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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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目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第二节公司的设立第三节公司的股东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第六节公司债券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概念和特征(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组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两种类型。

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性。

2.公司具有社团性。

3.公司具有营利性。

(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公司的权利能力(1)公司权利能力取得之时,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为注销登记之日。

(2)公司不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婚姻权、继承权、隐私权等。

(3)公司的权利能力受限于经营范围。

2.公司的行为能力(1)内部实现方式:对内,公司行为能力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2)外部实现方式:对外,公司的行为由法定代表人来实施,其后果由公司承受。

3.二者关系。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一致性:①同时产生、同时终止、范围和内容一致;②公司权利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也同样适用于公司行为能力。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是指股东除按认缴出资(认缴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数额。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直接求偿,否认公司的独立担责能力,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1. 概念 所谓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 法律特征 (1)公司是企业(见图2-1)。
图2-1 公司与企业的关系
一、公司的概念
2. 法律特征 (2)公司是企业法人(见图2-2)。 (3)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见 图2-3)。
(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 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见图2-11)。
我国法律承认公司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体, 其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不 存在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另 外,公司的行为能力必须通过其机关来进行, 公司机关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本身 的行为。
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二、公司的种类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9)。
图2-9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四、股东权 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为 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6)。

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

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

浅谈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摘要】介绍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及其特征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

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概述和简要分析,以及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的介绍,发现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司;法定代表人;人格混同;法人格否认制度一、基础概念公司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是法律权利和义务人格化的主体。

公司在其成立之时就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有所差别的,这是因为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其固有性质的限制。

有的自然人拥有的权利能力公司就不具备的,如专属于自然人的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是公司所不具有的。

同时公司的权利能力受法律上的限制和公司章程的限制。

一切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内部规章来行使权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能够以自己的意志和行为独立取得权利与承担义务之资格,同时这也体现了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亡的,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实也是公司人格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民法中,人格有三成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第二种含义是指作为权利主体法律资格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三种含义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即人格权的标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大多使用的是第二种含义。

而对于公司人格制度来说,在现实情况中是存在很多的滥用情况,其中人格混同则是滥用公司法人格的主要情形。

二、人格混同分析人格混同,是指在公司作为法人的人格要素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人格的独立性丧失,形成股东及公司、公司级股东的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是以其财产的意思独立于其出资认为前提条件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经营事业等。

因此,当公司与其股东在财产、利益、组织管理、所经营的事业上出现混同,不分彼此,就意味着公司的独立人格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以至于公司人格与其主要股东的人格难以区分,因而被法院认为应该忽略公司与股东各自的独立性。

公司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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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 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 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 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 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 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25)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 为就有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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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投资风险

公司是限制投资风险的有利形式。公司以其 本身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为基本的 法律特征,使投资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投资额 的范围内,从而割断了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 的连带,使投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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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经营资金

公司是筹集资金最为有效的组织形式。首先, 组建和成立公司本身就是募集资金的重要手 段。其次,公司成立后亦具有优越的融资能 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可以发行股份和 公司债券。第三,公司的融资具有融资成本 低、融资手段灵活和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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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科学管理

公司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典型组织形式。股 东以股权为依据,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方式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实行间接控制。而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作为公司的 权力机构、经营管理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 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各机构的产生、 权限充分贯彻了分权与制衡,以及权利、义 务和责任统一的原则,使公司的管理达到了 高度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0

是封闭公司。体现为: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较为严格 的限制;设立程序不公开;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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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人格制度

公司的人格制度
G(200万)
A+B+C+D+E+F+G=?
2800万元
• 转投资的消极作用 • 2.导致管理层控制公司股东会;
• 转投资的消极作用
• 3.转投资所形成的子公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实 现不当目的的工具
风险防范:
• 投资状态的公开化
• 作用:
• 1.保护中小股东和作为潜在股东的投资者的权益 ,防止公司受主要股东或对公司管理有重要影响 力的股东的进一步控制;
自由权
• 2.专属于自然人的义务,公司不能承担
服兵役 抚养 劳动 受教育
• 3.各种财产权及一部分人格权,均能享有
物权
债权
受遗赠
商号权
商誉权
• 所受法律上的限制 • • • • 1.时间上的限制 2.转投资的限制? 3.对外担保行为的限制 4.对外贷款行为的限制
• 所受法律上的限制
• 1.时间上的限制: • 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公司成立而终于公司终止;
• 2.使利害关系人了解公司资本结构的真相,不为 虚增资本的假象所迷惑。
• 3.对外担保行为的限制 • 《公司法》第104、121条 • 4.对外贷款行为的限制 • 《公司法》第115条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 1.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得时间上的一致性;
• 2.其行为能力通过公司的机关实现。
三、公司的责任能力与诉讼能力
如何看待设立中公司的权利 能力?
• 设立中的公司或未完成的公司——从发起设立到 正式成立期间的公司 • 其内部、外部关系适用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
• 2.转投资的限制
• 涵义: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按照法律的规定投资 于其他企业,从而成为其他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 的法律行为。

