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一、行动目标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在“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行动范围“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范围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
其他河湖,各地也应参照本方案精神推进开展。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x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安排意见》《xx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为依据,对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其中: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许可的阻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
四、组织实施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湖管理保护责任。
各县(市)区级河长湖长是做好本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开展。
各级政府和责任河长湖长要统领公安、水利、环保、国土、林业、交通、农业、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五、清理整治标准与时限(一)清理整治“乱占”。
1.围湖造地、围湖造田: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xx年5月底前退地还湖、退田还湖,并将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等清除至原状高程,拆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取缔相关非法经济活动。
河湖“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河湖“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河湖“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河湖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人为活动和不合理开发利用,许多河湖遭到了“四乱”问题的困扰,即河湖水污染、河湖底泥污染、河湖非法采砂和乱占河湖岸。
为了保护河湖资源、恢复水体生态、提高水环境质量,需要制定一项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二、目标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清四乱”行为的法制监管。
2.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河湖水质达标。
3. 建立底泥污染治理机制,减少底泥对水体的污染。
4. 切实加强非法采砂和乱占河湖岸的整治,保护湿地生态。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法力度。
加强对“清四乱”行为的法制监管,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2.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河湖水质达标。
加强河湖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的水环境评估体系,实施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水体污染问题。
对于存在污染严重的河湖,要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引入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确保河湖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3. 建立底泥污染治理机制,减少底泥对水体的污染。
加强对河湖底泥的监测和评估,制定底泥的治理和利用计划,加强底泥的处置和处理工作,减少底泥对水体的污染风险。
4. 切实加强非法采砂和乱占河湖岸的整治,保护湿地生态。
建立严格的采砂和占用河湖岸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采砂和乱占河湖岸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增强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保护效益。
四、组织与实施1. 中央政府负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推进目标。
2. 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在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中加强对“清四乱”工作的重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3. 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监测、治理和整治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长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预期效果1. 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初步遏制,河湖水质得到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抓好我县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县域河湖健康生命。
根据《X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X水河〔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范围、目标及内容(一)专项行动范围及目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采取“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工作措施,在全县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段)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求20XX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20XX年7月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专项行动内容根据《XX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体工作方案》《X东南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乱占主要包括: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河道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乱仍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组织实施在县级河长领导下,由县河长办牵头,联合县环保、住建、交通、农业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行动步骤(一)调查摸底(20XX年8月3日-9月18日)。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做好登记建档,并上报县河长办。
在调查模底阶段,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2)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2)四、整治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清理整治,使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水质和水体功能得到明显改善,实现河湖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水环境安全。
2. 任务:(1)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河湖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强对河湖“四乱”问题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3)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河湖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整治任务的落实。
(4)开展水环境治理项目。
通过投入资金,实施水环境治理项目,对河湖进行治理,包括河道堆放废弃物的清理、河床的整治和湖泊的疏浚等。
(5)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评估。
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对河湖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整治措施和实施步骤:1. 核查问题:通过对河湖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准确核查出存在的“四乱”问题。
同时,对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2.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核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
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和方法,确保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投入资金和人力:根据整治方案,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力资源,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
4. 强化督导和监管:建立健全督导和监管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监督,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的实现。
5. 完善长效机制:建立河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河湖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河湖问题不再重复发生,并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六、工作保障:1. 加强人员培训:对从事河湖整治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
2. 加强沟通和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多篇
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多篇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1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
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
