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
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
【 关 键
词 】主体税种 ;税收征管;营业税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 号】10 4 4 (07 5— 0 6— 2 0 9— 1 8 2 0 )0 07 0
【 中图分类号 】F 2 .9 33 8
地 方税主体税种 ,指的是某一个或几个长期稳定地在 地方 ( 主要指省 以及 以下各级政 府 ,下 同 )财政 收入 中 占据较大份额 ,构成地方税收入的主体 ,同时 ,对地方 的 经济具有相 当的调节作用的地方税种 ( 或税类 ) 。而地方 税 的界定 ,笔者认 为 ,地方税是随着政府分权管理制度的
主体税种 的重任 ,需经过科学严密分析才 能得 出结论。
1 、地 方税 收 入 的 现 状 分析
体上处于上升趋势 ,企业所得税除 了2 0 0 1年和 20 0 2年波
动 较 大 外 ,基 本 处 于不 断 上 升 的 态 势 ,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说
明我国的企业效益不断好转 ,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 。农业 各税收入所 占比重大致 在 1%左 右波 动。而其他 一些 税 0
种在地方税收入 中所 占的 比重就更小了 ,其存在与否根本 不会 引起地方税收入的太大变化。 但总体来看 ,我国地方税中各 主要税种的收入并不是
19 94年分税制 改革后 ,我 国地方 税收 入增长 比较 迅
速 。其 中 19 的增 长速度达 到 2 % ,19 95年 7 96年的增长速 度高达 2 % ,高 于 同 期 全 国税 收 收 入 增 长 率 ( 95 4 19 、
19 年 的增长率分别为 2 .8 96 0 4 %和 1 .7 ) 7 7 % 。这主要是因
为 19 94年分税制改革后 ,极大地 调动 了地 方政府 组织 收 入的积极性 ,地方税 收入得到 了迅猛增 长。但从 19 9 7年 开始 ,地 方税 收 入 的增 长 率迅 速 下 降 ,降 至 2 0 00年 的 1.6 ,2 0 48% 02年甚至降到 4 2 % ,虽 然其后几 年增 长率 .3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地方税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负有行使地方税收职责的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的规定,地方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五种税种。
具体选取哪些税种作为地方税主体的税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区域特点不同的地区的特点不同,例如山区地区和沿海地区的经济结构、城乡差异不同。
在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时,需要考虑到该地区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选取符合地区特点的税种。
二、需求地方税主体的税种选择与地方经济需求有关。
例如,若某地区的经济活动中交通车辆的占比较高,那么车辆购置税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地方税主体税种。
同样的,如果某个地方的经济活动中房地产行业占比较高,那么房产税也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地方税主体税种。
三、税源稳定性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取还需要考虑其税源稳定性,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选取具有较好抗风险性的税种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
例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对象主要是企业和个人,其稳定性较高。
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使用权人或占用者,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较为频繁,其税源稳定性较差。
四、征收难易度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还需考虑到其征收难易度。
不同的税种涉及到的纳税人类型、税收管理模式、税收的征收点、纳税申报方式等各方面不同,从而导致税收征收的难易度不一样。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要考虑到实际的财政管理能力和税收征收管理水平。
五、社会赞成度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取还要考虑到其社会的赞成度。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征收影响着各行各业,影响到广大的纳税人,不同的税种存在着不同的权益分配特点,因此其选取要考虑到社会的赞成度。
综上,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需要全方面考虑实际情况,以实现地方税收的科学运作,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地方财政在国家财政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地方税收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渐增加。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对于地方财政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原则、现有主要税种的分析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论述。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原则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原则是在充分考虑地方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征管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税种范围,并遵循公平、简便、透明、稳定、适度和协调的原则。
具体来说,应当充分考虑地方资源禀赋,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税收征管能力,合理确定地方税种范围。
在税种的具体选择过程中,要遵循公平、简便、透明、稳定、适度和协调的原则,保障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高征收效率,稳定税源,适度征收,促进地方税收体系的协调发展。
现有主要地方税种的分析目前,我国地方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这些税种各有其特点和功能,既可以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又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增值税作为我国地方税收的主要税种之一,具有税基广、税率调节灵活、税收渠道广等特点,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是针对商品和劳务的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具有税负分配合理、征收渠道广、税收渠道广等特点,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取得的所得净额按法定税率计算而得的应纳税额,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个人所得税也是我国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中征收的一种税种,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消费、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各具特点,对于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地方税收在地方财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制定地方税种方案是指根据地方税务管理的需要,制定各级地方税种合理配置的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以达到国家税收规模要求和地方税收调节的目标。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方案选择,对于地方财政的稳定运行及国家税收收入的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下文将从地方税种的分类和特点、方案选择的原则以及具体方案选择等方面进行论述。
地方税种的分类和特点根据我国地方税种的划分标准,可将地方税款分为一般税种和特殊税种两大类。
