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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加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加油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车辆加油行为,降低燃油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员。

三、管理制度1. 加油卡管理1.1 公司车辆一律使用统一加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1.2 加油卡由综合部统一管理,驾驶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1.3 加油卡不得转借、转让、出售或用于其他非公司车辆。

2. 加油流程2.1 驾驶员在加油前需向综合部提出加油申请,填写加油申请单,注明加油地点、加油量等信息。

2.2 综合部审批通过后,驾驶员方可前往加油站加油。

2.3 驾驶员在加油过程中,应遵守加油站规定,文明加油,确保安全。

3. 费用结算3.1 加油费用按实际加油量计算,每月由综合部进行汇总统计。

3.2 综合部每月将加油费用明细报送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和结算。

4. 加油卡充值4.1 加油卡充值由综合部负责,根据公司车辆加油需求,提前向财务部申请充值。

4.2 充值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确保加油卡余额充足。

5. 加油卡注销5.1 驾驶员离职或车辆报废时,应将加油卡上交综合部。

5.2 综合部对上交的加油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注销。

四、监督与考核1. 综合部负责对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加油行为规范。

2. 财务部负责对加油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确保费用准确。

3. 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加油卡使用规范、加油费用控制等方面。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规范加油行为,降低燃油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为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单位加油卡的管理制度

单位加油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加油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加油效率,降低成本,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加油卡的车辆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加油卡的管理第四条加油卡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加油卡的申领、充值、挂失、补办等工作。

第五条加油卡分为主卡和副卡,主卡由财务部门保管,副卡分配给车辆驾驶员使用。

第六条加油卡申领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

第七条加油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驾驶员不得转借、转卖或私自涂改加油卡信息。

第八条加油卡充值需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充值金额不得超过财务部门核定的最高限额。

第九条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加油卡丢失、损坏等情况,驾驶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第三章加油流程第十条驾驶员使用加油卡加油时,应选择正规加油站,遵守加油站的规定。

第十一条驾驶员加油前,需核对加油卡余额,确保余额充足。

第十二条驾驶员加油后,应索取加油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车辆车牌号、加油日期、加油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如实填写加油记录,包括加油日期、加油量、加油地点、加油卡余额等。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每月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单位领导定期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加油卡使用规范、合理。

第十六条对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3篇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3篇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3篇公司油卡管理制度3篇1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XXX,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

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

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

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个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举行核对,如呈现核对不同等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举行当面核对。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同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本人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加油卡单位管理制度

加油卡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加油站加油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加油卡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加油卡的员工。

第二章加油卡管理第三条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辆车辆配备一张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加油卡由公司统一采购,不得私自购买或更换。

第五条加油卡须由车辆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六条加油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第三章加油卡充值第七条加油卡充值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车辆实际需求进行充值。

第八条加油卡充值金额不得超出车辆实际加油需求。

第九条加油卡充值后,车辆管理人员应将充值金额及时间记录在册。

第四章加油卡使用第十条加油卡仅限用于公司车辆加油,不得用于个人或非公司车辆加油。

第十一条使用加油卡加油时,需出示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使用加油卡加油时,应按照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不得虚报加油量。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加油卡使用情况,确保加油卡使用规范。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加油卡使用规范。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加油卡管理工作,确保加油卡使用安全、高效。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2. 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处理。

4.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加油卡使用,提高加油效率,保障公司利益,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加油卡的使用和管理,降低车辆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加油卡的办理1、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加油卡。

办理时需提供公司相关证件及车辆信息。

2、加油卡分为主卡和副卡。

主卡由行政部门保管,用于充值和查询;副卡发放给各车辆使用。

三、加油卡的充值1、行政部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预算,定期对加油卡进行充值。

2、充值时需填写《加油卡充值申请表》,注明充值金额、车辆信息等,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充值。

四、加油卡的保管1、主卡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应确保加油卡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用。

2、副卡由车辆驾驶员保管,驾驶员在领取副卡时需签字确认。

五、加油卡的使用1、车辆加油时,驾驶员必须使用公司发放的加油卡,不得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

