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承建甲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亿元。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工程于2020年6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纠纷起因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工程的质量提出异议,认为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墙体裂缝;2. 部分地面空鼓;3. 部分门窗安装不规范。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认为上述问题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双方协商未果,甲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乙方责任;2. 甲方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格;3. 乙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1.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法院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问题负有监督和检查责任。
但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部分墙体裂缝、地面空鼓和门窗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并非乙方施工不当所致,而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致。
2. 关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格,法院认为,甲方提供的材料均通过了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现部分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了异议,但甲方未予以重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出现。
3. 关于乙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尽到了监督和检查责任,对工程质量问题负有监督和检查责任,但并非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案例启示1. 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质量责任和材料责任对于维护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施工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4.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存在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避免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2018年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
下面是由风林网络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包人:承包人: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xxxx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12 工程地点:13 承包范围:总平面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16 质量标准:合格。
17 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纸21 纸21发包人提供:22 技术标准: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职务: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姓名:职务: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321 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201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导语】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烦,但是事前有⼀个⽂字的东西,对双⽅都有⼀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盾,出现⽭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的⿇烦。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欢迎阅读。
【篇⼀】 合同编号: 项⽬名称:项⽬建设地点:委托⽅(甲⽅):承接⽅(⼄⽅):签订⽇期: ⽬录 正⽂: 1。
合同依据2。
项⽬概况3。
设计范围4。
服务与职责 5。
费⽤、付款⽅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6。
甲⽅向⼄⽅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件7。
合同⽣效、终⽌与结束8。
责任与权利9。
⼀般条款 附件⼀:主要设计⼈员名单附件⼆:《设计任务书》附件三:《施⼯图设计指导书》附件四:《设计⽂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图附件七:深圳地区⽓象资料附件⼋: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合同依据 1。
1《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
1。
2《建设⼯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
3相关建设⼯程审批⽂件。
2.项⽬概况 2。
1⼯程名称:项⽬2。
2项⽬地点: 项⽬总占地⾯积万平⽅⽶,总建筑⾯积暂定约万平⽅⽶。
其中别墅部分约为万平⽅⽶;⼩⾼层及⾼层部分约为万平⽅⽶,公建约为万平⽅⽶。
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查丈建筑⾯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积)。
2。
3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层及⾼层。
3.设计范围 本项⽬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程勘探和试验、⽤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等设计和施⼯图预算及⼯程量清单,但⼄⽅有责任配合甲⽅完成上述⼯作。
3。
1规划建筑⽅案设计阶段:3。
1。
1进⾏规划⽅案设计。
3。
1。
2报建图纸制作。
3。
1。
3设备⽅案的总体规划。
3。
2⽅案调整设计阶段 3。
2。
1根据甲⽅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案调整;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8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A版)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二、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分包人的报价书;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由承包人负责,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承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八、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有延期,分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分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十、分包人应承担分包工程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1.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8专业版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8 专业版(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甲方:乙方:工程队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为确保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1、公路建设路线为。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工期要求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 4.5 米,弯道地段为 6.1 米;每公里设置4 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 6.1 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大于 10,纵坡长度不得大于 80 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 15 米。
3、土质边坡按 1:0.5-1:0.75,坚石边坡按 1:0.2,软石边坡按 1:0.3 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 2.75 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 500 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 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GF-2018-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3(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2.中标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建设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和费用等内容,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并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合同的变更、终止等事宜。
第二条合同定义1. 委托方:指发包人或委托人,即建设工程的业主或授权代表。
2. 承包方:指承包人,即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3. 工程:指根据建设项目需求进行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
4. 施工图纸:指委托方提供的详细说明建设工程的技术图纸和规范。
