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振动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
1范围
本检定系统表适用于振动计量器具的检定。

它规定了振动单位国家基准(或副基准)的用途和组成,以振动频率(Hz)、位移(m)、速度(m/s)、加速度(m/s 2)以及相移作为描述振动运动的主要物理量。

借助于计量标准器具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振动量值的程序,并指出其不确定度和基本检定方法等。

2计量基准器具
2.1振动国家基准
2.1.1振动国家基准用于复现振动计量单位的最高标准,通过振动基准、振动标准向全国传递振动量值,以保证我国振动量值的准确和统一。

国家基准复现的单位量值必须作为全国振动量值测量的基础。

2.1.2振动国家基准复现按正弦规律作运动的振动量值的绝对测量,包括振动频率、位移、速度、加速度以及振动相移的测量。

该装置包括振动激励系统,振动量值(频率、位移、速度、加速度、相移)测量系统和必要的隔振基础。

2.1.3振动国家基准实现该计量基准复现和保存的不是基本单位量值,而是间接溯源于基本单位量值:长度单位(米)和时间单位(秒)。

2.1.4振动国家基准的频率测量范围和不确定度见下表。

表1国家振动基准装置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
注:高频基准可扫频至50kHz。

2.2振动国家副基准
2.2.1国家副基准复现的振动量值的范围与国家基准基本相同,复现振动参数量值的地位仅次于国家基准。

组成国家副基准的全套计量器具的技术要求与国家
基准基本相同。

2.2.2振动国家副基准与振动国家基准之间通过直接比对方法相互验证振动量值,原则上应每2年组织一次比对,副基准与基准之间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应基本一致。

2.2.3振动国家基准(或副基准)经绝对法向振动标准计量器具传递振动量值。

3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标准是将振动量值从国家基准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的中间部分,包括振动标准装置、振动标准传感器(含参考加速度计)、振动标准测量仪、激光测振仪以及振动台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计量标准的量值应通过绝对法溯源至基准(或副基准)。

3.1振动标准装置
3.1.1振动标准装置分为绝对法和比较法两种,包括振动激励系统、测量系统和必要的隔振基础,用于复现振动的位移、速度、加速度和相移量值,并对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用绝对法和比较法向下一级计量器具传递振动量值。

3.1.2振动标准装置的范围能力及不确定度见下表。

表2振动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
3.2标准振动传感器
3.2.1标准振动传感器用于振动量值准确测量,可作为振动基准与振动标准装置的传递标准或考核标准。

3.2.2振动标准传感器可根据不同的频率范围分类,其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见表2
表3振动标准传感器的不确定度
3.3标准振动测量仪
3.3.1标准振动测量仪由振动传感器和配套使用的信号适调仪器,以及指示仪器组成,用于振动量值的传递和溯源,也可作为振动基准与振动标准装置的传递标准或核查标准。

3.3.2标准振动测量仪可根据不同的频率范围分类,其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见表4
表4标准振动测量仪的不确定度
3.4激光测振仪
3.4.1激光测振仪包括各类用于振动测量的零差激光测振仪和外差激光测振仪,可以直接输出振动量的测量值或输出与振动量值相关的电压信号,激光测振仪可自带数据处理系统或外接固定处理系统。

3.4.3激光测振仪的其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见表5。

表5激光测振仪的不确定度
3.5振动台检定装置
3.5.1振动台检定装置由振动传感器(测量仪)、动态信号分析仪,数据处理与分
析软件以及其它配套仪器组成,用于对各类振动台进行检定。

3.5.2振动台检定装置其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见表6。

表6振动台检定装置的不确定度
四、工作计量器具
振动工作计量器具主要指各类振动测量仪器,如各类振动传感器(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速度传感器、位移传感器等),工作测振仪,环境振动分析仪、电梯测试仪、各类振动台等。

其振动量值直接或间接向国家振动标准或基准溯源。

振动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必要时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缩短检定周期。

4.1振动传感器
4.1.1振动传感器包括各类振动位移传感器、振动速度传感器、振动加速度传感器。

用绝对法或比较测量法由振动标准装置传递振动量值。

4.1.2振动传感器根据频率范围不同分为高、中、低及超低频等各类传感器。

其频率范围为(0.005~50k)Hz。

4.1.3 振动传感器的测量不确定度为幅值U:(1.0 ~
5.0)%;相移UΦ:1.0°~5.0°。

4.2工作测振仪
4.2.1工作测振仪一般由振动传感器和信号适调仪器,或含指示仪器组成。

它通过绝对法或比较测量法由振动标准装置传递振动量值。

4.2.2工作测振仪根据频率范围不同分为高、中、低及超低频等各类测振仪,其频率范围为(0.005~50k)Hz。

包括各类测振仪。

4.2.3 工作测振仪的测量不确定度为U:(3.0 ~
5.0)%;UΦ:1.5°~10.0°。

4.3振动台
4.3.1振动台是用于对产品进行振动试验的装置,可根据不同的激励源进行分类,通常由振动发生器、振动控制器和振动测量仪等配套仪器组成。

4.3.2振动激励系统的频率测量范围(5~5k)Hz, 其加速度测量不确定度U a:(
5.0 ~15.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