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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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依据其独立、客观、公正的职能地位,负责全面监督工程施工,监管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

在建筑产品中,一般都有所谓的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该期限一般为一到两年,其目的在于保证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建筑产品质量。

因此,在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至关紧要。

其责任不仅在于引导建设单位及承包商行使维护和修理保养等职责,同时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缺陷适时监测、记录并提出整改看法,确保业主获得本身应得的权益,同时降低因维护和修理、更换等费用带来的损失和纠纷。

建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制度,可以保障建筑产品的质量,降低建筑项目的质量风险,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进展。

二、监理工作职责1.就保修期内建筑产品保养管理供给后期服务建议;2.对保修期内发觉的缺陷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符合产品整体形象调和的合理化的整改看法;3.对缺陷进行记录,编制完整的记录报表,并适时交付给建设单位及承包商;4.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其得到适时解决,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工作要求1.整改看法:监理应依照法律规定和建筑产品的技术标准,针对缺陷提出合理、科学的整改建议,并应确定整改方案及要求承包商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2.记录报表:缺陷报告应认真记录缺陷现象、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影响,并针对性地编制相应表格。

3.监测情况:对已整改的缺陷进行监测,监测周期应维持在6个月以上,记录监测到的情况。

4.服务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产品,应供给全方位的后期保养维护注意事项、使用说明和建议等。

四、监理工作流程1.发觉缺陷监理应在保修阶段实施常规巡查,适时发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建立认真的记录。

2.建立记录报表监理应依据发觉的缺陷建立完整的记录报表,包括缺陷的性质、程度、影响,检查时间等认真信息。

3.提出整改建议针对缺陷,监理应提出符合技术标准、合理的整改建议,并要求承包商依照提出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措施
1、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1、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1.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1.3、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控制的监理措施
2.1、当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位将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期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继续进行监理工作。

2.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并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做好回访记录。

2.3、监理将设专人与建设单位代表保持联系,了解工程保修期内质量信息。

2.4、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维修计划实施整改并验证处理的结果直至符合要求。

2.5、协助建设单位按保修合同的规定结算保修抵押金。

2.6、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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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前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建筑施工完工后,一般都会有一定时期的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

在这个期间,监理的工作尤为重要,它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排除缺陷,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因此,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监理工作制度保修阶段监理任务1.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维修、修补、翻新、更换工程质量负责。

2.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间的翻新、加固、扩建等变更工程进行监管,确保变更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3.对施工单位进行设备性能测试,确保设备保养得当,用于检验项目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4.对施工单位进行统筹协调以及协助施工单位整改缺陷的工作。

监理工作的流程1.监理人员应在保修阶段开始前,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明确其在保修阶段期间的监督工作流程和策略。

2.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频次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和维护工作。

3.监理人员应向业主提交详细的监督报告,并且标明监督记录、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相关措施等细节信息。

4.监理人员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及相关的事宜。

监理人员的职责1.确认施工单位所维护的质量标准符合资格和要求。

2.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保修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后若出现质量问题则要求施工单位重做。

3.对施工单位在维修、翻新、变更、后续扩建等方面进一步监督,检查它是否符合资源值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4.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维保,同时制作并妥善处理必要的文件和报告、交流方式等。

监理人员的能力标准1.具有相关的设计、建筑、工程学、质量控制、监理及安全措施;有工程工作经验;具备问题解决的能力,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具备探究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擅长交流和沟通,能够与施工单位、维护人员和业主进行协调和协商,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3.具备监督能力,能够全方位监督施工单位和维护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结尾建立完善的保修阶段监理制度,将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明标、维护和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仍将按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保修阶段满后,我监理部将积极配合业主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做好施工期间及保修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利于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一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一、工程状况的检查1、例行检查时间在项目投入使用的第一个月按时行检查,到第三个月无异常情况,可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2、检查的方法与内容监理工程师将采用访问调查法,调查用户的使用情况;用目测法观察、检查装饰、给排水等工程的外观质量,用仪器测量法检查建筑物的沉降、位移等状况。

