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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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全球关注的焦点,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

日本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先进的国家,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从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监管”为原则,强调食品安全责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作为国家战略,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三、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包括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等。

厚生劳动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管;经济产业省负责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领域的监管。

2.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厚生劳动省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济产业省负责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领域的监管,确保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日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基本法》、《农产品卫生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职责、违法处罚等,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1. 《食品卫生法》: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

2. 《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等,是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的最高法律。

3. 《农产品卫生法》:规定了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卫生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制度一、引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为了确保人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建立起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制度的各个方面。

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1、食品安全委员会1.1 职责: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监督食品安全管理、评估食品风险等。

1.2 组成:由专家、学者、代表等组成的委员会。

2、主管厅2.1 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

2.2 动植物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动物和植物的健康状况以及相关的进口和出口。

三、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1、食品标准1.1 食品标准法:确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要求。

1.2 食品添加剂法:规定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限量。

2、食品检验2.1 抽检: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随机抽检,检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2 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管理3.1 食品生产许可: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和注册,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

3.2 食品销售许可: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许可和注册,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

3.3 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追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

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2、食品标准法:规定食品的安全标准和标签要求。

3、食品添加剂法:规定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限量。

4、食品保健功能食品法:管理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5、动物卫生法:管理动物的健康状况以及动物产品的加工和流通。

6、植物防疫法:防止植物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危害和扩散。

附件:1、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图2、食品标准法全文3、食品添加剂法全文4、动物卫生法全文5、植物防疫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食品安全委员会:The Food Safety Commission,简称FSC,是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监督食品安全管理、评估食品风险的独立机构。

日本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日本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场发生禽流感,该农 场主却将 农场 2 0万
2 4都 日本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0 波 0 年, 町 京 浅 春 丹 田 天 农
在各种 压力之下,该农场倒闭,农场
只鸡 流 向市 场 。此 事 曝光 后 , 本 上 下 口 o 文/1 日 诛 t 刘洋 萨苏 t 萍 笔 伐,警 方 也 依 法 介 入 调 查 , 准 备 以违 并
确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
产品中农药、兽药最 高残留限量标 准和加 农 林水 产省和厚 生劳 动省之间既有
农林 水 产省主要 负责生鲜 农产品及 工 食 品卫 生安 全 标 准 。
洁卫生, 禁止 贩卖变质 、含有害物质、被 其粗加工产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农产
病原微 生物污染 或混入不 卫生异 物的食 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农林 水产省成立了 分工 又有合作。例 如பைடு நூலகம்农药、兽药残留量 品; 对有疾病 、可能因疾 病死亡的畜禽的 消费安全局,下设 消费安全政 策、农产安 标准的制定工作由两个部门共同完成。
肉、骨 、奶 、内脏 、血 液 等 不 准 加工 上 市 ; 致 。食 品 标 签 的 说 明中不 得 有 虚 假 和 全 管理 、 生 管理 、 物 防疫 、 识规 格 、 卫 植 标
2 0 年,本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03 日
食 品的包装 必须 卫 生,食 品标 签 和食 品 总务 6个课以及 1 名消费者信息官。
品 卫 生 法 又 进 行 了修 订 。该 法 规 定 , 厚 生劳 动 省 主 要 负责 加 工 和 流 通 环 食 品从 生 产 、加 工 到销 售 流 通 等 环 节 来 明 节食品安全的监督 管理。包括 组织制定农
市场上 食品及调 料的加工、制造 、使用、 储藏、搬 运、陈列 等环 节都 必须 保 证 清

日本为何没有地沟油:日本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体系解析——兼论《

日本为何没有地沟油:日本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体系解析——兼论《

康 师傅 , 并说 , 全 台湾正 在联合抵制康师傅 , 直 到顶新集 团完全
退 出台湾为止 。 事实上 , 早在 2 0 1 0年 7月 , 国务 院办公厅就发布
油通常有两种来源 : 一个是来 自餐饮 以及食 品加 工行业 , 另一个
来 自一 般 家庭 的 日常 生 活 消 费 。 据 日本 全 国 油 脂 事 业 协 同组 合
身份 , 具有 相关 的营业执 照 , 不得交 与非法机构处理 , 对 废食用 油的运输 流转 及最终处理结果进行全程追踪 ,确保废食用油 的
适 当 而正 确 处 理 。
面, 形成 了较完善 的安全监督体系 , 尤其在食 品流通过程 中的安
全监控方 面 , 值得我 国借鉴 。同时 , 研究 日本 的食品安全体系也 是对金融专业本科生进行《 信用管理学》 教 学的一个 很好的分析
该法 规定 ,食 品加工等企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被规定为产业废
弃物 , 作 为产业废弃物 的废食用油 的排放 、 搬运 和加 工处理 , 都
必须 在该 法 律 规 定 的 产 业 废 弃 物 的 范 围 内 ,在 政 府 的 严 格 监 管
下运 行 。
食 品安全 问题 直接关 系到国民的健康 和社会 的稳定 ,在餐
案例 。

