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原材料取样规范
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
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
一、水泥
1、散装水泥同一批重量不超过500吨为一批,随机从不少于3个
罐车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公斤。
2、袋装水泥同一批重量不超过200吨为一批,从二十个以上不同
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公斤。
3、如果做配合比要每组配比增加水泥6-8公斤。
二、钢筋
1、同一批钢筋重量不大于60吨,每个型号5根。
长度500mm。
2、同一批焊件不大于300头,每个型号3根。
长度400m m~500mm。
三、碎(砾)石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以400m3为一批,从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位置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根据所做配合比数量,每组配比多增加30KG。
四、砂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以400m3为一批,从料堆上取样,由各个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2、根据所做配合比数量,每组配比多增加20KG
五、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砖和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次,取5
块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次,取10块
六、砖:烧结普通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次,取20块
蒸压灰砂砖10万块为一个批次,取15块
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个批次,取20块
烧结多孔砖3.5万块~15万块,取10块
七、防水卷材:
八、粉煤灰
1、以200吨为一个批次,散装的在各个部位取15份,每份1~3公斤混合后分四份,取最大的一份。
2、袋装的抽取10袋,每袋取不少于1公斤,按上述方法取样。
工程试验检测取样、送检指南及参考规范
一、水泥物理性能试验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500吨/批、袋装≤200吨/批)。
2. 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试样。
二、钢筋原材力学性能试验普通钢筋:1. 取样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60吨/批。
这里的取样为普通钢筋,普通钢筋是指不经过特殊成型加工的钢筋,通常使用冷轧或热轧工艺生产,普通钢筋一般为圆钢,而成型钢筋具有复杂的几何形状,如六角形、四边形、扁平形等2. 取样方法:每批任意选取两钢筋切取两条用于拉伸试验,两条用于冷弯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3、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成型钢筋:1、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2、重量偏差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中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至少抽取1个钢筋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
3、成型钢筋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成型钢筋。
三、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1. 取样频率: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四、钢筋闪光对焊试验1.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工程原材料取样方案
工程原材料取样方案一、取样目的原材料取样是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二、取样范围本次取样范围涉及水泥、混凝土、沥青、钢筋等工程原材料。
三、原材料取样地点1. 水泥:取样点位于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线上,分别在水泥磨、磨机出口处进行取样。
2. 混凝土:取样点位于混凝土搅拌站,取样地点分布在搅拌站生产线上。
3. 沥青:取样点位于沥青生产企业生产线上,分别在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和沥青切割等取样点进行取样。
4. 钢筋:取样点位于钢筋生产企业生产线上,分别在钢筋切割、校平等取样点进行取样。
四、原材料取样方法1. 水泥:取样时应先清除磨机的残留物,然后用取样器从水泥磨的出口处取样。
2. 混凝土:取样时应在搅拌站生产线上取样,取样器直接取样于搅拌机出口处。
3. 沥青:取样时应用取样器从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上取样,确保取样器周围没有杂质。
4. 钢筋:取样时应先清除钢筋表面的油渍和锈蚀,然后用取样器从钢筋切割处取样。
五、原材料取样数量1. 水泥:每批取样至少3个样品,每个样品约500g。
2. 混凝土:每批取样至少3个样品,每个样品约1kg。
3. 沥青:每批取样至少3个样品,每个样品约500g。
4. 钢筋:每批取样至少3个样品,每个样品约1m长。
六、原材料取样保存1. 水泥:取样后应将样品封存于密封袋中,并标明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保存在通风干燥处。
2. 混凝土:取样后应将样品封存于密封袋中,并标明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保存在通风干燥处。
3. 沥青:取样后应将样品封存于密封袋中,并标明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保存在通风干燥处。
4. 钢筋:取样后应用防锈油包裹好,标明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保存在通风干燥处。
七、原材料取样时间1. 水泥:取样应在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线停工时进行取样。
2. 混凝土:取样应在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周期末端进行取样。
3. 沥青:取样应在沥青生产企业生产线停工时进行取样。
4. 钢筋:取样应在钢筋生产企业生产周期末端进行取样。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一、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线套管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在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生产的,每种规1、电线、电缆:各10米。
2、开关、插座:各6个。
3、电线套管:1·2×6米根。
二、粗、细骨料:粗、细骨料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为准三、砂和砂石地基1、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2、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一点。
3、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有一点。
4、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
5、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四、土方回填土1、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2、检查点为每100㎡~400㎡取一点,但不应少于10点。
3、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一点,每边部少于一点。
五、各种窗户:1、试件应为按所提供的图样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研制的试件。
