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爆设施的管理规定
防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2篇)
防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电工要严格按照各种防爆设备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养。
2、电工要经过培训学习,熟练掌握防爆设备的操作技能后方可操作。
3、防爆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各方面的性能进行仔细检查,若有零件损坏的,必须修好至符合防爆要求后才能使用。
4、应有备用的防爆设备,以便在运行中的防爆设备损坏来不及维修时可以及时替换;备用的防爆设备要专门存放的地方,要保证通风、干燥。
5、防爆面要涂防锈油,防止锈蚀;螺栓要拧到合适程度;不用的接线孔,要加密封圈、挡板封好。
6、对各种系统的防爆设备要详细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签名。
防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2)以下是一份防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一、设备使用管理责任1. 公司设备部门负责防爆设备的购置、发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防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安全性能。
二、设备购置和发放流程1. 公司设备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防爆设备的购置。
2. 购置的防爆设备经过严格检测和评估合格后,由设备部门发放给使用部门,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操作指导。
三、设备使用规范1. 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相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防爆设备,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或乱用设备。
2. 使用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需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防爆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空气等环境中使用设备。
4. 使用人员在使用防爆设备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四、设备维护和检修1. 使用部门负责对防爆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2. 设备部门负责对维护记录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设备。
3. 使用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设备部门,并停止使用设备直至故障排除。
五、设备报废和更新1. 防爆设备在达到使用寿命或存在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报废,并由设备部门进行安全处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利用电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科研和生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防爆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依法遵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责任明确,组织有序,工作连续,有效管理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定明确的防爆措施和操作规范;(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三)加强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四)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五)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事故;(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布线、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七)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爆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八)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爆要求;(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七)电气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人员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和相关设施的设计、生产、运营、维护等环节。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和标识第一节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根据防爆性能,防爆电气设备分为I级和II级两类。
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标准规定。
第二节防爆电气设备的标识防爆电气设备应在其外壳醒目位置标注相应的防爆等级、防爆标志和厂名、型号、输入参数等基本信息。
第四章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第一节设计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2. 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使用环境,合理选择防爆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二节制造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制造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选择和采购,杜绝使用不合格或低质量材料。
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一节使用要求1. 使用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要求操作和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第二节维护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周期性检修和维护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2. 维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测与验收第一节检测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
2.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性能检测、参数测量等。
第二节验收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章管理记录与报告第一节管理记录使用单位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防爆等级、使用单位、维护记录等。
防爆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爆安全设施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防爆安全设施的设备、场所和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防爆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降低爆炸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防爆安全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防爆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防爆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二)负责防爆安全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三)监督各部门落实防爆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四)组织开展防爆安全设施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处理防爆安全设施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防爆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防爆安全设施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防爆安全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购、安装和使用。
第八条防爆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
第九条防爆安全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防爆安全设施的使用者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拆卸。
第十一条防爆安全设施应建立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和检查情况。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十二条从事涉及防爆安全设施的作业活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防爆安全设施操作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如防爆电器、防爆工具等。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防爆安全设施异常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培训与宣传教育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爆安全设施的操作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爆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煤矿防爆设备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装备,合理运用和管理防爆设备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煤矿防爆设备的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煤矿防爆设备的基本要求:1. 防爆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应根据煤矿的具体条件和爆炸危险性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覆盖到每一个潜在的危险区域。
