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障论文
《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研究》范文
《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资收入直接关系到其基本生活保障和家庭幸福。
然而,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克扣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因此,研究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现状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包括法律法规保障、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等。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这些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法规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民工工资保障提供了法律支持,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法律条款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其次,政府监管方面,虽然政府已经加大了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由于监管手段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仍难以完全杜绝拖欠工资的现象。
最后,企业自律方面,一些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采取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手段。
三、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加大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手段,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企业的诚信评价,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
最后,推动企业自律。
企业应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实践探索在实践中,各地政府和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创新举措。
例如,一些地区实行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通过银行直接将工资打入农民工个人账户,避免了中间环节的拖欠和克扣。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实行了“先发工资后干活”的制度,确保农民工在开始工作前就已经领取到工资。
课题研究论文: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浅析
109086 社会其它论文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浅析一、农民工社会保障风险分析社会保障是一种强制性的国民收入转移支付制度,它是通过经济资源的个体风险损失的安全保护,属于经济安全的范畴。
与传统农业社会相比,现代工业社会的雇佣工人更容易由激烈的社会竞争,并且遭受了各种各样的经济和社会风险造成的损失。
原因是:尽管农民有土地保护,但人均占有土地不能提供完整的保证,非农业就业市场存在风险。
因此,农民工社会保障更为重要。
在这里,乡-城迁移的过程中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风险进行了农民工收入风险的分析。
农民工收入的风险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存量不高限制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二,缺乏正常的工资收入增长机制。
农民工收入的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1)整体人力资本水平低的农民工,农民工大部分从业人员从事技术含量很低,甚至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
农民工主要都是小学初中文化,由于文化程度低,从事体力劳动和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为主,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工资收入增加。
专业结构的低水平有一定限制农民的工资收入的增长。
(2)农民工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
从农民工的角度维护劳工权益,农民工与企业之间工作状态的差异,这使得农民工没有力量增加农村收入水平。
从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角度维护、高机动性的特点使得农民工农民工组织程度低,很难形成一个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缺乏有效的劳动力平衡机制。
因此,在集体工作模式中,农民工工资的影响更小。
(3)造成的非均衡发展路径选择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农民工群体的收入水平没有显著增长。
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克拉克奖章获得者Acemoglu增强劳动和资本增强技术进步的研究发现:从长远来看,标准化的经济平衡增长模式基于劳动增强技术进步为先导,劳动收入占相对稳定。
在转型的路线将产生资本增强了技术进步,元素会发生变化的。
(4)劳动力市场制度的部门,工业部门的重要原因是农民工收入增长相对缓慢。
我国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和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具有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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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doc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1.引言本章将介绍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背景和重要性。
首先分析农民工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接着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后阐述本论文的目的和结构。
2.农民工的定义和特点本章将详细介绍农民工的定义、身份特点以及他们在城市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
将讨论他们的就业形式、收入状况、生活条件等,帮助读者充分了解农民工群体。
3.现行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本章将对国家现行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进行详细阐述。
将介绍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并分析其在保障农民工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4.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原因分析本章将探讨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
将分析政策实施的不足、制度缺陷、行政管理问题以及公众意识等方面的因素,探究这些因素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影响。
5.国际经验与借鉴本章将对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经验进行介绍和借鉴。
将分析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政策,以及其在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6.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本章将提出一些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具体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政策完善、制度改革、行政管理改进、公众意识提高等方面的措施,旨在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7.结论本章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强调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还将提及潜在的研究方向和解决问题的可行性。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调研问卷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保险:指由国家提供给农民工的医疗费用报销或补助的制度。
2.养老保险:指为农民工提供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3.工伤保险:指为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提供医疗、伤残赔偿等相关保障的制度。
4.失业保险:指为农民工提供失业时的生活补贴和职业培训等服务的制度。
关于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
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关于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都会关注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广泛分布在我国的各个行业之中,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城市发展及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奉献。
