b. 主管部门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预算进行审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c. 签订合同:经过审批后,项目部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明确预算执行的责任和义务。
2. 预算审批的依据:a.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划、预算和控制的管理制度。
它在建筑、市政、交通、能源、水利、工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预结算的概念和内容工程预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前阶段,对该工程的各项费用进行分析、估算和计算,确定工程总竣工概算,确定工程建设用地、施工期、竣工期、投资预算。
具体的内容包括:1. 主要工程量的清单和计算:列出所有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量,并在每个工程量下方列出具体的计算公式,以明确每项工程量的费用。
2. 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审核施工图设计,判断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3. 工程同步设计: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归档管理,确保所有数据真实有效。
二、工程预结算管理的必要性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预测项目的总投资预算,通过综合优化来降低工程造价,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其次,它可以监控与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同时加强资金的有效管理。
最后,它可以为工程后期的跟踪维护、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三、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应用与创新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
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工程量计量方法是BIM技术,它被广泛应用于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管理中。
基于BIM技术,可以更加详细地量化建筑元素,更加精确地计算和管理工程成本。
此外,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数字化管理和自动化计算也成为了趋势,构建了工程管理的智能化平台,提高了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
四、结语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综合评估各项投资,并进行细化管理和监控,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也将不断创新,更加广泛地应用于建筑行业,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规范工程合同预结算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合同的预结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预结算编制第五条工程合同预结算编制应依据以下资料:(一)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三)现行预算定额、造价信息及有关文件;(四)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资料。
第六条预结算编制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第七条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预结算审核第八条预结算审核应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
第九条审核内容包括:(一)预结算编制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工程量的准确性、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三)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及合同风险;(四)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事项。
第十条审核完成后,应出具审核报告,对预结算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四、预结算审批第十一条预结算审批应按照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审批内容包括:(一)预结算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工程量的准确性、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三)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及合同风险;(四)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事项。
第十三条审批完成后,应出具审批意见,对预结算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五、预结算执行第十四条预结算经审批确认后,应作为工程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的依据。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应按照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后,应按照预结算进行工程结算,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合同预结算管理的内部监控制度,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工程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公司的预结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公司的预结算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三条工程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项目预算编制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
第四条工程公司预结算管理应当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预算编制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预结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结算编制责任主体第六条工程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预算编制的最高负责人,负责领导和指导公司的预结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预算部门是公司内专门负责预算编制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是负责具体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
第九条预结算工程师是项目预算编制的具体执行人员,负责具体制定项目预算方案、编制预算报告和做好相关的资料整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配合完成项目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预结算编制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项目部接到工程项目任务时,应当立即组织编制项目预算方案,并报公司预算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收到项目预算方案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计划,明确预算编制的流程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项目预算计划,组织对项目造价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准确掌握项目的造价情况。
第十四条预结算工程师应当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预算报告,包括项目费用预估、材料清单、工时估算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当对编制的项目预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六条预算部门应当对项目预算报告进行审查和评审,审查报告是否符合公司的预算编制标准和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1. 前言工程预结算是企业项目管理的紧要环节之一,旨在合理掌控项目本钱、提高项目执行效率、保障项目利益。
为规范和统一工程预结算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掌控,订立本《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2. 定义和目的2.1 定义工程预结算是指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进行全面、细致的测算、核对、审定、掌控和结算的过程。
2.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加强本钱掌控和监督,降低项目本钱;—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3. 负责人和权限3.1 工程预结算负责人每个工程项目由一名工程预结算负责人负责预结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3.2 权限工程预结算负责人具有下列权限:—对项目费用进行分析、核对和审定;—合理掌控项目本钱,并提出掌控看法;—提出工程更改、调整的费用评估和结算;—对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工程预结算流程4.1 初步预算项目部在工程初期进行初步预算,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依据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料子、设备、人工等费用的预估;—依据项目计划订立工程进度计划;—完善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置。
4.2 预算编制依据初步预算和项目设计文件,工程预结算负责人及时进行预算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认真测算工程各项费用,包含料子、设备、人工和其他费用;—建立费用清单和费用分类表;—评估工程进度和实施工期,确定费用分期和估计支出时间。
4.3 预算审定预算编制完成后,需经过预算审定环节,具体要求如下:—工程预结算负责人逐项审核完善预算内容;—费用的核对和审定需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预算审定需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确认和签字。
