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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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物与从物 主物是独立存在,与其他独立物结合使用,并在其中发挥 主要效用的物。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是从物。 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 所有权也随之移转。
认定标准
① 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
② 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 损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则丧失其 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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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信原则
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 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物权 交易的人,法律承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交 易安全。
公信原则赋予公示的内容具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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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 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甲一 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背着 乙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 户登记手续。过一段时间后乙才得知此事, 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丙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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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的种类
(1)动产与不动产
①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 变动,一般以登记为要件;而动产物权的变动,一 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
②诉讼管辖不同:因不动产纠纷发生的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动产纠纷发 生的诉讼,诉讼管辖的确定较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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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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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 代的物。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和从一类物中指定而特定化的物。 种类物是指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 定的物。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称为自主占有,而其他 的占有就叫做他主占有。
• 该物是否真正属于自己所有不是区分二者的标准 (小偷对赃物的占有同样能够成立自主占有)。
• 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的占有属于他 主占有。
2、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 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的占有属于直 接占有。
• 出质人、出租人、寄存人、出借人的占有属于间
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权基本理论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第三节 用益物权制度 第四节 担保物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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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权基本理论
一、物与物权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三、占有 四、物权变动 五、物权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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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与物权
(一)物 1.民法上的物是指人们能够支配的物质实 体和自然力。 (1)客观物质性。 (2)可支配性。
(1)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 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 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
(2)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交
付义务,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
由于其具有可替代性,故不能免除其交付义务,义务人仍应
交付同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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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对 用益物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 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B、用益物权均为主物权 C、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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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 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 的新物权
物权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创设新 的内容(如法律规定动产质押必须移转占有,当事 人就不能创设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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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 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由此可见, 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 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在本案中:(1)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 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2)乙无权要求丙 返还房屋,但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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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有制度
(一)占有的概念
所谓占有,是指民事主体对物进行管领而 形成的事实状态。占有不等于占有权,占 有强调的是一种事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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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有的种类
1.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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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 物进行占有的权利(如留置权)。
1.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 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 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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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与他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 利。
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指所有权 以外的物权,亦称限制物权。它是所有权权能与所 有权人发生分离,由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即他物权 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他物权与所有 权一样,具有直接支配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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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 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二者的区别
用益物权一般是在不动产上成立的物权;而担保 物权则既可以在不动产,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
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 权则都是从物权,即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茶杯和杯盖,房屋与窗户,鞋子与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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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物与孳息 孳息是指物或者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 (如母牛生下的小牛);法定孳息是原物根 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储蓄存款的利息)。
原物和孳息属于两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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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然孳息
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 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 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法定孳息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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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 论,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 有( )。
A、母牛腹中的小牛 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母鸡生的鸡蛋 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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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