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0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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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59页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60页3、法律的渊源。

60页4、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61页5、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61页6、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62页7、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62页8、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63页9、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63页10、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63页1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财产的管理。

64页12、合伙事物的执行。

64页13、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64页1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

64页15、入伙的责任。

64页16、退伙的种类。

65页17、各种退伙种类的法定情形。

65页18、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5页1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表现。

66页20、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

66页21、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67页2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68页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形式。

68页24、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69页2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69页2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解散的情形。

70页第二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73页2、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把公司分为: 74页3、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把公司分为: 74页4、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把公司分为: 74页5、母、子公司、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4页6、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类。

74页7、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原则。

75页8、公司名称的构成。

75-76页9、公司的住所。

76页10、公司的合并形式。

76页11、公司的分立形式。

77页12、公司资本的“三原则”是指。

77页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78页14、公司清算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0004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0004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企业法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才或家庭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承担该企业的债务和税款。

当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实1.问题:【领会】企业的概念是什么?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际价值为限。

继承人不愿从商或企业资不抵债的,继答: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9.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条件?13.问题:【识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哪些?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2.问题:【领会】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答:(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的法律地位的其它情况(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3.问题:【识记】企业有那些分类?14.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2010.10答:(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单选】私营企业(4)外商投资企业答:(1)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行或者债10.问题:【领会】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4.问题:【领会】企业法的概念是什么?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

由投资人自行清答: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个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算的,投资人应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中法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

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2016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第一篇:2016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全国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按照规定,增资决议必须经(C)A.全体股东一致通过B.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C.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D.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应当由(A)A.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B.全体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C.全体认股人承担按份责任D.发起人在认缴的股款范围内承担责任3.田某原为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后转为普通合伙人。

田某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B)A.不承担责任 B.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D.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4.甲、乙、丙三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一人执行合伙事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A.甲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B.乙对甲的执行行为无监督权 C.丙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D.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产生的费用由甲个人承担5.下列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D)A.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事先通知工会B.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C.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D.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不用事先通知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关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A.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甲、乙公司订立合同,在合同履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则该合同(D)A.解除 B.无效 C.中止履行 D.权利义务终止 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B)A.15% B.20%C.25%D.30 % 9.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是自(A)A.申请日起3年内 B.申请日起18 个月内D.申请公布日起18个月内 C.申请公布日起3年内10.下列选项中,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是(B)A.单纯的色彩B.瓷砖卡通图案的设计C.新产品的生产方法D.集成电路的设计11.下列关于我国商标注册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D)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可以注册为商标B.注册商标不能用于服务C.三维标志不可以注册为商标D.“红十字”的文字或标志不可以注册为商标.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B)A.1个月内B.3个月内C.6个月内 D.12 个月内13.某县“老公社” 餐厅系县内知名餐馆。

00043经济法概论

00043经济法概论

0004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企业的分类: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及终止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

法律渊源主要包括: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2、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4、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部门规章对企业具有效力。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经全国人大授权享有地方立法权的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在该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

6、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能否构成一国的法律渊源,多有争议。

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国际条约纳入国法,并直接规定援引适用,就可以成为一国的法律渊源。

7、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一旦纳入国际条约或一国制定法的体系,就可以成为直接法律渊源。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为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第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当然,改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是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人,如在职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管理人员。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应当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不允许个人独资企业称作“公司”。