其次 , 从事废食用油 的收集搬运工作 的单位 , 要从废食用油 排放 企业 和废 食用 油最终流人企业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取得 《 产 业废 弃物收集 搬运营业 执照( 废油 ) 》 , 法律严格规定收集搬运单
位 必 须把 废食 用 油 运 至 排 出 企 业 指 定 的 加 工 处 理 厂 ,不 能 擅 自 更换 / J U 3 : : 处理 厂 或 途 中 擅 自卖 掉 。 明 文 规 定 搬 运 废 食 用 油 等 产 业 废 弃物 的 车 辆 必 须 在 相 关 部 门 备 案 ,车 辆 的 两 侧 要 标 有 产 业

日本食品标准与法规

日本食品标准与法规
➢ 《食品卫生法》历年来修改的原则
• 增加限制项目、提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化进口检查制度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一)《食品卫生法》
➢ 内容:
• 明确了厚生劳动省负责制定食品及添加剂的生产、加工、使用、 烹饪、存储的标准,以及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
• 辐照、冷冻等特殊食品加工处理方法的禁忌事项 • 食品和添加剂等的基准、表示、检查原则对食品用器具、烹饪
设备、容器、包装,婴幼儿用玩具等相关物品都做出了规制 • 明确了对国内流通及进口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程序及处罚 • 在附录里简单规定了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动物性检验使用
的各类仪器要求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一)《食品卫生法》
➢ 日本还出台了《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
• 规定了《食品卫生法》实施的具体要求与步骤 • 列出指定食品添加剂名单,并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要求、
➢ 《食品安全基本法》其他内容:
• 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紧急事态的体制 • 确保标识制度的适当运用 • 强调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密切合作 • 整合试验研究体制,推进研究开发,普及研究成果,培养
研究人员 • 加大对消费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增强国民对食品安全知
识的理解,从多个角度依靠多元主体的综合努力,共同打 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 覆盖了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到餐桌的整个食物 链,体系完整、层次清晰,体现出系统性、结构性和可追溯性
一、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
➢ 国会制定
行政法规
➢ 由内阁成员自行制定 ➢ 同时以相应的国家元首令的形式发布执行
部门规章
➢ 由制定部门长官以令的形式发布,如省令、政令
➢ 一、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 二、日本食品安全标准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日本作为一个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领先国家,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简要介绍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食品安全教育与宣传等方面。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日本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

在中央层面,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是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Food Safety Commission of Japan,简称FSCJ),它是一个独立于内阁的政府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督食品安全管理等。

在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有专门的工作组和咨询机构,负责具体事务和提供决策建议。

在地方层面,各个都道府县都设有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这些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与中央层面的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确保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日本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日本的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示法》、《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标准,以及对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的限制使用。

此外,日本还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如食品加工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等,以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这些法规和标准为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日本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通过政府、企业和第三方共同参与,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1. 政府监管:日本政府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局等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

政府监管部门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2. 企业自律:日本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自觉进行食品质量管理。

企业需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检,确保食品安全。

日本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和卫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日本作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发达国家,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本文旨在分析日本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二、日本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特点1. 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日本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包括《食品、添加剂等安全管理法》、《农药残留标准》、《食品卫生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2. 政府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日本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

同时,行业协会和企业也承担起自律责任,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3. 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日本建立了覆盖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包括食品污染监测、食品中有害物质监测、食品微生物监测等多个方面。

监测机构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此外,日本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挥舆论媒体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4. 严格的食品添加剂管理日本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用途、限量等。

食品企业在使用添加剂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影响。

同时,日本还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监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 食品追溯制度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日本建立了食品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企业记录产品来源、生产过程、销售去向等信息。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追溯体系迅速找到问题食品的来源,采取措施予以召回,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