第二_三章(揭开公司面纱+公司能力)

第二_三章(揭开公司面纱+公司能力)

2013-07-11
法学院 崔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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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分析: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 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
2013-07-11 法学院 崔金珍 8
案例2:
大型国有企业(C公司)下属的子公司(A公司)和
美国某期货经纪公司(B公司)签订了一份金融期货 协议。 B公司作为债权人向纽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 公司及其母公司对B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大理由:① 一张名片 ② 一笔资金 ③ 一个联席会 ④ 一栋大楼 ⑤ 一个电话总机
一. 公司侵权行为能力的概念
指公司承担因侵权行为所致的损害赔偿的责任能力。 拟制说 无意思能力,也无侵权行为能力 实在说 公司作为法人本身即具有意思能力
2013-07-11
法学院 崔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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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 须公司的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
认定公司的工作人员? 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 ② 须公司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与公司职务有密切 关系 ③ 须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 过错、违法性、因果关系和损害等四个要件
2013-07-11 法学院 崔金珍 13
(2)担保的限制 公司法肯定了公司具有担保的能力,但对公司 为他人的担保行为进行了程序上的限制。 参考《公司法》第16条。 (3)借贷的限制 在我国,公司章程有特别的规定,或经股东会 同意,董事、经理可以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什么是公司行为能力

什么是公司行为能力

什么是公司行为能力核心内容:公司行为能力是一种法律概念,公司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介绍公司行为能力的涵义及其实现方式,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公司行为能力。

一、公司行为能力的涵义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依照通说,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不仅表现在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而且表现在公司行为能力的范围和内容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和内容也是相一致的,公司权利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也同样适用于公司行为能力。

这也是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制度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制度不同的地方。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都是一致的,但行为能力各有不同——包括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法人包括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就存在差异,不同的法人享有不同的权利能力,而由于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一致性,所以不同的法人也就具有了不同的行为能力。

法人行为能力的差异是由于其权利能力的差异导致的,而不像自然人那样其行为能力的差异是由于年龄、智识状况决定的。

二、公司行为能力的实现方式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上的团体人格,它在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行为时,与自然人有所不同。

首先,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它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公司的法人机关就是公司的意思机关。

公司的法人机关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它们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进行公司的意思表示。

其次,公司的行为能力体现在对外行为的实施上,公司的对外行为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第13条)。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的意思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法律行为、为公司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

《公司法》培训讲义一

《公司法》培训讲义一

《公司法》培训讲义一、公司法总论(公司法4、6、7、9、12、13、14、15、16、20、21、22、96、217条,合同法5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一)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⑴依法设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发放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之日;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发证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⑵财产独立:公司作为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可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标的所有权转移至公司,成为公司财产,股东由此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互分离。

⑶独立责任:公司必须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债务;股东的财产风险仅限于出资部分(与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原则区别);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了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个人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和社会公益,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关联交易,关系人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关系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公司权利能力的起止起于成立即领取营业执照签发,止于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过程中仍有权利能力。

2、权利能力的限制⑴经营范围的限制:限于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适用善意第三人原则,注重对第三人的保护。

⑵投资能力和担保能力的限制:公司对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对外担保的数额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新公司法笔记(精华版)

新公司法笔记(精华版)

《公司法》笔记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独立享有财产权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场所二、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社团性社团法人是以社员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公司的社团性主要表现为它通常要求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

三、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公司权利能力于公司成立之日产生,至公司终止之日消灭。

公司签发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2、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即为公司法人资格终止之时,也就是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

3、权利能力的限制1)性质的限制除了专属于自然人基于性别、年龄、生命、身体、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不能承受外,公司作为拟制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不再受性质的限制。