2、加油时需在加油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损失。

3、驾驶员应根据车辆实际需求加油,不得恶意超额加油或为其他车辆加油。

六、加油记录与核对1、加油站会提供每次加油的小票,驾驶员应妥善保存小票,并在小票上注明车辆号码、加油时间、加油金额等信息。

2、行政部门每月定期收集小票,并与加油卡的消费记录进行核对,确保消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违规处理1、若发现驾驶员违规使用加油卡,如为非公司车辆加油、倒卖加油卡等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因保管不善导致加油卡丢失或损坏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补卡费用。

八、监督与检查1、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公司鼓励员工对违规使用加油卡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以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

以上是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加油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加油卡管理制度(精选5篇)

加油卡管理制度(精选5篇)加油卡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车队加油卡使用管理,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队的加油卡主卡和所有副卡设专人统一管理。

二、加油卡主卡和所有副卡要分别设立台账,并由专人统一负责记账。

三、加油卡主卡充值时,由管卡人到中石化加油站刷公务卡充值,并按充值金额开具发票,交记账员记入主卡台账。

四、主卡及时分配到各副卡,分配时要开具相应的分配充值小票。

充值小票交记账员记入主卡和各副卡对应的`台账。

五、主卡充值发票报账时,由记账员依据台账核对发票的金额是否与分配到各副卡的金额合计数相符,核对一致后,车队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才能履行报账手续。

六、车队每次加油,要有管卡人和司机两人一起到加油站加油,并开具加油小票。

加油完毕后及时交记账员记入相应的副卡台账,司机和管卡员分别在加油小票和台账上签字确认。

如特殊原因管卡人不能陪同司机加油,可综合科领导指定车队人员陪同司机加油。

七、如车辆出差离开南宁,经管卡人请示综合科领导同意,司机可借本车油卡随车使用。

车辆在外地加油时要开加油小票,返回南宁后要交回油卡和加油小票,按规定在小票和油卡台账上签字,交记账员记入本车油卡对应的台账。

八、记账员要定期将主、副卡台账报后勤处审核。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加油卡管理制度篇2一是加强充值管理。

严格按照“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原则,落实“一卡一车一码”制度,要求各单位按照车牌号码与加油卡号码在县公车办备案,一经登记,不得随意更改。

二是规范使用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加油卡的办理、充值、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

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加油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登记。

三是实行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逐车建立公务车辆行驶里程数及燃油使用情况台账,定期核对每辆车行驶里程数及油卡余额,统计分析车辆百公里油耗,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司加油卡的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卡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燃油管理,规范加油卡使用流程,降低燃油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加油卡加油的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成本、合理使用、责任明确、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加油卡管理第四条公司统一为每辆车配备一张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第五条加油卡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定期对加油卡进行充值,并确保卡内余额充足。

第六条加油卡密码由司机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

如密码遗失或泄露,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门,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第七条加油卡仅限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使用,不得用于非公司车辆加油。

第三章加油流程第八条司机加油前,需向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加油,并填写《加油申请单》。

第九条《加油申请单》需注明车辆信息、加油地点、加油数量、预计费用等,由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加油完成后,司机需将加油凭证、加油卡和《加油申请单》交回综合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门对加油凭证、加油卡和《加油申请单》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章费用核算与监督第十二条加油费用按实际加油数量计算,每月进行一次核算。

第十三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将加油费用分摊至各部门,并在次月将费用明细通知各部门。

第十四条各部门对加油费用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门反映。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司机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予以处罚:(一)未按规定使用加油卡加油的;(二)擅自更改加油地点、加油数量的;(三)将加油卡借给他人使用的;(四)泄露加油卡密码的。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如下:(一)警告并责令改正;(二)扣除当月奖金;(三)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修改与废止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修改,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条本制度废止时,由综合管理部门发布废止通知。

公司用车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油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加油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提高燃油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及其油卡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资源、合理使用、明确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油卡管理第四条油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油卡的使用登记和监督。

第五条油卡仅限公司公务车辆使用,严禁私车公养、私用。

第六条油卡使用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油卡对应一辆公务车辆。

第七条油卡领用、归还、充值等操作需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领用:公务车辆司机在加油前,需向办公室申请领用油卡,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

