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计算公式:1、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收入(天/月/年)×护理期限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四、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广东省范围内,对人身损害事故中受害人进行赔偿的一套标准和计算方法。
根据广东省法律规定,人身损害分为死亡损害和非死亡损害两大类。
以下是关于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死亡损害部分的赔偿标准计算:1.丧葬费:一般按照被害人生前收入的10倍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丧失赡养费:根据被害人生前月工资的50%至80%进行计算。
3.直系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为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4.近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为5万元至20万元不等。
二、非死亡损害部分的赔偿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2.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根据被害人原有工作能力和受损程度进行评估,一般为原工资的80%至100%。
3.后续治疗费用:根据被害人的病情预测,预计未来治疗所需费用进行估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状况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一般为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5.其他合理费用:如交通费、伙食补助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在实际计算时,还需要考虑到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背景等因素,并结合不同案件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还可分为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两部分。
其中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非经济损失包括精神痛苦、伤残程度等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损害。
综上所述,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合理评估赔偿金额,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判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
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3.12.18
•【字号】粵高法[2023] 105号
•【施行日期】2023.12.18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赔偿,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
通知
粵高法[2023] 105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应当按照一审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统计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考虑到省法院往年转发相关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客观上存在滞后,部分法院根据省法院转发通知时间适用具体赔偿标准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
经研究,省法院从今年起不再转发年度赔偿计算标准,相关统计数据由当事人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信息自行查询提供。
另外,由于统计口径调整,政府统计部门今年不再发布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于丧葬费的赔偿标准统一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经济特区标准不同于省内平均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8日。
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给予的补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非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方面,根据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一般而言,医疗费用包括急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广东省规定,非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次是误工费方面,即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减少而发生的经济损失。
广东省规定,误工费按受害人的平均月工资进行计算,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接下来是伤残赔偿金方面,指的是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而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或器官功能障碍。
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广东省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比例。
例如,伤残程度达到一级,则赔偿金额为受害人月平均工资的60倍;如果达到二级,则为40倍;达到三级,则为20倍;达到四级,则为10倍。
伤残赔偿金的最高赔偿金额为50万元。
再次是丧葬费方面,即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而导致死亡,为其家属支付的丧葬费用。
广东省规定,丧葬费用按照一般习惯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最后是护理费方面,指的是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导致的长期护理费用。
广东省规定,护理费用按照受害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非工伤赔偿标准仅为广东省的参考指导,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总体来说,广东省的非工伤赔偿标准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方面,并对各个方面的赔偿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根据各种情况进行具体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2017-2018年度广东省珠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广东省珠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2018年度广东省珠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在2017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珠海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2元。
这些数字是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依据。
以下是2017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广东省珠海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例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4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省珠海市标准):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广东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广东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是指在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一种标准。
广东是我国人口大省之一,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了解广东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对于轻微伤,包括轻微烧伤、轻微脑震荡等,赔偿标准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
对于一般伤,包括一般烧伤、一般骨折等,赔偿标准为5000元至2万元不等。
对于重伤,包括重度烧伤、重度脑震荡等,赔偿标准为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对于特别重伤,包括特别重度烧伤、特别重度脑震荡等,赔偿标准为10万元以上。
其次,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明确了对于死亡案件的赔偿标准。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为20万元至40万元不等。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家庭经济支柱丧失的,赔偿标准为20万元至40万元不等。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赔偿标准为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再次,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对于精神损害进行了规定。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轻微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一般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5000元至2万元不等。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对于因人身损害导致特别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10万元以上。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为广东省的具体规定,实际赔偿金额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另外,如果受害人有特殊情况或特殊损失,也可以在赔偿时进行适当增加。
总的来说,广东省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相对较为明确,对于受害人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实际案件中,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公正的赔偿。
希望广大市民在面对人身伤害案件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5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5日
(此件发至人民法庭)
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6年7月19日印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2023广东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2023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2023广东202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修订,是广东省司法机关和相关专家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
该标准的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身损害赔偿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将从对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解读、计算方法的分析以及对该主题的个人观点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
一、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解读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损害赔偿额的指导标准。
根据最新修订的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将按照不同的赔偿额进行计算。
具体标准如下:1. 致残赔偿金:- 一级伤残: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45倍;- 二级伤残: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40倍;- 三级伤残: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35倍;- 四级伤残: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30倍;- 五级伤残: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25倍。