一般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特殊税种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地方税款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税种选择自由度,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税种的选择和设立。
方案选择的原则地方税种的方案选择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方案选择应符合地方财政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并能保持地方税收的稳定增长;2.公平性原则:方案选择应均衡考虑各地区的税源情况,避免造成地区间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3.透明度原则:方案选择应具有明确的税源对象和税款征收的规则,避免征收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现象;4.可行性原则:方案选择应能够被合理执行,并能够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确保税款的及时征收。
具体方案选择在进行具体的地方税种方案选择时,需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平衡。
一方面,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税源情况,选择适合的税种,如在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加大资源税的征收力度;在房地产市场火爆的地区可以适当加大房产税的税率等。
应均衡考虑各地区的税收负担,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可以适当减轻税收负担,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区域均衡发展。
我国地方税种的方案选择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平衡,既要考虑到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稳定性,又要考虑到地区间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只有在各方面因素的充分考虑下,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地方税种方案,确保地方财政的稳定运行和国家税收收入的合理分配。
税种的选择
二、税种的选择税种的设立是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首先应考虑的问题。
主要的观点有开征新税种、遵循原有税制和免税三种观点。
(一)开征新税一类主张是开征新的税种,以适应网络给国际贸易带来的深刻变化。
该观点持有者认为,既然电子交易和传统交易存在交易形式,交易内容等方面的巨大差别,电子商务对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式。
根据电子交易的特点而制定与其相适应的税收法律,开征新的税种是经济法律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现有税制中的税种对电子商务征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其带来的问题。
只有开征新的税种,才能做到税负公平、节约网络资源和提高征税效益。
在这类主张中,"比特税(Bit Tax)方案"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它是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科德尔1994年首先在一篇论文中提出的,(Arthur J.Cordell,New Taxes for a NewEconomy[EB/OL].ask.ca/library/gic/vzn 4 最后访问时间2004年10月)后经荷兰学者卢·索尔特具体化,并在1997年4月向欧盟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建议开征此税。
(Lue Soete&Karin Kamp, The Bit Tax:The case for further research[EB/OL].http://www.mc.link.it/personal/MD1451/bittax2.html. 最后访问时间2004年10月)该税种以比特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额,其中Bit表示互联网传输信息,包括声音传输,数据搜集、通话或图像等的数字信息单位。
这个方案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对付挑战,以免巨额税收收入白白流失。
欧盟于1996年8月在所发表的《为我们大众构建欧洲信息社会》报告中,提出了开征"毕特税"的建议。
(李琼琳:《知识经济时代电子商务交易的课税政策》,《财税研究》,2000第1期,第26页)欧盟认为这是经济形式发展的必然,是限制信息污染的重要手段,它能够维护税收的公平原则,避免税收的流失和具有征管上的可行性。
我国地方税制的完善与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
我国地方税制的完善与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地方税制的现状与存在的不足,并就此提出了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
然后分析了目前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问题,提出了未来我国应建立以不动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收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地方税收制度、完善地方税制、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不动产税在经历了中央与地方之间关于税收收益分配的反复博弈后,产生了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但分税制改革是在保留地方部分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且过多地考虑了中央集权的需要,使地方税收制度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已经确定了公共财政的发展模式,故要求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所以,我们必须完善目前的地方税制。
一.地方税的基本特征理论上地方税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税源的非流动性。
地方税的税源应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其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相对固定于某一区域。
2.课征的直接受益性。
即按受益原则的要求,纳税人根据其从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大小纳税。
3.对地方政府的依附性。
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税源依附于地方,即税源的形成与地方政府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密切相关。
二是指征管依附于地方,即在征管上地方政府更便于征收。
4.收入相对稳定,不易发生周期性波动。
5.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适度的弹性,其收入能随着经济的增长而相应地增加,以满足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地方政府的必要支出。
二.地方税制的不完善表现目前,地方税收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为:第一,构成地方税制体系的税种其立法层次低,并且老化严重。
大多数税种征收是依据行政法规或暂行条例,故权威性不够,影响征税的严肃性。
部分税种已有很长历史,与现实经济条件不符。
第二,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不明确。
目前占地方税收比重较大的税种只有营业税,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地方税,而且,随着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加快,一旦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企业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的税基会随之缩小,收入也会下降。
主要税种的具体规定
主要税种的具体规定我国现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和分类•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按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门槛降低,对混合销售行为作了明确的界定。
(三)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销售额•销售额是指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企业报税中的不同税种解析与申报要点