二、质量问题的鉴定平时对工程状况的定期回访检查,是发现质量问题,收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手段。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从质量表现的形式入手,结合观察、访问、量测的各种数据分析事故的成因,鉴定质量缺陷责任。

1、监理人员到场后首先检查和记录业主提出的工程缺陷,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的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2、监理人员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修复工程质量缺陷部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原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核实承包单位的修复费用,确认无误后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当工程出现较多质量缺陷时,本公司将重新组建项目监理部以原项目监理部人员为主,再次进场进行工程质量缺陷期整改工作,完成质量整改工作直到达到重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6、监理人员应做好工程保修期的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报公司总办验证。

7、本公司将组织跟踪检查工程保修期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质保期监理服务质量。

8、工程缺陷期满后,我公司将质保期的资料收集整理交业主存档。

利于后期工程质量的维护和保养。

三、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维修。

并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资料归档整理,书写清楚,订成册,交业主有关部门保存。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在竣工或部分竣工后,一旦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保修期阶段监理;应同施工阶段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现场监理。

1、定期组织回访
监理部将定期主动地了解工程使用情况,组织安排责任单位进行回访。

2.及时调查缺陷
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监理部2天内及时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调查缺陷情况和产生原因,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质监机构和具相应资质部门参加。

3.分清缺陷责任
对保修期内的投诉,本监理部2天内组织承包商查明投诉原因,根据施工合同等确定质量缺陷责任的归属,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解决方案,督促尽快予以实施。

4.限时整改监控
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保修期质量缺陷的整改时限,一般约定为7天,复杂或工作量较大的不超过14天。

5、确认缺陷修复质量
对承包商(或另委托第三方)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的缺陷修复,其修复质量由本投标人机关监理部与业主(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与)共同检查签认。

6.保修期的延长处理
经处理的工程局部的保修期应作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应为上述局部工程因质量缺陷(或损坏)而未能使用的时间。

7、保修责任证书解除
保修期到期,签发解除保修责任证书,并签发退还剩余保修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制度在本工程竣工后,监理应协助业主做好下列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使工程尽快投入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还应配合业主在保修期内,做好对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的返修工作事宜,特制订本制度(一)、协助业主组织和参与联动调试和项目动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监理人员要审定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工程的保修期限必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三)、驻地办在工程竣工后,指定1—2名监理人员兼管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在保修期,监理人员约请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定期向用户进行回访听取用户的意见,查询和调查现场、对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确认、商讨进行返修的事项。

(四)、保修期间,施工单位接到修理之日后1 5夭必须派人修理,监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

施工单位如不能近期修理,业主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修理,因原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修费用。

业主在保修金内扣除,监理人员确认。

(五)、施工单位在进行质量修理时,监理人员要实施旁站监理。

修理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员要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认可后,才能结算和退还保修金。

(六)、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金额的支付办法所支付的保修金。

业主应告知监理人员,以便在保修期满后,业主与施工单位结算和退还保修金时,监理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七)、出现质量缺陷时,监理要会同业主等单位确认责任方,维修工程的经济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索赔,不足部分由业主负责;因材料、设备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地工程保修制度

工地工程保修制度

工地工程保修制度工地工程保修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保修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保修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及其人员。

二、保修范围1. 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外墙装饰、室内装修、给排水电安装、暖通空调系统等。

2. 具体保修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和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 其他工程部位的保修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四、保修责任1. 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并在保修期内承担无偿修复的责任。

2. 若发现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

五、保修流程1. 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保修申请,并详细说明问题情况。

2. 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与业主协商确定修复方案和时间。

3. 修复完成后,业主有权对修复结果进行验收,直至满意为止。

六、违约责任1. 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修复工作,或修复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业主未按规定程序提出保修申请,导致无法及时修复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执行保修制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保修制度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执行。

结语:。

市政工程公司保修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保修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保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做好市政工程公司施工的保修期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保修服务水平,规范保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修范围1.保修范围包括公司施工的所有市政工程项目。

2.保修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保修范围涵盖设备设施、建筑结构、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各方面问题。