4.4 预算执行预算编制和审定完成后,项目部门依照预算执行,并进行以下工作:—严格依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需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费用掌控;—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预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负责整个工程的前期施工预算、过程预算及竣工预算工作。
项目部上报预算的时间为每月初____号之前上报当月预算。
2、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3、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4、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5、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核等工作环节的管理机制和规范,旨在确保预决算工作的合理性、透明性和规范性。
该制度可包括以下内容:1.目标和原则:明确预决算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例如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预决算效益等。
2.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预决算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设立预决算部门、确定责任人等。
3.预算编制流程:确定预算编制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包括预算编制人员的配备、预算编制的指南和模板等。
4.预算执行控制:制定预算执行控制的制度和措施,例如设置预算执行监督、报告和评估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5.审计和评估:规定决算审核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决算审核人员的资格要求、决算审查的内容和方式等。
6.信息披露和公开:明确预决算信息的披露和公开要求,例如制定公开预决算报告的规定,便于社会公众、本单位员工和相关部门了解预决算情况。
7.监督和问责:建立预决算工作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审查和责任追究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要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预结算管理制度
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提高工程预结算质量,确保工程预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工作,包括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审批、执行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明确预结算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监督机制,确保预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采购总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具体工作,包括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审批、执行和监督等。
预结算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预结算人员。
第六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和预结算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1. 制定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报告;3. 审批工程预结算报告;4. 监督工程预结算的执行和调整;5. 协调解决工程预结算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6. 定期对工程预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工作流程第七条工程预结算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编制工程预结算报告:预结算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合同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结算报告。
2. 审核工程预结算报告: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预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审批工程预结算报告: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工程预结算报告进行审批。
4. 执行工程预结算报告:公司各部门按照审批通过的工程预结算报告执行,确保工程预结算的落实。
5. 监督工程预结算执行情况:预结算管理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调整工程预结算报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预结算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工程预结算报告,并报工程预结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务预算控制,提高工程部运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预算编制一、工程部负责制定年度预算,预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设备维护、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
二、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确保预算合理合法。
三、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部不同项目区分,以便更好地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管理一、工程部应根据预算确定各项支出计划,不得超支。
二、若需超支,必须经过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如有预算调整,应及时更新预算,确保账目清晰明确。
第四章决算核算一、工程部应在工程完成后进行决算核算,确认实际支出情况。
二、核算结果应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并及时调整预算。
三、工程部应做好决算文件归档,以备查阅。
第五章预决算监督一、工程部负责人应对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预决算符合规定。
二、工程部内部设立预决算监督委员会,对预决算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三、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未能按照预决算管理制度执行的工程部成员,应做出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等处罚。
二、对于表现优秀的工程部成员,应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三、处罚和奖励应公平公正,不得有偏颇。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修改,需经过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二、制度解释权归工程部负责人所有。
三、其他未尽事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本,工程部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确保预决算工作顺利进行。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调整及决算管理,确保工程成本的合理性、透明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3. 预决算管理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项目启动之初,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初步预算。
2. 预算审核:初步预算完成后,应由专门的预算审核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预算调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应及时调整预算,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决算管理1. 决算编制: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工程决算,包括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
2. 决算审核:决算报告应提交给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确保决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决算批准:审核无误后的决算报告需提交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批准,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四、资金管理1. 资金计划:根据预算和施工进度,财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
2. 资金拨付: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拨付,每一笔款项的支付都应有相应的凭证和审批流程。
3. 资金监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调整资金计划,防止资金滞留或滥用。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督检查:公司应设立监督机制,对预决算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预决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明确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
3. 绩效考核:将预决算管理的效果纳入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激励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制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适当调整预决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5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平台,达到控制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的决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决算是公司对各项目开发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公司生产基建部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第四条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成本,为控制成本提供目标,并为编制资金计划奠定基础。
