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试题资料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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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 1 )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 2 )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 3 )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 4 )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二、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三大类。

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我国签订和加人的国际条约等。

书记员基本法律知识题库

书记员基本法律知识题库

书记员基本法律知识题库
一、民法
1.什么是民法?
2.民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3.家庭法涉及哪些方面?
4.什么是合同?
5.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二、刑法
1.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什么是故意犯罪?
3.如何界定紧急避险行为?
4.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5.刑法中有哪些刑罚?
三、宪法
1.宪法是国家的什么法律?
2.宪法中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3.什么是宪法的修正与解释?
4.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
5.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四、行政法
1.什么是行政法?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如何界定行政行为是否非法?
4.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5.行政法对公民有哪些保障和限制?
以上仅为部分题目,书记员们在备考基本法律知识时应该谨记这些内容。

要做到熟练掌握基本法律知识,需要持续学习和勤奋练习。

希望书记员们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总结,能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书记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书记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书记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第一部分:刑法常识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物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实施行为、客体、主观方面等内容。

盗窃罪的最低动机是为了非法占有,这是其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行为的区别之一。

2.故意犯罪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某种结果,却以达到这种结果为目的或是必然结果作为结果的一种犯罪行为。

与故意犯罪相对的是过失犯罪,其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预见到犯罪结果并愿意承担其后果。

第二部分:行政法律常识3.行政许可是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向社会公众或者某个个人发给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特别行政法律准许或批准文件。

行政许可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决定、公告等环节,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能,遵守法定程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行政复议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要求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一种行政监督制度。

行政复议主要起到纠正行政不当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作用。

在行政复议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复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民商法律常识5.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为了取得某种目的,根据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产生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等。

合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民商法律领域的基石。

6.侵权行为是根据我国民法基本原则,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他人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内容,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以上就是关于书记员考试中常见的法律常识题目,涉及刑法、行政法和民商法等多个方面内容。

在平时的学习和备考中,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升解题能力和应试水平。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2020年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年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年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判断题1.法律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工具。

【正确】2.出借公司员工的工资卡或者银行卡给其他人的,构成刑事犯罪。

【正确】3.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是金融监管部门。

【正确】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当有一名具有法律知识的全职调解员。

【正确】5.证券交易参与者应当保障客户利益,坚守诚实信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正确】二、选择题6.下列违法行为中,涉及金融市场管理违法行为的是()。

A. 违规销售医疗器械B. 虚假广告宣传商品C. 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D. 冒名顶替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答案:D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私分、挪用、窃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数额在(),构成“非法占有社会保险基金罪”。

A. 1000万元以上B. 500万元以上C. 200万元以上D. 100万元以上答案:B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保险活动,不得制定有损公共利益或者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则、方法、制度。

这体现的法律原则是()。

A. 最大化保险公司利润B. 依法合规,保护保险消费者C. 优先考虑自身利益D. 适度控制风险答案:B三、简答题9.请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

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分级、分类型、分建议适用量刑标准等,要求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守特殊程序规定,并在审判前进行认罪、悔罪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维护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权和教育改造。

10.什么是违法占有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法律规定如何界定其数额?答案:违法占有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私分、挪用、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私分、挪用、窃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占有社会保险基金罪”。

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0

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0

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0
一、民法
1.民法是指哪部法律?
2.《侵权责任法》规定,哪些行为构成侵权?
3.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4.法定继承是指怎样的继承方式?
5.未成年人财产由谁出具监护人管理?
二、刑法
1.刑法是由哪个机构制定的?
2.刑法对于盗窃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3.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4.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5.刑法中的“自首”,是什么概念?
三、行政法
1.行政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2.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由谁负责?
3.什么是行政复议?
4.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5.行政行为违法,如何进行救济?
四、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时间是?
2.宪法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3.宪法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和限制有哪些规定?
4.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5.宪法保障了什么样的形式?
五、知识产权法
1.什么是专利?
2.商标的注册程序有哪些?
3.著作权许可合同应当约定哪些事项?
4.知识产权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怎样的处罚规定?
5.企业名称的注册有什么要求?
六、劳动法
1.劳动法中对于劳动合同有哪些基本规定?
2.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什么计算?
3.劳动法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应当享有哪些休息假期?
5.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以上是2020年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书记员考试题目汇总

书记员考试题目汇总

书记员考试题目汇总一、基础知识测试1. 法律基础-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 描述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 行政法- 阐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 列举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3. 民法- 解释财产权的法律属性。