第三章保修责任1.施工企业对项目施工质量承担主要保修责任。

2.设备设施的制造厂家对设备的性能保修承担主要责任。

3.管理公司对工程的规划布局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承担责任。

第四章保修内容1.设备设施故障免费维修。

2.建筑结构裂缝、漏水等问题进行免费修复。

3.道路出现坑洼、松动等情况进行免费修整。

4.绿化植物枯萎、不生长等问题进行免费更换。

5.排水系统阻塞、漏水等问题进行免费修复。

第五章保修流程1.项目交付后,客户须填写保修申请表,详细描述问题。

2.公司收到申请后,将派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评估和确认。

3.确认问题后,公司维修部门将安排维修工程师进行处理。

4.维修完成后,客户进行验收,确认问题解决。

5.维修部门将填写维修记录,备案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第六章保修管理规范1.保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熟悉相关法规标准。

2.客户和维修人员需共同签订保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3.公司内设立专门的保修管理部门,负责保修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保修期内客户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改造,如有需要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需求。

第七章保修质量保障1.保修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维修技能和服务水平。

2.公司设立质量监督部门,对所有保修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

3.客户对公司的保修服务有异议时,可向公司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4.公司接到投诉后,将及时处理并向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并于实施前公布于全体员工。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以及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定义与区别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定义与区别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定义与区别对于广大乙方施工企业来说,保障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验收不合格,就会面临拿不到工程尾款的情况,情况严重的话,还可能会被甲方反索赔,得不偿失。

不仅如此,即便是通过验收了,也不意味着乙方就能高枕无忧了,因为工程也有售后服务,在竣工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乙方依然需要承担责任。

关于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法律规定了两个概念,分别是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这两个概念看起来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其实有很大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弄明白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对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定义所谓缺陷责任期,指的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会扣留质量保证金。

一般来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因为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则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至于缺陷责任期的长度,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而保修期,则指的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其起算之日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如果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竣工验收,那么保修期就要等到问题解决、工程正常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开始计算。

要是因为发包人的责任导致竣工结算一直没办理,那就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或发包人实际占有使用工程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联系与区别关于缺陷责任期,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最低期限,也就是说,要是甲乙双方没有进行相关约定,就可能出现没有缺陷责任期的情况,保修期则不同,对于不同的工程部分,法律都有一个至少保修多少年的规定。

一般来说,从期限上看,工程的保修阶段是包含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期两个部分的,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并不能免除保修义务,也就是说,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一般同时具有保修责任和缺陷修复责任。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范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范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范文1. 背景为确保企业在施工、交付后的保修阶段(也称为缺陷责任期)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缺陷问题,并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特订立本监理工作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规范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减少缺陷责任期内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开纠纷发生。

3. 管理标准3.1 监理工作职责3.1.1 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交付后的保修阶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建设标准。

3.1.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加施工、交付及保修阶段的工作,并对施工缺陷、隐患等进行记录和整改跟踪。

3.1.3 显现施工缺陷或质量问题时,监理部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承包人通报,并跟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1.4 监理部门应提交保修期内的监督检查报告,评估施工缺陷的严重程度,并提出整改建议。

3.2 监理工作流程3.2.1 监理人员应在交付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记录,并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2.2 监理人员应每季度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缺陷是否得到及时整改,以及新显现的问题。

3.2.3 显现施工缺陷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监理人员应进行再次督促,并向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报告。

3.2.4 在保修期末,监理人员应进行最终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和建设标准。

3.3 信息记录和报告3.3.1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发现的施工缺陷、隐患及整改情况,并进行认真的文字描述。

3.3.2 监理部门应定期提交监督检查报告,包含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建议。

3.3.3 监理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的档案,保管至少十年,以备核查和追溯。

4. 考核标准4.1 监理工作满意度考核4.1.1 建设单位可以对监理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包含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协调本领等等。

