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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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指南

一、金融机构申请人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程序

登陆交易权属系统—>网上填写业务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书—>携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网上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信息

金融机构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权属登记申请”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交易管理”模块中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信息。

提示:如尚未在交易权属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详见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首页,业务办理指南--用户注册中“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用户注册办事须知”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3、携带相关材料至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金融机构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个人申办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二、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介绍

第一步:在“交易管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草拟”

页签,点击页面右下方“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搜索界面,如下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名称和抵押人证件号信息,然后点击“搜索”。

系统会自动根据所填写的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信息与交易系统中此预告登记证明号对应的预售合同预购人匹配,如果不一致或交易系统中不存在此预告登记证明号,系统会提示“该预告登记证明号不存在或无效”,操作中止。如果一致则页面如下:

第二步:在弹出后界面填写以下信息:

一、业务信息:

1、上报组织:选择受理本次预告登记业务的登记部门名称。如在海

淀区办理,则选择“海淀区建设委员会”。

2、业务流程:选择“一级办理”

3、业务细类: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选择

4、共有方式:根据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中共有方式自动生成,无需选择。

5、担保范围、抵押合同签订日期、债务履行起始日期、债务履行终止日期: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填写

6、借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填写。注意系统中的计价单位为“万元”

注意:1、没有填写抵押合同号的,系统则自动生成一个抵押合同号。

2、不用填写抵押权人信息,系统自动取出操作人员所属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

二、填写代理人信息,如要填写抵押权人代理人信息,则点击页签下方“加行”,在抵押权人栏填写“2”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填写相关代理人信息

三、选择是否是“预告人”。

提示:预告人——选择“是”,表示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选择“否”,表示不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在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中,双方均是预告人。

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预览申请表输出信息

点上图右上方的“下一步:申请表”或直接点左侧页签“申请表”,预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如下图:

第四步:提交

核对填写信息及查看申请书输出信息无误后,提交此条信息。如下图:

购房人和金融机构银行分别在申请表中签字或盖章,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第五步:点击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选中要提交的业务点击“详细”,核对相关信息

核对无误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注意:打印申请书效果是所见即所得的,如果发现有的信息显示不完整,请调整相应表格的行高或宽度,使之显示完整后再打印。

如果此时发现信息有误,可以选中它点页面右下方的“回退”,

将其回退到草拟步骤修改。

注意事项

1、草拟完成后,核实内容准确性。

2、所有业务都只能在草拟中修改,业务处于其他阶段

的需要回退到草拟后,再进行修改。

3、申请书必须在申请阶段打印。

4、申请阶段完成后,需要再次提交,之后登记部门才

能受理业务。

5、提交后的记录可在反馈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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