三、对我国的启示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应借鉴日本的做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日趋严格的日本食品安全管理

日趋严格的日本食品安全管理

口 国 安 全 措 施 又 不 充 分 , 厚 生 法 》 在 中所 列 的 疾 病 补 充 到 《 品 卫 害 关 系 人 的 意 见 后 ,于 2 0 食 0 6年 5
所 总 7 9日 正 式 实 施 。 劳 动 大 臣 认 为 必 要 时 , 可 对 出 生 法 》 防 范 的 疾 病 中 , 共 有 5 月 2 则
关 对 策 。 而 结束 了 日本 厚 生 劳 制所 采 取 的对 策 分 开 。 品安全 进 口食 品 安 全 对 策 室 , 化 对 进 从 强 食 动 省和农 林 水产 省在 食 品安 全 管 委 员 会 评 定 食 品 对 健康 的 影 响 , 口 食 品 的 检 验 。
理 上 各 自为 政 的 局 面 , 现 了 食 据 此 要 求 农 水 省 、 生 省 等采 取 实 厚 品 安全 一 元 化 领 导 的体 制 。 相 关 政 策 , 关 省 厅 再 采 取 措 施 有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把 风 险 评 定 费 者 对 于 食 品 卫 生 安 全 的 意 见 。
由 该 委 员 会 评 定 食 品 对 健 康 的 影 和 风 险 管 理 明 确 分 开 , 科 学 判 与 此 同时 , 生省 将 食 品保健 部 即 厚 响 , 督 促 各 个 政 府 部 门采 取 相 断 食 品健 康 的 影 响 同 具 体 检 验 限 改 为 食 品 安 全 部 , 该 部 内 设 立 并 在
策 , 督食 品安全 政策 的实施 , 监 同 的 措 施 是 否 得 力 。 时 在 各 部 门 间 起 到 重 要 的 协 调 作
其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对 食 品 安 全 修 改 , 结 果 是 对 进 口 食 品 安 全
(一 )0 0年 5月 第 1次 修 改 20 根据 原来 的 《 品卫 生法 》 食 在

浅析日本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日本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Tlogy科技专家视点26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12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食品安全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也将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食品安全关系到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工程。

以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无论是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还是食品的检测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等方面都较为完善。

因此,增进对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相关法律的了解,能够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借鉴。

1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日本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由《食品安全基本法》和《食品卫生法》两大基本法和其浅析日本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他相关法律法规组成。

日本于1947年制定《食品卫生法》,该法规旨在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避免食品因卫生不佳引起的安全问题。

在经历多次食品安全事件后,日本不断对该法进行修订,并最终规定了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成分规格、容器包装、农药残留标准、食品的标识和广告、进口食品监管措施等,同时还规定了日本国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商的监管及相关处罚条例。

21世纪初,日本先后出现了森永毒奶粉事件、“地沟油”危机、疯牛病,以及未许可添加剂的滥用、原产地标识伪造问题等食品安全系列事件,致使日本国民对日本食品的质量安全信任受到严重冲击。

基于此,日本在2003年出台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该法明确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食品相关经营者及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保障国民健康、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化、充分考虑国际动向与国民意见等是日本食品安全法规制定的基本理念。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也由之前食品本身的卫生监管转变为当前的包括所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环节□ 鲁邹尧 施晓予 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公司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专家视点Dec 2019 CHINA FOOD SAFETY 27等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并推进建立可追溯体系。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日本是一个食品进口大国,食品进口量约占总消费量的63%,所以对食品卫生的要求比较严格。

一、日本食品卫生法规日本1947年制定了《食品卫生法》,1948年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1953年颁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令》。

《食品卫生法》是食品卫生的根本大-法和基础,在本法中,明确规定禁止销售腐烂、变质或未熟的食品;含有或附着有毒、有害物质,疑为有害物质的食品;病原微生物污染或凝为污染而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混入或加入异物、杂质或其它原因而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病死畜禽肉;未附有出口国政府签发兽医证的畜禽肉、内脏及制品(火腿、腊肠、腊肉);未经证实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为目的的化学合成品及含有此成份的制剂、食品;有毒器具;新开发的尚未证实对人体无害的食品并制定了处罚措施。

为适应厚生省大臣咨询需要,日本设立了食品调查委员会,调查审议有关食品中毒事项、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和其他有关食品卫生的重大事项。