不得附有任何多余配件或采用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
2、试件镶有应符合设计要求。
3、试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组合、装配完好,并保持干燥。
六、各种阀门:同一厂家、同规格尺寸。
DN<50每一规格取设计用量的10%。
DN>50取设计用量的100%。
七、各种管材:1、给排水管材:排水【PVC-U】、给水【PVC-U】、给水【PP-R】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相同、同一批次情况下,每一规格取1.5M×3根。
2、地热管材:给水【PE-X】、给水【PE-RT】每一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相同、同一批次情况下:每一规格取5M×1根。
八、砼抗渗:1、同一工程、同一配比取样布少于1次。
2、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留置一组试件。
3、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试件。
4、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500立方米应留置不少于2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当每增加250~500立方米砼时,应增加两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250立方米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
九、烧结多孔砖: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按一批,取5块送检。
工程原材料取样规范
07空调水系统
管道冷热(媒)水系统安装;冷却水系统安装;冷凝水系统安
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
设备的防府与绝热;系统调试
09电梯
01
电力驱动的
引式或强制式电
梯安装工程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
厢,对重(平衡),安全部件,悬持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
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02
液压电梯安
装工程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导轨,门系统,轿厢,
(平衡),安全部件,悬持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
整机安装验收
03
自动扶梯自
动人行道安装工
程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安装验收。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热轧光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拉伸1个
弯曲2个
余热处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冷轧带肋钢筋
每批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钢筋级别的钢筋组成
≤50t/批
逐盘拉伸1个
逐盘拉伸1个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2.袋装粉煤灰:
从每批中任抽10袋,并从每袋中各取试样不小于1 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11
防
水
涂
料
聚氨酯防水涂料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进场时间
甲组份每5 t/批,不足5 t亦为一批
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
每一验收批产品的配比取样,甲乙组份样品总重为2Kg。随机抽取整桶样品,抽样的桶数应不低于N/2(N是甲组份产品的桶数)将取样的整桶样品搅拌均匀后,用取样器在液面上、中、下三个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进行再混合搅拌均匀后,装入样品容器中,密封并作好标志。
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试件的留置除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d的混凝土强度
试样要有代表性
每组试件(包括相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及冬施增设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次搅拌的混凝土拌合物
15
轻集料混凝土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1
防
水
涂
料
水乳型焦油基防水涂料
原材料取样标准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 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一、试验基本规定1、建筑材料试验应填写委托试验单,根据试验项目应填写“建筑材料试验方法”,并根据试验项目要求,填写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编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
2、按照规定要求取样,取样数量应按规范并符合标准规程要求。
3、建筑材料质量应按规定要求取样试验,并对其产品的产地、规格、品种、标志、批量序号等进行检查验收,进口产品应有商检证明文件。
4、各项试验应有试验报告,报告应按“建筑材料试验报告表”格式填写,并经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各项试验如出现不合格项时,由试验室(员)立即通知工程技术部及时处理,对不合格项要单独记录,注明处理办法。
6、在各项试验中,各项制度标淮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并对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做出判断,以确定产品是检验评定,不能做为技术性能鉴定,更不能作为产品性能的仲裁依据。
7、如果各项试验有争议时,应请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核定,各项试验必须在法定检测单位认可的资质范围内进行。
二、见证取样规定1、见证取样的范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设计或规范中规定采用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其它材料。
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①见证取样由建设单位为委托人并承担费用,受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试验室进行检测。
②取样送检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送检,试件须制作成或取得原状样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规范规定。
③取样数量:每一有标高的项目为准而取混凝土强度及防水试件各3组;砖每500m3 为一标高为一组;每天砌筑高度在5皮砖或5m 以内砂浆试件一组;每500kg 为一规格为一组;每工作班或每100T 钢筋原材料为一规格为一组;每一规格的钢筋连接接头为一组;每一层楼板为规格为二组;每一配合比水泥砂浆及混凝土各一组;每500m2 防水面积为一组;每一型号开关插座为一组;每200 条电线为一组;每10kg 穿线管为一组。
原材料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
原材料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原材料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原材料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因随意取样和送检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质量管理部、各事业部质检科和分厂关于原材料取样和送检工作。
