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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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学分互认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学分互认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学分互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数字高校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管理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根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规划第二条到2020年,要求50%的青年专任教师都能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混合式教学,30%的课程能使用在线开放课程教。

第三条推进学校建设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原则上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开设率不低于20%,其他专业不低于10%。

鼓励跨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体现学校特色的高水平在线开放课程。

五年内,将原国家精品和省级精品课程升级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章课程建设与组织第四条建设方式分为学校统筹建设课程和学校立项建设课程两种。

(1)学校统筹建设课程。

学校结合课程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规划,依据“突出重点、应用驱动、建以致用、力求精品”的建课原则,有计划、分批次的推荐学校优势特色课程和优质课程立项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建设。

(2)学校立项建设课程。

学校定期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师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第五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逾期未完成建设的,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可延期1次。

课程相关资源要适于网络公开,且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组织对课程建设结题。

第七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运行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教师,负责组织并带领团队完成课程立项、建设、发布和运行管理、课程内容更新及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课程应用与管理第八条在线开放课程在建设期内,须开展至少1个完整周期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

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2018〕54号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网络通识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2017版)》(〔2017〕74号)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是利用网络通识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在线学习、考试并获得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学分的课程,以充分利用网络共享教学资源, 促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有效拓展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

第二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在每学期选课之前确定,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学生选课之前可登录学习平台选课主页进行课程内容浏览及试看。

第二章选课修读第三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的选课通过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选课方法及选课时间以教务处下发的通知为准,学生在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选课与退课,选课系统关闭后,原则上不办理选课与退课。

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所修读相关课程成绩和学分无效。

第四条选课后学生名单将被导入网络通识教育在线平台,选课学生列为该课程的班级成员进行网络在线自主学习。

第五条学生在选课结束后进行注册、登录在线平台,通过个人电脑或手机上网进行学习。

首次登录学习的学生要完善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管理中及时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邮箱,以便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习和考试事宜。

二次学习及以后无法登录或忘记密码的学生,可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找回密码,也可通过网站“在线客服”及客服电话获得帮助。

第六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在平台上学习时每门课程都有明确的学习进度时间,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第三章网络通识教育课程考核第七条网络课需按照规定进行学习并参加考核,学生考核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认定相应学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观看课程视频、完成课堂测验、期末考试,其中期末考试将采取集中在机房随机抽题考试的方式进行。

(完整版)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完整版)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698号)精神,决定建设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二条建设目标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鼓励各学院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

鼓励各学院跨学院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

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

第三条建设原则立足自主建设。

发挥我校专业教学传统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学院主体、学校支持”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注重应用共享。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建设任务每年建设5-10门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SPOC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3.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4.创新创业类课程。

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附件1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一、课程建设总体要求1. 教学内容与资源。

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

每个短视频以5-15分钟时长为宜,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应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

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

课程设置应与本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高等职业教育要重视课程内容的应用性和实用性,强化工程能力的培养,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2. 教学设计与方法。

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

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

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

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3. 教学活动与评价。

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网上作业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

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4. 教学效果与影响。

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创新教育教学形式,有力保障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确实提升在线开放课程质量。

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包括在线课程建设、选用、教师的管理和学生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三条以课堂教学结构改革为着力点,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线上教学和传统教学有机结合,鼓励教师紧跟高等教育的时代发展步伐,主动探索建设高质量在线开放课程,有序推进学校线上教学改革。

第四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紧密结合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应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在线开放课程按校、院两级建设,校级由教务处统筹规划和管理,重点面向受益面广、师资团队雄厚的公共课程组织建设。

院级由学院统筹规划和管理,逐步实现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递进式建设,在线开放课程通过申报教学提质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并管理。

第五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教师团队应不少于3人。

主讲教师原则上要担任本门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两轮以上,由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

主讲教师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总体工作,包括建设规划、团队分工和工作量分配等。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在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的带领下研究教育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

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并全面关注学科前沿动态,及时更新资源。

第七条在线开放课程设计应以知识点为基础,合理构建课程结构,课程设计应科学完整。

课程设计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能够充分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同时保证知识点之间紧密联系,逻辑清晰,形成完成的知识体系。