第五条工程预算编制需要在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之后立即开始一般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完成,生产基建部须提前作好工程预算编制的计划工作,通过预算明确目标成本,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在施工招标前,生产基建部提供编制工程预算并制作标底的造价咨询机构候选单位,直接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程序为:一、由生产基建部根据资质条件及信誉情况挑选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比较确认一家后,与之进行谈判,确认取费标准,并提出申请;二、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审批;三、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认为取费标准不合理,审批未通过,则由生产基建部重新与造价单位进行谈判后再次报批;四、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否决此造价咨询单位,则由生产基建部提名另外一家;五、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第七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生产基建部负责填写工程预(结算)算委托书,报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委托书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在编制过程中,1预结算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促进工程预算在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编制完成。
第九条工程预算审批程序:一、生产基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所提交的工程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若发现工程预算中的有遗漏或错误之处,须退回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修改,直至精确合格为止。
二、生产基建部审核通过工程预算草案之后,若发现该预算超出设计委托限额指标范围,可以要求生产基建部____设计院对施工图进行合理修改,然后再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修改的施工图修正工程预算草案,直至符合预算合同部审核要求;三、最后,由分管副总进行审核,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进行审批形成正式工程预算。
工程预结算部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预结算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预结算部的规范管理及相关工作,包括预算编制、审查与监督、成本控制等。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部应当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规模,为各类工程项目编制、审核和监督预算,并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合理性、准确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预结算部应当加强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和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预结算部设立预算组、审查组、监督组等职能部门,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第七条工程预结算部应当设置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预算编制、审核和监督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八条预算组负责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合理的预算方案。
第九条审查组负责对编制好的预算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遵循审慎原则,防止因为疏忽或错误导致预算不准确。
第十条监督组负责对项目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项目按照预算的要求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预结算部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接收、资料准备、预算编制、审核和监督、成本核算等环节。
第十二条项目接收环节,预算部应当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背景、要求和技术标准,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第十三条资料准备环节,预算部应当收集项目相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施工方案等,准确把握项目的情况。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环节,预算组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预算标准和规定,制定合理可行的预算方案。
第十五条审查和监督环节,审查组和监督组应当对编制好的预算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预结算工作,促进工程造价合理、经济和科学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遵循合理、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成本控制,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工程预算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进行不正当的成本操作和资金挪用。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注重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手段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预结算编制第七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计价和结算标准,按照工程量清单、单价措施、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等依据编制。
第八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当进行费率分析和市场调查,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条件等费用,并进行综合考虑。
第九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当注重成本控制和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应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准备。
第十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应当进行专业审查和复核,确保编制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工程预结算审核第十一条工程预结算审核应当由预结算审查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进行综合审核评审。
第十二条工程预结算审核应当对编制过程中的数据、计算、费率等进行抽查和复核。
第十三条工程预结算审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计价和结算标准进行审查,并就技术、经济、合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工程预结算审核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监督。
第十五条工程预结算审核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合格的审核意见进行备案。
第四章工程预结算管理第十六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第十八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建立成本台账和档案,做好数据和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应当进行数据分析和汇总,形成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的策略。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执行前,通过对项目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组织等各环节进行合理的预估和计算,制定出工程项目的预算,以确保项目能按照预算目标进行顺利执行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关于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一份示范文本,供参考:一、总则1.1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1.3工程项目预结算应遵循公正、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预算金额真实、准确、完整。
二、责任与流程2.1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设立预结算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2.2预结算小组由项目经理、设计师、采购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集资料、分析数据、编制预算报告等工作。
2.3预结算小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确定合理的预结算流程,并在项目启动前制定详细的预结算计划。
三、预算编制3.1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成本控制要求、合同约定等因素进行。
3.2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项目数据、市场行情、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3.3预算编制应从设计、采购、施工等各环节入手,详细列出各项费用,并进行合理估算。
3.4预算编制应特别注意风险因素的考虑,如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3.5预算编制完成后,应由预结算小组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预算审批4.1预算审批应遵循项目管理的流程,由项目经理提交预算报告。
4.2预算报告应包括详细的预算说明、费用构成、关键风险分析等内容,以便审批部门进行综合评审。
4.3预算审批部门应按照预算制度的规定进行评审,并及时给出审批意见。