但由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以及滞后性等弊端,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均,不能有效保证他们的基本权益。
所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迫在眉捷,它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的矛盾,而且能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
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1.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的成绩现阶段,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问题的支持力度,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这此措施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的若十意见》着重强调要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的问题。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帮助失业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农民。
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农民工谋求了更大的福利。
1.2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即使目前我国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两个主要方面,但现阶段,我国的农民工不享有失业保险的保障权,在失业期间他们很难得到当地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帮助,最后不得不选择回农村。
农民工因其亦农亦工的双重身份很难在城镇与农村的医疗保险中达到平衡,同时农民工也不享有工伤保险保障权。
2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2.1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障农民工同样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有益于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第一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外地务工,成为人们所称的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一大弱势群体,其各项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
探究这类现象的根本成因及解决途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一)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书面立劳动合同。
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只是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了,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二)劳动时间长无故被延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几乎视法律为无物,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
他们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十六、七小时,远远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措施差。
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是从事于各种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的高温、高空、高化学性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
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安全意识与防范措施较差,使得农民工的工作显得更加的危险化,近而造成农民工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四)劳动报酬低,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严重。
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都属于体力劳动,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
而对于农民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鲜有依法足额给付的。
农民工权益论文: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农民工论文: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摘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速度的加快,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
本文从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入手,在针对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完善策略。
对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工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在我国,农民工指的是户籍在农村,已经达到法律规定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在各种经济组织从事不同的产业,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享受劳动权利的劳动者。
从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层面来说,农民工合法权益如果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必然会影响中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因而本文从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的层面出发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从国家管理的层面来说,其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具体包括政府的管理体制、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意识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从农民工权益本身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具体包括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择业自由权、劳动休息、文化教育权、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及社会保障权等诸多的内容。
从我国目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来看,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非正式的职业或者边缘职业,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上作用发挥的有限,从我国目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一)职业选择方面存在的问题农民工在职业选择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农民工受自身学历低级技能不高等情况的限制,在就业上被受以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脏、苦及累的职业。
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限制,使得农民工在现实的职业选择方面有着较多的困难,无法和城镇居民在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上获得平等的权利,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农民工在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待遇等方面相对来说也较低,相关资料显示,农民工的收入仅仅是城镇工人工资的1/2左右,同时在福利方面得到的待遇也较多。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摘要: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通过调研,分析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困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和意义1.3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第二章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分析2.1 农民工身份认定问题2.2 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2.3 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2.4 农民工工伤保障问题2.5 农民工就业保障问题第三章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困难分析3.1 系统性障碍3.2 城乡差异问题3.3 资金缺乏问题3.4 监管不力问题3.5 文化认知问题第四章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4.1 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4.2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4.3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4.4 增加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经费投入4.5 加强农民工培训和技能提升第五章结论5.1 主要研究结论5.2 存在的不足和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主要包括:1. 政府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2. 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的调研数据和统计表格3. 其他相关研究论文和文献资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农民工身份认定:指确定一个人是否具备农民工身份的过程。