2016年0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2016年0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试题课程代码: 000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I.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属于(B)A. 立法保护B. 社会保护C. 司法保护D. 行政保护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D)A.财政部B. 银监会C. 国务院D. 中国人民银行3."三包”责任是指经营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A)A.修理、更换、退货B.修理更换赔偿C.修理、退货、赔偿D.更换、退货、赔偿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有新颖性,其判断的时间标准是(B)A.发明创造完成日B.专利申请日C. 专利核准授权日D.专利公告日5.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B)A.5年B. 10 年C. 15年D. 20 年6.下列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的是(C)A.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赠与合同D. 运输合同7.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D)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D.破产过程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8.以下有关违约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D)A.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B. 承担违约责任要有违约行为c.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赔偿额的计算方法D.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当事人无权再要求赔偿损失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合同是(A)A.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效力待定合同10.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A)A.股东会B.董事会C.监事会D. 工会1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D)A.承担有限责任B.不承担责任C. 承担部分责任D.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2.下列不属于个入独资企业特征的是(C)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B. 企业全部财产为投资人所有C.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应予免税的是(D)A.偶然所得B. 股息所得 c. 红利所得 D.保险赔偿14.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财产中,不属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范围的是(C)A.轿车B. 古董C. 仅有的一套住房D. 股票15.下列主体受我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C)A.法官B.现役军人C. 企业职工D. 公务员16.在我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B)A.7日B.15 日C.30日D. 90 日17.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的期限是(A)A.30日B. 60 日C. 90日D. 120 日1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引人误解宣传的是(D)A.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B.对商品作歧义的宣传C. 对商品作混淆的宣传D. 对商品作客观的宣传19.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B)A.“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技术改造项目B.“三同时”制度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部分C.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制度的审查验收工作D.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0.根据我国《水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B)A.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制度B. 一切用水都要申请取水许可证C. 国家实行用水收费制度D.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BCDE)A.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E.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2.下列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ABE)A.抽查是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B.抽查的样品应当随机抽取C.抽查费用由被检查人承担D.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可再进行抽查E.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检23.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并宣告企业破产的情形有(ABCDE)A.债务人不执行重整计划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C.重整计划已被通过但未被批准D. 债务人有恶意减少财产的行为E.债务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24. 以下对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ACD)A.条件是尚未发生的B. 条件是确定的C. 条件是不确定的D. 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E. 条件是已经发生的25.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ABCDE)A.污水 B.废气 C.固体废物 D.噪声 E.放射性物质2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对所任职公司的忠实义务包括(ACDE)A.不得侵占本公司财产B. 不得与本公司进行交易C.不得擅自泄露本公司秘密D.不得擅自处置本公司财产E.不得非法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27.注册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BCDE)A.承包权B.使用权C. 转让权D.禁止权E.许可权28. 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ABCD)A.销售货物B.提供加工劳务C.提供修理修配劳务D.进口货物E.个人工资所得29.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ABCDE)A.劳动合同期满B.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c.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D.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E.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30.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ABCDE)A.假冒混同行为B.虚假标示行为C.虚假宣传行为D.商业贿赂行为E.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 18 分)31. 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00043经济法概论(2016年度版)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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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识记)2.公司的特征(领会)3.公司法的概念(识记)4.公司法的特征(领会)5.公司设立和成立的概念(识记)6.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设立程序(领会)7.公司名称和住所(识记)8.公司章程的概念(识记)9.公司章程的作用、法定性和自治性(领会)10.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概念;(识记)11.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的概念;(识记)12.公司合并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13.公司分立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14.公司资本和资产的概念;(识记)15.公司资本“三原则”;(综合应用)16.公司债的概念和分类(识记)17.公司债与股票的区别(领会)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识记)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领会)20.公司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参加民主管理的形式;(领会)21.公司解散事由及公司清算的概念和种类;(识记)22.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和清算程序;(领会)2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2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识记)25.出资说明书的意义(领会)2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构成(识记)27.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领会)28.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综合应用)2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和组成;(识记)3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领会)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综合应用)32.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识记)3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权;(领会)34.股权的转让和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3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识记)3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37.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股票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识记)38.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领会)3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综合应用)4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识记)4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领会)42.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回避(识记)4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领会)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分类(识记)2.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3.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4.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领会)5.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综合应用)6.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7.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领会)8.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9.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识记)(综合应用)10.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与清偿顺序(简单应用)1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领会)13.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识记)1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整体性(领会)1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识记)16.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领会)第三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识记)2.合同的特征(领会)3.合同法的概念(识记)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领会)5.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概念、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概念、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概念、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概念、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概念(识记)6.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意义(领会)7.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迟延、迟到和撤回(识记)8.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及法律效力,要约失效的集中情况,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9.合同内容的概念,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普通条款的概念(识记)10.欠缺合同必备条款的意义、欠缺合同普通条款的补救规则(领会)11.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与普通条款的冲突适用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简单应用)12.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领会)13.合同生效的要件(识记)14.合同订约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领会)15.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概念(识记)16.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要求、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领会)17.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识记)18.无效合同的含义、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领会)19.可撤销合同的概念(识记)20.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领会)21.认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及其撤销权的享有、行使方式和行使期间(综合应用)22.