- 论述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

二、文书写作1. 起诉书- 根据案例撰写一份起诉书,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2. 判决书- 根据模拟案件,撰写一份判决书,注意法律条文的引用。

3. 调解书-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撰写一份调解书,体现调解过程和结果。

三、案例分析1. 刑事案例- 分析一起盗窃案,讨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 民事案例- 根据一起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 行政案例- 讨论一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合法性,分析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四、职业道德与纪律1. 职业道德- 讨论作为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

2. 纪律要求- 描述书记员在法庭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

五、实务操作1. 庭审记录- 模拟庭审过程,记录关键证词和证据。

2. 证据整理- 根据案件材料,整理并归类证据,准备法庭使用。

3. 文书送达- 描述书记员在文书送达过程中的职责和注意事项。

六、计算机应用1. 文档编辑- 利用计算机软件编辑法律文书,注意格式和内容的准确性。

2. 信息检索- 利用法律数据库检索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

3. 电子数据管理- 讨论书记员在电子数据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

七、模拟面试1. 自我介绍- 准备一段自我介绍,突出个人优势和对书记员工作的理解。

2. 情景问答- 准备回答可能的面试问题,如对法律职业的看法、如何处理工作中的压力等。

3. 案例分析- 准备对模拟案例的分析,展示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

注:以上内容为模拟题目,实际考试题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考生应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和指南进行复习。

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题

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题

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题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概述在司法领域,书记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记录法庭审判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当事人陈述、法官裁决等。

在承担这一职责时,书记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书记员所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二部分:法律术语解析书记员在法庭工作中会接触到大量的法律术语,因此熟悉这些术语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法律术语及其解释:1.被告: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被控告的一方。

2.原告:在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

3.判决: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决。

4.证人:出庭作证的个人。

5.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辩护的专业人士。

第三部分:法律程序规定书记员在记录法庭审判过程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定,以确保记录的合法有效。

一些常见的法律程序规定包括:1.法庭秩序:书记员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干扰法庭正常进行。

2.证人出庭:书记员应当记录证人的出庭时间和作证内容。

3.证据保全:书记员应当妥善保管证据材料,防止遗失或篡改。

第四部分:常见问题解答1.书记员可以向法官提问吗?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书记员不应当向法官提问,而是应当记录法庭参与各方的陈述和交流。

2.书记员如何记录法官的裁决?书记员应当准确记录法官的裁决内容,包括判决结果和理由。

3.书记员应当如何处理法庭现场的干扰?如果法庭现场出现干扰,书记员应当及时向法官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法庭秩序。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书记员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法庭工作中所需掌握的法律知识基础。

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书记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司法审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及答案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及答案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A宪法B民法C刑法D行政法【】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C法律整理D法律汇编【】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A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B 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C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D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A修改宪法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

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A政治权利B监督权利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1【解析】宪法是根本法,其它之外都是普通法,故BCD答案错误。

【答案】选A。

2【解析】法律整理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ABD答案不符合题意。

【答案】选C。

3【解析】法律的强制作用强调的是制截与惩罚,故ABD答案错误。

【答案】选C。

4【解析】本题ABC答案是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

【答案】选D。

5【解析】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监督权利体现在公民有权申诉投诉或者检举。

故ACD答案错误。

【答案】选B。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8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应受A《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调整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调整C《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调整D《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调整【】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A公平交易权的侵犯B人格尊严权的侵犯C损害求偿权的侵犯D选择服务自主权的侵犯【】10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A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B提前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C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D提前6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6【解析】本题A答案违反民事法律,B答案违反道德义务,D答案违反国家安全法律。

法院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

法院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知识1.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 C )。

A.个人所有财产C.个人合法财产2、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A.法律体系C.法系3.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都属于(B )。

A.规范性法律文件C.司法机关公文4.法系的分类标准是( B )。

A.法的历史类型C.法律体系5.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有(D )。

A.罗马法系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D .6.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A.基本法律C.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D .7.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D)。

A.自然法C.不成文法8.大陆法系在法的形式主要采用(C )。

A.判例法C.法典9.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B )。

A.人民法院C.公安机关会10.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B )。

A.有法可依C.执法必严11.司法解释是指(B )。

A.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法所作的解释B.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C.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法律的解释D.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12.划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标准为( B )。

B .依法规定享有的财产D .公民收入和储蓄C )。

B .法的历史类型D .法律制度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 .证据B .法的历史传统D .法律部门B .社会主义法系普通法系D )。

B .行政法规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B .习惯性D .习惯B .习惯法D .不成文法B .有法必依A.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B.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不同C.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D.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13.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C14.法律事实包括:一法律事件,二( C )。