2. 医疗保障:指为农民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住院待遇等保障的制度。
3. 养老保障:指为农民工提供退休金、养老院服务等保障的制度。
4. 工伤保障:指为农民工提供因工作产生的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和救济的制度。
5. 就业保障:指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职业培训等保障的制度。
全文结束\。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人权益保障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人权益保障一、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群体日益增多,为推动农村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农村工作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依然存在。
本文将以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人权益保障为主题展开讨论。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农民工作为农村工作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关键的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任务。
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就业权益保障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就业权益,需要加强农村就业服务和培训机构建设,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合法的薪酬、工时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条件保障农村工作环境艰苦,为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应加强农村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建立劳动责任保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障。
五、教育权益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权益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
应加大农村教育资源投入,完善乡村学校设施设备,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同时,政府应建立独立的教育资助机构,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教育援助。
六、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农村工作中的农民工需享受与城市职工相当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工作,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综合社会保障的保护。
七、依法维权保障为保障农民工权益,需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同时,应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解决劳动纠纷的渠道机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八、宣传教育保障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九、行业监管保障对于一些涉及农民工权益的行业,应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加强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农民工权益保护论文
农民工权益保护论文农民工权益保护论文农民进城务工是当前农村致富的手段之一,特别是近年来,农民进城务工成为支撑城市发展的生力军,推动了城市发展,随着我国适龄劳动力减少、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为更好地保护农民进城务工,迫切政策乏力、措施跟进,进而引导农民更好的进城务工、服务城市建设发展。
一、新常态下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经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农民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有效维护了农民进城务工的热情,较好的发挥了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1、工资待遇较为可观。
从全国来看,农民进城务工工资待遇有了新的提高,拿从事建筑行业来说,工资一般在4000元-5000元,这一数字相对有些保守,因为好多低收入调查对象在工地吃饭是由包工头提供的,自己不花钱,从工种来看,建筑行业中从事木工、电焊工、水电工等技术工作的工人工资比较高,这些农民工资有些比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都要高,从事砌砖、抹灰等传统作业的工人工资偏低,但也是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2、劳动强度有所降低。
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用工单位都很注重劳动时间的掌控,尽量把握八小时工作制,如果说规避法律,不愿为农民索要加班费留下口实是主观原因的话,客观上企业也不愿招惹扰民投诉的麻烦。
当然,由于很多农民工多数是包工活,为了抢进度、赶工期,有时也需要加班加点,但一般也不超过10小时,对于这种附加报酬的加班,90%以上的农民工表示情愿,并表示喜欢有劳动报酬的加班。
3、工作环境有了改善。
用工单位大多为农民提供的住房,夏天有风扇,冬天免费送被褥。
有的单位也设有标准化食堂、洗浴间和水冲厕所、开水房等生活服务设施。
可以说,农民工吃住都比较方便。
从伙食质量方面讲,农民工对单位食堂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在98%以上,近100%的农民工表示,食堂可以经常吃到鱼和肉,很多企业对农民工健康也很关注,部分企业还会定期安排自己的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
4、业余文化生活有所进步。
目前农民进城务工业余时间主要是打牌、看电视、与老乡或工友聊天,虽然多数农民工满足于现状,可仍有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还是想学些技能以备日后能有更大发展,在文化娱乐需求方面,很多单位组织也经常组织农民工看电影,或在工地放电影等活动,事实上,很多农民工在繁重的体力劳作之余,还是喜欢将自己溶入到文化娱乐中去。
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 毕业论文
《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摘要】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的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成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
农民工是80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产物,由于其自身和社会的原因导致其权益经常遭到侵害他们是中国社会的有意以弱势群体,他们肩负着建设城市和繁荣农村的双重任务,对我国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
由于我国城市社会中的二元劳动力市场是基于身份所建立,从而在这种劳动力市场中就形成了对农民工就业歧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
这些歧视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而且还严重违背了现代社会的公正原则,阻碍了农民工与城市的融合,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因此,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关注农民工这个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赋予其应有的社会地位,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农民工劳动权益弱势群体法律保障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恩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是突出的不和谐现象,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国家要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对于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又多了一道法律屏障。