企业报税中的不同税种解析与申报要点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报税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税种进行申报,以确保合规并避免可能的罚款或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企业报税中常见的几种税种进行解析,并提供相关的申报要点。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税收。
对于增值税的申报,企业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纳税人资格确认: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2. 发票管理:企业需要依法开具、保存并向购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并定期将销售发票报送税务机关。
3. 税率和计税方式:企业根据不同商品或劳务的税率进行计税,并按月或季度将应纳税额申报给税务机关。
同时,企业应确保计税依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抵扣税额:企业在购买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计税销售额的货物、劳务和固定资产等可抵扣项目上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申报时进行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年度利润额缴纳的一种税收。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纳税人身份确认:企业在成立或变更时,需要申请税务机关核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并进行注册登记。
2. 利润计算:企业应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税率和税务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分级征收,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税率缴纳。
此外,企业还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
4. 申报和纳税期限:企业应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并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根据其获得的各种所得缴纳的一种税收。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企业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薪资和工资所得税扣缴:企业根据个人劳动报酬的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方法进行应税所得额的计算和扣缴。
2. 财产租赁和转让所得税:企业在租赁或转让非个人房产、土地等财产时,应按规定扣除应纳税额,并在纳税期限内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浅议如何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问题
浅议如何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问题作者:王赟超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28期摘要:目前,中国的地方税体系已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存在分税制不彻底、缺乏有影响力的主体税种、财权事权不相匹配、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等诸多问题,使得目前地方财政陷入困境,尤其是县、乡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
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首先应明确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
目前的地方税以营业税为主,但营业税的影响力仍不够大,同时从长远来看也难以保持。
考虑到财产税在理论意义上优势以及欧美国家在实践中的成功,认为,中国应分三个阶段建立以财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
即短期内以营业税、所得税为主体,中期以所得税、财产税双主体,再逐步过渡到以财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财产税主体税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019-03一、地方税体系现状概况目前,中国地方税体系的主要税种(包括与中央政府的共享税)共有15种左右,2009年各税种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总的地方税的比重(如表1所示):从表1不难看出,虽然地方税体系包含了15个税种,但其中占整个地方税比重在10%以下的税种达到了12种,在5%以下的税种有9个,也就是说地方税体系中的15个税种大多是小税,这些小税种显然不可能单独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而在营业税、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种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国内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都是共享税,目前中国绝大部分营业税都是归地方所有,可以说从数据上看营业税(占地方税比重达到33.82%)是中国地方税实际上的主体税种。
但是目前的营业税作为中国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又缺乏足够的影响力,美国与OECD的主要成员有许多以财产税作为其主体地方税,财产税所占地方税的比重大多在80%以上,如英国、澳大利亚这一比重甚至达到了100%。
二、如何选取主体税(一)营业税作为主体税种只是一种短期选择由上页表1可知,营业税是中国目前的实际主体税种,如果除去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样的共享税,营业税在中国地方税所占比重将超过50%,同时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以及借鉴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日益繁荣,营业税应该还有进一步增长的潜力;但从趋势看,由于增值税作为一种“良税”,其征税范围的扩大已是大势所趋,从“十二五”规划关于税制改革的说明来看,随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逐步展开,中国营业税的范围会进一步缩小,一旦将建筑业、运输业以及房地产业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营业税的主体税种地位显然就将不复存在。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可行性分析
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可行性分析摘要: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核心问题就是要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
我国当前的地方税收入很不稳定,地方政府的各项职能无法充分满足。
如何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模式,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只能作为一种趋势借鉴,我国进行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方案。
本文以云南省为例,从地方税收结构入手,分析了影响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主要因素,继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对于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的可行性,以期为我国构建地方税体系及完善地方税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税地方税主体税种云南省一、云南省税收结构概况长期以来对云南省而言,营业税是云南省地方税收收入中贡献最大的税种,贡献率接近三分之一;其次是增值税;排名第三的是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云南省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总体贡献程度高达60.22%,2007-2015年云南省各税种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和云南省分享税收对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情况通过表1呈现。