山东省高等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高等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 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 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 年,在我省布点较多的学科专业的主要课程中,基本实现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全覆盖,基本满足高等教育不同层次人才培养需求,建成基本适应学生、教师和社会学习者学习需要的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一)更新教学观念。

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建设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适合网络教学的在线开放课程,促进形成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师生合作研讨的教学模式,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以课堂为主向课内外结合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共用,提升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发挥联盟作用。

积极发挥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以下简称“课程联盟”)作用,遴选资源优势突出、同类高校认可的课程,优先建设,推广应用。

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通过协同创新、集成创新方式联合建设在线课程,聚集优质资源,推动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与应用。

(三)强化共建共享。

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在线课程多种形式的应用与共享,推动在线自主学习、在线测试考核、在线质量监控、线下深度学习等广泛应用,促进教学改革与相关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管理。

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程序,加强在线开放课程质量审核把关。

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二、课程类型(一)根据受众面需求,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为重点,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最大限度地扩大受益面。

(二)根据课程应用和共享范围,省在线开放课程分为A类和B类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市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提高在线开放课程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市高校实际,现就加强高校用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运行监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适用对象为高校、教师、学生及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第二章高校主体职责第四条健全管理机制。

高校是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激励保障、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

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建立并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

第五条严格选用管理。

各高校要对选用的课程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

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六条规范学分认定。

高校要探索建立多元化学习路径和学习成果的认定机制,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办法,规范明确学分认定的课程范围、数量、标准和程序,严格学分认定流程管理。

第七条注重应用共享。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师的职责与管理第八条课程责任教师。

高校要对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山东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山东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 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 年,在我省布点较多的学科专业的主要课程中,基本实现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全覆盖,基本满足高等教育不同层次人才培养需求,建成基本适应学生、教师和社会学习者学习需要的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一)更新教学观念。

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建设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适合网络教学的在线开放课程,促进形成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师生合作研讨的教学模式,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以课堂为主向课内外结合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共用,提升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发挥联盟作用。

积极发挥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以下简称“课程联盟”)作用,遴选资源优势突出、同类高校认可的课程,优先建设,推广应用。

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通过协同创新、集成创新方式联合建设在线课程,聚集优质资源,推动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与应用。

专业学习参考资料(三)强化共建共享。

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在线课程多种形式的应用与共享,推动在线自主学习、在线测试考核、在线质量监控、线下深度学习等广泛应用,促进教学改革与相关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管理。

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程序,加强在线开放课程质量审核把关。

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二、课程类型(一)根据受众面需求,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为重点,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最大限度地扩大受益面。

(二)根据课程应用和共享范围,省在线开放课程分为A类和B类课程。

A类课程面向全省高校共享共建,B类课程面向不同区域、不同学科、不同类型高校共享共建。

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一、建设要求(一)课程团队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和助理教师组成。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

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运行。

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教学设计遵循教学基本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以及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

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科学设计教学环节,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课程知识体系科学,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建设教学资源,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原则上按周设计教学单元,每周发布一次教学内容,课程持续时间建议不超过15周。

课程结构设置为两级:第一级结构仅包括标题(建议按“周”命名),以及单元测验或单元作业;第二级结构下包括标题、视频、课堂讨论、教学资源、随堂测验等各类教学内容。

二级结构的标题可自主编写,每个二级结构中可以包含多个视频文件和其他类型的教学资源,数量不超过15个,以1-2个学时的课堂负荷为宜。

(三)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注重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内容导向正确,弘扬核心价值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

无危害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本校教学和各类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

(完整版)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完整版)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698号)精神,决定建设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二条建设目标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鼓励各学院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

鼓励各学院跨学院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

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

第三条建设原则立足自主建设。

发挥我校专业教学传统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学院主体、学校支持”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注重应用共享。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建设任务每年建设5-10门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SPOC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3.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4.创新创业类课程。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一、项目概述二、课程内容三、课程特色四、教学方法五、考核方式六、师资力量七、实施方案八、预期效果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通过网络平台,推广商贸管理学院的优质课程,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该课程以网络营销为主题,涵盖了网络营销的基础概念、策略规划、执行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网络营销的理论和实践,并提高其网络营销的实战能力。