4.1.2 监理部门应定期征求建设单位的看法和建议,以连续改进工作品质。

各阶段质量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各阶段质量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各阶段质量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2.1施工准备阶段2.1.1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测量、检测、试验标准、规范及规程,编制质量监理实施细则;2.2复核测量控制网,向承包人移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及定线资料;2.3督促承包人编制、完善施工技术方案及组织设计;2.4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地试验室和测量组,落实自检、测量、试验人员配备、设施,落实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2.5检查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质量以及生产能力;2.6审查承包人拟用施工原材料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2.7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督促承包人做好材料工艺试验;2.8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及施工定线,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成果;2.9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设计图;2.10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落实安排相关分项工程施工监理人员。

2.2施工阶段2.2.1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做到开工有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工序完成有自检,工序交验有签认,中间交工有证书,中间计量有报表;2.2.2核查、认可施工放线、放样测量数据,进行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汇总各项工程测量资料;2.2.3对各工序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旁站,发现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及时纠正;2.2.4在监督承包人做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检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的同时,按规定频率进行监理抽检试验,以及必要的附加试验。

并根据试验资料和数据,对工程成品进行评估,决定确认或者拒受、指令返工;2.2.5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严格的质量自检、监理验收检查、签认工序验收检查签证;2.2.6组织对施工过程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2.2.7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中间交工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验收证书》;2.2.8对完工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编制工程交工资料。

2.3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2.3.1组织监理人员对拟交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内、外业)检查,编制交工验收检查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协助业主做好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3.2在工程质量缺陷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缺陷,认真分析原因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组织承包人进行维修;督促承包人完成工程竣工文件、图表编制工作;。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工程竣工后监理公司组织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进入工程保修监理服务。

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一、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1.基础设施工程、景观照明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承包方约定。

二、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措施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协助建没单位与承包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签订工程项目保修合同,确定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

2.监理工程师例行检查:(1)第1个月按旬检查;(2)第2、3个月按月旬查;(3)从第4个月起每二个月检查一次。

(4)如有异常气候条件(地震、暴雨、大雪、极低温和极高温)应到现场及时检查。

3.监理工程师采用调查法利观察法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4.监理单位将工程中进行过的维修项目记录在案,以便查阅。

5.使用方在保修期间建筑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需监理单位协助解决时,监理单位分析原因后,通知原承包单位进场维修,如原承包单位未能进场维修,监理单位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请第三方进场维修,在原承包单位的保修费用中扣除,并审核维修费用。

6.监理工程师保修阶段检查内容:(1)保修阶段检查内容按监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执行。

(2)监理工程师采用民主方式,听取用户、设计、施工、质监站方面的意见,对工程质量缺陷责任进行鉴定。

(3)根据质量问题鉴定责任,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进行保修,监理监督确认保修质量。

7.保修期工作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按保修合同的规定结算保修抵押金;(2)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总结和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限的全部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3)召集建设单位、设计、承包单位,宣布保修结束,签发保修期满证书。

8.在工程保修期间,要及时协助解决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主动定期进行回访,取座谈形式。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从竣工验收开始计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规定。

(二)、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及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机构和专业部门参加。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处理计划,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处置费用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质量缺陷或经过上述程序后没有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发出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书。

监理服务承诺(协调、工期延期、缺陷责任期)

监理服务承诺(协调、工期延期、缺陷责任期)

监理服务承诺(协调、工期延期、缺陷责任期)-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协调与工程实施相关各方关系的承诺1 积极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关系,明确职责、团结互助、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打造出一个高效、廉洁、团结、进取的监理团队,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2 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协调好与发包人的关系,建立与发包人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在工程管理思想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与发包人保持一致。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绝不瞒报、漏报,不超越监理权限下任何指令、签署任何文件,使监理的工作能得到业主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监理工作。

3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与承包单位的关系,以一切为工程服务、一切为完成工程的各项目标工作的理念与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立场,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管能动性,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客观的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意见和分歧,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4 以科学的态度协调好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尊重勘察设计单位的劳动,不随意变更设计,积极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的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虚心向勘察设计单位请教,为设计和施工架起沟通的桥梁。