从贡献率的变化而言,增值税的贡献率逐步下降。
2007年,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22.64%;2015年,该比例降低至15.72%。
企业所得税占财政税收收入的比重也持?m 下降,从2007年的14.71%下降至2015年的12.18%。
然而,营业税占云南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趋势持续上升,2007年为29.7%,2014年为30.37%,最高值出现在2013年,高达34.45%。
具体的变化趋势请参见图1。
除此之外,其他税种对云南省税收收入的贡献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1)个人所得税对云南省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逐年下降,2007年个人所得税占云南省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5.07%,2015年该比例下降至3.65%。
(2)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云南省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也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但是变化幅度不大。
(3)房产税和印花税对云南省财政税收收入的贡献程度略有上升,但变化幅度也不大。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在税收体系中,地方税是构建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税主体税种,即地方政府依法征收的税种。
本文将分析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过程和注意事项。
参考特征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参考特征:1.税种收入规模:考虑地方税种所带来的收入规模,以便评估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2.收税能力:各地方税种的征收效益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
3.税种的公平性:各地方税种是否能够实现税收公平,防止恶性竞争和激烈的税收竞争。
4.合法性和社会合理性:各地方税种必须合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也需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
综上所述,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需要综合考虑税种收入规模、收税能力、税种的公平性以及合法性和社会合理性等因素。
潜力分析潜力分析是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重要依据,潜力分析包括两个方面的考虑:1.预测征税收入的潜力。
预测地方税种征税收入的潜力,可以根据过去的征税收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考虑市场需求。
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分析各地方税种的潜力。
在潜力分析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税种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以及地方财政需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各地方税种的合法性和政策支持程度等因素。
总体思路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总体思路如下:1.初步筛选:根据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对目前已有的各种地方税种进行初步筛选。
2.澄清基本问题:对筛选出的税种进行澄清,确认其合法性和政策支持程度等基本问题。
3.潜力分析:针对已筛选出的地方税种进行潜力分析,确定其征税收入的潜力以及市场需求情况,从而确定其发展前景。
4.综合考虑:根据潜力分析的结果,结合各地方财政需求和税收公平原则等综合考虑,决定选取的地方税主体税种。
总之,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需要全面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保证选取的税种对地方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浅谈主体税种的选择
维普资讯
5 0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学报
20 0 2年 第 2期
总第 2 0期
二 、 体 税 种 的 比 较 分 析 主
个 人 所 得 税 具 有 调 节 个 人 收 入 公 平 分 配 , 合 配 转 移 支 出 熨 平 经 济 周 期 波 动 的 功 能 , 更 多 被 它 用 于为 政 府 的 公平 目标 服 务 以流 转税 为 主 体 , 般 适 用 于 生 产 力 水 平 一 较 低 , 人 收 入 不 高 , 收征 管 能 力 和 技 术 水 平 个 税 相 对 较 弱 的 发 展 中国 家 和 地 区 。流 转 税 具 有 较 强 的调 节 资 源 配 置 , 促进 市 场 效 率 提 高 的 功 能 , 它 更多 地 被 用 于 为 政 府 的公 平 目标 服 务 。
财 政 收入 的 需 要 而产 生 的 , 此 , 具 备 良好 的 因 不
财 政 收入 功 能 和 税 种 根本 没 有 资格 充 当主 体 税 种 的 角 色 。 主 体 税 种 的选 择 必 须 保 证 财 政 收入
的 足 额 稳定 、 度 合 理 , 量 兼 顾 政 府 支 出 的需 适 尽
此 外 , 要 求 主 体 税 种 应 当 与 经 济 发 展 的 客 观 还 要 求 相 一 致 , 促 进 经 挤 持 续 、 速 、 调 发 展 在 快 协 方 面 有 较 好 的 作 用 , 够 配 台 国家 的 经 济 政 策 、 能
主 体 税 种 的 税 基 应 宽 厚 而 扎 实 . 够 保 证 能
维普资讯
第 2期( 总第 2 期 ) O
20 0 2年 3月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学 报
J u n lo n b iUn v r iy o i a e a d Ec n mi o r a f Do g e i e s l fF n nc n o o  ̄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作者:————————————————————————————————日期: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行政管理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苏扬(吉林财经大学,长春130117)内容提要:选取、培育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财税领域重要的改革内容。
本文从“地方税”和“主体税种”两方面阐释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潜力分析的理论依据;分析了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潜力,提出地方税主体税种选取的总体思路,从空间维度来看,应根据各地税源特点,确立各地区主体税种,不宜保持全国范围内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统一性,从时间维度来看,逐步形成以房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的地方税收入格局。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潜力分析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 2015 )08-0062-05[收稿日期]2014-12-22[作者简介]苏扬,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现行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不够明确,辅助税种税源贫乏,导致地方税收入增长乏力,进而妨碍了地方税体系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的发挥。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取和培育,是实现地方税制规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从实现财政职能角度来看,一些具有周期性特征且收入较为稳定的税种、主要依托于居住地的税种及依据非流动性生产要素课征的税种适宜成为地方税(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1959年)。
地方税主体税种,除了要满足“地方税”特征,还应满足“主体”特征,要保证地方税主体税种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入总额的比重突出。
地方税主体税种应同时具备“地方税”和“主体”两大参考特征,以保证地方税主体税种选取的合理性。
税种配置
3
2