2.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 丧失全体劳动能力: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70倍;- 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赔偿额为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的20倍到60倍之间。
3. 引起死亡的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最高不超过100万;精神抚慰金最高不超过20万;丧葬费为实际费用。
以上是202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可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增强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计算方法。
以下是对其中几项标准的计算方法进行分析:1. 致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一般来说,年收入越高,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级伤残赔偿金 = 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 45倍- 二级伤残赔偿金 = 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 40倍- 三级伤残赔偿金 = 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 35倍- 四级伤残赔偿金 = 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 30倍- 五级伤残赔偿金 = 非残疾状态下年收入× 25倍2.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越高,赔偿金额也越高。
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
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如下:(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广东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广东人身损害计算方式2018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数据:一、上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44653.10元; 经济特区珠海36375.00元;汕头22206.10元; 一般地区33090.05元二、上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9.31元/年)三、上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8812.40元;经济特区珠海26130.60元; 汕头19550.20元;一般地区24105.60元四、上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343.50元)五、上年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汕头49475 元;一般地区59345元六、住宿费(340元/天)七、伙食补助费(100元/天)2018年度广东省同行业工资标准(元/年)(一)农、林、牧、渔业23390元(二)采矿业78750元(三)制造业71409元(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4333元(五)建筑业41217元(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017元(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0017元(八)批发和零售业57581元(九)住宿和餐饮业43986元(十)金融业129645元(十一)房地产业45756元(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53788元(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5516元(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735元(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1415元(十六)教育60032元(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0520元(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149元(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5903元2018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7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正式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粤高法(2017)第15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6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8月1日(此件发至人民法庭)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序号项目标准说明一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计划单列市深圳48695.0 经济特区珠海42537.4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汕头25120.9 一般地区37684.3二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4512.2三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36480.6 经济特区珠海32150.5汕头20721.3 一般地区28613.3四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12414.8五2016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124927 经济特区珠海101892汕头72492 一般地区82866六住宿费(元/天)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4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市420县(市)400揭阳、云浮等14个市七伙食补助费(元/天) 10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序号项目标准行业元/年八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一)农、林、牧、渔业359951.农业327642.林业360503.畜牧业461264.渔业425695.农、林、牧、渔服务业48495 (二)采矿业95184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68442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99863. 非金属矿采选业31168均工资4. 其它采矿业32067 (三)制造业732611.农副食品加工业399112.食品制造业481873.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468114.烟草制品业2094385.纺织业676436.纺织服装、服饰业396507.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836528.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426749.家具制造业5485810.造纸及纸制品业371011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768541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3446313.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639741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5121015.医药制造业512491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5443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86601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870001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9803220.金属制品业9844821.通用设备制造业33141序号项目标准行业元/年八国有同行业在岗职(三)22.专用设备制造业4120723.汽车制造业846672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954912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71632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986527.仪器仪表制造业2770228.其他制造业4830429.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79958工年平均工资30.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100620 (四)电力、热力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6258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034832.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6505 (五)建筑业609181.房屋建筑业573462.土木工程建筑业693583.建筑安装业710624.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62661 (六)批发和零售业665661.批发业640352.零售业71292(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75921.铁路运输业881382.道路运输业616523.水上运输业924954.航空运输业1230885.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821846.仓储业840577.邮政业86057(八) 住宿和餐饮业533961.住宿业558332.餐饮业42467(九)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21741.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89221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30078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8094序号项目标准行业元/年八国有同行(十) 金融业1545841.货币金融服务业1445182.资本市场服务业4937363.保险业121506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其他金融业291300 (十一) 房地产业61065 其中:1.房地产开发经营687862.物业管理566713.房地产中介服务85317 (十二)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9191.租赁业1205412.商务服务业59731 (十三)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98821.研究和试验发展1085182.专业技术服务业1134603.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82328 (十四)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49111.水利管理业59128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685193.公共设施管理业52568 (十五)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82051.居民服务业671042.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649063.其他服务业78888八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十六) 教育86716 其中:1.初等教育785652.中等教育847653.高等教育135709 (十七) 卫生和社会工作975751.卫生980182.社会工作76821 (十八)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70841.新闻出版业1335752.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973103.文化艺术业839104.体育760985.娱乐业65858 (十九)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0639其中:1.中国共产党机关1005802.国家机构901403.人民政协、民主党派1129384.社会保障782485.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10012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07.19•【字号】粤高法〔2017〕147号•【施行日期】2017.07.1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环资庭。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7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47号为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解答意见:1.个人承包、挂靠、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情形下的用工关系如何确定个人承包、挂靠他人经营或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承包人、挂靠人或借用人自行招用的劳动者不受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管理和支配,劳动者的工资也并非由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支付,双方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因此,被招用的劳动者主张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不予支持。