2. 使用:司机持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并保存加油小票。

3. 归还:加油完成后,司机将油卡及加油小票交回办公室,并在《油卡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 充值:当油卡余额低于500元时,办公室相关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工作人员完成充值。

第三章使用监督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对油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 检查油卡领用、归还、充值等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2. 检查加油小票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3. 定期对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扣款:对违规使用油卡、虚报加油量等行为,扣除相应费用。

3. 约谈: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约谈,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4. 离职: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单位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加油卡的使用,加强车辆燃油管理,降低燃油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加油卡的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加油卡管理第四条加油卡由单位统一购买,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加油卡的安全。

第五条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六条加油卡密码由驾驶员自行设置,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七条加油卡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

第三章加油卡使用第八条驾驶员在加油前应先查看加油卡余额,确保加油卡内有足够的余额。

第九条驾驶员加油时,应主动出示加油卡,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进行加油操作。

第十条加油后,驾驶员应将加油卡交还管理人员,并由管理人员核对加油记录。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加油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二条驾驶员不得使用加油卡进行非公务加油,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加油卡费用结算第十三条加油费用按实际加油量结算,不得虚报冒领。

第十四条每月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加油费用按实际使用情况在单位财务进行报销。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单位设立加油卡使用监督小组,负责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小组每月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驾驶员有义务配合监督小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章罚则第十九条驾驶员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给予相应处罚:(一)使用加油卡进行非公务加油的,责令退赔,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二)虚报冒领加油费用的,责令退赔,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三)泄露加油卡密码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四)未按规定使用加油卡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油卡使用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油卡使用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油卡的使用,加强车辆燃油成本管理,提高燃油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油卡的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旨在确保油卡使用的合理、合规、高效,降低燃油成本,促进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自用车等。

第三章油卡管理职责第五条行政部负责油卡的管理工作,包括:1. 油卡的申请、发放、回收、注销等工作;2. 监督检查油卡的使用情况,确保油卡使用符合规定;3. 定期汇总油卡使用数据,分析燃油消耗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油卡费用的核算、支付和报销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负责油卡的使用,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2. 按规定使用油卡加油,不得私自将油卡用于非公司车辆;3. 如实填写加油凭证,确保加油记录准确无误;4. 及时向行政部报告油卡使用情况。

第四章油卡使用规定第八条油卡仅限于公司车辆加油使用,不得用于个人车辆或非公司车辆。

第九条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选用正规加油站,确保加油质量;2. 按实际加油量填写加油凭证,不得虚报、冒领;3. 保留加油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第十条驾驶员加油后,应及时将加油凭证交由行政部审核。

第五章油卡费用报销第十一条驾驶员将加油凭证交由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进行费用报销。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加油凭证;2. 车辆行驶记录;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财务部在审核报销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报销费用真实、合规。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行政部定期对油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单位油卡的管理制度

单位油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油卡的管理,规范油卡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油卡的车辆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油卡申请与发放第三条油卡申请1. 各部门根据车辆运行需求,向财务部门提出油卡申请。

2. 财务部门根据申请,审核车辆使用情况,确定油卡数量及金额。

3.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油卡,并发放给申请人。

第四条油卡发放1. 油卡一经发放,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申请人需妥善保管油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第三章油卡使用第五条油卡充值1. 油卡充值由财务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按需进行。

2. 充值金额需符合车辆运行成本预算。

第六条油卡加油1.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并遵守加油站相关规定。

2. 加油完毕后,驾驶员需在加油单上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加油单。

3. 驾驶员每月需将加油单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七条油卡费用报销1. 驾驶员每月将审核后的加油单提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2. 报销金额按实际加油金额扣除油卡充值金额后的余额计算。

第四章油卡管理与监督第八条油卡管理1. 财务部门负责油卡的管理工作,包括油卡的申请、发放、充值、报销等。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油卡的使用情况,确保油卡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油卡监督1. 定期对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规使用油卡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油卡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各部门及驾驶员严格遵守。

2. 驾驶员应增强责任心,合理使用油卡,避免浪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单位油卡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同时加强对油卡使用的监督,以保障单位车辆运行的安全和经济性。

加油卡的管理制度(5篇)

加油卡的管理制度(5篇)