除《食品卫生法》外,与此相关的主要法规还有:《产品责任法(PL法)》、《食品卫生小六法》、《屠宰场法》、《禽类屠宰及检验法》、《关于死毙牲畜处理场法》、《自来水法》、《水质污染防止法》、《植物检疫法》、《保健所法》、《营养改善法》、《营养师法》、《厨师法》、《糕点卫生师法》、《生活消费用品安全法》、《家庭用品品质标示法》、《关于限制含有有害物质的家庭用品的法律》、《关于化学物质的审查及对其制造等进行限制的法律》、《计量法》、《关于农林产品规格化及品质标示合理化的法律》及日本农林规格(JAS)、食品卫生检查指针、卫生试验法注解、残留农药分析、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在食品或添加剂的制造过程中防止混入有毒有害热载体的措施标准、关于奶制品成分规格的省令、标签内容的规定、行业自定标准、与进出口食品有关的还有输出入贸易法、关税法等。

二、日本食品卫生管理体制日本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中央政府负责有关法律规章的制定,进口食品的检疫检验管理,国际性事务及合作;地方政府负责国内食品卫生及进口食品在国内加工、使用、市场销售的监管和检验。

日本食品安全法(中文版)

日本食品安全法(中文版)

日本法律大全:http://ja.wikipedia。

org/wiki/%E6%97%A5%E6%9C%AC%E3%81%AE%E6%B3%95%E5%BE%8B%E4%B8%80%E8%A6%A7日本容器包装相关法规:http://ja.wikipedia。

org/wiki/%E5%AE%B9%E5%99%A8%E5%8C%85%E8%A3%85%E3%81%AB%E4%BF%82%E3%82%8B%E5%88%86%E5%88%A5%E5%8F%8E%E9%9B%86%E5%8F%8A%E3%81%B3%E5%86%8D%E5%95%86%E5%93%81%E5%8C%96%E3%81%AE%E4%BF%83%E9%80%B2%E7%AD%89%E3%81%AB%E9%96%A2%E3%81%99%E3%82%8B%E6%B3%95%E5%BE%8B#。

E5.AF。

BE.E8.B1。

A1.E3.81。

A8.E3。

81.AA。

E3。

82。

8B.E5.AE.B9.E5.99.A8.E5.8C.85。

E8.A3.85食品安全法(2003年5月23日)(法律第48号)第156次例行国会小泉内阁食品安全基本法的颁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10条)第二章关于筹划制定本法的基本方针(第11条至第21条)第三章食品安全委员会附则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制定本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化的进展及其适应与国民饮食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变化的迫切性;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国家、公共团体;食品关连企业;消费者的责、权、力的同时,筹划制定了基本方针,全面推进此法;以此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定义)第二条本法律中所指的“食品”是指所有的饮品、食品不包括药事法(1960年法律第145号)规定的医药品及与医药相关的产品。

(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在制定各项措施时的基本认识)第三条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必须在以确保国民的健康为重中之重的基本认识的前提下实施。

日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其监管体制初探

日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其监管体制初探
品 安 全 管理 工 作 进 行 协 调 。 日本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的 修 订 、 全 标 准 的 修 安 补 、 理 体 制 的 改 革 , 实 了其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的 法 律 基 础 , 化 了 其 食 管 夯 优
品安 全标 准框 架 , 善 了其食 品 安 全 标 准 体 系细 则 , 顺 了其 食 品安 完 理 全监 管的 行政体 制 , 强化 了其对食 品 安全 的 管理 。 关键 词 : 日本 食 品 法律 法规 标 准体 系 管理 体 制
厚 生劳动 省 。 当年 7月 1日成 立 日本 内 阁 府 食 品
安全 委员会 , 主要 职 能是 对 食 品 安全 实 施 检 查 和 其 风 险评估 , 门对农 林 水产 省 和 厚 生 劳动 省 的食 品 专 安全 管理 工 作 进 行 协 调 。 日本 管 理 体 制 的特 点 是
这样 , 日本政 府虽 然无 法要 求 出 口国遵 循 与 日本 国
内相 同的强 制性检 验程 序 , 可 根据 该 法对 进 口产 但 品进 行更 严格 的审 查 。 在 日本 , 及 食 品 安 全 的专 业 、 门法律 法 规 涉 专 很 多 , 括食 品质 量 卫 生 、 产 品质 量 、 人 品 ( 包 农 投 农 药、 兽药 、 饲料 添加 剂等 ) 量 、 物 防疫 、 物 保 护 质 动 植
食 品 质 量 与安 全 Fra bibliotek中国标准导报
CH I A TAN DA RDS REVI N S EW
日本 食 品安全 标准 体 系
及 其 监 管 体 制 初 探
熊 立 文 李 江 华
摘 要 : 日本 已经建 立 了一套 比较 完善 的食 品 安全 标 准 体 系和 管理 体 制 , 其食 品安全 标 准体 系以颁布食 品 法律 、 规 为 主 , 法 辅之 以技 术 标 准 的制 定 , 其 管理 体 制是 通过 食 品 安 全 委 员会 对 农 林 水 产 省 和 厚 生安 全省 的食