公司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公司可以作为其它公司的董事,可以成为资合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成为其它公司的有限责任股东,还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2)经营范围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其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才产生公示效力。

3)转投资的限制必须以责任有限、互不连带为原则。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4)借贷的限制只能向银行代款,企业之间不能拆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5)担保的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包括公司的股东、其他自然人、其他法人)提供担保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要求:A.首先,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应依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否则,无效。

还必须遵守章程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无效。

B.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否则,无效。

责任能力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关联

责任能力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关联

责任能力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关联[吴亚楠]责任能力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关联吴亚楠摘要:应当区分民事责任的认定和民事责任的实际承担,即应否承担和能否承担。

民事责任作为民事法律对不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不论行为人是否意识到其行为的后果,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均不受影响。

行为人均应当认定有责任能力,只要是自然人均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即具有权利能力者即具有责任能力,而民事责任的实际承担与民事主体或自然人的责任财产有关。

关键词: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意思能力民法上所谓的能力是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所应具备的地位或资格。

有学者认为,19世纪以降之民法学说理论,一般将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分解为权利能力、意思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四种。

其中,意思能力为所谓的天然能力或称自然能力,其余三项则为所谓法定能力。

一、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一)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地位。

通说认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关于出生的标准各国虽不一致,各种标准主要有阵痛说、露出说、断带说、出声说、独立呼吸说等学说。

但均以出生为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标准。

如《德国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完成之时。

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权利能力终于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拟制死亡(宣告死亡)。

拟制死亡并非真正死亡,需要有权机关得根据申请进行宣告。

生理死亡系真正死亡,各国标准不一,我国通常的经验是以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及瞳孔放大为标准。

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学者认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行为能力, 指自然人实施一切行为的资格, 既包括实施合法行为(法律行为及法律行为之外的合法行为)的资格, 也包括实施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之外的违法行为)的资格; 狭义的行为能力, 则是自然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资格。

130408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30408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 9. 临时提案权。股东向股东会提出议题或议案的 权利。第103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 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 10.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当股东会做出对股
• 6.股利分配请求权和新股认购优先权。第35条 股
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 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
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7.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第40条第2
款 ……有限责任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权 地位平等与同股同权
• 三、股东的权利
第4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出席或委托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 4. 知情权。第34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
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实施的行为既可能是其个人行为,也可能是公司
的代表行为。如果某行为被认定为个人行为,则
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如
果某行为被认定为代表行为,则行为的后果由公
司承担。(法律后果与委托代理关系类似)
• (二)代表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 • 1. 具有代表人的身份 经章程规定的程序,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而后经过工商登记的公示,并以登记为准。 • 2. 以法人的名义 法定代表人必须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进 行活动,如果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而以其自然 人的身份进行活动,如以自然人身份娶妻生子

(完整版)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完整版)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1.公司权利能力的涵义。

私法上的权利能力是指一种主体性资格,是法律赋予私法主体从事私法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般法律前提。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它是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

公司权利能力的起始时间与自然人有所不同。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而公司的权利能力于公司成立时产生,至公司终止时消灭。

那么,公司何时成立、何时终止,就是确定公司权利能力产生和消灭的关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自其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自其解散并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

具体而言,依照我国公司法第7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因此,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权利能力取得之时。

同样,依照公司法第189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因此,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即为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

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有较大不同。

公司权利能力多属于特别的民事权利能力,往往受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

主要有:(1)性质上的限制。

公司毕竟为拟制人格,其本身并非为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生命体,故凡与自然人自身性质相关的权利义务,公司均不可能享有。

如前所述,专属于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婚姻权、继承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公司都不享有。

(2)目的范围的限制。

公司作为营利性法人,其所持续经营的事业或业务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公司营业执照,称为经营范围,亦即公司设立的宗旨和目的,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公司不得经营;其二,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公示的效力;其三,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还必须依法进行批准,否则,公司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 答案:公司可以向两类合伙(? )企
业投资。
•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 业法)
• 原因:公司人格的独立性,使其能承
• 总结: • 对外投资、担保: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 对内担保: 股东会决议 • 关联股东回避制: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
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 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 问题: • 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决议机构? •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呢? • 全资子公司能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吗?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 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 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目的?
• ①保护股东的利益。 • 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 ③保护公司的利益。 • 对于公司财产处分权的限制, 其意义在于
防范公司风险, 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2.法律上的限制
• 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限制 • ①投资对象的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
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的出资人。(§15)
第三章公司人格制度
• 思考:公司能对合伙企业投资成为普
通合伙人吗?
• 2006年合伙企业法修订案第二条 本法
消灭; 范围完全一致。