但是,仅凭《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权益受侵犯的现实。
农民工工资保障质押示范论文3篇
农民工工资保障质押示范论文3篇保障农民工工资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边肖编写的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示范文件。
欢迎阅读!第一部分: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承诺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现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2.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招用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农民工。
3.如果我公司劳务队招用农民工,会要求各队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招用农民工的工资将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支付给承包人。
5.我公司直接负责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全面负责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就业管理。
6.我公司应在进场后10天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包括进场民工的个人详细资料、进场时间、工种、队伍等信息,并附上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随时了解进场民工人数。
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由承包商或班长管理。
7.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监督管理。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出约定。
我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准文本签订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如果我公司违反合同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和承诺书中的条款,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向建设单位负责。
8.如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协调各方面关系,并按承包商要求及时发送所有材料。
承诺单位:_ _ _ _ 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_ _ _ 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分析(最终五篇)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分析(最终五篇)第一篇: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分析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身份,但已经完全脱离或部分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
他们在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一只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工资被拖欠、企业不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安全得不到保护等问题普遍存在。
一、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内涵农民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合法权益天然地来自宪法规定,因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的权益。
包括: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
社会性的权益。
包括: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
政治性的权益。
包括: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现状(一)劳动权益屡遭侵害1、就业受限制。
尽管《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由于各种制度和现实原因,很多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限本地城镇户口”。
2、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的合理报酬权利。
3、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缺失。
农民工传统土地保障功能和家庭保障功能都明显削弱,城市社会保障一方面因为政策限制被排斥在外,另一方面即使排除政策障碍,农民工的弱势和用人单位的强势也使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4、不法机构以职业介绍为名,骗取农民工的血汗钱。
(二)社会权益得不到保障1、身份遭歧视。
农民工外出就业除了身份证以外,还需具备《外出人员务工登记证》、《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外来人员婚育证》、《就业证》等,增加务工成本。
2、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障。
由于农民工劳动力资源的无限供给,劳动力处于买方市场,用人单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占用休假休息时间,来获取高额利润。
农民工及其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农民工及其劳动权益保障研究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农民工群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他们背井离乡,投身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为城市的繁荣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然而,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民工通常来自农村地区,为了改善生活条件,他们涌入城市,从事着建筑、制造、服务等各个行业中较为艰苦和繁重的工作。
由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他们往往面临着诸多劳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
首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普遍较低。
很多农民工在工作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使得他们在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缺乏明确的约定和保障。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往往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工资拖欠问题屡见不鲜。
辛苦劳作数月甚至一年,却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这是许多农民工遭遇的困境。
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拖延支付工资,或者恶意克扣工资,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再者,劳动条件恶劣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部分农民工在工作中面临着高温、粉尘、噪音等恶劣环境,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措施。
长时间在这样的条件下工作,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
此外,社会保障的缺失也是农民工面临的一大难题。
他们中的很多人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一旦遭遇疾病、工伤等情况,往往只能自己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
造成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部分企业管理者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农民工的权益漠不关心。
从制度层面来说,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执法监督力度也有待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从农民工自身来看,他们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甚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视角下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劳动仲裁视角下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民工是当代社会劳动力中的重要群体,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拉大,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从劳动仲裁的视角出发,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1. 劳动合同签订与执行问题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完整,甚至存在无合同用工的现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