中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比

中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比

标题:中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关注焦点。

在国际食品安全领域,日本与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实践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本文将从中日两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层面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借鉴和改进的方向。

一、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对比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是“预防为主,严格监管”。

日本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国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强调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全程控制,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经历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以确保食品安全为前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的理念。

在实际工作中,我国逐渐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等体系建设。

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对比日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涉及政府、企业、第三方机构和消费者等多个层面。

政府层面,日本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对策本部等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企业层面,日本要求食品企业履行自律职责,确保产品安全。

第三方机构层面,日本鼓励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

政府层面,我国设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此外,还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企业层面,我国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三方机构层面,我国正在积极培育食品安全社会组织,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对比日本拥有较为健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食品卫生法》、《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此外,日本还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eastsea01的博客: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a{color: #000000;text-decoration : none;font-size: 10pt;}a:hover {color: red;text-decoration : underline;}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发布时间:2008-04-10标签:日本食品法律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专业、专门法律法规组成。

“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是两大基本法律。

“食品卫生法”是在1948年颁布并经过多次修订,仅1995年以来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

根据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日本将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即禁止含有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且其含量超过统一标准的食品的流通。

日本原先已制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只有350种,而世界上实际使用的农兽药数有700多种,按照日方原规定,对于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市场上某种食品中的残留量较高,也没有理由处罚和禁止其销售。

2004年8月公布的“肯定列表”修改和制定了669种农药、添加剂和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对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设定的“统一标准”数值非常低,仅为0.01PPM。

这实际上就是禁止尚未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进入日本。

为了进一步强调食品安全,日本在2003年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该法确立了“消费者至上”、“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从农场到餐桌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理念;要求在国内和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

精选日本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及对我国的启示最终修改版

精选日本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及对我国的启示最终修改版
③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
实践意义
系统整理食品安全常识
对比中日视频安全体质的差异
加大公众参与,促进全民食品安全体制建立
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健全生产链规范
督促政府规范食品安全立法与管理
④ 研究思路
横向
中国和日本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差异。
纵向
中国和日本食品安全保障体制的完善历程。
⑤ 研究方法
采访普通群众
采访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
查阅相关中日文献
⑥ 研究成果(1/4)
⑥ 研究成果(2/4)
⑥ 研究成果(3/4)
食品行业的安全意识
食品可塑性制度
食品召回制
⑥ 研究成果(4/4)
启示1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启示2
整顿管理机构
启示3
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教育
⑦ 研究不足与展望
1
本次研究内容多涉及食品方面,而作者本人并非学习这方面专业。因此,在许多专业知识上肯定存在认识不足。但是作者通过选修生命学院翁佩芳副教授的“食品安全与人体健康”课以及与生命学院同学沟通,正在尽可能弥补这方面不足,努力是自己成为“日语+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30.7%
26.5%
41%
20%
(单位:亿美元)
② 研究可行性(3/3)
以日本全国800多个普通家庭为对象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主题是:在超市等处选购食品时特别关注什么问题?结果回答特别关注“安全”的最多,占受访者的26%;其次是“味道” ,占24%;再次是“价格” ,占19%。据日本“生活与商品”研究所对300余名消费者的调查,回答“国产食品最为安全”的高占9成 。
2
论文中所提出的相关认识,都没有在实际中检验过。以后可以尝试与公司或政府部门交流,从而使其有可能在社会的实践中得到完善和补充鼓励,鼓励我积极参与各种科研活动,才使我有这机会站在这讲台,表达我的思想,展现我的科研精神。另外,我也非常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如果没有张老师的指导,论文不可能顺利完成并发表在二级核心刊物《经营与管理》第10期上。最后很感谢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能认真听取我的陈述。

日本和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有何区别?