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
二、行动范围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
三、组织领导成立镇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由水管站组织实施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及标准(一)主要内容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整治标准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
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
五、进度安排1、2022年3 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涌现,但是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乡镇河湖管理方面的“四乱”现象,即乱占乱建、乱排污、乱采沙、乱养殖。
这些问题给当地环境带来了一定的破坏和污染,已经成为了当前的一项难题。
因此,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实施。
一、“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许多乡村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但各类“乱象”问题也不断涌现。
具体来说,乡镇河湖管理方面的“乱占乱建、乱排污、乱采沙、乱养殖”现象已经成为了一项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给当地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已经成为了当前的一项难题。
因此,为了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工作,提高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优化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对“乱象”进行清理和整治。
二、“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1.基本思路要实现河湖清理整治,就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
具体来说,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措施,包括:(1)强化管理,完善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2)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河湖监管机制,开展规范管理和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宣传,全面推广河长制工作,在广大群众中树立环保、绿色发展的理念。
2.具体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需要在“清四乱”专项行动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下:(1)对“乱占乱建”现象进行整治,建立健全乡镇管辖下的水域河流网络,对非法建设和占地现象实行集中整治;(2)对“乱排污”现象进行整治,控制各类企业和个人的环境污染,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增强污染的预防和管理制度;(3)对“乱采沙”现象进行整治,建立科学的采砂管理制度,控制采砂数量,保护生态环境和水源地安全。
河道四乱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四乱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河道四乱是指河道违法占用、乱堆乱放、乱排污水、乱采砂石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河道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了有效治理河道四乱,保护水资源,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制定并严格实施河道四乱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治理目标1.清理河道违法占用行为,恢复河道原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2.整治乱堆乱放现象,减少河道污染源,改善水质;3.严厉打击乱排污水行为,保障河道水质安全;4.规范砂石开采行为,保护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
三、实施方案1.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加大对河道违法占用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恢复河道原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2.建立河道清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清理计划,采取专业设备进行清理作业,确保乱堆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减少河道污染源,改善水质。
3.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乱排污水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监测和检测工作,保障河道水质安全。
4.建立砂石开采许可制度,规范砂石开采行为,加强对砂石开采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加大对违规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
四、预期效果1.治理河道四乱行为,恢复河道原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2.减少河道污染源,改善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3.严厉打击乱排污水行为,保障河道水质安全,提高水环境质量;4.规范砂石开采行为,保护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河道生态平衡。
五、总结河道四乱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严格的实施治理方案,才能有效地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实现河道可持续利用。
希望各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为河道四乱治理工作贡献力量,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开展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开展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河湖“清四乱”是指清理整顿江河湖泊环境中的“四乱”问题,即乱占乱建、乱排乱放、乱采乱挖和乱捕乱捞。
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对水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河湖环境的保护,各级政府多次组织了清理整治行动。
目前,我国河湖环境治理进入“回头看”阶段,需要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制定新的工作方案。
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本次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点是,对过去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新的工作方案并加强执行力度,进一步推动河湖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具体的工作目标包括:1.对已完成的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2.开展对河湖环境的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关注“四乱”问题的存在情况,为未来的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和方案。
3.制定和实施新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四乱”问题的整治力度和工作效果,提高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宣传和普及河湖环境保护的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为河湖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提供更好的社会基础和民意支持。
工作方案的制定本次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遵循“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充分协商、统筹兼顾、责任明确”等原则,确保工作的开展顺利和有效。
具体的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回顾总结1.整理和归纳已完成的河湖清理整治行动的情况,提取有关数据和资料,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进行分析。
2.开展专题研讨会,邀请相关人员和专家参加,对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3.制定回顾总结报告,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调查1.对河湖环境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关注典型污染源和“四乱”问题的存在情况,包括乱占乱建、乱排乱放、乱挖乱采和乱捕乱捞等问题。
2.制定细致的调查计划和方案,明确调查目标和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检测工作,并对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
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策划方案
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策划方案一、工作开展情况1、领导重视,迅速开展“清四乱”行动。
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调查重点区域,对文件中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细致研究,同时明确我县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由县水务局牵头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县水务局于20XX年X月1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XX〔20XX〕101号),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行动方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目前各项行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2、印发“清四乱”任务清单,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