2.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问题许多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险保障,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同时,他们在福利待遇方面也常常受到不公平对待,如假期安排、工资增长等方面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3. 劳动仲裁过程中的问题在面对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往往选择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权。
然而,劳动仲裁过程中存在程序复杂、效率低下、裁决执行难等问题,使得农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三、劳动仲裁视角下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1. 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为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应加强劳动合同的规范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完整的劳动合同。
同时,建立健全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2.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大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享受到必要的社会保险保障。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优化劳动仲裁程序为提高劳动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应优化劳动仲裁程序。
简化仲裁申请流程,缩短仲裁周期,提高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建立健全仲裁结果执行机制,确保裁决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研究》范文
《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农民工的工资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工工资拖欠、克扣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研究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现状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社会保障制度等。
这些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工资权益,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违法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其次,政策措施的落实不到位。
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此外,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改进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应该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其次,完善政策措施的落实。
政府应该出台更加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问责,对于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应该进行问责和惩处。
再次,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
例如,可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于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求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此外,还可以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我国农民工劳动权利的保护论文
我国农民工劳动权利的保护论文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逐渐成为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的重要劳动力。
然而,由于制度性和社会性原因,农民工在城市中遭遇了诸多劳动权利保护的问题,他们的工资、工时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农民工劳动权利的保护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来改善现状。
问题分析1.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不足或者无法拿到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
2.农民工的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但加班费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合理。
3.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不够,容易受到伤害或患病。
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包括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保障。
解决方案立法保障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权益和雇佣单位的责任,加强对违法用工的打击力度。
2.设立农民工专门权益保护机构,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监督和维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完善制度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惩罚制度。
2.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针对雇主和农民工的劳动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家对农民工权益的认识和尊重。
2.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和方法。
实施步骤1.逐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基础。
2.加强行政力量的监督和维护,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
3.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学习并吸收国际上的劳动权益保护经验,不断提高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水平。
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建立完善的立法和政策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教育,逐步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特殊应用场合1: 建筑施工行业需要增加的条款1.增加对建筑施工单位违法用工的惩罚力度,以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和工时得到合理保障。
2.强化工地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方和补偿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
法律保障与权益维护论文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法律保障与权益维护论文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摘要:农民工是80年代以来我国都市化进程中显现的专门产物,由于其自身和社会的缘故导致其权益经常遭到侵害。
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关注农民工那个庞大弱势群体的利益,给予其应有的社会地位,依法保证其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固,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农民工;和谐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证。
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即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当前,农民工权益保证不充分的问题仍旧是突出的不和谐现象,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爱护。
国家要完善农民工权益爱护的法律制度,依法爱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进展。
一、农民工权益法律保证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1]。
从上个世纪80 年代开始,我国都市化以空前之势兴起。
农民工是那个特定历史时期显现的专门产物,他们是都市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差不多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加快我国都市和社会进展,推进都市化的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的缘故,中国农民始终是一个弱势群体,而作为从农民中走出来的农民工,他们更是这弱势群体中庞大的组成部分,农民工由于自身的文化素养、劳动技能以及都市中固有的制度、思想观念等的阻碍,还没有真正被都市社会所接纳和认同,还不能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他们承载着太多的鄙视和不平等,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的合法权益不时遭受侵害。