西方国家的税制结构大多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 但对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税收征管体系 尚不健全,如果仅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难以 保证财政收入的充足和稳定,因此政府往往非 常重视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商品税为第一大税类,其中的增 值税为第一大税种,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最大。
补充:税种配置
税种配置来自 税收体系总要以某一种或几种税种为主导,这种居 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 主体税种的选择是合理配置税种的关键。 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出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的考 虑,经济学家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1
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
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即对经济效率的 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不改变商品的 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 较小。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无法像商品税那样可以 通过价格调整转嫁税负,因此,政府可以比较有针 对性地利用其调节收入分配。 所得税作为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之一,能较好地 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论主体税种的选择
论主体税种的选择
杨君昌
【期刊名称】《财经研究》
【年(卷),期】1990(000)010
【摘要】一个国家出于征集财政收入的目的,总是要考虑一套合乎需要的税收体系,而税收体系的设计必然要考虑以何种税为主的问题。
综观各国税收的历史和现状,可供选择的主要税种不外乎三种:1.对所得额课税;2.对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课税;3.对财产课税。
这三种税分别称为收益税、流转税和财产税。
由于绝大多数国家对财产的课税并不占据税收的主导地位,因此争论的焦点就在于税收体系的设计究竟是以收益税为主,还是以流转税为主?
【总页数】6页(P17-22)
【作者】杨君昌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0.42
【相关文献】
1.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路径选择 [J], 胡绍雨
2.\"营改增\"后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分析 [J], 李小庆
3.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与地方税体系建设 [J], 王森
4.探究财税改革过程中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 [J], 张吉艳
5.探究财税改革过程中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 [J], 张吉艳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小常识,告诉您核定税种时该怎么选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小常识,告诉您核定税种时该怎么选原标题: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小常识,告诉您核定税种时该怎么选公司刚刚成立,需要公司的法人结合公司后期发展来给公司确认下,是要做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每到这个时候,很多新老板心里没有一本谱,什么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听不懂。
小编就给各位新老板普及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常识,告诉大家核定税种的时候该怎么选择!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百分之十七,征税方式是:差额征税。
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用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得出的差额就是征税金额。
销货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并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三百六十天内用于认证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百分之五、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十七。
税务登记证证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百分之三的增值税征收率。
销售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额征收且每月不含税销售额三万,季度九万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对方不能抵扣进项,只能作为成本冲减所得税应纳税额。
抵扣联封面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的转换公司成立之初,初次核税时,法人或者财务人员会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纳税身份。
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如果公司初次选择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各方面条件达到一般纳税人这个时,公司可以申请将小规模纳税人转换成一般纳税人;反之,如果公司初次核税选择的是一般纳税人,则不管企业今后发展怎样,都不得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除非公司注销!那企业该怎么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呢,要注意哪些事情?1、您公司将来的客户和供应商如果您将来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大公司比较多,那么您最好选择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大客户和大的供应商都需要合作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这样他们之间产生业务的时候可以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以便他们公司抵扣进项税。
抵扣2、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公司每年都是要进行汇算清缴的,如果企业没有取得合法的票据,成本就无法列支,只有销售收入没有销售成本,利润就会很高,按利润25%上交所得税,这样您就要考虑下划不划算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
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如下所示:
确定某一税种能否成为主体税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财政收入功能方面的标准
主体税种的税基应宽厚而扎实.能够保证财政收入的充裕、稳定、及时取得.即主体税种所担负的组织财政收入任务要在各税种中稳定的居于十分突出的地位,并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直接保持较高的一致性。
税收是基于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不具备良好的财政收入功能和税种根本没有资格充当主体税种的角色。
主体税种的选择必须保证财政收入的足额稳定、适度合理,尽量兼顾政府支出的需要。
因此,组织财政收入的有效性应成为我们选择主体税种所考虑的首要备件,或者说判断的首要标准。
(二)对经济的引导和调控方面的主体税种
应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功能当今世界均把市场经济作为其经济运行的基本选择,这是在认同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高效率基础上形成的共识。
市场自发性和盲目性要求必须用一系列经济杠杆对市场机制进行有效调节。
税收杠杆正日益发挥着其它经济杠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就要求主体税种应当在市场规则的建立与运作、市场经济的形成与规范等方面具有促进与保障作用,克服市场的自发性与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