日本和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有何区别?

日本和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有何区别?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对于日本和中国这两个亚洲大国,由于历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不同,其食品安全标准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日本和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区别。

1. 法律法规体系上的区别在日本,食品安全的管理主要由“食品卫生法”来规定。

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是由日本厚生劳动省负责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法律。

其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备,主要包括了食品添加剂和农药等的规定。

同时,日本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以确保食品安全性能的严格把关。

而在中国,食品安全的管理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是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目前已经修订多次,制定了一系列完备的法律法规文件。

虽然中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表现出了比较好的态势,但是由于现实中的执法与执行存在诸多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2. 食品加工工艺上的区别日本人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非常注重食品的品质和健康因素。

日本的食品加工工艺一般都是采用传统的处理方式,比如用盐腌制或者发酵等方法来保证食品的品质和口感。

同时,日本的农产品管理也是比较严格的,所有的农产品都要经过厳格的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而在中国,一般的食品加工工艺很少注重健康因素,更多是注重利润。

特别是在民间小作坊食品的加工中,往往缺乏规范的卫生条件和技术标准,这就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同时,中国的农产品管理虽然从法律上要求严格,但是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农药残留和兽药问题等。

3. 消费者安全意识上的区别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差异,日本人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比较高。

日本的消费者普遍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对食品安全问题非常敏感。

同时,由于食品加工工艺比较规范,日本消费者对于食品的选择和购买十分谨慎,更重视消费者自身的健康。

而在中国,虽然近年来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是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食品安全问题还没有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日本食品法律

日本食品法律

《农药取缔法》 农药取缔法》
• 《农药取缔法》是1948年公布 农药取缔法》 年公布 的,该法规定了农药的活性成 分,并对农药的使用以及可以 使用农药的农作物进行规范。 使用农药的农作物进行规范。 该法规定只有登记过的农药才 可以出售和使用, 可以出售和使用,禁止销售那 些未经日本农林水产省登记的 农药,认定这些生产、进口、 农药,认定这些生产、进口、 使用未经登记的农药的行为为 非法行为。 非法行为。目的是在设置农药 登记制度的同时, 登记制度的同时,通过限制出 售和使用, 售和使用,正确制定农药的质 量和安全性以及使用量, 量和安全性以及使用量,来保 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国民健康。 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国民健康。 其主要事项由农林水产省管辖。 其主要事项由农林水产省管辖。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植物防疫法》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植物防疫法》
• 日本的农产品(主要是动植物) 日本的农产品(主要是动植物)自 给率很低,必须从国外大量进口, 给率很低,必须从国外大量进口, 因此日本制定了《 因此日本制定了《家畜传染病预防 植物防疫法》 法》、《植物防疫法》,对自海外 进入其境内的动植物实行严格的检 疫和卫生防疫制度。 疫和卫生防疫制度。《家畜传染病 预防法》 预防法》是日本动物检疫的指导原 是依据国际兽疫事务局( 则,是依据国际兽疫事务局(OIE) ) 等国际有关机构发表的世界动物疫 情通报制订该法的实施细则。 情通报制订该法的实施细则。凡属 该细则规定的动物及其制品, 该细则规定的动物及其制品,即使 有出口国检疫证明也一概禁止入境。 有出口国检疫证明也一概禁止入境。 日本植物防疫的法律规范是《 日本植物防疫的法律规范是《植物 防疫法பைடு நூலகம் 防疫法》。依据有关国际机构或学 术界的有关报告, 术界的有关报告,通过了解世界植 物病虫害分布情况,日本制定了 物病虫害分布情况, 植物防疫法实施细则》 《植物防疫法实施细则》,其中规 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 定,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 来自或经过其发生国家的有关植物 和土壤均严禁进口。 和土壤均严禁进口。

日本_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日本_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作为我国的邻国,日本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方面有着较为完善的体系,本文将对日本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二、日本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日本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核心,辅以多项配套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以下从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介绍。

三、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1. 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即《食品卫生法》,是日本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

该法于1962年颁布,2003年进行了修订。

主要规定了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进口、出口等环节的卫生要求,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监管体制。