第三条原材料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管理规定1、工程部、工程营销部、或事业部营销科在下方《钢构生产任务单》时,应根据项目的合同要求,在《钢构生产任务单》中注明项目试验要求.并将《钢构生产任务单》同时下发质量管理部理化检验室。
2、各事业部质检科资料员应根据《钢构生产任务单》中的项目材料的试验要求,结合项目图纸确定所要取样的材料规格、材质、数量等,编制《力学性能试件加工单》(附表1),《抗滑移试件加工单》(附表2),由资料员提交质量管理部原材料检验员签收;实验室有试件的,直接提交资料员,需要分厂取样的,由理化检验员直接取样任务单下发分厂取样。
3、各事业部分厂厂长或副厂长接收《力学性能试件加工单》和《抗滑移试件加工单》后,应安排下料班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取样工作。
4、事业部资料员负责将分厂做好的试件连同取样记录表一同送往质量管理部理化检验室,由理化检验员签收,登记并做自检,不合格的应立即重新取样。
5、所有试件一律从理化检验室提取发送,无论见证取样、送现场或送相关单位,均应从理化检验室提取试件,任何个人、事业部或分厂不得私自向任何人提供未经理化检验室自检合格的试件;没有《力学性能试件加工单》和《抗滑移试件加工单》的,分厂不得擅自取样、发货。
6、各事业部质检科资料员应在现场指导、监督和记录取样工作,取样记录包括材料的生产厂家、供应商,取样的人员姓名和时间等,无取样记录的不得做为试件。
7、试件取样时,每组试件需夺取一组,由质检科资料员送交质量管理部原材料检验员检验,试件经原材料检验员检验合格并在取样记录单签字后,方可做为合格试件发货。
第四条违反原材料取样和送检的处罚1、各事业部分厂取样人员未按照《力学性能试件加工单》和《抗滑移试件加工单》材质要求取样的,发现一次给予下料班长200元的处罚;试件发至现场,经业主方检验材质不合格,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下料班长1000元的处罚.2、因试件取样、送检没有书面签字手续或试件取样没有记录,导致现场试件材质不合格,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资料员1000元的处罚,质检科长500元的处罚。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分为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和冷轧扭钢筋。
对于热轧光圆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499.1-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4根,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热轧带肋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499.2-2007/XG1-2009,验收批次与热轧光圆钢筋相同。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余热处理钢筋执行标准为GB -1991,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1个弯曲试验。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冷轧带肋钢筋执行标准为GB -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以上每批应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执行标准为GB/T 701-2008,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样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和2个弯曲试验,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和原材重量偏差。
冷轧扭钢筋执行标准为JG 190-2006,每批不大于20t,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检验项目包括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和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冷拔低碳钢丝的验收应按照执行标准 19-2010进行。
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
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其质量对混凝土和砂浆的性能有着重要影响。
取样时,应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
袋装水泥每不超过 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水泥每不超过 500t 为一检验批。
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kg。
送检的水泥需要进行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等项目的检测。
如果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在使用前应进行复验。
二、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受力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承载能力。
取样时,应按批进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t。
对于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应在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各截取两段,一段做拉伸试验,一段做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长度一般为500mm,弯曲试件长度一般为 300mm。
对于冷轧带肋钢筋,每批随机抽取 5%(不少于 5 盘)的盘数进行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的检查。
在每盘中随机切取一根进行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般为 400mm,弯曲试件长度一般为 200mm。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有重要影响。
砂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³或 600t 为一检验批。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8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30kg。
石子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³或 600t 为一检验批。
在料堆上取样时,应从顶部、中部、底部各选 5 个不同部位,均匀分布取样,然后将各部位抽取的大致相等的 15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80kg。
送检的砂、石需要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项目的检测。
四、混凝土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用量最大的建筑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
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内容一、原材料取样规定1.取样精确度要求:取样过程应严格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2.取样工具:取样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如不锈钢取样勺、玻璃容器等,以防止杂质的污染。
3.取样点选择:取样点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选择,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4.取样次数:取样次数应根据生产批次和检测要求进行确定,一般建议每批次至少取3个样品。
5.取样量:取样量应根据检测项目和要求确定,确保能够满足检测的需要。
6.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均匀搅拌取样、层析取样等。
7.取样记录: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取样时间、地点、人员、样品编号等信息,以方便样品追溯和跟踪。
