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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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课型:新授课
课时:1课时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大的地位及职权,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2)理解我国的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结合具体事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及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能力目标
(1)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如分析说明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国家权力的。
(2)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运用事例说明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
(3)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引导学生增强主人翁意识,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支持和拥护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合作学习的团队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
(2)教学难点: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的比较。
教法和学法:
1、教法
(1)讲授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扮演“导演”的角色,给予学生指导,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2)角色体验法。即通过情景设置,再现重、难点内容,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足学生好动、渴望表现自我的心理需求,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
(3)情境教学法。在教学中利用具体生动的感性材料为学生创设一定的情境,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
(4)对比分析法。通过分析材料填写表格,教会学生正确分析和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学生的对比分析能力。
2、学法
(1)合作学习法。即学生之间互动、合作,共同尝试解决问题。
(2)自我探究法。即学生要主动探究、讨论,交流对知识的理解,这也是贯彻学生主体性原则的体现。
(3)演绎归纳法。通过引导学生对各种感性材料进行分析与归纳,形成一定的理性认识,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教学手段:
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表格、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有机组合起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
教学流程:
(一)创造气氛导入新课
多媒体播放背景音乐《走进新时代》。
设计意图:一是可以让学生在歌曲中感受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也使情感得以升华。二是从歌词中承接第一单元内容,导出本节内容。三是可以让学生精神得到放松和休息,提高上课的效率和兴奋。
教师:“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作主站起来。”是啊,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那么,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呢?
(二)师生互动学习新课
设计意图:在新课教学过程中,考虑学生知识贮备量有限,教师力求避免过多的理论分析,从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入手,尽量以生动可感的材料展现问题,将抽象的知识具体化、枯燥问题趣味化、深刻问题浅显化。政治教学具有时效性的特点,而且政治教学的生命所在是“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这也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从生活中的时事热点出发探究问题,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更多的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更好的解决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实现教学目标。
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教师通过设计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参与。
(1)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又是什么?
(2)人民当家作主是否意味着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学生通过阅读教材,回答问题。理解:在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是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的。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人民
教师继续设问:
(1)通过对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分析,可以看出人大是什么性质的机关?(学生回答:国家权力机关)
(2)既然是权力机关,那它有那些职权呢?(学生回答: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
根据学生生活常识,大家不难理解,我国完整的权力机关体系是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构成。这也使二者究竟有何差异,在学生心中产生了疑问。为了让学生更直观清晰的认清二者差异。教师利用多媒体展示此次全国人大会议和辽宁省人大会议的的现实文字材料和图片,让学生去分析,去比较,去总结。
(1) 性质、地位
多媒体展示我国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组织简表,请学生思考: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产生 监督
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国家权力机关
产生 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一府两院”
负责
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
(2)职权
多媒体展示关于此次全国人大会议和辽宁省人大会议中行使职权的图片和文字。
①立法权。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立法权;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材料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赞成2639票,反对160票,弃权57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充分体现了13亿人民的民意。
材料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②任免权。全国人大具有最高任免权;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任
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