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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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专业从事开拓承接房地产开发的相关配套工程,甲方为专业从事工程施工的壹级企业,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接完成甲方项目的施工业务;双方就工程施工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使双方在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等各个方面的合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由乙方承接的房地产相关配套工程,如室内装修、室外幕墙、门窗工程、公共部份装修及样品房、精装修等工程。
2、保证金、垫资甲方出资50%,乙方出资50%。
3、若该工程出现亏损甲乙双方各按出资比例承担。
4、工程结算利润甲方按50%股份,乙方按50%股份比例分配。
二、管理方式
1、该工程由中标进行承揽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以甲方管理为主。乙方积极配合、共同管理并完成该工程任务为止,并缴纳合同造价1%的后勤管理费给并将该项费用纳入工程成本。
2、工程中标后,由甲乙双主共同商讨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该项目班子的所产生的费用纳入工程成本。
三、财务管理
该工程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款及工程费用支出的票证,由甲方设立出纳员管理。该项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由项目经理签署,财务审核,甲方批示后支付。甲、乙双方对财务管理有疑问可以随时盘查,实行全过程监督(该工程财务管理及审批权限全权委托甲方办理)。
四、材料采购
施工中所需要采购的材料,由项目部聘请的材料员负责采买。数量、资金较大时应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
五、成本计算
该项工程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针对该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登记成本。任何一方都不能挪用工程款,违反者可视为个人侵占,必要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中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约,共同完成该工程。
七、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双方应及时办理成本核算。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协商解决。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违约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即日起生效,结清款项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合作领域
工程项目的承揽、承建及合作开发。
二、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都希望通过忠实的合作,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的战略关系,来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形成合力,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使市场活动利益最大化,达到共赢。
三、合作方式
甲方保证:
1.甲方作为乙方工程项目市场活动的延伸,负责乐山及周边地区市场工程项目的承揽。
2.甲方保证工程在价格方面有竞争优势。
乙方保证:
1.授权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以开展市场活动。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甲方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和合约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
四、费用
原则:投入共担、利益均享。
投入:视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初步约定,在甲乙双方都认同的投资预算前提下,甲方出资50%,乙方出资50%。
利润:初步约定,在扣除一切成本及人工、市场费用的情况下,甲方提利润的50%,乙方提利润的50%。
结款:结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执行。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对此合作协议及协议涉及到工程的存在和内容严格保密。
六、政府法规、管辖以及争议的解决
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外来的或与此协议有关的争议、争论、解释、违约、有效性、终止等都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任何双方不能解决的争端、异议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条例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更改、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此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此协议有效期一年。如需续约,每年一签。
4.任何对此协议的更改都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并且双方书面确认盖章才能生效。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
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8.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篇三:战略合作协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温州金恒包装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在境内承揽建筑业务、房地产开发、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一次性向乙方提供运作资金计人民币元。
2.2 不直接参与乙方的资本运作,但在合作领域内对乙方的决策有监督、建议权。
2.3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领域内的项目开发及其它资本运作。
3.2 乙方应对拟投资的项目编写投资评估报告,制定计划;并跟进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条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乙方运作之项目,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运作之项目所得之利润。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合作期限及其他
5.1合作期限为十五年,期满双方认为必要时再续定。
5.2合作期内无论任何原因,甲方一律不得提出退还运作资金。乙方同意退还除外。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甲乙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6.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