五、预算执行与调整5.1预算执行应由项目经理负责。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进行费用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5.2预算调整应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批,调整原则应为合理可行性和必要性。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规定。
本文将从预结算编制、审批、执行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结算编制1. 预结算编制的目的预结算编制的目的是根据项目需求,对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预先计算,保证工程项目在预算范围内进行,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预结算编制的原则(1)科学合理原则:预结算应基于项目实际需求,根据工程量、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准确计算。
(2)审慎用费原则:预结算应合理控制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预结算应对外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审查。
3. 预结算编制的流程(1)项目数据收集:收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数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市场行情等。
(2)费用计算:根据项目数据,进行费用计算,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
(3)成本分析:对各项费用进行详细分析与比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4)编制报告:根据计算结果,编制预结算报告,包括费用明细和预算总额等。
(5)审批程序:报告经过审批程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三、预结算的审批1. 审批的目的预结算的审批旨在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防止虚报、浪费等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审批的程序(1)内部审批:预结算报告由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审核,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外部审批:经内部审批后,预结算报告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外部审批,包括财务审批、项目审批等。
3. 审批的注意事项(1)审批过程中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2)审批人员要对预算报告进行充分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信。
四、预结算的执行1. 执行的目的预结算的执行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算范围进行,保证成本的控制和合理分配。
2. 执行的流程(1)投标过程:在投标过程中,承包商按照预结算报告编制投标价格,确保投标价格与预算相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预结算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各类工程。
二、工程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其说明。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现场条件等相关资料。
3、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计价规范等。
4、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
(二)预算编制流程1、项目部门提出预算编制申请,提交相关的基础资料。
2、预算编制人员对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和分析。
3、按照规定的编制方法和程序,进行预算的编制工作。
4、编制完成后,进行内部审核和修订。
5、提交上级领导审批。
(三)预算审核1、审核预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2、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套用是否正确。
3、审核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各项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4、审核预算价格是否合理,材料、设备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三、工程结算管理(一)结算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相关文件。
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施工过程中的中间结算资料。
5、现行的工程结算计价规范和相关规定。
(二)结算编制流程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
2、项目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3、预算部门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审核和计算,编制结算报告。
4、结算报告经过内部审核和修订后,提交上级领导审批。
(三)结算审核1、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重复计算或漏算的情况。
3、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费用计算是否合理。
4、审核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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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进度款.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管理及考核。
第二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第三条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
未按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工程部重复或提前申报.超报工程进度或进度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部考核。
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四条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
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金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一次性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预决算部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未按上述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预决算部进度重复申报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计算错误造成当期进度款超付10%以上的或超付的没在下期进度款扣回,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
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考核。
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五条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的工程进度款按份数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
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桩基础.保温.土石方等工程。
未完成抽查比例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六条工程款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特殊情况须按权限报批。
第三章工程结算第七条工程部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后四个月内.其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预决算部,未按时提交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审核,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部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八条工程部按附表二要求的内容审核结算资料,并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未按附表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的,每项扣罚工程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预决算部考核。
2.在结算资料审核中出现工程签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次每处扣罚工程部和工程技术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各500元;结算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次每处扣罚工程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各500元。
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预决算部考核。
3.各部门在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进行事后确认导致增加造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并报相应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确认。
资料虚假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化系统上线前,工程技术部每月5日前将累计工程竣工验收台帐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和预决算审计部,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技术部负责人100元,提交有错误的,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负责人200元,预决算部考核。
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化系统上线后,由工程部在验收后一天内录入系统,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负责人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条所有结算资料由工程部提交给预决算部,预决算部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结算书除外),否则,给予预决算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各降一级工资的处罚,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二条结算分段审核1.结算分段审核适用于地区公司主体.装修.园建.铝合金.智能化工程(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