A .法律后果 C .法律行为 15.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是( A )。

A .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B .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 .最初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 .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16.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D )A .调整范围相同 C .要求相同同 17.法典编纂是指( C )。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及答案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及答案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行政法【】2 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A 法律编纂B 法律制定C 法律整理D 法律汇编【】3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A 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B 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C 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D 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4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A 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D 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

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A 政治权利B 监督权利C 社会经济权利D 人身自由权利【】1 【解析】宪法是根本法,其它之外都是普通法,故BCD答案错误。

【答案】选A。

2 【解析】法律整理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ABD答案不符合题意。

【答案】选C。

3 【解析】法律的强制作用强调的是制截与惩罚,故ABD答案错误。

【答案】选C。

4 【解析】本题ABC答案是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

【答案】选D。

5 【解析】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监督权利体现在公民有权申诉投诉或者检举。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篇一: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立法主体的是 ( B )A.厦门市人民政府 B.井冈山市人民政府C.重庆市人民政府 D.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缔结行政合同时不适用一———原则 ( B )A.适应行政需要B.意思自治C.不超越行政权限 D.合同内容须合法3.《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清求人取得的赔偿金 ( C)A.应当征税 B.可以征税C.不予征税 D.减低比例征税4.《行政诉讼法》67 条规定:“赔偿诉讼——适用调解”( D )A.不能 B.应当C.必须 D.可以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是 ( A )A.市消费者协会 B.街道办事处C.北京市税务局 D.乡人民政府6.交通部发布的《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 A ) A.单方 B.多方C.双方 D.特殊7.下列各项中,不是抽象行政行为特征的是 AA.对象特定性 B.不可诉性C.效力普遍性 D.准立法性8.行政确认属于-------- 性行政行为。

CA.自由裁量 B.非要式C.羁束 D.抽象9.行政监督的主体是 DA.权力机关 B.人民法院C.社会团体 D.行政机关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公务员承担子行政责任方式的是 B A.通报批评 B.承认错误C.行政处分 D.赔偿损失11.给予被帮助人以免费入学等与物质有关的物质帮助形式为 C A.安置 B.补助C.优待 D.救灾扶贫12.以下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变更的是 CA.税种改变B.行政机关行政职能的增加C.行政机关的分立D.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被吊销13.司法审查中原告独有的诉讼权利是 AA.起诉权 B.申请回避权C.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D.提供证据权14.在我国最基层的人民政府为 DA.村委会 B.街道办事处C.区公所 D.乡(镇)人民政府1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司法权的是 CA.行政调解权 B.行政仲裁权C.行政执行权 D.行政复议权16.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AA.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C。

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1

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1

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1
一、宪法基础知识
1.请简要说明我国的宪法是哪个法律?
2.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性质是什么?
3.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二、法律基础知识
1.什么是法律?法律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2.我国法律的体系包括哪些层次?请简要说明各层次的法律地位。

3.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是什么?请举例说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
作用。

三、法律条文解析
1.请解释《刑法》中有关侵权行为的规定,如故意伤害、侵犯他人财产
等。

2.什么是《民法》?该法律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3.请解释《婚姻法》中的离婚程序和条件。

四、司法制度相关知识
1.什么是司法制度?司法制度包括哪些部门?
2.我国的司法独立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司法独立很重要?
3.请简要说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五、法律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1.什么是法律咨询?咨询律师时需要注意什么?
2.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举例说明。

3.如果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求助,我们应该向谁寻求帮助?
结语
以上是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1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

祝您学习进步!。

法院检察院书记员笔试法律常识复习500题 新篇

法院检察院书记员笔试法律常识复习500题 新篇

法院检察院书记员笔试法律常识复习500题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 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 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 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 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3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3

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3
简介
本文档是书记员考试中涉及的法律基础知识题库,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题库包括了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涵盖了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内容。

民法
1.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2.如何理解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法人?
3.请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4.请简要描述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5.在财产继承中,什么是遗赠?
刑法
1.索贿是指什么行为?
2.什么是受贿罪?
3.请描述非法拘禁的罪名和法定刑罚。

4.什么是盗窃罪?
5.请解释过失杀人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行政法
1.请阐述行政法中的行政协议概念。

2.何谓行政处罚?
3.请简要说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之间的区别。

4.没收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5.行政复议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总结
通过对以上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考生可以更好地备战书记员考试,提高通过考试的概率。

建议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以上题库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练习和应用,以达到更好的考试成绩。

以上是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3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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