二、课程内容本课程共分为六个模块,包括网络营销基础、网络营销策略、网络营销渠道、网络营销工具、网络营销案例、网络营销实战。

课程内容涵盖了网络营销的各个方面,旨在帮助学生全面掌握网络营销的知识和技能。

三、课程特色本课程的特色在于注重实践操作。

通过案例分析、实战演练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了解网络营销的实践操作,提高其实战能力。

同时,课程内容紧贴市场需求,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

四、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线上课堂、互动讨论、案例分析、实战演练等。

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参与度和互动性,旨在提高学生的研究效果和实战能力。

五、考核方式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采用论文和实践操作。

学生需完成一篇网络营销策划论文,并在实践操作中展示其实战能力。

同时,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和作业完成情况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师资力量本课程的师资力量由XXX的网络营销专家和实战经验丰富的企业家组成。

他们将为学生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网络营销的理论和实践。

七、实施方案本课程将采用在线开放式课程的方式进行,学生可随时随地进行研究。

课程将通过商贸管理学院的网络平台进行发布和管理,学生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研究和互动。

八、预期效果本课程的预期效果是,通过网络营销课程的推广,提高商贸管理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帮助学生全面了解网络营销的理论和实践,提高其实战能力,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课程建设思路与目标一)建设思路1.课程建设的必要性网络营销已经成为现代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开设网络营销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开放课程(含校级精品示范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简称SPOC)以及其他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混合式教学是指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是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教务处统筹负责制定全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及应用评价、搭建校内校外课程建设平台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管理、运行及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运行第五条在线开放课程须贯彻《意见》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在线开放共享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

第六条坚持“服务教学、建以致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课程中心”平台以及爱课程网、学堂在线等公共MOOC和SPOC平台,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建设一批内容质量优、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在线开放课程。

2020年之前,学校拟建成500门在线开放课程,30门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七条学校优先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课程建成在线开放课程,鼓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文化素质课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第八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运行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在职教师担任。

(最新版)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优质课程资源效用,深入推动教学模式和手段改,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 X大学校内开设的自建在线课程和学校认定引进的校外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

第二章建设目标第三条积极培育建设和引进在线开放课程,集聚一批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构筑一个师生互动、教学互进、内外互通的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混合式课堂教学,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泛在化学习环境,应用翻转课堂推进小班化、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满足学生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学习需求。

第四条通过教学模式改,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终结评价为主向终结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

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章建设要求第五条鼓励教师开发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学校通过立项形式重点资助建设一定数量校级在线开放课程,打造精品。

各学院应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资助培育建设院级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鼓励课程通过第三方MOOC平台对外发布,形成辐射和影响,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省级、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第六条推进现有课程资源转型。

学院应积极推进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优培课程、精品通识公选修课等立项建设课程向在线开放课程转型。

第七条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

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

第八条建设课程内容应完备,覆盖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环节,符合在线开放课程的要求。

第九条建设课程资源应丰富多样,要合理使用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虚拟仿真等各类素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化传统教学的优势,提高微课程、动画、虚拟仿真等资源比例。

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为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丰富学校课程资源,推动和规范优质线上课程进学校、进课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说明1.线上课程是指经教务处组织认定,供学生选修的在线课程,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2.课程选修前,教务处面向学生公布线上课程所在的网络教学平台(或课程链接)及课程简介、线上线下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答疑时间安排等信息。

3.线上课程原则上参照16学时/学分的标准,确定学分数。

4.线上课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求索学院)负责。

二、修读要求1.教务处下达线上课程的选修通知,学生根据选修通知,在指定时间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课。

2.学生在网上洗定课程后,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修读,完成全部教学活动,并参加课程考核。

没有办理网上选课手续的,所修学分无效。

3.每位学生在标准学制期间内,选修线上课程学分暂定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每学期选修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超选所修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

4.线上课程学习方式实行线上学习和线下教学相结合。

线上学习由选课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含假期)自主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视频学习、练习与讨论等;线下教学由指导教师主导,主要以师生见面课形式开展互动讨论、小组竞赛、辅导答疑或针对课程某个重要章节开展线下专题教学的方式进行。