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识记)23.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领会)2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代理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综合应用)25.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识记)26.合同履行的规则(领会)27.合同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28.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简单应用)29.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识记)30.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综合应用)31.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方式(识记)32.合同变更的效力(领会)33.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识记)34.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概况转让的效力(领会)3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效力(识记)36.合同解除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识记)37.合同法定解除的共同原因及其行使方式、合同解除的效力38.清偿的概念(识记)39.合同履行的债务充抵(领会)40.抵销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41.法定抵销的要件和效力(领会)42.提存的概念和原因(识记)43.提存要件、方法和效力(领会)44.免除的概念(识记)45.混同的概念(识记)46.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识记)47.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48.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和类型(简单应用)49.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0.违约行为的类型(领会)51.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简单应用)52.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3.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4.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5.赠与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6.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7.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58.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9.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60.承揽合同的概念(识记)61.承揽合同的特征(领会)62.承揽人的基本义务、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定作人的任意变更权和解除权(综合应用)63.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识记)64.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领会)65.总包和分包、未经验收先行使用的法律后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简单应用)66.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7.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68.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9.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简单应用)第四章专利法1.专利的概念、专利法的概念(识记)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识记)3.发明人、申请人与专利人的概念(识记)4.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概念(领会)5.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6.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含义(识记)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简单应用)8.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综合应用)9.专利申请的原则(识记)10.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专利申请的代理(领会)11.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简单运用)12.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综合应用)13.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简单运用)14.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识记)15.专利权人的义务,包括缴纳专利年费、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奖励(领会)16.不视为侵权的使用(识记)1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领会)18.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识记)19.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单应用)第五章商标法1.商标的概念(识记)2.商标的分类(识记)3.商标的构成条件(简单应用)4.商标注册的原则(识记)5.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申请文件(领会)6.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简单应用)7.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识记)8.商标权的限制(简单应用)9.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识记)10.注册商标的变更和终止(领会)11.侵犯商标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单应用)1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综合行为)13.驰名商标的概念(识记)14.驰名商标的认定(领会)15.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综合应用)第六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1.垄断的概念及分类(识记)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除外(领会)3.垄断协议的概念与分类、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豁免(识记)4.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垄断协议的豁免、市场支配地位及相关市场的概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现形式(领会)5.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识记)6.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与特征(领会)7.行政性垄断的认定(简单应用)8.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识记)9.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0.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识记)11.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简单应用)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领会)第七章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识记)2.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领会)3.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领会)4.产品的认定(简单应用)5.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识记)6.我国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识记)7.我国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识记)8.产品的质量标准(识记)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识记)10.产品质量抽检制度(识记)11.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识记)12.产品责任的概念、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领会)13.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判断与运用(简单应用)14.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会)15.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遵守与违反(简单应用)16.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会)17.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的遵守与违反(简单应用)18.产品缺陷的含义和判断标准、瑕疵的概念、缺陷与瑕疵的区别、缺陷的类型(领会)19.产品瑕疵与缺陷的认定(简单应用)20.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的免责事由、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与销售者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责任、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承担(领会)21.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责任的承担(综合应用)22.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与范围、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续期间(领会)23.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实现(简单应用)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的概念(领会)2.有关消费者身份的判断(简单应用)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识记)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领会)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三项原则(领会)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领会)7.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国家保护、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识记)8.消费者权利的提出与发展(识记)9.消费者权利的类型与内涵(领会)10.消费者的权利是否被侵犯(简单应用)11.经营者义务的内涵(领会)12.判断经营者义务履行是否适当(简单应用)13.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识记)14.消费者权益损害时的责任承担主体、损害赔偿的范围、惩罚性损害赔偿(领会)15.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简单应用)第九章劳动法1.劳动法的概念(识记)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领会)3.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确定劳动标准的法律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的法律制度(领会)4.劳动合同的概念(识记)5.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领会)6.劳动合同的种类(识记)7.劳动关系的建立(领会)8.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领会)9.劳动合同的无效(简单应用)10.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领会)1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后果(领会)12.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简单应用)13.集体合同的概念、劳务派遣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识记)14.劳动派遣中的法律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领会)15.劳动仲裁的含义(识记)16.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领会)17.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仲裁员的任职条件、仲裁规则(领会)18.仲裁管辖、仲裁当事人(领会)19.仲裁时效(识记)20.仲裁的公开原则(领会)21.申请与受理、仲裁与裁决(领会)22.仲裁时限、先予执行(领会)23.仲裁裁决的生效与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领会)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1.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立法(领会)2.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会)3.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识记)4.自然资源流转制度、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制度(领会)5.土地管理法的概念(识记)6.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领会)7.森林法的概念(识记)8.林权、林业规划、经营和保护,森林采伐(领会)9.草原法的概念(识记)10.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草原的规划和建设、草原的利用与保护(领会)11.水法的概念(识记)12.水权,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使用(领会)13.渔业法的概念(识记)14.养殖业管理和合理捕捞、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领会)15.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概念(识记)16.野生动物权属制度、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野生动物管理制度、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制度、野生植物资源管理制度(领会)17.矿产资源法的概念(识记)18.矿产资源权属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制度(领会)19.环境的概念、环境保护法的概念(识记)20.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领会)21.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领会)22.环境民事责任(综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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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经济法概论(2016版)考试大纲