根据《XX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实施河湖“四乱”问题分类清理整治的通知》(X水河湖函〔20XX〕53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省遥感核查、各镇(街)自查以及县河长办核查情况,我县于X月19日印发了《XX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X月22日,我县召开了20XX年第一季度河长制工作会议,在会上动员各镇(街)迅速开展行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必须按省、市布置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X月底前完成任务的80%,X月底前100%完成任务。
3、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督导。
各镇(街)政府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四乱”问题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全面摸清“四乱”问题的位置、类型等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进度安排,层层压实责任。
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四乱”问题,各镇(街)逐项细化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存在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
二、问题排查情况与整治措施根据省遥感核查,我县存在“四乱”问题共X处,其中XX街道X处,XX镇X处,XX镇X处,X镇X处,XX镇X处,XX镇X处。
我县目前已清除或销号“四乱问题”:1、XX街道XX村存在的砂石加工厂(共4处)已清理拆除。
开展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河湖水环境质量受到了严重破坏,其中“四乱”问题尤为突出。
即:河湖面积腾退问题、河湖边线问题、河湖水域占用问题和河湖岸线建设问题。
为了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各级政府及部门已经对“四乱”问题开展了清理整治工作。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存在整治不彻底、回头看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河湖水环境质量得不到根本改善。
因此,有必要对河湖“清四乱”问题的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确保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河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 任务:- 形成回头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 制定回头看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时间和顺序。
- 准确掌握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的清理整治情况,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制定整改措施和具体计划,解决清理整治不彻底、回头看不到位的问题。
-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湖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工作步骤1. 组织工作:- 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回头看工作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 制定回头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的内容、时间和要求。
-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工作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及时沟通和信息交流。
2. 掌握情况:- 深入了解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具体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治的区域和存在问题的区域。
3. 分析问题:- 分析导致清理整治不彻底、回头看不到位的原因,如责任不落实、资金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
4. 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问题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具体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问题的需要。
5. 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湖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 制作宣传材料,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对“四乱”问题的宣传和普及。
四、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 确保回头看工作所需的资金到位,用于问题整改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河湖是重要的水资源,也是人类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人类活动、环境污染等原因,很多河湖出现了“四乱”问题,即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抛乱倒。
为了保护河湖水环境和生态,必须进行清理整治工作。
为了推动“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即对已经开展的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提高清理整治的效果。
以下是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工作小组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各个环节确定具体责任人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开展工作调查工作小组应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调查内容包括已开展的清理整治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等。
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为问题解决提供科学依据。
三、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工作小组应制定详细的问题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括问题的具体描述、解决方法和时间节点等内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同时,要注重问题整改与河湖的长远保护目标相结合,确保整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清四乱”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河湖环境保护的宣传,引导广大公众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监督力度在整改过程中,要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
成立监督组,对整改工作进展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监督组要严格执行监督职责,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问题整改完成后,要建立长效机制,对河湖保护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幼儿园小班幼儿在家评语是对幼儿在家学习表现和发展成长情况的评价。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语,供参考:1. 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幼儿在家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的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幼儿在家学习积极主动,对新学习内容充满兴趣,能够主动提出问题。
- 幼儿能够遵循家庭学习的规则,按时完成作业和任务。
- 幼儿在家学习认真专注,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 幼儿能够快速适应家庭学习环境,与家人和其他学习伙伴良好合作。
2. 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幼儿在家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的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幼儿能够用简单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注重语音语调的准确性。
- 幼儿在家能够积极参与家庭对话和讨论,主动与家人交流。
- 幼儿能够理解家人的口头指示,并能够用简单的语言回答问题。
3. 社会适应能力和品德素养幼儿在家社会适应能力和品德素养的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幼儿在家与家人和其他学习伙伴相处融洽,友善待人,关心和帮助他人。
- 幼儿能够遵守家庭的规则和约束,懂得自我约束和自律。
- 幼儿在家乐于分享,懂得与他人分享喜悦和成果,以及尊重他人的想法和意见。
4. 动手能力和创造力幼儿在家动手能力和创造力的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幼儿能够运用简单的工具进行手工制作和绘画等活动。
- 幼儿喜欢模仿大人进行家务活动,积极参与家庭生活。
- 幼儿善于观察和发现周围的事物,能够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和创意。
5. 身体素质和动作协调能力幼儿在家身体素质和动作协调能力的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幼儿爱玩耍,热爱运动,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 幼儿能够进行简单的身体协调动作,如跳绳、跳跃等。
- 幼儿身体灵活度较高,能够自如地进行各种活动。
请注意,上述评语仅供参考,具体评语还需要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表现进行调整和定制。
同时,评语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肯定幼儿的优点和努力,所以可以采用积极向上的措辞,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X市水利局关于印发〈X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水河字﹝X﹞4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X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X市政府市长副组长:X市委常委X市政府副市长X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各河市级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沿河乡(镇、街)河长、沿河村级河长办公室设在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省市相关部门的指示,协调督导各级河长工作,统计整治行动进度,具体业务指导由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
