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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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5)产褥期 —指导产妇服药,按照母亲服药情况儿童尽早服药,安全处理 HIV感染产妇的恶露和排泄物,建议正确和坚持使用安全套,既 预防HIV感染,又可避孕 —给予新生儿特殊护理,出生后及时清洗 —选择适宜喂养方式,提倡人工喂养,并给予指导 —做好儿童保健、追踪、早期诊断、抗体筛查 —注意乳房的护理,预防和处理乳头疼痛、乳头皲裂、乳房肿 胀、乳腺炎、乳腺脓肿等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 其所生儿童的 综合干预及管理
苍溪县妇幼保健院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一)HIV感染妇女 帮助其分析怀孕将会带来的后果,并应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
和有关防护措施,避免配偶或性伴等密切接触者感染HIV,实施 家庭避孕计划防止非意愿妊娠。
建议和鼓励其配偶等密切接触者进行HIV抗体检测。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3)孕晚期
—继续提供孕期保健和病情监测,复查CD4细胞、病毒载量等, 预防孕期合并症、并发症 —指导HIV感染孕产妇继续或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制定分娩计 划,指导分娩方式,提供婴儿喂养咨询(提倡人工喂养),喂养 方式选择和准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人工喂养
产妇:
AZT+3TC+ 单剂 量NVP
产妇:AZT+3TC,7天
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单剂量NVP + 4~6周AZT,或NVP,每天1次,4~6周
方案一
产妇: AZT+3TC +LPV/r或EFV
产妇:持续用药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NVP,每天1次, 6周
母乳喂养 方案二
产妇:
AZT+3TC+ 单剂 量NVP
产妇:AZT+3TC,7天
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NVP,每天1次, 持续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2)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 ≤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 (四)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1)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 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孕14周~
临产及分娩 产后
孕产妇
AZT+3TC +LPV/r 或EFV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要点
—儿童特殊护理和保健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预防性使用抗艾滋病药物,预防机会性感染 —有条件的进行儿童早期诊断检测 —产后12、18个月病毒抗体检测 —确诊儿童感染者转介至儿童治疗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二)HIV感染妇女 • 1、选择终止妊娠
已确认为HIV感染的妇女,医务人员应详细分析其目前的感 染状态,并告知继续妊娠可能带来的后果,自愿选择妊娠结局。 在知情同意原则下及早安排终止妊娠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方法指导 和提供相应的服务。
孕期尽早 临产及分娩 产后
孕产妇
AZT+3TC +NVP或 EFV
AZT+3TC +NVP或EFV
所生儿童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2)孕中期 —加强产前保健、注意监测胎儿宫内发育,注重营养监测与指 导 —进行孕产妇监测和评价,复查CD4细胞、病毒载量等 —为HIV感染的孕产妇和所生婴儿准备和提供孕期、分娩及产后 的抗病毒药物 —根据综合情况及早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尽早服药 —注意预防机会性感染,对CD4 <350/mm3 的孕妇继续或开始 服用复方新诺明
• (4)分娩期 适时住院分娩,按照用药方案继续分娩期用药,提供安全助
产服务,做好医疗防护和职业接触防护,再次对孕产妇来自百度文库况进行 评估,孕期规范服药者, 尽量阴道分娩,避免侧切、使用胎头吸 引器或产钳助产等操作,避免紧急剖宫产,必要时选择择期剖宫 产,HIV-VL < 1000 拷贝/mL或规范服用抗病毒药物者不主张行剖 宫产术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要点
•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产期干预要点 (1)孕早期
—及早发现HIV感染孕产妇,尽早HIV检测咨询、尽早检测,并监测感染孕产妇症状及体征、 CD4、VL、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让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为选择终止妊娠者提供安全的流产服务及避孕服务 —为继续妊娠的HIV感染的孕产妇和所生婴儿备好孕期、分娩及产后需用的抗病毒药物 —孕产妇监测和评价,及早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尽早服药 —预防孕妇发生机会性感染,对CD4 <350/mm3 的孕妇服用复方新诺明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引产术或人流术一般在正规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任何医疗单位或个 人不得拒绝或推诿HIV感染孕妇就诊。首诊医务人员应负责对其妊娠终止状 况进行追踪随访和确认,同时提供必要的医学咨询和健康服务。 • 2、选择继续妊娠
已确认为HIV感染且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按《四川省预防艾滋病、梅 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干预:未进行孕期保健或HIV感染状 态不明的孕妇,在临产时应采用快速法急查HIV抗体,如检测结果为阳性, 应及时对孕产妇及其所生新生儿给予抗艾滋病病毒预防性用药等干预措施, 同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如最终确认结果为阴性,则终止产妇和新 生儿的干预性治疗措施。
AZT+3TC +LPV/r或EFV
人工喂养:停止用药
母乳喂养:用药持续至停止 母乳喂养后1周
所生儿童
无论采取何种喂养方式
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 开始用药
AZT或NVP,4~6周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 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感染的孕产妇
孕14周~ 临产及分娩 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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