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条施工范围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
委托方应当向承包方提供准确、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第四条工期及工程进度1.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计划,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工程进度。
2.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在延误原因消除后协调加快施工进度。
第五条质量要求1. 承包方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材和施工技术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施工费用1. 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进度,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2.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单价和总价计算施工费用。
第三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七条合同变更1. 如遇到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或其他合理原因,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2. 合同变更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按照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变更合同签订。
第八条合同终止1. 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满、工程完工、双方一致解除合同等。
2. 如发生合同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未完工及相关费用问题,并作出书面确认。
2018标准施工合同范本3篇
2018标准施工合同范本3篇篇一2018 标准施工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二、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2. 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3. 总工期:[工期天数]三、工程质量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在[验收期限]内组织验收。
3.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 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元整)。
2.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金额]元;(2)工程进度达到[具体节点]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金额]元;(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结算款金额]元。
五、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源、电源等条件;(2)按时支付工程款项;(3)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乙方责任:(1)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2)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8—0201)
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8—0201)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2018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和适用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适用2017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修订后的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本次修订就计日工、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三大类共9个条款进行了修订.从修订内容看,新版合同主要是为了迎合2017年6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第138号文>,统一建设施工过程中质保金和缺陷责任期的相关约定.为此,我们拟结合138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修订进行解读.一、结算条款的修订:2017版合同进一步明确"计日工"计价方式的适用<一>"计日工"条款修订内容2013版原文如下:10.9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2017版原文如下:10.9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二>何谓"计日工"?建设工程领域有两种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系按照国家或省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计量单位消耗的人材机等标准消耗量,套用定额单价,最终得到工程总价的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参照的是单位工程社会平均消耗量和单价,个体之间不产生差异.清单计价系由编制方按照图纸及施工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施工方依据清单自行报价的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项目和计日工项目.因此,采用"计日工"计价意味着该工程全部或部分采用了清单计价的模式,纯粹的定额计价模式下,无需使用计日工.根据GB50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定义,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三>"计日工"条款修订的影响2017版施工合同将计日工条款"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变更为"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属于结算方式的变更,在2013版约定的情况下,如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没有相应"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变更工作的单价计取费用,所谓"变更工作的单价"并不属于"计日工"的计价模式,而是采用固定单价乘以单项工程量的模式取费,类似于按照该零星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费.修改"计日工"条款将带来以下影响:<1>计价方式不同.计日工不按照工程实际消耗人材机计算费用,而是采取每工每天的方式计取报酬,即在计日工模式下,不计算该零星工程最终工程量,只计算投入的工日.<2>计价程序不同.采用计日工模式必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双方应当在工程量计价清单中对于适用计日工的项目及计日工单价进行明确约定.采用计日工的,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程序规定,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报送计日工的数量、每月汇总计日工数量进行当月结算.<3>利润不同.计日工模式下综合单价高于一般的人工费单价,因此,采用计日工方式计取费用有利于承包人.二、缺陷责任条款的修订2013年版本约定:15.2.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2017年版本约定:15.2.1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2017年版本对15.2.1条的修订,涉及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和期限的变更.<一>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变更1.缺陷责任期的定义所谓缺陷责任期,根据2017版示范合同1.1.4.4条的约定,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013版示范合同的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017版将其修订为"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通常情况下,两者表述不同但时间起点是一致的,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第八条明确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本次2017版示范合同修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持示范合同文本与住建部规定的一致性.2.起算时间的差异尽管示范合同修改的缘由仅仅是为了保持表述的严密性,但"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与"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的概念并不是完全一样."实际竣工日期"相对的是"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指的是建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或推定为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根据上述规定,实际竣工日期有三个认定标准:客观上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日期;工程转移占有日期.其中第一种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属于客观事实上的竣工日期,后两种均属于法律推定的竣工日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指建设工程已经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了验收,且验收结论为合格.因此,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只包括"实际竣工日期"中的第一种情形,而不包括其他两种情况,两者范围是不一致的.同时,"实际竣工日期"并不意味着客观事实上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而"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则必然意味着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3.