第一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识记)2.公司的特征(领会)3.公司法的概念(识记)4.公司法的特征(领会)5.公司设立和成立的概念(识记)6.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设立程序(领会)7.公司名称和住所(识记)8.公司章程的概念(识记)9.公司章程的作用、法定性和自治性(领会)10.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概念;(识记)11.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的概念;(识记)12.公司合并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13.公司分立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14.公司资本和资产的概念;(识记)15.公司资本“三原则”;(综合应用)16.公司债的概念和分类(识记)17.公司债与股票的区别(领会)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识记)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领会)20.公司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参加民主管理的形式;(领会)21.公司解散事由及公司清算的概念和种类;(识记)22.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和清算程序;(领会)2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2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识记)25.出资说明书的意义(领会)2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构成(识记)27.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领会)28.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综合应用)2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和组成;(识记)3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领会)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综合应用)32.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识记)3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权;(领会)34.股权的转让和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3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识记)3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37.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股票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识记)38.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领会)3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综合应用)4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识记)4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领会)42.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回避(识记)4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领会)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分类(识记)2.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3.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4.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领会)5.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综合应用)6.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7.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领会)8.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9.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识记)(综合应用)10.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与清偿顺序(简单应用)1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领会)13.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识记)1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整体性(领会)1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识记)16.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领会)第三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识记)2.合同的特征(领会)3.合同法的概念(识记)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领会)5.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概念、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概念、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概念、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概念、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概念(识记)6.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意义(领会)7.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迟延、迟到和撤回(识记)8.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及法律效力,要约失效的集中情况,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9.合同内容的概念,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普通条款的概念(识记)10.欠缺合同必备条款的意义、欠缺合同普通条款的补救规则(领会)11.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与普通条款的冲突适用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简单应用)12.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领会)13.合同生效的要件(识记)14.合同订约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领会)15.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概念(识记)16.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要求、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领会)17.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识记)18.无效合同的含义、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领会)19.可撤销合同的概念(识记)20.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领会)21.认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及其撤销权的享有、行使方式和行使期间(综合应用)22.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识记)23.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领会)2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代理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综合应用)25.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识记)26.合同履行的规则(领会)27.合同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28.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简单应用)29.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识记)30.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综合应用)31.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方式(识记)32.合同变更的效力(领会)33.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识记)34.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概况转让的效力(领会)3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效力(识记)36.合同解除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识记)37.合同法定解除的共同原因及其行使方式、合同解除的效力38.清偿的概念(识记)39.合同履行的债务充抵(领会)40.抵销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41.法定抵销的要件和效力(领会)42.提存的概念和原因(识记)43.提存要件、方法和效力(领会)44.免除的概念(识记)45.混同的概念(识记)46.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识记)47.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48.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和类型(简单应用)49.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0.违约行为的类型(领会)51.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简单应用)52.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3.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4.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5.赠与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6.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7.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58.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9.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60.承揽合同的概念(识记)61.承揽合同的特征(领会)62.承揽人的基本义务、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定作人的任意变更权和解除权(综合应用)63.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识记)64.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领会)65.总包和分包、未经验收先行使用的法律后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简单应用)66.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7.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68.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9.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简单应用) 第四章专利法1.