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须承担相应责任的,可结合具体的案情并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13条规定处理。
2.快递、送水等从业人员与其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快递等相关行业中,用工单位可与快递人员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用工关系,快递等人员与其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应按双方的约定认定。
但如果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劳动者,该劳动者亦受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工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0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04年度人身损害赔
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粤高法发[2004]1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4.06.30
【实施日期】2004.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0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粤高法发[2004]18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3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0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2004年5月1日起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尚未公布2005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2004年6月30日
附件:广东省200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东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更新。
本文将为您提供202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的具体方法。
一、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广东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部位,分为三个等级:1.轻微伤:人民币10,000元/人;2.轻伤:人民币20,000元/人;3.重伤:人民币40,000元/人;4.死亡:人民币100,000元/人。
以上是目前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基本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每年的标准都会有所变化,具体以实际发生的相关数据为准。
二、202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1.轻微伤轻微伤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1)受害人的死亡为0,则无需计算;(2)受害人的伤势为轻微伤,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 10,000元/人×受害人的年龄(岁) ×赔偿系数赔偿系数通常为0.1-0.2,具体标准根据广东省实际情况而定。
2.轻伤轻伤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1)受害人的死亡为0,则无需计算;(2)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 20,000元/人×受害人的年龄(岁) × 0.2其中,受害人的年龄按照受害人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计算。
3.重伤重伤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1)受害人的死亡为0,则无需计算;(2)受害人的伤势为重伤,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 40,000元/人×受害人的年龄(岁) × 0.3其中,受害人的年龄按照受害人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公式仅为参考,实际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
此外,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统计数据进行调整。
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
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2017年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参考因素有哪些?广东省是否有地方规定?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下文律伴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广东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广东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首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赔偿制度,而且对赔偿金额未加限制和封顶。
具体如下: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者死亡,当事人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及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因交通事故造成怀孕妇女流产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承担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文章来源:律伴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2017年最新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一、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二、误工费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算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为残疾赔偿金;同时死亡人员的家属在办理丧葬事宜期间也有误工费;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的,受害人本人的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三、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误工费赔偿金额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护工人数出具意见)四、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通常按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车旅标准)五、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车旅标准×住宿天数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赔偿金额=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七、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八、鉴定费鉴定费赔偿金额=鉴定费收据确定的金额九、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十、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的残疾辅助器具合理费用标准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年÷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 二级—90% 三级—80% 四级—70% 五级—60% 六级—50% 七级—40% 八级—30% 九级—20% 十级—10%十二、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与邓斌雄、周荣芳、梁志祥、罗润森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与邓斌雄、周荣芳、梁志祥、罗润森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0【案件字号】(2020)粤19民终31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郭婧儿何玉煦殷莉利【审理法官】郭婧儿何玉煦殷莉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邓斌雄;周荣芳;梁志祥;罗润森【当事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邓斌雄周荣芳梁志祥罗润森【当事人-个人】邓斌雄周荣芳梁志祥罗润森【当事人-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麦景欣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王雪林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钟剑文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达园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麦景欣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王雪林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钟剑文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达园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麦景欣王雪林钟剑文陈达园【代理律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周荣芳;梁志祥;罗润森【被告】邓斌雄【本院观点】本案为侵权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代理民事权利过错无过错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管辖回避第三人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对一审法院所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侵权责任纠纷。
因梁志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故本案具有涉港因素。
原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及适用内地法律处理涉案争议,符合法律规定,各方亦未提出异议,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案二审程序中针对东莞供电局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广东地区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度)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监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
第六条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隐患排查、事故整改等制度,参与检查、事故调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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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一、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1、计划单列市深圳48695.0
2、经济特区:珠海42537.4 汕头25120.9
3、一般地区37684.3
二、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4512.2
三、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1、计划单列市深圳36480.6
2、经济特区珠海32150.5 汕头20721.3
3、一般地区28613.3
四、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12414.8
五、2016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1、计划单列市深圳124927
2、经济特区珠海101892 汕头72492
3、一般地区82866
六住宿费(元/天)
1、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450元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
2、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420元
县(市)400
七伙食补助费(元/天)
100元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