三、教学要求1.线上课程设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

主讲教师为该课程网上授课教师,指导教师由校内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的确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确认,或由教务处指定.3.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原则上指教师应从事与该课程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工作。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包括(1)熟悉课程内容,做好备课工作。

(2)开展教学设计,并根据教学设计组织教学。

(3)发布话题和活动,协调学习者的讨论,及时答疑和回复,监控学习状态。

(4)通过见面课组织集中教学;见面课规模一般不超过50人/班;人数偏多时,指导教师可根据课程选修人数,分班组织教学。

平台课程管理制度

平台课程管理制度

平台课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平台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习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平台上开设课程的教师和学生,并严格执行。

二、课程开设1. 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教学需求在平台上申请开设课程,经平台审核后方可开课。

2. 开设课程需提供详细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简介、学习目标、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3. 课程开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三、课程管理1. 教师在课程开设后,应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

2. 教师应配合平台做好课程监管工作,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学习进度。

3.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四、课程评估1. 平台将定期组织对各课程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调查。

2. 根据评估结果,对教师和课程进行考核,评定学分和奖励,并对低评分的课程提出整改意见。

五、课程质量监控1. 平台将建立课程质量监控体系,对开设课程进行定期抽查,并收集和分析开课教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

2. 对于质量出现问题的课程,平台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规的教师和课程进行处理。

六、课程信息披露1. 平台将定期公布已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教学内容等。

2. 教师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评价等信息将被公开,服务于社会监督。

七、课程知识产权1. 教师在课程设计和教学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成果和作品均为其合法所有。

2. 学生在学习课程过程中所形成的作业、成果等,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八、违规处理1. 对于教师在课程开设或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的,平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直至取消其课程资格。

2. 对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平台进行解释和修订。

2. 教师和学生在平台上参与开设课程需遵守本制度。

以上就是平台课程管理制度,希望教师和学生都能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质量。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一、“上课准时”要求
教师和学生应当按照在线开放课程的规定时间进行教学活动,每周共上2节课,每节课45分钟,每节课的前5分钟内教师应当上线检查学生的上课情况,如有学生无法上线,应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确认原因,并在课程中报告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二、“上课有序”要求
为保证上课秩序,每堂课之前教师应当明确课前准备要求,并结合学生具体工作情况,审查学生的课前准备,在课堂教学中,以指导性和有益的方式鼓励学生参与积极讨论、主动发言,及时把学生的发言及表现录入课程档案中,一定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巩固教学和完善记录。

三、上课内容要求
教师应按照相应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将相应计划素材下载准备,课堂内容要符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要求,使用教学软件要多样化,重点扩大学生互动和参与的比例,减少对老师的依赖,尽量使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发布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保证课堂秩序和活跃气氛。

四、上课质量要求
教师应提高上课质量,认真做好针对学生疑难点的讲解,给学生多加练习,做好课堂练习及答疑环节,努力保证每一个学生都受益;对于不同水平的学生,要作出合理的调整与区分,使课堂水平更加凸显;对于学生在课程中完成的作业,要及时批改及反馈说明,仲认真记录学生的学习动态,杜绝低效的学习机制。

五、上课记录要求
在线开放课程每节课要以学生的工作表现为准,根据学生参与度及考试表现等确定相应分数,对学生每节课上课表现及每周各项任务完成进行记录,完成学生学习过程的规范记录,按照学校的业务流程要求及时报告,并保留历史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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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指导思想与任务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号)和《德州学院关于深化课程信息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德院政字〔〕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在线开放课程指德州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中校外的( )以及学校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等。

第三条依托引进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协同育人课程建设机制,组织教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平台应用培训,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完成新老平台教学资源迁移,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

第四条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为重点,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自主建设具有校本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一批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条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手段,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整体推进学校、专业、课程等多个层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建设要求与内容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须经长期教学实践形成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认可,在同类课程中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

在线开放课程应参照《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评价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围绕以下方面加强建设。

.课程团队与服务。

在线开放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

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课程。

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

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主讲教师能够承担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课程内容与资源。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能够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