加油卡的管理制度1、大、小型车辆不单独配加油卡。

2、在南区(运输处二村附近加油站),中区(公司附近加油站),北区(火炬附近加油站),设三名专职加油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只允许对公司内部车辆或有登记定量的车辆加油。

严禁向携带的容器内加油,一经发现由加油员承担全部责任。

3、节能员要做好油卡的发放、收取、统计、考核工作,建立管理台帐。

4、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向公司申请油卡,必须经运输处主管领导同意,由油料管理部门申请油卡。

5、油卡必须每月清查、整理、考核一次,此项工作由节能员负责。

考核要有记录,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6、因油卡保管不善丢失,补办的费用和燃料油的损失金额,由当事人自负,与财务金额管理一样管理及处理。

7、任何油卡不得转借或委托任何人保管或加油,一经发现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加油卡的管理制度(2)加油卡是一种用于购买汽油、柴油等燃料的预付卡,对其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发放与申请:加油卡一般由公司或机构发放,需要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发放时应注意准确记录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 使用限制:对加油卡的使用应有明确的限制,比如只能用于特定的加油站、特定的时间段等。

这有助于防止卡的滥用和盗刷风险。

3. 充值与核销:持卡人可以对加油卡进行充值,充值金额将对应转为卡内余额。

同时,加油卡使用后也应进行核销,以确保卡内余额的准确性。

4. 消费记录与报销:需要对加油卡的消费记录进行准确的记录,并进行定期核对。

这对于相关部门的报销和财务管理非常重要。

5. 风险管理:加油卡管理制度应设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防止盗刷、丢卡、转卡等,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6. 监管与审核:加油卡的使用应受到监管和审核,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应对加油卡进行定期的审计和检查,有必要时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与效率的评估。

加油卡的管理制度(3)主要涉及加油卡的申领、使用、核销及管理等方面。

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加油卡的使用,加强对车辆用油的管理,合理控制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三、加油卡的管理1、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设主卡一张,副卡若干张。

主卡由行政部门负责保管,副卡根据车辆分配给各车辆使用责任人。

2、行政部门负责对加油卡进行充值,并建立充值台账,记录每次充值的金额、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

3、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油卡的使用1、车辆使用责任人在加油前,应确认车辆与加油卡对应无误。

2、加油时,需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出示加油卡,并在加油小票上签字确认。

3、每次加油后,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及时将加油小票交回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核对加油小票与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是否相符。

五、车辆油耗管理1、行政部门根据车辆型号、排量等因素,制定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标准。

2、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定期记录车辆行驶里程、加油量等信息,以便计算实际油耗。

3、如实际油耗超出百公里油耗标准,车辆使用责任人应说明原因。

如无合理原因,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车辆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六、监督与检查1、行政部门定期对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加油记录、小票留存、车辆油耗等。

2、财务部门对加油卡的充值、消费等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如发现违规使用加油卡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七、特殊情况处理1、车辆在外地行驶时,如无法使用公司加油卡,车辆使用责任人应保留好正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车辆车牌号、加油时间、地点、事由等信息,回公司后按照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如加油卡丢失,车辆使用责任人应立即向行政部门报告,行政部门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新卡。

因丢失加油卡造成的损失,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承担。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油卡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司财物安全、优化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加油卡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司加油卡的使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的油费报销,以及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加油卡的使用应遵循安全、合规、节约的原则。

第五条加油卡的具体使用管理内容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协调制定。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权限第六条公司加油卡的使用范围包括公司所有车辆的加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七条公司加油卡的权限由公司财务部门授权给各部门负责人,并根据不同职位的需要划定不同的额度范围。

第八条加油卡的使用权限只限于卡持有人使用,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九条加油卡的使用权限包括加油、洗车、加气等与车辆相关的费用。

其他费用需要进行单独申请和审批。

第十条加油卡的使用权限不得超出额度范围,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超出额度使用,需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加油卡的使用权限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调整,需经过财务部门的批准。

第三章使用流程和记录第十二条员工使用加油卡前,必须签署公司加油卡使用责任承诺书,并将该卡使用登记表交与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员工使用加油卡前,需在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如下信息:加油日期、加油金额、加油站点、车牌号码、领用人等。