二、“清四乱”专项行动标准及范围按照《X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X水河库函﹝X﹞368号)精神,下列行为均属于“清四乱”专项整治范围:(一)问题确认标准1.“乱占”问题。
围垦湖泊、水库、水电站;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填堵、侵占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水域及滩地,抬高河道滩地(水库、水电站征地线以下)地面高程;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护堤林、护岸林、防风固沙林和沿河生态带除外)。
2.“乱采”问题。
未经许可在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取土。
3.“乱堆”问题。
河湖(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4.“乱建”问题。
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
(二)清理整治标准1.清理整治“乱占”(1)对于围湖造地、围湖造田,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的退地还湖、退田还湖,将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等清除至原高程,拆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取缔相关非法经济活动。
XX镇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镇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总河长第1号令《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全镇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按照省、市、县有关开展河湖“清四乱”集中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五大发展行动为抓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动河库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契机,以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统筹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建设“修身福地,灵秀XX”、为推进富丽XX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水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各行政村要按照XX市总河长第1号令的统一部署,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镇XX河XX段、XX河、XX河、XX河、XX河和XX水库、XX水库、XX水库、XX水库、XX水库、XX水库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各阶段工作,建立河湖水域“四乱”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在2023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清理整治任务,坚决清除存量。
在此基础上,再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回头看”,力争2023年7月20前全面总结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还河湖一个干净、整洁的空间。
(一)集中整治河湖"乱占”问题。
乱占是指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行为。
对于围湖造地、围湖造田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退田还湖,将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等清除至原状高程,拆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取缔相关非法经营活动;对于非法围垦河道的,要限期拆除违法占用河道滩地建设的围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抬高的滩地,恢复河道原状;对于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挖筑的鱼塘、设置的拦河渔具、种植的碍洪林木及高秆作物,应及时清除,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X水函〔X〕1062号)、《X市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清理整治我县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清理整治已排查出的5处1000km2以上河流(大渡河网箱养鱼、X镇河道种植等)“四乱”问题,按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总体工作原则,做好县域内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到位、不反弹,在X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X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道面貌明显改善。
二、清理整治主要内容(一)乱占:未经依法批准的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整治要求: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出围垦河道或占用水域滩地,恢复河道原貌,对当事人不按时退出围垦、占用水域滩地、侵占河道,未恢复侵占前原貌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由整改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机具等强制清除并恢复侵占原貌。
(二)乱采: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鱼塘等。
整治要求:结合全县砂石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在河道内私挖滥采行为,严格按照X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水函〔X〕949号)要求执行。
妥善处理拍卖已到期两河口、甘溪坝砂场后续事宜。
(三)乱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整治要求:一是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垃圾,对倾倒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处置,及时处置堆放碍洪物体,恢复行洪通道。
二是以辖区管理为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与执法处置。
(四)乱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整治要求:对未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或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位置、界限实施的建设项目,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必须按照“谁设立、谁拆除”的原则确立整改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拆除;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设立单位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是指对河湖流域内存在的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和乱砂乱石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质量。
为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解决清理整治后出现的新问题。
二、工作目标1. 彻底解决河湖“清四乱”问题;2. 避免清理整治后新问题的产生;3. 提升水资源环境质量,保护河湖生态。
三、工作内容1. 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清理整治项目进行验收;2. 对清理整治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3. 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适时启动整治工作;4. 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工作步骤1. 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2. 制定回头看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3. 组织专业人员对清理整治项目进行现场验收;4. 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5. 根据座谈会的反馈和专业人员的验收意见,开展问题调查和研究;6.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7. 实施整改工作,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监督;8. 定期组织评估,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
五、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2.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3. 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保障资金投入;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5.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提升整治工作效果。
六、工作效果评估通过定期的工作评估,对回头看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工作时间安排回头看工作的时间安排根据清理整治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定,一般在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的半年至一年内进行。
以上是河湖“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严格的工作措施和科学的工作安排,相信我们能够保护河湖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开展河、库、山塘“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河、库、山塘“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坪上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成立“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14个村支书主任,驻村第一书记,作战队长,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和移民工作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到办公室负责此次行动的相关事宜。