2. 防爆设备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
3. 防爆设备的选用和使用应按照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确保矿工正确使用和操作。
4. 煤矿防爆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其正常工作状况,并按时清理和更换部件,确保防爆设备的可靠性。
二、煤矿防爆设备的管理措施:1. 煤矿应配备专门负责防爆设备管理的人员,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2. 煤矿应建立防爆设备台账,对每个设备的型号、数量、购置时间、检修记录等进行详细登记,实时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
3. 煤矿应加强防爆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将巡检和维护情况记录于台账中。
4. 煤矿应定期组织对防爆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并能够正常工作。
5. 煤矿应定期开展防爆设备的故障模拟和应急演练,增强矿工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6. 煤矿应建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煤矿工人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7. 煤矿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对防爆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三、煤矿防爆设备管理的责任:1.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防爆设备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定期检查和评估防爆设备的使用情况。
2. 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应履行好防爆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3. 煤矿工人有使用防爆设备的权利和义务,应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并配合防爆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
关于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提高机电设备的运行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凡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两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
无以上任何证书或标志的设备不得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范围:防爆型、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兼本质安全型、特殊防爆型、小型电气设备设施(包含矿灯)、以及上述设备的电气连接。
地面库房的防爆电气设备等。
3、专、兼职防爆检查员的职责:(1)矿安监科、机电科专职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负责全矿井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失爆电气设备设施必须严厉处罚;罚金按各矿井机电制定的《机电设备管理违章处罚细则》相关条款执行;(2)各生产工区必须配备1名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机电队、运输队、采煤队、掘进队的维修电工(通信、监控专职维修工)既是电气检修工又是防爆电气设备兼职检查工,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检修、维护负责;(3)各机电设备司机对本设备的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和保养负责;(4)专、兼职防爆检查员,机电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证件的人员担任;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及安装验收:(1)新到或大、中、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由安监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检查、验收,合格后贴上《防爆合格证》入库备用;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设施严禁入井;(2)任何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入井前必须到设备库房(专职防爆检查员)办理出库登记手续;(3)防爆合格证管理要求:①防爆合格证必须由安监科专职防爆检查员保管;②防爆合格证上必须有、编号、验收人签名或图章、签证日期。
防爆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防爆设备管理制度范文防爆设备是指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设备,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必须对防爆设备进行管理。
下面是一份防爆设备管理制度的范文:一、总则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合理利用防爆设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使用防爆设备的员工和部门。
3.防爆设备管理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二、管理要求1.购买防爆设备应按照国家认证机构的认可标准进行,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2.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使用防爆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各部门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确保防爆设备的存放安全,并进行定期检查。
4.禁止私自拆卸、修理、改变防爆设备结构,必要时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
5.符合国家要求的防爆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检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
三、使用管理1.使用防爆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各项功能正常。
2.操作防爆设备时,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操作方法。
3.使用防爆设备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爆手套、防爆眼镜等,确保人身安全。
4.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放回指定的存放区域,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放。
5.每次使用防爆设备后,应检查设备的磨损情况,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6.在使用防爆设备时,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
四、维修管理1.修理防爆设备应委托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
2.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和经验,且熟悉操作规程,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与质量。
3.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或问题。
4.维修后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并记录修理的时间、内容和结果。
5.维修后的设备在正式使用之前,应进行试验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6.维修后的设备继续使用时,应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的物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所有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生产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五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六条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进行防火防爆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格控制,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整齐和安全。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并采取合适的包装和标识进行存放和搬运。
第九条生产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和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设施必须进行防爆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储存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二条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防火防爆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储存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的清理和检查,防止积存及堆放过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储存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施,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储存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器材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储存设施内禁止存放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吸烟、明火或使用易燃材料。