二、原材料送检要求1.送检样品数量:送检样品的数量应根据检测要求和需要确定,一般建议每批次至少送检3个样品。
2.样品包装:样品应精心包装,以防止样品的损坏和污染,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
3.样品标识:样品应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
4.送检记录:送检时应填写送检记录,包括样品信息、送检日期、送检人员等,以备后续追溯和核查。
5.送检时间:样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检,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送检温度:送检时应注意控制样品的温度,防止样品变质或发生其他变化。
7.送检方式:送检可以选择快递、专车等方式,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总结:原材料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规范的取样过程和准确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问题,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取样规定及送检要求,并进行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操作规范和结果可靠。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抽样规定以下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一组(12kg)。
随机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拌合均匀,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石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40kg)。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4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沙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样60kg送试。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5.灰砂砖:同类型的灰砂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1组,每组15块。
6.石膏:以3不超过120t产品为1批,产品不足1批时以1批计。
7.热轧带肋钢筋:每≤50t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根)。
以上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
在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分布取样部位,并注意取样数量和试样的制备方法。
接工艺规程》GB-2001规定进行工艺检验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2)焊接质量检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质量检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3)焊接接头拉力试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接头拉力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燃烧性能、墙体节能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与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与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原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原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为了进一步规范原材料取样工作,统一原材料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及检测标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要求。
1、取样频率:按每200t~400t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不足2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
2、取样方法: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器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净、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取样数量:水泥至少12×2Kg。
4、样品保存:将所取的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密封保存并留标识:水泥品种、批号、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样品编号等5、试验操作,水泥样品取样后,需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50%的环境下,放置1天后,方可开展水泥的检测。
5.1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按《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01进行检验。
5.2比表面积按《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式法》GB/T8074-2008进行检验。
5.3强度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进行检验。
5.4细度按《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进行检验。
水泥技术指标二、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标准要求。
1、取样频率:同厂家、同品种的粉煤灰以连续供应的200t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
2、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3、取样数量:粉煤灰至少3Kg。
4、样品保存:将所取的粉煤灰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密封保存并留标识:粉煤灰品种、批号、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样品编号等5、试验操作5.1细度、需水量比、含水量、烧失量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进行检验。
建筑工程原材料取样规定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4
土工试验
地基填土密实度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每1000 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焊工在现场截取原材焊接成长500㎜,宽20㎜的矩形试件,焊接处要经过打磨光滑。
取一根作拉伸试验,二根作冷弯试验。
9
一般
混凝土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协作比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协作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协作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组三樘试件。
门窗试件的四周要有木条固定。
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不小于1.4mm。
2016年5月
常用原材料见证试验取样方法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1
水泥
一般硅酸盐水泥
