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学说里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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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学说里的民主
【摘要】中国几千年思想文化的洋洋大观里,儒学占据了统治地位,道学家的思想未能在政治上大展手脚,直到清末反正统的思想里,以严复、胡适等“新道家”们追随世界潮流,谈民主,才有人发现道家学说里的民主成分原要比儒家的深刻得多。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的民主化改革,不论从“无为而治”的政治方式,还是从追求自由的精神信仰上看,其都闪耀着民主思想的光辉,对完善我们的民主理念有着很大的裨益。
【关键词】道家无为而治精神自由民主政治
“无为而治”的反专制主义
“无为而治”作为道家的政治哲学的核心思想,它的提出有其内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从理论上讲,“无为而治”显然是“道”的思想在政治领域的表示;从其现实基础来讲,“无为而治”思想显然又显然是针对当时社会黑暗专制而提出的精神武器,是用以反对黑暗的统治者的。从现实层面的意义上讲,“无为而治”就与反帝专制主义结下了不解之缘。
春秋时期,周王朝的统治已经面临土崩瓦解的局面,诸侯开始相互征伐,兼并战争不断,这使得生活在下层的人民饱受苦难。强权政治对民众的盘剥驱使,使得道家认识到强权专制的统治者们的不择手段。正是为了反对这种不合理的政治状态,老子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曾留下一句绝世名言:“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其意,即为政者既不可用仁义礼智和严刑峻法约束和压制人民,亦不可事无巨细,每事必问,陷入人治专制的泥潭,否则人民将无所适从,国家会越治越乱。所以老子又说“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相信民众会到自治,应当将更多的权利交到人民手中,才会使得天下大治,正所谓“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当然,老子并非真真切切地希望绝对的“无为”,他说:“道恒无为而无不为”。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希望天下有为,即是人民得到自由,社会风气和谐淳朴,生活美满幸福。“无为”指的是统治者要约束自己,不要干涉人民生活,人民自治而后自然会达到“无不为”的境界。
不难看出,“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在当时直至现在的现实社会里是无法实现的,因为社会发展的程度还没有达到民众无需政府仍能自治的地步。然而,其中蕴含深刻的民主政治思想却是能够带给我们莫大的启发的。道家的“无为”政治表现了他们对规律的一定认识和崇敬。按照这一思想,人们只有顺应和遵守规律,不背离必然的法则,不人为地干涉事物的发展,才能达到“无不为”的目的;反之,统治者若是一味的干涉民众生活,用礼法来禁锢人用刑法来压制人,就会出现文化专制主义和暴政。因而,“无为而治”的现代民主意义可以理解为反叛黑暗专制的利器,呼吁人民主权的先声。当然,“无为而治”是建立在“小国寡
民”的基础上的一种低层次民主。老子甚至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子;国家昏乱,有忠臣”,还要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这样的状态只能是一种原始的无欲无知的状态。随着人类的进步,民众的自觉性提高以后,政府就要还政于民,做一个不与民争的“无为”政府更利于社会的进步。这是老庄道家思想对现代民主政治的意义所在。
精神自由的人格民主
“无为而治”的为政思想出自于老子的《道德经》,其侧重于社会政治体制方面的民主;精神绝对自由,则是庄子的贡献,这侧重于人的精神层面的民主。两位道学家一前一后,一个从政治方面,一个从思想方面,由外及内全面阐释了道家的民主精神。无为而治是从体制方面反对专制主义,主张人民自治;精神自由则是从思想文化方面反对文化专制主义,主张自由平等。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的思想,又在其基础上悟出了一种天人合一的大自由境界和齐物论的万物平等思想。在《逍遥游》里,庄子写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对于“己”、“功”、“名”等等,他认为这些都是世俗的追求,只有破处了这些相对的观念,才能真正达到“无待”的自由,这种无妄不羁的理想人格,强调以精神的自由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以摆脱一切相对因素的束缚。人们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得到觉醒。如果说孔子的仁学标志着“人的发现”,那么庄子的逍遥游则开辟了另一个途径,它不像孔子那样,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去探讨人对人的义务,而是把人置于自然关系中,追求人的平等、自由、独立的权利。庄子执着的追求平等自由,与我们今天的民主自由一样反映了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虽然是一个美好的人生理想而难以实现,但其对后世的积极影响是不可磨灭的。
道家不媚世俗,不屈权贵,追求人格独立的自由精神,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庄子这一叛逆的形象有着不可忽视的感召力,他呼吁人性中的自由意识,激发人们为解放人性、追求自由而与封建恶势力作斗争,而他思想中特有的韧性又赋予了人们豁达的胸襟和勇气,使人们在失败中保持乐观的心境。立身处世,不做那种随波逐流的庸人,而做一个风骨凛然的特立独行之士;不做一个消极颓废的悲观主义者,而做一个性情开朗的乐观主义者。对于庄子志在追求主观精神自由的理念,至少有一点是后人共同认可的:庄子发出了自由平等和要求个性发展的呼声,尽管这种呼声非常微弱,甚至是不自觉的,但在等级森严,充满奴役的社会中却弥足珍贵。庄子的自由观和儒家的“浩然正气”,从不同侧面共同铸造了中国古代代知识分子特立独行,追求真理,崇尚正义的人格特征,体现了个体价值的尊严。
道家民本思想的现代意义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完善,现代法治社会建立的艰难,仍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虽然国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建立起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民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但是这些民主制度在实际践行中仍未确切落实,如“操控选举”等现象仍未杜绝。与此同时,现代社会对一个合理有序的法治社会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有的社会法律制度并不能很好的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运行正常。如一些行政部门违背行政法律,随意拍卖出售国家土地,肆意哄抬地价,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官员贪污腐败现象普遍存在等。这些严峻的社会现实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培育有民主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公民是社会民主化进步的根本,而道家的民本思想在这方面起着积极有益的效果,值得我们去挖掘,扬弃。
“无为而治”的思想当然源于中国先秦时代,但它所揭示的“循道”原则却包含着适用古今中外的普世性,中国的历史经验已不必说,即是是现代一些发达国家普遍奉行的“积极不干涉主义”的社会管理思想也与“无为”主张不谋而合,这并不是放任自流的无政府主义,而是一种在法律规范下的政治上的简政分权。这点与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是灵犀相通的,因应必然即法自然。“有为”与“人治”内在关联,“无为”与“民治”内在关联。当然这种古代的“民治”与现代的“民治”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并不妨碍它的民主精神可以“古为今用”,也不妨碍它作为“无为而治”的基本前提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精神自由是庄子提出来的。西方社会的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们打着复新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的旗号来解放人性,倡导自由。当然,他们并非真正搬来了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由民主,同样的,庄子的精神自由过于绝对化,使其与社会现实脱节,这点我们应该看到,但是他追求自由、崇尚平等、人格独立的精神特质仍是值得我们去“复兴”的。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对人的奴役,使国人的奴性思维根深蒂固,等级观念至今仍存在于社会中。庄子的自由平等有利于真正实现我们所提倡的民主社会,加速民主后进程。
“无为而治”的为政思想侧重于社会政治体制方面的民主,精神绝对自由,则是庄子的贡献,这侧重于人的精神层面的民主。两位道学家一前一后,一个从政治方面,一个从思想方面,由外及内全面阐释了道家的民主精神。无为而治是从体制方面反对专制主义,主张人民自治;精神自由则是从思想文化方面反对文化专制主义,主张自由平等。相信道家的哲理能带给我们民主的浓郁氛围。
【参考资料】
一、《庄子自由思想研究》曹智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二、《道德经》老子
三、《道家政治哲学研究》梅珍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