要紧表现在:1、工资待遇低,欠薪现象普遍存在。
按劳取酬,干活给钱,当都市里的“工作人”每月按时领工资,就像太阳每天从东升起一样自然,而宽敞的农民工却普遍遭到工资待遇低、拖欠克扣工资的困扰。
关于农民工维权的论文
《合同法教程》期末考察论文浅谈农民工问题与维权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年月日浅谈农民工问题与维权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是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
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农民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新时期,农民工阶层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是指由宪法和劳动法所规定、由劳动法和刑法所保障的权益,是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享有的特定的角色权益,是一种与劳动相关联的利益、自由、资格和能力。
其表现为劳动就业权益、获得劳动报酬权益、休息权权益、职业安全权益、职业培训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等关键词:农民工,劳动合同法,权益,维权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中国社会的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社会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确实很不乐观的。
农民工权利得不到实现,利益得不到保护,而针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出现后,农民工的权益才被真正意义上的提上法律条文中来。
下面我就浅谈一下基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农民工权益的维护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的产生及农民工的现状(一)、《劳动合同法》的产生被视为迄今为止取得最大社会共识,肩负着千百万劳动者期盼的新劳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于在2007年6月29日破茧而出,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作为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为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较之其他合同法律规范,是有着自己鲜明特点的,它更多的是体现了国家政府对劳动合同关系的干预,着重保护劳动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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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保障论文
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倍增,既要注重招商引资,进展各类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各类人员进城安家降户,也要兼顾中心城区现有大批差不多进城的“零散劳动者”的实际状况,为他们特别是进城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就医、孩子入学等多方面便利,争取促成那个群体早日成为中心城区常住市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他们在加速中心城区人气集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逐渐做大都市规模。
一、中心城区农民工现状
——据调查统计,全国农民工在整个二产中占现有职工人数的58%,在加工创造业职工队伍中占68%。
××中心城区工业及加工业也别例外,在近几年进展起来的民营企业中,几乎所有职工都来自农民,原有都市人口在其中就业所占比例很小。
××经济开辟区、袁州医药园区目前有大约1.5万人就业,这些从业人员严格意义上仍别是中心城区常住居民。
——近几年,××中心城区每年竣工的基本建设规模约80万平方米(住所约60万平方米,其它商品房和公共设施约20万平方米)。
据建造商及专家估算,每平方米从土建到简易装修需要2个工作日,按每个农民工年300个工作日计算,仅建造行业每年用工就在5300人左右。
——××中心城区现有运营出租车404辆,按平均每辆出租车2个司机计算,约有司机800人,他们中70%来自高安市农村乡镇,差不多在××工作、日子多年,有很多人还带来夫人、孩子租房居住、日子,但目前仍然别是中心城区市民。
——××中心城区有数百上千的丰城、进贤籍木工、油漆工,常年在城里为市民装修屋子、做家具,但没有带家眷,也没有购房降户,晚上常常在出租屋内聚众打牌,治理上存在一些漏洞。
——××中心城区还有大量的搬运工(俗称“板车佬”)、收旧利废者(俗称“捡垃圾”)、修车补鞋、擦皮鞋和零星摊点经营者,他们大多数来自袁州区的僻静乡村,往往男的搞搬运、做苦力,女人擦皮鞋或捡垃圾,勤快者夫妇俩每月能挣两三千元甚至更多,他们也尚未成为中心城区市民。
二、对“零散劳动者”需引起重视的几个方面
以上这几类“零散劳动者”,人数很多,成员复杂,在中心城区流淌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
对这些“零散劳动者”,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首先,他们是合法的劳动者,有进城的欲望,别甘于困守老家的一亩三分地,希翼进城谋生甚至安家降户;其次,他们中多数人还没有完成进城的“原始资金积存”,在城里买别起房,只能在城中村租房居住;第三,他们中多数人仍然把都市户口看作是可望而别可及的奢靡品,更疑惑进城未来也可进医保、社保、低保等;第四,他们当中多数人在市民面前还有严峻的自卑感,在别熟悉的人面前别敢表露自己是农村人和如今在城里做什么、住哪里;第五,由于目前那个群体寄居都市,远离农村,“上别服天管,下别服地管”,很多家庭成为“超生游击队”,既增加了治理难度,又加重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此外,因为种种原因,政府及有关部门尚未关注到那个群体的生存状况,使他们在城里成为“被遗忘的群体”,更没有对他们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三、几点建议
依照工业化和都市化相关系数测算,工业企业对人口的带动率为1:4,即一具企业吸纳1名工人,实际能够增加4个都市人口。
目前,省外一些都市差不多或多或少开始注意或已着手解决这些咨询题。
如武汉市已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行外来人员公寓式治理;宁波市成立了特意的外来人员服务与治理办公室,并出台了《宁波市外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方法》;重庆市南岸区由政府牵头,做了“棒棒公寓”,让广阔搬运工入住,每晚象征性收房租1元;杭州富阳市政府在城郊树林茂盛处,用500万元做了废品收购一条街,每户50平方米,楼
下20多平方米仓库门面,楼上20多平方米小套房,让收旧利废者入住(迄今未收房租),有效地促进了废品再生利用,又能够防止偷盗破坏市政公共设施。
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把怎么对待中心城区“零散劳动者”尽早摆上议事日程,尽早关注他们的工作、生计咨询题,并尽量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帮助他们在中心城区过得安然、舒心,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归属感,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的安全稳定,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促进中心城区繁荣进展。
一是建立登记治理台帐。
外来务工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并具有流淌性大、人员结构别稳定等特点。
对这些人,若治理不行,他们就会成为一盘散沙;若治理得当,他们就可能成为中心城区一支别可低估的建设力量。
建议由市劳动就业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措施,公布通告,并联合××经济开辟区及建设、房管、城管等部门,分类归口、统一登记各类零散务工人员,免费发证,挂牌上岗,既能够有效增强这些从业者的自信力和自律性,又能准确统计中心城区流淌人口数量。
二是纳入住房保障范畴。
居有其屋,安居乐业,是保持社会安定、完善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要重视解决“工者有其居”的咨询题,在工业园区及周边建设一批职员周转房、廉租房或经适房,以低价、廉租的形式租借给“零散劳动者”居住,为他们安心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要制造条件,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农民建造工、搬运工、出租车司机、收旧利废人员的“安居公寓”,让他们分行业相对集中居住,过上市民日子。
三是实行灵便规范治理。
“零散劳动者”尽管在都市中从事的是别起眼的工作,但当前一座都市的进展特别需要他们。
对他们的劳动,要多一些尊重,多一份宽容,别能别闻别咨询,更别能一味的排斥、驱逐。
要在统一登记发证、挂牌上岗、指定地段和规定时限的事情下,允许他们当中的小摊、小贩摆摊设点经营,并保持身边市容环境整洁,若规划得当、治理到位,别仅可以增加城区人气、商气,而且还能增加就业、消除贫困、繁荣市场。
四是完善配套服务措施。
要依照需求组织“零散劳动者”参加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为他们办理综合保险,发放医疗帮困卡,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保健、孩子就学、劳动维权等实际困难,使他们老有所养、少有所学、病有所医。
要打破以户籍为界限的公共服务体制性障碍,为“零散劳动者”成为都市新市民开发政策通道。
要积极营造善待“零散劳动者”的舆论氛围,使“优者有其荣”、“工者有其誉”成为一种和谐、融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