专利的概念、专利法的概念(识记)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识记)3.发明人、申请人与专利人的概念(识记)4.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概念(领会)5.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6.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含义(识记)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简单应用)8.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综合应用)9.专利申请的原则(识记)10.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专利申请的代理(领会)11.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简单运用)12.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综合应用)13.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简单运用)14.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识记)15.专利权人的义务,包括缴纳专利年费、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奖励(领会)16.不视为侵权的使用(识记)1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领会)18.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识记)19.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单应用)第五章商标法1.商标的概念(识记)2.商标的分类(识记)3.商标的构成条件(简单应用)4.商标注册的原则(识记)5.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申请文件(领会)6.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简单应用)7.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识记)8.商标权的限制(简单应用)9.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识记)10.注册商标的变更和终止(领会)11.侵犯商标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单应用)1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综合行为)13.驰名商标的概念(识记)14.驰名商标的认定(领会)15.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综合应用)第六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1.垄断的概念及分类(识记)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除外(领会)3.垄断协议的概念与分类、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豁免(识记)4.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垄断协议的豁免、市场支配地位及相关市场的概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现形式(领会)5.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识记)6.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与特征(领会)7.行政性垄断的认定(简单应用)8.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识记)9.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0.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识记)11.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简单应用)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领会)第七章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识记)2.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领会)3.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领会)4.产品的认定(简单应用)5.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识记)6.我国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识记)7.我国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识记)8.产品的质量标准(识记)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识记)10.产品质量抽检制度(识记)11.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识记)12.产品责任的概念、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领会)13.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判断与运用(简单应用)14.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会)15.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遵守与违反(简单应用)16.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会)17.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的遵守与违反(简单应用)18.产品缺陷的含义和判断标准、瑕疵的概念、缺陷与瑕疵的区别、缺陷的类型(领会)19.产品瑕疵与缺陷的认定(简单应用)20.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的免责事由、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与销售者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责任、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承担(领会)21.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责任的承担(综合应用)22.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与范围、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续期间(领会)23.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实现(简单应用)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的概念(领会)2.有关消费者身份的判断(简单应用)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识记)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领会)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三项原则(领会)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领会)7.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国家保护、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识记)8.消费者权利的提出与发展(识记)9.消费者权利的类型与内涵(领会)10.消费者的权利是否被侵犯(简单应用)11.经营者义务的内涵(领会)12.判断经营者义务履行是否适当(简单应用)13.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识记)14.消费者权益损害时的责任承担主体、损害赔偿的范围、惩罚性损害赔偿(领会)15.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简单应用)第九章劳动法1.劳动法的概念(识记)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领会)3.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确定劳动标准的法律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的法律制度(领会)4.劳动合同的概念(识记)5.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领会)6.劳动合同的种类(识记)7.劳动关系的建立(领会)8.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领会)9.劳动合同的无效(简单应用)10.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领会)1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后果(领会)12.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简单应用)13.集体合同的概念、劳务派遣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识记)14.劳动派遣中的法律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领会)15.劳动仲裁的含义(识记)16.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领会)17.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仲裁员的任职条件、仲裁规则(领会)18.仲裁管辖、仲裁当事人(领会)19.仲裁时效(识记)20.仲裁的公开原则(领会)21.申请与受理、仲裁与裁决(领会)22.仲裁时限、先予执行(领会)23.仲裁裁决的生效与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领会)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1.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立法(领会)2.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会)3.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识记)4.自然资源流转制度、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制度(领会)5.土地管理法的概念(识记)6.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领会)7.森林法的概念(识记)8.林权、林业规划、经营和保护,森林采伐(领会)9.草原法的概念(识记)10.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草原的规划和建设、草原的利用与保护(领会)11.水法的概念(识记)12.水权,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使用(领会)13.渔业法的概念(识记)14.养殖业管理和合理捕捞、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领会)15.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概念(识记)16.野生动物权属制度、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野生动物管理制度、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制度、野生植物资源管理制度(领会)17.矿产资源法的概念(识记)18.矿产资源权属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制度(领会)19.环境的概念、环境保护法的概念(识记)20.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领会)21.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领会)22.环境民事责任(综合应用)。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重点简答题_课程代号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重点简答题_课程代号0004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实施违法竞争行为的经营者。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附带性的以不正当方式向购买者提供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的经济利益行为。

