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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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1.档案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在整理档案工作中,档案要严格区分文件密级,并分别组卷;在机密的档案案卷封面上注明“机密”标记符号,以引起注意,防止失密。

3.机密的文件和材料不得外借和复制。原则上只提供原文件传阅范围内的有关人员和因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利用。未经主管工作的领导批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

4.凡利用机密档案,应对所利用的档案材料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抄录档案内容,更不能将档案材料带离综合档案室。

5.配备安全防范设施,档案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本园形成的档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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