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公示
业主大会选举通告
业主大会选举通告尊敬的各位业主:大家好!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的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我们将举行业主大会选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选举目的本次业主大会选举旨在选出能够代表广大业主利益、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决策,为小区的发展和稳定贡献力量。
二、选举时间和地点1、选举时间:具体日期(星期 X)上午/下午/晚上 X 点至 X 点。
2、选举地点:小区具体位置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1、候选人资格(1)本小区业主(以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为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小区管理规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时间精力。
2、候选人报名(1)有意参选的业主,请在具体日期前,到小区物业管理处领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候选人资格审查由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小区内公示。
四、选举方式本次业主大会选举采用具体选举方式,如投票选举、电子投票等的方式进行。
1、投票选举(1)业主凭本人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在选举现场领取选票。
(2)选票填写完毕后,投入密封的投票箱。
(3)选举结束后,在业主代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唱票、计票。
2、电子投票(1)业主通过指定的电子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2)电子投票平台将在选举前向业主公布,业主可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1、每位业主拥有一票选举权,且只能选举一次。
2、选票需填写清楚、规范,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多选、涂改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3、投票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逾期未投票的业主视为弃权。
六、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将在选举结束后的具体日期在小区内公告栏、小区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
七、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X X X X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XXXX全体业主;
X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努力履行业主大会议赋予的责任,由于部分委员因个人身体或工作原因先后提出辞职。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XXXX业委会实际情况,决定对XXXX业委会成员进行增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补委员人数拟定 4-5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三.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委员会及XX社区指导下由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资格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负责。
四.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五.自荐推荐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2月15日六.自荐推荐报名地点:XX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XXXXXXXX
特此公告
XX社区
X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创作者:别如克*关于增补锦江1号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锦江1号住宅小区全体业主:锦江1号住宅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于部分委员不符合任职资格,且不遵守议事规则和业委会章程开展业委会工作,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经7月7日晚上召开的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对俞贤利、林从兰、林松生、林铿典、黄新闽、毛文汉等6名委员进行撤换,并成立补选委员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锦江1号住宅小区业委会实际情况,决定对业委会成员进行增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增补委员人数为6名。
鉴于1#、2#、5#楼出现无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本着公平和普遍性的原则,该三幢楼分别要必选1名委员。
剩余3名在全部九幢楼中选举产生,以获得的票数多少为序(但每幢楼中最终不得超过2名业委会成员)。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委会章程,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三.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委员会及新城社区居委会指导下由各楼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所推荐候选人需为业主代表,但在该栋楼代表有缺额的情况下,可由符合条件的业主自荐按程序要求产生。
具体资格审核由补选委员会负责。
四.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五.自荐或推荐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
六.选举时间:2018年7月30日特此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字:锦江1号小区补选委员会锦江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2018年7月11日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创作者:别如克*。
关于增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关于增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XX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委会工作会议决定,将于近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增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增补业委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并已实际入住;(七)无侵犯本物业管理区域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候选人不能有下列情行之一:(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六)本人或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鼓励业主中的中共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以及具有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长的业主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发挥先锋模范和专长作用。
小区新一届业委会投票选举公告范文
尊敬的业主们: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确保小区业委会的合法、公正选举,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举时间和地点本次选举定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在小区会议室进行,选举过程将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监督。
二、候选人提名1.符合条件的业主可以作为候选人,需填写候选申请表,并由五名以上业主签署推荐意见。
申请人在提名后应对业委会的工作做出书面承诺。
2.提名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选举程序1.出示选举通知书和有效唯一识别信息明,业主可在选举时间地点进行投票。
2.选票采用封闭式方式,候选人获得最高票数者当选。
3.选举结果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后,公布在小区公告栏和业委会官方信信评台。
四、其他事项1.选举期间,候选人和业主代表应遵守选举纪律,不得进行贿选等不正当行为。
2.对于选举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将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公正决定。
特此公告。
以上就是《小区新一届业委会投票选举公告范文》的内容。
在我们正式进入文章的讨论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业委会,以及业委会对小区管理的意义。
业委会,是指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行使管理小区共有财产和事务的组织。
在小区管理中,业委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承担着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改善小区环境、监督物业服务等重要职责。
业委会的选举不仅仅涉及到个别业主的利益,更关乎整个小区的利益和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从候选人提名、选举程序、选举事项和对选举的个人观点进行具体讨论。
一、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是业委会选举中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只有符合条件的业主才能成为候选人,这样才能保证业委会成员的资质和能力。
候选人提名申请表的填写要求详细清晰,推荐意见的签署数量也有一定要求,这有利于提高候选人的门槛,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候选人提名的时间也要合理,既要给业主充分的提名时间,也不能过长以免拖延选举时间。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公示(2)