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的时间节点界定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竣工验收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在上述规章修订之前,竣工验收的主体是各地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以各地质检机构出具的验收结论为准.后来,住建部修改了验收规定,质检机构仅仅履行监督责任,工程验收的主体也变更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只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但备案不是衡量验收合格时间的标准.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也称"五方验收">共同对已建工程进行验收,达成一致意见的,该工程通过验收.因此,2017示范合同中"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时间节点指的是五方验收所载明的工程竣工合格时间.4.特殊情况下的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2017版示范合同同时对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验收时的起算时间进行了修订,示范合同15.2.1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对于2013版示范合同,本条修订后将发包人原因导致未能正常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推迟了90天.该条修改后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点也是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在此种情况下,尽管该工程没有进行竣工验收,但是依然依约定开始起算缺陷责任期,同时也开始计算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二>缺陷责任期限的法律依据变更2013版示范合同第15.2.2条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从缺陷责任期的最长期限来看,2013版示范合同和2017版示范合同均规定的为24个月,但是两者的依据已经发生了变化.在住建部2017年建质138号文发布之前,关于缺陷责任期并无强制性的规定,财政部和建设部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曾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实践中约定1到3年缺陷责任期期限情形均存在,2013版示范合同折中采用了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住建部2017第138号文发布后,第二条明确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此,根据2013版示范合同,专用条款中可以对缺陷责任期进行调整超过24个月,但是根据住建部的最新规定,此后对于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约定将不得超过24个月,如专用条款中约定超过该期限则将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三>缺陷责任期内责任内容的变更2017版示范合同第15.2.2条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相对于2013版示范合同,上述约定进一步区分了"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限",使该条文的表述更加合理化,也对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主张权利更加清晰.2013版示范合同15.2.2条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2013版示范合同并没有严格区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概念,因此造成两种责任适用的混同.两者存在以下的区别:1.期限不同.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质量保修期一般为2到5年,对于主体和基础则要求终身保修.2.起算时间不同.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正常情况下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但如果建设工程未验收的,则缺陷责任期采用15.1.1条约定的时间推算而质量保修期在保修条款中另行约定.3.表现形式不同.质量保修期限和范围由发承包双方签署质量保修协议进行约定;缺陷责任期内应预留质量保证金,而质量保修期间超出缺陷责任期的部分却并不预留质量保证金.4.适用范围不同.缺陷责任期主要针对承包人自身缺陷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如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保修期则属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发生的质量维修,该种质量问题可能系自然损耗等因素造成,并不一定属于承包人的施工缺陷.三、质量保证金条款的修订<一>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变更2013版示范合同15.3.2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2017版示范合同修订为: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017版修订主要依据住建部138号文第7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017版示范合同除变更了质保金比例外,对于质保金的结算基数也进行了变更.2013版示范合同质保金是根据结算合同金额进行计算,但结算合同的金额与实际最终的结算价款之间通常是存在差异的,为此,2017版示范合同直接将计算基数修订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同时,该种修订也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第四条的表述以及住建部138号文第七条的表述.<二>质量保证金预留方式的变更2013版合同第15.3.2条主要约定了:预留质量保证金和保函两种方式.2017版合同第15.3.2条继承了上述条文,并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结合2017年第138号文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的规定,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预留质保金:采取银行保函,此种方式系138号文明确推广.采取履约保证金方式.采取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方式.采取工程质量保险方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保证方式.<三>规范质保金类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规定,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种类型保证金外,取消所有其他类型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017版示范合同为此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在示范文本1.1.4.4条、14.4条、15条等质量缺陷责任及质保金条款中均进行了明确,取消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同时并存的情形.<四>增加了质保金的计息方式和退还程序2017版示范合同不仅约定了质保金的利息计算方式,并且对于质保金的退还进行了明确.而2013版示范合同并无上述内容.根据2017版示范合同15.3.2条约定: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15.3.3条约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四、修订条款的适用建议因计日工、缺陷责任期限和质保金条款的变更,必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结算及责任承担发生影响,为此,我们提出如下适用建议:1.采用清单计价情况下,尽量保证计日工单价清单的全面性.由于计日工单价通常系由双方在招投标文件中进行约定,超出约定范围则意味着计价标准的不确定,且计日工计价费用本身高于传统采用人工定额的计价,因此,发包人应确保招标清单中包含所有可能采用计日工方式的子项.从承包人的角度讲,计日工模式必须按照计价清单规范的要求,及时填报当天、当月计日工数量并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汇总,以避免计价争议.2.在示范文本约定了"缺陷责任期"的情况下,另行签署《质量保修协议》,并且对质量保修的范围、方式、索赔进行明确约定.作为发包人而言,在质量保证金已经返还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其他合理措施如保证担保等方式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保修责任.3.质保金预留形式的多样化意味着承包人能够提前获取工程款金额.目前,各大财产保险公司均在推行工程责任保险业务,一些工程担保公司也在开展类似业务,除银行保函因出具条件比较严格之外,其他担保方式的费率正逐步下调、程序更加简便,承包人应尽量采取新的质保金方式.4.无论是否采用示范文本,住建部138号文规定的质保金比例、质量缺陷期起算及期限、质保金返还等内容都具有行政管理上的约束力,尽管上述条款没有上升到法律、行政法规的高度,但作为行政机关执法范围内事项,违背上述条款将面临行政责任.因此,各方应及时更新原有条文,尽量与138号文规定保持一致.总体而言,2017版示范文本并非一次主动的条款变革,更多的是为了迎合住建部138号文的监管要求.修订后的版本部分表述更加准确,逻辑更加清晰,但是并未超越2013版示范文本的基本内容,只是一次被动的改良.附:2017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对照表部分序号2017版示范文本2013版示范文本备注通用条款1.1.4.4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新增10.9计日工10.9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10.9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修订14.1 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新增15.2 缺陷责任期15.2.1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15.2.2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01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合同,而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主要分为了两种,就包括了书面的和口头的。
当然,一般签订书面的合同,对当事人利益的保障是更有利的。
在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不一样。