第四章运输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十七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运输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024年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2024年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爆设备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集体所有煤矿和其他所有制煤矿。
第三条煤矿防爆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并在使用前经过检验合格。
第四条煤矿防爆设备应具有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检验。
第五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煤矿防爆设备档案,做好设备的登记、购置、使用和报废工作。
第二章煤矿防爆设备的购置和验收第六条煤矿企业购置煤矿防爆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选择性能先进、品质可靠、使用安全的设备。
第七条新购置的煤矿防爆设备,应由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第八条购置后的煤矿防爆设备应密切关注相关技术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检测。
第三章煤矿防爆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九条煤矿防爆设备的使用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测试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防爆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并报告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维修。
第四章煤矿防爆设备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三条煤矿防爆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者性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时,应及时报废更新。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煤矿防爆设备报废和更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第五章煤矿防爆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煤矿防爆设备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煤矿防爆设备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十六条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自身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设备检测和鉴定。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煤矿防爆设备,煤矿防爆设备管理部门应要求煤矿企业立即停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024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____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使用、销售和生产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抽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置。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管理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根据其防爆性能、用途和特点分为不同等级,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获得防爆合格证书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和使用。
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销售单位在销售前应核实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书,不得销售未通过认证的产品。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的特点和性能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管理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加工和制造。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进行产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能测试,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及时回收和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保障用户的安全和权益。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失爆设备处理: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
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连队维护员负责,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内容: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1、防火防爆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强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
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设备、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避雷等静电保护和电器保护装置)和电气线路不准超使用,并应定期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7、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8、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9、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10、禁止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装置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和调校。
11、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12、高压气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
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
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13、高压气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1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15、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2024年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爆电气设备是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并且具备防止爆炸蔓延、防止引发爆炸的特殊设计和制造要求。
为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某公司制定了2024年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在作业场所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部门和岗位。
1.2 本制度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执行,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2.1 根据作业场所的爆炸性气体分区分类,确定使用的防爆等级和防爆型式。
2.2 进行专业的防爆电气设备供应商评估,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2.3 严格按照防爆电气设备选型标准进行选购,确保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合理性。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3.1 使用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工作。
3.2 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保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3.3 安装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验证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
四、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使用要求。
4.2 操作人员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4.3 严禁在防爆电气设备周围进行违规操作,包括吸烟、使用明火等。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5.1 定期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损坏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由专业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记录要完整、准确,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归档。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6.1 成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小组,负责相关的设备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6.2 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台账管理,对设备进行编号、分类、管理和台账查询。
防恐防爆物资管理制度