关于(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公示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建筑区划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委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委员组成(必须为单数),其中主任委员名,副主任委员名,候补委员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的业主:(一)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缴物业服务费用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语言文字交往及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七)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八)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并在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时参加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办的物业管理培训;(九)无侵犯本建筑区划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一)请业主到(什么地方)领取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函,每名业主最多只能推荐名候选人。
筹备组将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领取推荐票及推荐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上午(时间),下午(时间)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
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本公示期为日,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时分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特此公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签名: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在本市实际居住﹡(七)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直属单位任职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一)住宅名,其中号楼至号楼名;号楼至号楼名;号楼至号楼名;(二)办公楼名;(三)商场及店面名;(四)车库及其他名。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一)业主签名推荐(二)开发单位推荐(三)居委会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注:1、房屋层高超过2.2米,能独立办理产权且计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才计算投票权数,才分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第二条(六)和(七)款,各物业管理小区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用。
3、第四条规定中,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数合计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4、第五条规定中,差额比例不低于候选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联系人:地址:电话:时间:特此公告。
___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创作者:别如克*关于增补锦江1号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锦江1号住宅小区全体业主:锦江1号住宅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于部分委员不符合任职资格,且不遵守议事规则和业委会章程开展业委会工作,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经7月7日晚上召开的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对俞贤利、林从兰、林松生、林铿典、黄新闽、毛文汉等6名委员进行撤换,并成立补选委员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锦江1号住宅小区业委会实际情况,决定对业委会成员进行增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增补委员人数为6名。
鉴于1#、2#、5#楼出现无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本着公平和普遍性的原则,该三幢楼分别要必选1名委员。
剩余3名在全部九幢楼中选举产生,以获得的票数多少为序(但每幢楼中最终不得超过2名业委会成员)。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委会章程,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三.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委员会及新城社区居委会指导下由各楼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所推荐候选人需为业主代表,但在该栋楼代表有缺额的情况下,可由符合条件的业主自荐按程序要求产生。
具体资格审核由补选委员会负责。
四.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五.自荐或推荐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
六.选举时间:2018年7月30日特此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字:锦江1号小区补选委员会锦江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2018年7月11日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创作者:别如克*。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XXXX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XXXX全体业主;
X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努力履行业主大会议赋予的责任,由于部分委员因个人身体或工作原因先后提出辞职。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XXXX业委会实际情况,决定对XXXX业委会成员进行增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补委员人数拟定4-5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三.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委员会及XX社区指导下由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资格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负责。
四.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五.自荐推荐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2月15日六.自荐推荐报名地点:XX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XXXXXXXX 特此公告
XX社区
X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小区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结果公告
小区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结果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委会公告
关于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2013]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本小区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新业委会委员,本次投票范围为小区居住区内113户业主(含6户裙房业主),选票委托物业公司发放。
2013-04-11日上午9:00在长新居委会开票,结果如下:
回收表决票76 张。
序号 姓名 楼号室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X 1号楼 X室 66 0 10
2 X 2号楼 X室 66 1 9
3 X 3号楼 X室 68 1 7
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当未投票数<40%时,未投票业主视为同意大多数人意见,最终加权得出:
序号 姓名 楼号室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X 1号楼X室 91.1% 0 8.8%
2 X 2号楼 X室 91.1% 0.9% 8.0%
3 X 3号楼 X室 93.0% 0.9% 6.2%
上述3名候选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占建筑物总面积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1/2的业主同意通过,成为正式业委会成员。
同时感谢热心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支持。
业主委员会网站:*
业主委员会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花园村*业主委员会
2013年4月11日。
业委会补选公告
业委会补选公告全体业主:本小区业委会于2022年2月28日成立,成立初,委员人数根据南北区的专有面积比例确定南北区委员人数,其中北区5人,南区2人。
前段时间因北区辞任了一位委员,故截止目前,委员人数为6人,为了应对委员辞职或无法履职时委员会人数不足的情况,决定选举正式成员1名(北区),候补委员3名(北区2名,南区1名)。
现请小区业主以推荐、自荐的形式推荐业委会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一、拟选举业委会正式成员1名,候补委员3名。
二、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五)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愿意投入必要时间积极参与、完成业委会相关工作;(六)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或与其关联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七)无侵犯本物业管理区域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八)无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九)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12月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八)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九)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或拖欠历年物业费的。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