为方便大家学习了解,特此整理部分合同范本供大家学习使用。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018年最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1)(精品)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01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201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摘要:承包人(公)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公路工程施工合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工程项目工程名称道路工程工程地3 承包围承包方式包工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明施工及验收通5 合价款合总价(暂定) 元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写元8 质量标准合格9 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面通知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图纸发包人提供技术标准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及现行国、云南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材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三双方权利和义3 发包人权利和义3 发包人委派业主代表姓名职3 监理单位及委派工程师监理单位姓名职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相关工作33发包人主要工作33 责场地三通平;33确定水准与坐标控制以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3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33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各方签署交底会审纪要; 3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安排下道工序;336按合约定支付工程款3 承包人权利和义3 项目理姓名职项目理代表承包人就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责3承包人主要工作3合签订收到发包方通知天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更改设计要及工程容33 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3 责工程施工围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责任和因发生费用; 35做现场设备、材照管工作做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36工程竣工验收周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37发包人招标件提出承包人投标件认可且与合不矛盾其他工作38责所施工工程验收通并保证相关部门开通四、工程价款、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明施工以及完成合约定工作其他切费用该单价合实施期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B设计变更所增加费用有合单价按合单价没有合单价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没有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相应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所增加材报价有按报价报价没有承包人应报所材名称、品牌、规格型、等级、产地、价格发包人审定方可使用并作结算依据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003)6沪价费(003)05《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五、工程价款支付5 工程完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总价 75%;5 工程结算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95%其余5 %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年支付如保修期由承包单位原因产生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天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0%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六安全明施工6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管理制规定精心组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行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除合6承包人施工程发生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承包人行责并承担相应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切济赔偿七竣工验收7承包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收到通知及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验收天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见承包人按要整改并承担身原因造成整改费用7承包人通竣工验收合格7天向发包人提供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竣工肆套竣工包括、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电子档八违约责任8发包人违约8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8承包人违约8 因承包人原因按合9条所示工期按竣工每延误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给发包人带全部损失8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约定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质量标准所产生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费用由承包人行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工程项目总造价5%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要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7天承包人仍予以完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发生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3 承包人施工程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次罚款5000元8 如施工完毕能通相关部门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发包人无息支付九、争议9 履行合程产生争议双方首先着友态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省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合生效与终止0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且加盖法人公生效;0合订立0年月日;合订立地云南省宣威市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全部义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合即告终止十、合附件投标件招标件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报价十三、合份数3合正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等法律效力;3副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其它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发包人(公) 承包人(公)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地签订。
2018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协议书
2018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5、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标准公路施工合同范本通用
【公路施工合同范本通用】甲方:乙方:为了确保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1)承包范围:公路K0+000-K3+600段路面工程,路线长度3.6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出国留学网(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11年6月10日开工,至2011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
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
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文word版 (14页)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使用说明
1、 本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1X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2、 合同文本中“___”部分,合同双方根据约定的内容进行填写。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3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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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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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 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 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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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