防恐防爆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恐防爆物资的管理,保护公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防恐防爆物资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员工都需遵守。
第二章防恐防爆物资的分类和管理第四条根据防恐防爆物资的性质,将其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第五条一类防恐防爆物资指能够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化学物质、爆炸物品等。
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
第六条二类防恐防爆物资指能够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一定危害的化学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等。
在管理中需加强控制。
第七条三类防恐防爆物资指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相对较小的物资,但也需要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防恐防爆物资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第三章防恐防爆物资的采购和储存管理第九条公司采购防恐防爆物资应当提前做好计划,并与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采购的防恐防爆物资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仓储管理部门,对采购的防恐防爆物资进行统一的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一类防恐防爆物资,其储存场所应当采取特殊防爆措施,设有专门的防爆设施,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对储存的防恐防爆物资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章防恐防爆物资的使用和运输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在使用防恐防爆物资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运输的防恐防爆物资,公司应当与专业的物流公司合作,确保安全运输。
第十六条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运输标准和程序,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防恐防爆物资的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防恐防爆物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范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和使用环境的安全,维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生产、销售、使用、检测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依法合规,科学管理,综合预防为导向,综合管理为重点,全员参与为原则。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安全、预防、综合的原则。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规范进行。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当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相协调,形成一体化管理。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从合法渠道购买,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二)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三)根据生产状况和作业需要选择合适的防爆等级和防护方式的设备;(四)根据需要购买可靠且功效显著的产品,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当进行严格的评估和比较,综合考虑产品的质量、价格、性能、售后服务等因素。
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当与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明确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合理的配置。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责,明确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标准,并约定交付和安装验收的要求和期限。
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应当经过严格的验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检验报告、采购发票等相关文件。
2023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业、矿山、化工、石油、航空、航天、军工、医药、煤矿及其他可能存在爆炸性危险的领域,涉及生产、储运、使用和维修防爆电气设备。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分类根据其使用环境和防护能力,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 防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防止电气设备内部发生可燃性气体爆炸的设备。
2. 隔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3. 隔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4. 防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要求1. 使用单位应对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性能和防护能力。
2. 进口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要求备案。
3.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拆解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保证操作安全和设备完好。
4. 防爆电气设备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易燃易爆、氧气浓度高的环境中存放和运输。
5. 防爆电气设备应配备完善的防爆措施,包括爆炸隔离、防火和泄压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6.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和参数,以免影响防爆性能。
第五条监督检查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涉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领域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相关规定的落实。
第六条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保安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防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爆安全组织与管理1. 成立防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防爆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各车间应设立防爆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3. 保安部门负责公司防爆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防爆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防爆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其掌握必要的防爆安全技能。
3. 定期开展防爆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防爆安全设施与设备1.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与设备,如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通风设备等。
2. 严格执行防爆设施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定期检查防爆设施与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防爆安全检查与巡查1. 保安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进行防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2. 各部门、各车间应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本部门、本车间的防爆安全。
3. 保安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如仓库、实验室、变配电室等。
六、防爆安全应急处置1. 发生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保安部门应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七、奖惩措施1. 对在防爆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防爆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银行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银行财产和客户资金安全,防止恐怖袭击和意外事件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银行防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防爆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各分支行成立防爆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行防爆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爆安全工作。
三、防爆安全设施与设备1.银行应配备必要的防爆设施和设备,如防爆门、防爆玻璃、防爆柜等。
2.银行应定期对防爆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银行应定期对防爆设施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其防爆性能。