包括: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巨额奖品的有奖销售。

产品责任的成立条件:产品责任成立条件包括: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3,损害事实已经发生4,产品缺陷与损害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公司法的特征:( 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2)公司法是强行法与任意法的结合。

(3)公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且以实体法为主的法律。

公司法规定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答: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硗产潸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0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0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形式进行考核,偶尔出简答。

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自然资源法知识点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领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和有价值的物质和能量。

按能否再生可分为:知识点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会)1.重要资源公有原则2.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3.统一规划和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4.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5.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知识点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一)权属制度(识记)1.所有权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使用权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依法取得的狩猎权和驯养繁殖权受法律保护。

【例题·单选题】下列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A.矿藏B.水流C.海域D.滩涂『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二)流转制度(领会)原则:促进流转和有限流转形式:交易(目前仅有开发利用权的交易)(三)管理制度(领会)1.规划制度2.调查制度3.许可制度:资源开发、资源利用、资源交易进出口4.有偿使用制度:税、费【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自然资源许可制度,采矿许可证属于()。

A.资源开发许可证B.资源利用许可证C.资源交易许可证D.资源进出口许可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自然资源许可证分为三大类:(1)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和野生动物采集证。

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全国____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是(B )A.投资人决定解散B.达到了破产界限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D.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的表述,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C )A.可以用劳务出资B.可以执行合伙事务C.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D.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调整的是(D )A.初级农产品B.建设工程C.天然矿产品D.农药4.张某购买一条电热毯赠送给王某,王某使用电热毯时引发火灾。

经查,电热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温控元件质量低劣。

王某请求火灾损失赔偿的理由应是(A )A.电热毯存在缺陷B.电热毯存在瑕疵C.电热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D.电热毯是张某购买的5.依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对垄断协议予以豁免时,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是(D )A.经营者为改进技术的B.经营者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的C.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的D.经营者为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的6.下列关于商业秘密的表述,正确的是(D )A.某数学原理只有李某一人知晓,该原理是商业秘密B.某老字号的店训“童叟无欺”是商业秘密C.甲公司将其保密的药品配方许可乙公司独家使用,该配方不再是商业秘密D.某公司将原属于商业秘密的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公开供他人参观,则该产品制作工艺不再是商业秘密7.下列不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是(B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B.主管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C.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D.通过大众传媒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8.下列关于损害消费者权益赔偿责任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展销会举办者不承担赔偿责任B.在租赁柜台接受服务,柜台出租者不承担赔偿责任C.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D.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9.甲公司在食品类商品上注册了“农山”商标,并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也使用了“农山,,非注册商标。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2016年版 改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2016年版  改

