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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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管理办法(初稿)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技术创新的名词定义、组织管理、评审程序、建议和改进的内容、奖励标准及考核。

3、名词术语及定义

3.1合理化建议: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

3.2技术改进:即过去讲的小改小革。是指对企业或系统的生产设备、装置、工具、仪器、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减少物料的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性能、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运行费用,有利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发生。并在并通过车间或班组得到实施并取得成功。

3.3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一个经济概念,是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吸收消化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或通过自主研发得到先进技术、以及将多种相关技术有机地融合集成形成新的技术,实施后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形成市场竟争力。

3.4管理创新:通过采用适应市场需求的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改变做事的方式、及办事流程,最终取得好的效益并增进组织的绩效。管理创新包括思想与理念创新、经营战略创新、组织结构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与模式的创新、运作流程创新、技术与方式方法创新、市场与产品创新等内容。

3.5进步性:指所采取的方案和措施相对原有的方案和措施有所进步和完善,实施后可使效率有所提高。

3.6可行性:指建议和技术改进的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容易

实现。

3.7效益性:指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实施以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4、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

4.1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技

术创新的各种制度,审议评定奖励项目,协调各种关系。

4.2公司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组长李康杰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设备副总

成员各单位厂长、副厂长、技术装备部、财务部、工会等相关人员。

4.3技术装备部是评审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办理技术创新和技

术改进项目的评审奖励项目的收集、登记、整理、传递、评审、奖励、异

议处理、建档存档等日常工作。

4.4技术装备部负责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的宣传、组织发动

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后负责实施。

4.5经讨论采纳后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由分管领导和有

关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5、报送审议程序

5.1凡各单位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都必须认真

填写《技术创新项目登记表》,《技术改进项目登记表》《合理化建议登记

表》必要时附报有关详细数据、图纸、设计研究的技术文字资料等,经各

单位生产技术科及厂部领导签字后及时送技术装备部登记。

5.2技术装备部在收到《登记表》和有关文字资料后,组织评审会给与评

审,及时作出是否可行和是否采纳的意见,并给建议者以明确的回复。

5.3凡经评审会评议批准采纳应用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公司应给予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使其尽快实施,发挥效益。

5.4公司评审委员会每年1月30日前对全厂职工全年提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项目集中组织评审一次。各单位于每年12月底以前将本单位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创新项目初评造册登记报技术装备部参加评奖。并实施的项目要有后评价报告。

6、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内容

6.1有利于改进和完善安全文明生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6.2对设备运行方式、检修维护、检修工艺、工器具、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物资运输、工程管理、网络信息传递与管理、办公自动化等方面所做的改进和完善。

6.3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速进口设备、原材料、原器件、配件等国产化的方案办法和措施。

6.4推广应用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经实施后取得一定成效。

6.5在科学技术管理和标准、科学技术情报工作中为企业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

6.6 公司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经本单位采纳应用后证明对生产建设、科研实验及各项管理工作中效果显著的均按规定评奖。

6.7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属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

6.7.1只提出建议和改进项目而无具体的实施方法(方案)和措施的;6.7.2属于上级和厂计划或指令性任务所安排的工作内容的项目;

6.7.3日常性的一般修旧利废;

6.7.4购置零部件进行组装设备,其性能、价格不优于国内外目前同类设

备的。

7、奖励条件和要求

7.1提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项目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

性,并经过试验研究和一定时间的实际应用,证明确实有一定的效益方能

参加评奖。

7.2一般要求采纳应用6个月之后方能参加评奖;

7.3作为本单位技术储备的或者一时难以实施应用的可以酌情表彰奖励;

7.4对经常提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思路正确,态度积极的员工,虽

未实施见效的,也可给予适当表扬奖励。

8、奖励办法和标准

8.1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奖金应按参加人员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

配,不得中间截留。项目属于集体或多人完成的应由其中主要的牵头单位

负责人主持分配;项目属于个人完成的则奖金原则上全部发给个人。

8.2同一技术创新项目先后有几人提出来,只奖励第一个首先提出者。

8.3一个建议符合两个以上获奖条件,可按较高的条件授奖,不可重复授

奖。

8.4奖励标准

8.4.1凡可计算出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的项目应首先根据其年节约或创

造的净增经济价值数额,视其社会效益的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和推广应用

的范围,按附表(一)评定奖励的等级和金额。

表一可计算出经济效益的项目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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