5 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协调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进场后积极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当地对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要求,遵守当地的建设政策及地方标准,使监理工作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认真对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检查,积极认真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6 不泄露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推迟,投标人对延长工期内监理费的优惠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推迟,我单位不增收监理费。

1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设备不能全部到位或未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类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活动。

三、责任主体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质量保证义务。

2.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提出质量问题,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质量保修管理。

4.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并对施工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4.保修单位:承担在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保修的责任。

五、保修期限1.根据建设工程类型和规模确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2.在建设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设计、施工、材料等质量问题,由保修单位进行免费修理和更换。

3.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内容进行书面约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六、质量保修管理流程1.建设单位在接收建设工程后,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制定保修计划,并与保修单位签订质量保修协议。

2.建设单位负责落实保修计划,及时发现、记录和汇总质量问题,并通知保修单位进行修理。

3.保修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进行修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4.建设单位负责对修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彻底消除。

5.如保修单位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建设单位有权重新选派保修单位,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质量保修记录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档案,包括保修计划、质量问题记录、修理记录等。

2.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建设单位应当对保修单位的维修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质量保修管理验收1.建设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保修工作进行验收,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验收结果应当记录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档案中,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如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不满意,可提出整改要求,并协商解决。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第四节监理工作内容一、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各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依据工程规模、难度不同,监理工作内容可适当增减,主要内容归纳如下:(一)工程项目立项阶段①投资项目的决策询问。

②项目可行性探讨。

③技术经济论证。

④编制工程建设匡算。

⑤组织编制设计任务书。

(二)设计阶段①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收集设计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

②编写设计要求文件。

③帮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设计方案竞赛,帮助建设单位选择好勘测设计单位。

④拟订和商谈设计托付合同内容。

⑤向设计单位供应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⑥协作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搞好设计方案的优化。

⑦协作设计进度、组织设计和有关部门,如消防、环保、土地、人防、防汛、园林,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⑧作好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⑨参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

⑩审核工程估算、概算。

○11审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12审核工程项目设计图纸。

(三)施工招标阶段①拟订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②准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条件。

③办理施工招标申请。

④编写施工招标文件。

⑤标底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报送所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⑥帮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⑦组织现场勘察和答疑会,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⑧帮助建设单位开标、评标及决标。

⑨帮助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商签承包合同。

(四)施工阶段①施工阶段质量限制,。

②施工阶段进度限制。

③施工阶段造价限制。

④合同管理。

⑤信息管理。

⑥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

⑦组织协调。

⑧托付的其他工作。

(五)保修阶段(当执行FIDIC条款时,要完成缺陷责任期工作,以下同)①缺陷责任期工作支配。

②检查验收剩余工程。

③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二、施工监理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①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机构名单。

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人员分工,确定其岗位职责。

②通过现场调查及熟悉图纸,驾驭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

监理工程保修制度

监理工程保修制度

监理工程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监理是指专业监理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在预定目标内。

而监理工程保修制度则是在此基础上,对工程完成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维修保证,从而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我们来了解一下监理工程保修制度的基本框架。

通常,这一制度会明确保修的范围、期限、责任主体以及维修程序等关键要素。

保修范围通常包括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等方面;保修期限则根据不同的工程部位和材料特性设定,如屋面防水通常为5年,电气管线为2年等;责任主体则明确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在保修期限内,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用户或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需迅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判断问题的性质和原因。

如果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协调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无偿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监理工程保修制度还规定了一些不予保修的情形,例如因自然灾害、不当使用或第三方因素导致的损害。

这些情形的界定有助于明确各方的责任界限,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工程保修制度的执行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

例如,施工单位可能因为成本考虑而拖延维修进度,或者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问题处理不及时。

因此,建立一套高效的沟通机制和严格的考核体系是确保制度顺利执行的关键。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材料的应用,保修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例如,对于新型环保材料的保修期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以适应其性能特点。

同时,随着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提升,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潜在的质量问题,也将成为提升保修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监理工程保修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用户权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明确的责任划分和及时的问题处理,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减少后期维护成本,同时也提升了建筑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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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628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
作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
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
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
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
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
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
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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