经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员工使用加油卡后,需及时将加油、洗车等费用凭证与加油单据一并交与财务部门,以备查档。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管加油卡,严禁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员工使用加油卡遇到异常情况,例如卡内余额不足、丢失或损毁等情况,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需建立加油卡使用的明细账目和台账,对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核对。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十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具体情况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予以区分。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将视为违反规定:1.未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加油卡;2.超出授权额度使用加油卡;3.转借加油卡给他人使用;4.不按规定填写加油单据或不及时报销相关费用;5.对加油卡进行任何损坏或丢失。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三篇第 1 条公司燃料卡管理系统公司燃料卡管理系统为规范公司车辆燃料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填写统一的燃料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珠海中南洲南平加油站有限公司指定加油站,燃料卡由专人管理。

2 、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的油耗进行抽查、监督和控制。

3、综合管理部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主管。

综合管理部第一次收到油卡时,应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

油卡一经归档,除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如果油卡暂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加油,请油卡主管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处理。

4、使用机油卡时,保持卡表面清洁,不要弯曲。

专用控制器应妥善保管油卡。

如有损失,应及时向油卡处理站报告,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当车辆需要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向油卡专员领取,并填写油卡领取登记表,由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责任人检查监督。

6 、加油卡主管应及时了解车辆加油卡的使用情况,并在书写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加油卡充值。

每次充值前,应将之前的登记表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

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

如果需要加油,请携带加油卡,不要以任何理由使用现金加油。

如遇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油卡管理员存档。

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每辆车中的每个人都有加油的责任,每辆车配备的加油卡仅限于本车。

他们不允许转换使用或个人使用。

燃油加注完成后,设备将自动打印燃油加注收据。

司机必须要收据。

收据将在加油当天送达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室,收据上注明加油车的号码。

如果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收据或收据丢失,司机必须在当天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

燃料加注记录将由驾驶员做出,并由九、综合管理部将每月收集加油收据,并与加油卡在线使用记录进行核对。

如果检查中有不一致的地方,应要求当天的司机在检查当天的调度申请表后进行当面检查。

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收据而导致信息核对不一致,则首次给予驾驶员警告,并承担第二次加油费用。

公司加油站油卡的管理制度

公司加油站油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加油站油卡的管理,规范加油行为,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加油站油卡的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资源、合理使用、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油卡管理第四条公司统一采购加油卡,并设立专门的油卡管理账户。

第五条每辆车辆配备一张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加油卡由综合部门负责管理,并定期核对油卡余额。

第六条加油卡仅限公司内部车辆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用于个人消费。

第七条驾驶员使用加油卡加油时,应携带加油卡、行驶证和驾驶证,并在加油机上进行操作。

第八条驾驶员加油后,应及时在《加油记录表》上记录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地点等信息,并由加油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综合部门每月对加油记录进行汇总,并按部门、车辆进行费用核算。

第三章加油费用管理第十条加油费用按照实际加油量计算,不得虚报冒领。

第十一条驾驶员加油后,应及时将加油记录报送综合部门,由综合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综合部门每月将加油费用分摊至各部门,并在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第四章油卡充值及使用第十三条油卡充值由综合部门负责,根据车辆加油需求,提前申请充值。

第十四条油卡余额不足时,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部门申请充值。

第十五条综合部门在收到充值申请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并通知驾驶员。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加油时,如发现油卡无法使用,应及时向综合部门报告,由综合部门查明原因并处理。

第五章惩罚与奖惩第十七条驾驶员如有以下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1. 虚报冒领加油费用;2. 擅自使用他人加油卡;3. 将加油卡用于非公司车辆;4. 拖欠加油费用。

第十八条驾驶员如有以下行为,公司将给予奖励:1. 积极节约用油,降低油耗;2. 发现并报告加油卡异常情况;3. 在加油过程中,发现并制止他人违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加油卡管理规定

加油卡管理规定

加油卡管理规定
为便于企业车辆加油, 规范加油卡旳使用, 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 信息真实、完整、精确, 制定如下规定:
1.加油卡有办公室统一管理, 负责车辆加油数量、金额、百公里耗油旳记录和领卡、交卡签名工作。

各司机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2.加油卡局限性500元时, 有办公室提出充值申请。