对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的同一出厂编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
1、散装水泥:≤500t/批
2、袋装水泥:≤200t/批
3、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必需复试
1、散装水泥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实行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匀整后,再从中称取至少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8、对于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需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需有1组试件。
混凝土结构必需制作:标准养护试件、结构拆模试件和结构实体混凝土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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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01—2000)
必试:细度
需水量比
吸铵值
其它: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
(1)以相同等级的沸石粉每120t为一验收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不少于1kg)。
(2)袋装粉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中各陛样不得少于1kg,按四分法缩取平均试样。
(3)散装沸石粉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kg。然后缩取平样试样。
坚固性
碱活性检验
含水率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一组试样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粒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40kg,然后缩分到40kg或60kg送试。
轻细集料
(GB/T17431.12-1998)
必试:筛分析
堆积密度
其它:同上
7
石灰
建筑生石灰
(JC/T17431.1.2-1992)
必试:——
其它:CaO+MgO
含量末消化残渣含量
CO2含量产浆量
(1)以同一厂家、同一类别、同一等级不超过100t为一批验收。
(2)从不同部位选取,取样点不少于12个,每个点不少于2kg,缩分至9kg。
序号
材料名称及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3
砂
(GB50204-2002)
(JGJ52-92)
必试:筛分析
含泥量
泥块含量
其它:密度
有害物质含量
坚固性
碱活性检验
含水率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5
混凝土拌合用水
(JGJ63-89)
必试:PH值
氯离子含量
其它:不溶物
硫化物含量
(1)取样数量为23L
(2)取样方法:井水、钻孔水和自来水应放水冲洗管道后采集:将湖水应在中心位或水面下500mm处采集。
6
轻
集
料
轻粗集料
(GB/T17431.12-1998)
必试:筛分析
堆积密度
吸水率
筒压强度
粒型系数
其它:软化系数
(2)从本批中随机抽取10袋样品,从每袋中抽取500g,混匀后缩分至1kg。
序号
材料名称及
相关标准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8
建筑石膏
(GB9776-88)
必试:细度
凝结时间
其它:抗折强度
标准稠度用水量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等级的石膏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也按1批计
(2)样品经四分法缩分至0.2kg送试。
凝结时间
强度
其它:细度
烧失量
三氧化硫
火碱含量
(1)散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拦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附一、施工物资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序号
材料名称及
相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准、规范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1
水泥
(1)硅酸盐水泥
(2)普通硅酸盐水泥
(3)矿渣硅酸盐水泥
(4)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5)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6)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
(GB1344—1999)
(GB12958—1999)
必试:安定性
②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7)砌筑水泥
(GB3183—1997)
必试:安定性
凝结时间
强度
泌水性(砌筑工程)
其它:细度、流动度
(8)高铝水泥
(GB201—2000)
必试:强度
凝结时间
细度
其它:化学成份
(1)同一水泥厂、同一类型、同一编号的水泥,120t为为一取样单位,不足120t也按一取样单计。
9
砌
墙
砖
和
砌
块
(1)烧结普通砖
(GB/T5101-1998)
必试:抗压强度
其它:抗风化、泛霜
有害物质含量
烧失量
(1)以同一品种、同一密度等级为每200m3为一验
一验收批,不足200m3也按一批计,。
(2)试样可以从料堆自上到下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选10点(袋装料应从10袋中抽取应避免取离析的及面层的材料)。
(3)初次抽取的试样量应不少于10份其总料应多于试验用料量的一倍,拌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分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轻粗集料为50L(以必试项目计)轻细集料为10L(以必试项目计)。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分11kg)。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4
碎石或卵石
(GB50204-2002)
(JGJ53-92)
必试:筛分析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颗粒含量
压碎指标
其它:密度
有害物质含量
2
2
掺石料
(1)粉煤灰
(GB1596—91)
必试:细度
烧失量
需耒量比
其它:含水量
三氧化硫
(1)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不超过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试样一组(不少于1kg)。
(2)散装灰取亲,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1~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1kg送试(平均样)(3)袋装灰取样,从第批任抽10袋每袋不少于1kg,按上述方法取平均样1kg送试
建筑生石灰粉(JC/T481-1992)
必试:——
其它:CaO+MgO
含量细度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类别、等级不超过100t为一批验收。
(2)从本批中随机抽取10袋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缩分至1kg。
建筑消石灰
(JC/T480-1992)
必试:
其它:CaO+MgO
游离水
体积安定性
细度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类别、等级不超过100t为一批验收。
(2)取样要有代表性,可从20袋中各采取故土并且量样品,总量至少15kg。
注:水泥取样后,超过45天使用时须重新取样试验。
(9)愉硬硅酸盐水泥
(GB199—90)
必试:强度
凝结时间
安定性
其它:细度
氧化镁
三氧化硫
(1)同一水泥厂、同一类型、同一编号的水泥,400一取样单位,不足400一取样单计。
(2)取样要有代表性,可从20各采取故土并且量样品,总量至少1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