每门课程的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在线作业、试题库、参考资料和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教学视频。

.教学设计与方法。

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围绕教学目标并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

根据课程内容采取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

.教学活动与考核。

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通过网页嵌入在线测试、线上线下讨论、网上作业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

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建立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

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教学效果与分析。

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内容和学生反馈的学习过程、行为和效果,促进因材施教,提高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七条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系主任、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签字;.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第八条课程建设.学校评审通过的课程遵循“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按照《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评价标准(试行)》进行立项建设,自批准立项起建设周期为一年,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内容的长期更新与维护。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已立项的课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立项;鼓励教师立项外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个人申请达到课程建设验收标准,可纳入同期立项建设课程。

第九条评审验收。

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进行评审验收,届时课程应完成所有课程建设任务,对于建设进度迟缓、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的课程,学校将根据情况取消其立项建设资格,且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

第四章课程管理第十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内应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课程团队的管理建设、制订建设计划、推动建设方案实施、接受评估与验收等。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应用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可纳入培养方案中,授课教师可申请上线教学,经课程开设学院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上线教学的在线开放课程均在选课时向学生开放,供学生自主选择。

在线开放课程在录入教学任务时,应注明“慕课”字样,向选课学生说明其授课性质。

第十三条在线开放课程上线教学时,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原则上课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总学时的,通识教育课程和创新创业类课程以学生线上自学为主,见面课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学时。

第十四条课程建设教师应及时关注教学效果与影响、学生访问量、课程好评率、注册课程学习情况等,结合学科、课程发展情况,不断更新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考核方式,保证在线开放课程的持续建设和不断改进。

第十五条课程运行期间,授课教师应及时发布课程信息,适时更新教学资源,发布、批改作业,在线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问等。

同时做好过程考核,按照考核要求给出期末总成绩。

第十六条学校鼓励主讲教师实施助教制,择优选拔符合要求的助教,指导并督促其完成在线教学辅助任务。

助教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课程平台上发布课程通知通告、课程视频、作业题、考试题;参与课程论坛讨论、答疑等。

第十七条教务处通过在线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学校安排教学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开展网络教学课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教学视频的发布、课程通知的发布、学生观看视频进度、教师在线辅导答疑情况和课堂教学情况等。

第十九条在立项建设、运行周期内,学校对上线课程组织检查,对使用效果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各学院建设、使用在线开放课程情况纳入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取消其课程建设资格。

第五章课程修读第二十条在线开放课程应设计足够的、高质量的讨论主题,以引导学生讨论。

在课程建设的过程中要设计好后续混合式教学的讨论内容或活动主题。

第二十一条学生按照要求学习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内容,独立完成在线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并积极参与在线开放课程讨论。

平台根据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度形成量化数据计入课程成绩。

第二十二条教师通过课程平台监控学生在线学习状况,并及时取消学习不认真学生的修读资格。

第二十三条授课教师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学生的期末总成绩,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二十四条混合式教学在线开放课程成绩由在线学习成绩、课堂教学互动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三大部分组成,具体各部分成绩构成比例由教学团队在开课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

第二十五条在线开放课程成绩录入均参照正常选课授课模式,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进行填报。

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推进。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李永平成员:徐静王萍马洪才马应心田屹付修勇李丽刘汉平刘印房张建臣孙如军徐凤生孙汉文相子国黄金元张国强张秀玲郑世英夏峰董福君曾强成魏训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第二十七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评选,评选结果作为教师教改立项、职称评聘、名师评选、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等的重要依据。

各教学单位可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激励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激励教师课程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十八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工作量认定。

学校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上线教学,在计算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时,前三次按传统课堂教学的倍计算,第四、第五次按倍计算,以后按倍计算,人数系数均按计算。

学校引进的在线开放课程,首次开课按照传统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以后按照传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核算,人数系数均按计算。

第三十条成果认定。

验收通过的在线开放课程上线教学两学期运行平稳、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按照《德州学院教学质量建设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三十一条技术保障。

教务处、网络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教务处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举办教师培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教师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的制作水平。

第七章其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德州学院教务处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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