第一章公司法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

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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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形式进行考核,偶尔出简答。

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自然资源法知识点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领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和有价值的物质和能量。

按能否再生可分为:知识点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会)1.重要资源公有原则2.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3.统一规划和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4.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5.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知识点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一)权属制度(识记)1.所有权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使用权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依法取得的狩猎权和驯养繁殖权受法律保护。

【例题·单选题】下列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A.矿藏B.水流C.海域D.滩涂『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二)流转制度(领会)原则:促进流转和有限流转形式:交易(目前仅有开发利用权的交易)(三)管理制度(领会)1.规划制度2.调查制度3.许可制度:资源开发、资源利用、资源交易进出口4.有偿使用制度:税、费【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自然资源许可制度,采矿许可证属于()。

A.资源开发许可证B.资源利用许可证C.资源交易许可证D.资源进出口许可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自然资源许可证分为三大类:(1)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和野生动物采集证。

(2)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

(3)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

知识点四、土地管理法(领会)1.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所有权可以与使用权分离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地。

②提高土地利用率。

③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⑤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3.耕地保护制度①占用耕地补偿。

“占多少,垦多少”②基本农田保护。

③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

4.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1)农用地转用审批。

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两级审批。

(2)征地审批及安置补偿。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①基本农田;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建设用地的取得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例题·单选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遵循的原则是()。

A.占多少,垦多少B.谁占用,谁开垦C.谁开垦,谁受益D.谁受益,谁付费『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例题·多选题】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支付()。

A.土地补偿费B.安置补助费C.地上附着物补偿费D.青苗补偿费E.耕地开垦费『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E是干扰项。

知识点五、森林法(领会)1.林权(1)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①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集体所有除外。

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③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④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⑤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⑥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2)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制度2.林业规划、经营和保护①各级政府:林业长期发展规划②经营单位:经营方案③争议解决:单位之间——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处理个人、单位与个人——县、乡政府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④各级政府:植树造林规划、封山育林禁止毁林、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3.森林采伐(1)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

(2)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3)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的规定①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②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③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例题·多选题】根据森林法的规定,下列林木中可归个人所有的有()。

A.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林木B.农村居民在自留地种植的林木C.农村居民在自留山种植的林木D.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E.城镇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例题·单选题】不需取得采伐许可证即可进行林木采伐的情形是()。

A.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的林木B.城镇居民采伐自家院落中的林木C.对防护林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D.对环护林进行更新性质的采伐『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知识点六、草原法(领会)1.所有权和使用权(1)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

(2)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

(3)争议解决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2.草原规划和建设①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汇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管部门,依据上一级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草原,实行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

国家鼓励与支持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

对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划定治理区,组织专项治理。

3.草原利用和保护①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合理利用草原,不得超过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载畜量;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采取种植和储备饲草饲料、增加饲草饲料供应量、调剂处理牲畜、优化畜群结构、提高出栏率等措施,保持草畜平衡。

②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③因建设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④下列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重要放牧场;割草地;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⑤下列地区可以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

【例题·多选题】牧民甲和牧民乙因草原使用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

对于此争议的解决途径,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乡人民政府处理B.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镇人民政府处理C.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人民政府处理D.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省人民政府处理E.甲乙两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点七、水法(领会)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1.水权①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②为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③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

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其他相关资源的保护。

3.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①维持合理流量、合理水位、自然净化能力。

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③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④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

4.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使用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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