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使用记录, 制表附于申请单后, 经总经理审核签批后, 将充值卡交供应部完毕充值(供应部按照办公室提供余额计入对应卡内)。

3、需加油旳司机在加油卡使用登记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 领取加油卡。

加油后, 将加油卡及加油时旳机打票及时交办公室。

司机丢失加油卡应及时告知办公室挂失, 负责后果自负。

4.实行定卡定点加油管理。

对出鹤壁市车辆, 在外确需支付现金加油旳, 须电话向总经理请示。

凭发票到办公室登记, 由总经理签批后报账。

5.实行专车专人负责, 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
(1) 不异车异人加油, (2)不购置其他物品,
(3)不套取现金支付, (4)不准用其他容器加油
(5)不截留挪用车辆旳收入
6.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鹤壁瑞洲纸业有限企业
月日
车辆加油卡使用记录
车辆耗油状况登记表。

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减少因加油产生的现金流动、提高费用报销和费用结算的效率,公司决定对所有车辆全面实施加油卡管理,为规范公司加油卡的日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公司加油卡的适用范围
二、加油卡日常使用管理
1、油卡的开设
加油卡分为一张主卡和多张副卡,其中主卡行政人事部专人保管,副卡由业务部门各员工进行保管使用,每车设立副卡一张并设有密码保护。

每张卡必须严格执行个人领用签收程序,各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2、油卡的充值与分配
1)主卡采用预存款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金额预存,确保不影响其他副卡的正常业务使用;
2)副卡的余额低于300元,持卡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或副总申请批准后,由部门经理或副总通知行政人事部给副卡充值。

3、加油卡的使用与保管
1)持卡人认真填写行车日志,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经查所填内容与实际加油或出行信息不符,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油费由其个人承担并记过处分。

2)加油卡只限持卡人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全部责任。

如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完成相关的油卡的交接与清算,登记备案后重新办理领用手续;持卡人离职前须将卡交回行政人事部。

3)因持卡人保管不善,导致油卡丢失、损毁、泄密等异常情况的发生,持卡人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经部门经理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到加油站办理相关手续。

由此产生的油卡工本费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自2017年5月20日起正式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17年5月20日。

公司用油卡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用油卡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用油卡制度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用油卡管理,加强公司用油卡使用的监管,防止超标准使用和滥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油卡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用油卡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公司用油卡种类及用途:1.1 加油卡:用于加油站加油消费。

1.2 维修卡:用于汽车维修保养等费用。

1.3 过路费卡:用于支付过路费。

2.用油卡的使用范围:2.1 加油卡只能用于公司车辆的加油消费。

2.2 维修卡只能用于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

2.3 过路费卡只能用于公司车辆的过路费支付。

第三章用油卡的申领和使用1.用油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每位员工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对应的用油卡,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和用途。

2.用油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使用用油卡时,需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4.用油卡使用完毕后,需凭购买凭证及用途报销单据退还给公司财务部。

第四章用油卡的管理和监督1.相关部门负责用油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用油卡不被滥用和丢失。

2.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检查用油卡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于发生超标准使用和滥用用油卡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用油卡的安全保管1.每位员工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油卡,不得随意放置或交给他人保管。

2.发现用油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补办和处理。

3.丢失用油卡造成的费用损失需由申请者负责,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其他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2.凡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用油卡制度管理制度,各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希望每位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合理使用用油卡,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形象。

公司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严格规范管理公司加油卡的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2、管理监管
2.1加油卡由综合部进行管理及日常数据的统计;
2.2 各驾驶员对使用数据负责;
2.3财务部负责加油卡充值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3、加油卡使用地及充值
3.1公司指定加油地为中国石化加油站;
3.2加油主卡内余额不足1000.00元时由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充值,充值回单由综合部保管,以便开具发票;
3.3加油卡储值总额定为 5000.00 元;
3.4根据需要办理加油副卡(每张加油副卡对应一车牌号)。

4、加油流程
4.1驾驶员每次出车检查好车辆油量,根据车辆出行安排好加油时间;
4.2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必须主动索取加油小票,在小票上记录加油车号、里程数起码并签名;
4.3驾驶员必须在加油当天将小票到综合部,并填写加油记录;
4.4若该车辆加油副卡内余额不足200元时由财务部办理相关转存手续;
5、特殊情况
5.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的,须当日出具文字说明由副总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作为加油记录填写的依据;
5.2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向副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加油,并及时填写加油记录。