2.预决算部应在结算前拟定工程结算分段审核方案,经地区公司主管预决算的公司领导同意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总经理审批(结算分段方案通过EMS系统审批)。
未报批或未按审批方案执行的,每次扣罚预决算部负责人1000元。
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三条结算审核或结算分段审核的工程必须竣工验收合格,未完工.未验收合格的工程不能进行结算审核或结算分段审核。
特殊情况的,必须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未报审批而进行结算审核或结算分段审核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
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四条结算时限1.预决算部结算出数并回复意见给施工单位的时间:自收到结算资料次日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8天内;100万元~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15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及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30天内。
每延迟一天,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2.预决算部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须在以下时间内回复意见: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2天内;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3天内;300万元以上的5天内。
每延迟一天,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3.预决算部结算总时限(包括审核.对数.落实审计意见):自收到结算资料次日起,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15天内;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25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及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50天内。
第四章结算审计第五条结算审计范围与方式1.地区公司: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程结算,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每周一对上周预决算部已审核的结算进行抽查审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结算份数和结算金额的10%。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进行全面审计,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每周一对上周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已审计的结算进行抽查审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结算份数和结算金额的10%。
2.下属公司:园林集团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对外工程结算,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每周一对上周预决算部已审核的结算进行抽查审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结算份数和结算金额的10%;100万元以上的对外工程结算,每周一对上周预决算部已审核的结算进行抽查审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结算份数和结算金额的50%,审计以现场核查为主,结合资料审核完成。
力拓公司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对外工程结算,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每周一对上周预决算部已审核的结算进行抽查审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结算份数和结算金额的10%;100万元以上的对外工程结算,每周一对上周预决算部已审核的结算进行抽查审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结算份数和结算金额的50%。
第六条结算抽审通过EMS系统流程实现,未完成抽查审计比例的,每次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结算审计时限:自收到结算资料次日起,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5天内;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5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及300万元以上其他工程30天内。
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5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及3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20天内。
第七条预决算部负责对工程部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办理工程结算所采用的.与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和依据提交预决算审计中心。
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准确的,每项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考核。
第五章结算争议的裁决第八条若与施工单位存在结算争议的,采用会议谈判形式解决。
第九条地区公司结算争议裁决权限1.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且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3%以下(含3%)的由地区公司预决算部负责人裁决。
2.争议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且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5%以下(含5%)或50万元以下且比例为3%~5%(含5%)的由地区公司主管预决算的公司领导裁决。
3.争议金额在200万元~600万元(含600万元)且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10%以下(含10%)或200万元以下且比例为5%~10%(含10%)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裁决。
4.争议金额在6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或600万元以下且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10%以上的由预决算审计中心总经理裁决。
5.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分管领导裁决。
第二条下属公司结算争议裁决权限对外工程结算,争议金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且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3%以下(含3%)的由下属公司负责人裁决;20万元以上或比例为3%以上的由预决算审计中心总经理裁决。
第六章结算审批第二一条工程结算审批权限1.地区公司:所有工程结算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2.下属公司:所有对外工程结算由下属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二二条结算审批前必须经过预决算审计中心审计或抽查审计完毕.所有争议问题解决完毕;除合同约定外,每份合同原则上只能报一次结算审批。
特殊情况的,必须经预决算审计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三条工程结算必须按流程审批后才能按合同付结算款。
第二四条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给予预决算部负责人降一级以上工资处分,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二五条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发现有重大失误的,扣罚责任部门1000元~10万元, 工程部.预决算部由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预决算审计中心由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二六条工程部.预决算部.预决算审计中心不得以资料不齐全为由拒绝接收.审核。
否则,每次扣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工程部.预决算部由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预决算审计中心由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二七条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保修款等款项,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复核后提交预决算部,预决算部审核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
第二八条每月5日前,预决算部将上月的结算争议会议解决汇总表报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每月10日前汇总并呈集团董事局主席阅。
每延迟一天,扣罚预决算部负责人100元,提交有错误的,每次扣罚预决算部负责人2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预决算审计中心将上季度结算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报表汇总并呈集团董事局主席阅。
第二九条每年第一个月5日前,预决算部将当年的结算计划通过EMS系统报预决算审计中心,每月28日前,预决算部将下月结算计划报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
每延迟一天,扣罚预决算部负责人100元,提交有错误的,每次扣罚预决算部负责人2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第三条预决算及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1.除公司制度规定外,审计人员以任何形式与施工单位接触;2.利用职权谋取私利;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4.故意偏袒或蓄意刁难施工单位,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