四、防爆安全教育培训1.银行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爆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防爆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措施、防爆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3.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防爆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防爆安全检查与巡查1.银行应定期对全行进行防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爆设施和设备、消防安全、门禁系统等。
2.各分支行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爆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六、应急处理1.银行应制定防爆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
2.发生恐怖袭击、意外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3.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七、奖惩1.对在防爆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防爆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银行防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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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爆设备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防爆设备的管理,提高防爆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杜绝因设备失爆造成事故,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防爆设备(小型电器)的管理范围
1. 防爆设备:各种防爆电机、防爆真空开关、防爆电磁启动器、各种防爆水泵、排砂泵、局部通风机、皮带综保、照明信号综保、防爆充电机、防爆电瓶车、防爆变压器、矿灯、各类防爆型通防设施、通讯设施等。
2. 小型电器:隔爆电铃、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具、隔爆型通讯信号装置、防爆型声光报警器、电磁阀、行程开关、转换开关、防爆手动开关等。
第二条防爆设备的质量控制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增强责任心,从设备的选型、购置、维修、验收、仓储、发放、领用、安装到维护保养等程序要层层把关,从严掌握标准,加强对防爆设备的质量管理。
1.防爆设备的选型及购置
(1)防爆设备的选型。
机电科负责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调研,编写调研论证报告报分管机电矿领导(分管领导)审批。
(2)防爆设备的购置。
使用单位提报购置计划,物资采购科负责
按计划要求的规格型号采购,同时机电科应根据设备调研情况提出主导性建议,以供物资采购科在选择生产厂家时参考。
2.新购防爆设备的入库验收
新购置的防爆设备在入库验收时,对设备质量、完好状况、“三证一标志”(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要严格审查检验,严防假冒伪劣产品入矿。
防爆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管理科组织采购科、机电科(或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及产品证件、资料由物管科负责存档,以备检查。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
由于验收不认真造成进矿设备不合格而影响生产使用的,每次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100元,由企管办组织以上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
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防爆设备的维修与入库验收
防爆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修复的防爆设备,维修单位技术人员要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单,未经过自检的机电科不予验收,凡达不到完好标准或不符合防爆标准的,不发放《防爆合格证》,物资管理科管理员不予验收入库。
不按规定执行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为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对防爆设备解体时必须现场做好标记,防爆设备有关防爆面的部分如外壳、盖、面等不得调换使用。
外修的防爆设备,维修厂家必须提供电气试验报告和维修合格证明。
外修的防爆设备必须由有资质的修理单位承担。
不按规定执行的,处罚相关责任
人100元。
凡是经过维修的防爆设备,机电科应建立维修档案,注明维修时间、维修深度、更换部件、承修单位等内容,并能随时对历次维修情况进行查询。
4.防爆设备的领用与发放
使用单位在领取防爆设备时,要严格进行质量检查,严禁不符合防爆标准和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入井。
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及“三证一标志”。
第三条防爆设备的仓储管理
(1)机电科、物资管理科要加强对防爆设备的计划管理,对生产所需的防爆设备既要保证一定的合理储备,又要控制资金占用量。
(2)所有库存防爆设备由物资管理科按照物资跟踪管理规定进行仓储管理,要账、卡、物、牌相符。
(3)存放防爆设备的库房要勤整理,做到不潮湿、不锈蚀、不霉变、不冻结、不虫蛀、不损坏、不丢失。
(4)防爆设备严禁露天存放,有特殊保护要求的防爆设备、高精密防爆设备要单独妥善保管。
(5)防爆设备的随机配件要单独建账、单独保管、单独发放。
待报废的防爆设备做好标记单独存放。
第四条防爆设备的台账管理
(1)机电科负责防爆设备的台账管理,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物资编码、设备编号、生产厂家、维修记录、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投用时间等。
(2)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矿资金占用,各单位严禁存放防爆设备,一律由机电科统一调剂使用。
(3)各单位防爆小型电器的库存量一般以两个月使用量为标准,特殊需要时应经机电科批准方可增加库存量。
超过规定库存量的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五条防爆设备的使用管理
1.防爆设备的入井
防爆设备入井前要由机电科或物管科防爆设备管理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发放《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入井的防爆设备每隔半年由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1次防爆性能检查,合格的发放《合格证》,不合格的,必须上井维修或更换。
2.防爆设备的安装
新安装的防爆设备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施工,防爆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单位主管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按照设备完好标准逐项自检并填写自检单,自检单要求24h内交机电科设备管理组,机电科接到自检单后24h内进行验收,无自检单的机电科不予验收。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将按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防爆设备自检单见附件2)。
3.防爆设备的使用
井下在用的各种防爆设备,必须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在全矿实行设备自检,使用单位对自用的防爆设备必须每旬自检1次,并填写自检单,经自检发现不符合防爆标准的或经现场
检修仍达不到防爆标准的不得继续使用,机电科利用每月2次的机电检查对防爆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检查各单位的自检情况(被查单位应携带自检单备查),不按时检查的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发现失去防爆性能的要立即更换。
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若整改不彻底、不及时,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六条防爆设备的井下储运
(1)防爆设备在储运过程中严禁野蛮装卸,有特殊保护要求的防爆设备、高精密防爆设备应由专人护送。
(2)井下临时设备、配件库房应设在进风顺槽,库房应有使配件不受损坏的可靠措施,有特殊保护要求的防爆设备、高精密防爆设备应上架或用可靠的容器存放,以防止丢失损坏。
(3)有特殊保护要求的防爆设备、高精密防爆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护(防尘、防潮、防锈、防碰等)措施,并要挂牌标示。
(4)由于储运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原价赔偿,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考核标准
1.矿属各单位考核标准
(1)在矿组织的设备检查中发现一处设备失爆,对包机人处罚300元,挂罚分管负责人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2)在上级检查中发现一处设备失爆,对包机人处罚500元,挂罚单位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各300元,造成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按矿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取消机电零事故评选资格。
(3)出现一处失爆,当月的综合设备完好率下降5个百分点,依次类推,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取消当月安全红旗资格,并给予黄旗警告;安全返还评比按照有关规定考核。
(4)扣除单位全年安全奖的10%,依次类推。
2.工程处考核标准
矿查出设备失爆一处处罚责任人300元,同时处罚施工单位2000元;上级查出设备失爆,一处处罚责任人500元,同时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
个人罚款由施工单位落实,单位罚款从工程款总额中扣除。
3.其他规定
(1)设备失爆情况由机电科负责考核,每月5号前将上月的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有关科室进行相关考核。
(2)各单位要加强对防爆设备的管理,明确包机责任人,并挂牌管理,包机人要加强责任心,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失爆问题。
(3)机电科要加强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跟踪,做好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