5.3如驾驶员发现油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做挂失除理,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管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

6、综合部于每月 1 日~5日将加油记录交财务审核。

7、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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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油卡使用管理规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公司加油卡管理规定(试行)
为减少因加油产生的现金流动、降低运输途中的现金使用风险、提高费用报销和费用结算的效率,结合国家“营改增”的税务改革,公司决定自2012年12月起对公司公务车辆和运营车辆全面实施加油卡管理,为规范公司加油卡的日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油卡的开设与保管
加油卡分为主卡和副卡,其中主卡一张由财务科专人保管,副卡由各公务车责任人和运营车辆的主司机进行保管,每车设立副卡一张可设密码保护。

每张卡必须严格执行个人领用签收程序,各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一旦油卡发生遗失本人必须依照《加油卡使用流程》及时申请挂失,由此产生的油卡工本费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赔偿。

2-油卡的充值与分配
1)主卡采用预存款制,由财务科根据主卡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金额预存,确保不影响其他副卡的正常业务使用;
2)公务车副卡的充值,由安全推进室填写《公务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经部门、财务审核和经理室确认后,财务科出纳依照已审批的《公务车加油卡充值
申请表》,通过主卡将金额划拨至公务车副卡;
3)轿运车副卡的充值,由整车运送科调度根据每日出车计划的安排填写《轿运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经部门确认和会计的审核后,出纳依照已审批的《轿运
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和《派车单》,通过主卡将金额划拨至轿运车副卡;
4)集货车辆、足车和其他运营车辆副卡的充值,由车辆所属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其他业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经部门、财务审核和经理室确认
后,出纳依照已审批的《其他业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通过主卡将金额划拨
至业务车辆副卡;
5)油卡的充值申请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不得随意滥用或盲目多充。

轿运车副卡的充值必须以每次出车任务为依据参照《轿运车燃油费报销标准》提出
充值申请,其他公务车辆和运营车辆在卡内结余500元时可提出充值申请;
6)财务科每月两次定期将主卡和各副卡日常充值情况汇总整理,提交部门和经理室确认;
3-充值油费的发票与报销
1)财务科每月末根据各副卡的实际使用金额,统一要求定点油站开具增值税发票;
2)轿运车司机每次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销账,在《现金报销单》中正确填写本次出车使用的路桥费、燃油费和其他杂费,财务经审核后对燃油费以外的其
他费用给予现金报销;如出现运输任务的临时取消,业务科室应及时反馈财务出纳,并将该已充值的油卡暂时交回业务科室,待确定新的运输任务后再重新确认划拨的油费;
3)除轿运车副卡以外的其他加油副卡,由财务科每月末根据各副卡的实际使用金额将费用划拨至油卡所属科室,并在每月的财务报表中真实反映,以简化原有的现金报销工作;
(三)公司加油卡的使用的注意事项
1-定点加油
所有公务车辆、运营车辆必须在中石化广东省内外正规的网点油站使用油卡加油。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中石化以外的网点油站加油,杜绝所有加注劣质油品、“以次充好”的不正当加油行为。

如发生以上行为,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或辞退处理并要求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车辆维修费;
2-加油卡的保管与交接
加油卡必须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全部责任。

如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完成相关的油卡的交接与清算,登记备案后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3-异常处理
因持卡人保管不善,导致油卡丢失、损毁、泄密等异常情况的发生,持卡人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并填写《加油卡异常处理申请单》,经部门确认后,由财务出纳到油站办理相关手续。

在此期间,如发生卡内金额被盗由持卡人完全承担损失。

在油卡补办期间执行出车任务,由驾驶员自行垫付燃油费,待油卡补办后再由财务出纳根据已审批的《轿运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和《派车单》,通过主卡将金额划拨至轿运车副卡;
附表
1-《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
2-《公司加油卡申请表》
3-《公务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4-《轿运车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5-《其他运营车辆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6-《派车单》
7-《加油卡异常处理申请单》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本制度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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