二、专项行动范围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以及镇辖区内的小水库、小山塘。
三、专项行动目标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库、山塘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20XX年底“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20XX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库、山塘面貌明显改善。
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库、山塘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全镇范围内河、库、山塘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圈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理、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城岸线长期占面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圈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XX年8月30日开始,20XX年6月30日全面完成。
(一)调查摸底(20XX年9月11日-9月30日)全面查清河、库、山塘四乱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办建管〔x〕130 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县河湖管理,坚决打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河长制和中央环保督察珊溪水库乱点整治有关工作及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县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x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x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行动范围“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范围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我县飞云江流域列入该范围,其他河湖参照本方案精神组织开展。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乱占:未经批准围垦湖泊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在河湖滩涂上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二)乱采: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非法采砂、采石、取土。
(三)乱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乱建: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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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在“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行动范围
“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范围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
其他河湖,各地也应参照本方案精神推进开展。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x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安排意见》《xx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为依据,对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其中:
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
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许可的阻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
四、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湖管理保护责任。
各县(市)区级河长湖长是做好本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开展。
各级政府和责任河长湖长要统领公安、水利、环保、国土、林业、交通、农业、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五、清理整治标准与时限
(一)清理整治“乱占”。
1.围湖造地、围湖造田: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xx年5月底前退地还湖、退田还湖,并将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等清除至原状高程,拆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取缔相关非法经济活动。
2.非法围垦河道:xx年5月底前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及其滩地建设的围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推高的滩地,恢复河道原状。
3.对于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挖筑的鱼塘、设量的拦河渔具、种植的碍洪林木xx年5月底前全面清除,河道内高秆作物xx年春耕前全面禁种,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4.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束窄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各类经济活动,xx年4月底前应清理整治并恢复河道原状。
(二)清理整治“乱采”。
1.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采砂秩序总体可控。
始终保持河道管理范围内大型采砂船大规模未经许可的偷采盗采绝迹,零星、分散的小规模偷采盗采做到露头就打。
2.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
存在采砂的河段,其村级河长负有发现问题并上报责任,乡级河长负有立即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并上报责任,县级河长负有依法制止并管控非法采砂行为责任。
各级水利、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相关职责负有行业监管责任。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河段明确本地河道采砂监管的具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
3.按照《水法》要求,自xx年起,各地编制河道采砂五年规划后,要将规划确定每个河段的禁采区、禁采期以及可采区、年度控制采量、许可船只机具数量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4.自xx年起,各地除需按相关规定严格管控许可采砂行为外,还必须按照省里要求,建立机制、落实人员,对辖区内许可采砂场实行“旁站式监理”,坚决严禁许可砂场超范围开采、超采量开采、超配机械船只开采、超功率开采、超时间开采。
5.紧盯管好采砂业主、采砂船只和堆砂场。
对非法采砂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处罚到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砂船只,落实属地管理措施,坚决清出河道管理范围;坚决禁止一切采砂行为在河道内堆放砂石、设立管理房屋或
其他建筑,现有河道内砂堆、采砂管理房应在xx年2月底前全面清出河道。
(三)清理整治“乱堆”。
1.结合全市河道垃圾清理“攻坚月”建立的河道内垃圾台账和责任状,逐个落实责任,xx年12月中旬前必须完成全面清理,恢复河湖自然状态。
2.全市所有河道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做到随发现、随清理。
各地应结合不同河道特点,对易发生垃圾倾倒的河段每周至少开展3次以上保洁,其他河段应做到每周巡视。
每年冬春之交河道解冻前,都要开展一次集中清理,防止冬季河滩冰冻垃圾进入水体。
3.对于涉及危险、有害废物需要鉴别的,河道管理机关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河长汇报,主动协调、及时提交相关部门鉴别分类并由该河段县级河长负责实施清理。
(四)清理整治“乱建”。
1.处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xx年3月底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2.未经审批和批建不符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于其中符合岸线管控要求且不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项目,xx年2月底前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提出论证报告,xx年3月底前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查,评
判是否影响防洪、是否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明确是否拆除取缔或整改规范、是否需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等。
经审查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需补办相关手续,经审查未同意的,按照短期能改立改原则,xx 年5月底前拆除到位。
难以立即整改的需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期实施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加强监管。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强化河湖监管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务实推进工作,把“清四乱”进展作为各级河长巡河必巡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长期保持。
(二)部门联动,政府主导。
各地要组织本地水利、住建、国土、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制定出台本地“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并把本地河湖“清四乱”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按照规定时限把“四乱”清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