公司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公司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The only advantage of sustainable competition comes from the ability to innovate over competitor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司法律地位是怎样的?指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审核签发营业执照,公司即取得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这个公司就成为法人,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法律上的人,有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个公司,经过一系列程序,取得了营业执照,得到了法律的承认,成为合法的商业主体,那么在我国的公司法法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又是怎样的呢?那么今天和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律地位的相关内容吧!一、公司法律地位指的是什么指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审核签发营业执照,公司即取得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由其总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分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这是一个特点!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

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

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3、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4、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基于上述特性,《公司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分公司在登记后应当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人格

公司的人格

二、一人公司法律制度 (一)概念
一人公司( one-man company, one-member company),也叫做独资公司或者独股公司, 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组成的公司。 一人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对各国立法的影响 我国的一人公司立法
种类
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上的一人公司 自然人、法人、国家投资的一人公司 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和转让后的一人公司
股东承担责任需要主观过错吗? 债权人需要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吗?
举证责任倒置:股东承担举证责任。
思考
2004年3月,A公司与B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为朱某)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B向A公 司借款300万元,B应按时归还本息。协议签订后A 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给了B公司300万元,B公司向A公 司出具收据确认收取上述款项。后来双方对该借款的 方式、性质和目的产生争议,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 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朱某,要求返还借款。 庭审中,朱某向法庭提交了B公司2006年1月至 2007年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朱某提供的B公 司的会计资料上仅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并没有企业负 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签 名盖章。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一概念?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公司直索责任刺破公司面纱揭开公司面纱是指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即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与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者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
(2)担保的限制
担保是保障债务履行的制度设计 担保包括:物的担保和人的保证 公司为其他主体债务提供担保使公司面临潜 在的债务威胁
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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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借贷的限制
一般认为,董事、经理无权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人,除非该借贷行为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要,或公司章程有特别的 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
③担保的限制。
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与对象没有任何限制,章 程对担保的总额及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1)向某合伙企业投资100万元。
(2)与宏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另一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有限 责任公司,专门生产运动鞋。
实地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
为达到控股目的,云衣公司决定出资
210万元。
(1)我国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 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投资数额有 限定的,不得超过对定的限额(第16条).云衣公司 章程中未对投资数额作出限定,三位股东协商决定 与宏达公司一起投资设立实地公司,并出资210万 以达到控股目的,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可 以.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1、公司行为能力的含义 它是指公司在法理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意思独 立进行的民事活动,取得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 能力。
2、公司行为能力的特点 (1)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并一 起消灭 (2)公司的行为能力是由公司的机关和负责人来 实现的 (3)公司的行为能力主要表现为公司机关及其负 责人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行政 和诉讼活动等两个方面。
(2)公司不能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义 务。公司由于自身性质而在能力上受到的 限制不享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等;但是公司可以享有非专属于自然人的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身权。
(3)公司的权力能力还受到其他限制
第一,民商事权利能力:其一,公司享有财产所 有权。其二,公司享有自主经营权。其三,公司 享有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等。
案例..
2、公司权利能力的所受到的限制
① 转投资的限制。
A、就公司转投资对象而言:公司法第15条规定,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 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的出资人。
B、就投资规模而言: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 额以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 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二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
1、公司的权力能力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由法 律赋予的,它是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体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
(1)公司的权利能力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之日开始,至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之日终 止。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 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 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 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 限额。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 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 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 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 限额。
第二,行政经济权利能力,是指在国家经济行政 管理机关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管理过程中,公司 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如:公司享有 注册商标专用权。公司有纳税的义务等。
第三,诉讼权利能力包括:公司能充当民商事诉 讼原、被告当事人,能充当行政诉讼原告当事人, 也可为刑事诉讼被告当事人
刘某与陈某吴某三人 共同出资设立了电器贸易 有限公司,刘某是大龄青 年,因急着要结婚,向银 行贷款购房。银行要求提 供担保。刘某要求公司提 供担保30万元的贷款担保。 公司能不能进行担保?能 的话由谁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 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 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案例:公司对外投资
云衣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张×、李×、吴×3人 共同出资人民币200万元设立,该公司近年来经营 情况良好,为拓展业务,扩大经营,3人决定采取 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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