2. 食品安全基本法的主要特点(1)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口商、出口商等各方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

(3)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中污染物、添加剂、农药残留等设定严格的标准。

(4)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公开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信息。

四、日本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1. 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日本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包括《食品标识法》、《食品添加剂法》、《农药残留法》、《兽药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规范。

2.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特点(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3)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中污染物、添加剂、农药残留等设定严格的标准。

五、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 食品安全委员会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是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的机构,由首相任命,由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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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食品进口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非常严格。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通过厚生劳动省管辖的食品检疫所的检查和海关手续之后才能够进入日本国内市场流通。其中新鲜蔬菜、水果、谷物、大豆等和畜产品先要经过农林水产省管辖的植物检疫所和动物检疫所的检疫,不合格的将被拒收或销毁,合格的才可以进入食品检疫所的检查程序。其他加工食品及鱼类则直接进入食品检疫所检查。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与制度
日本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主要有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在2003年7月设立的,是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协调职能的直属内阁的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部门(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以及风险信息沟通与公开。该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7名委员组成,他们都是民间专家,由国会批准并由首相任命。委员会下辖“专门委员会”,分为三个评估专家组:一是化学物质评估组,负责对食品添加剂、农药、动物用医药品、器具及容器包装、化学物质、污染物质等的风险评估。二是生物评估组,负责对微生物、病毒、霉菌及自然毒素等的风险评估。三是新食品评估组,负责对转基因食品、新开发食品等的风险评估。此外,委员会还设立“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其雇员多数来自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等部门。
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7年8月8日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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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律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随着风险评估职能的剥离而专职风险管理,两部门对内部机构进行了大幅调整。农林水产省成立了消费安全局。下设消费安全政策、农产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植物防疫、标识规格、总务等6个课,以及1名消费者信息官。消费安全局的主要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在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的监管;进口动植物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性检查;国内农产品品质、认证和标识的监管;农产品加工环节中推广“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屠宰场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搜集、沟通等。厚生劳动省将原医药局改组为医药食品局,下辖的食品保健部改组为食品安全部。除增设食品药品健康影响对策官、食品风险信息官等职位外,为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还增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食品安全部的主要负责:食品在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食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检查;核准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许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等。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在职能上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各有侧重。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厚生劳动省负责其他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食品的进口和流通阶段。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则由两个部门共同制定。
在日本,涉及食品安全的专业、专门法律法规很多,包括食品质量卫生、农产品质量、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动物防疫、植物保护等5个方面。主要有:“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家禽传染病预防法”、“牧场法”、“水道法”、“土壤污染防止法”、“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防治法”、“农药管理法”、“持续农业法”、“改正肥料取缔法”、“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法”、“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包装容器法”等一系列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国内对有机农产品需求的扩大,日本于1992年颁布了“有机农产品及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志标准”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要领”,在此基础上,于2000年制定并于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日本有机食品生产标准”。此外,日本还制定了大量的相关配套规章,为制定和实施标准、检验检测等活动奠定法律依据。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了2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和1000多个农药残留标准,农林水产省颁布了351种农产品品质规格。
发布时间:2008-04-1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专业、专门法律法规组成。“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是两大基本法律。“食品卫生法”是在1948年颁布并经过多次修订,仅1995年以来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根据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日本将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即禁止含有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且其含量超过统一标准的食品的流通。日本原先已制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只有350种,而世界上实际使用的农兽药数有700多种,按照日方原规定,对于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市场上某种食品中的残留量较高,也没有理由处罚和禁止其销售。2004年8月公布的“肯定列表”修改和制定了669种农药、添加剂和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对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设定的“统一标准”数值非常低,仅为0.01PPM。这实际上就是禁止尚未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进入日本。为了进一步强调食品安全,日本在2003年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至上”、“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从农场到餐桌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理念;要求在国内和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这样,日本政府虽然无法要求出口国遵循和日本国内相同的强制性检验程序,但可根据该法对进口产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由于农林水产省管辖的植物检疫所和动物检疫所,同厚生劳动省管辖的食品检疫所在检疫目的、检疫项目等方面不同,经过植物检疫所和动物检疫所的检疫且合格的农产品和食品,进入食品检疫所的检查程序后并不能保证同样能够合格。食品检疫所官员要首先审查进口文书,包括进口申请书、有关原材料和成分以及生产过程等的说明书、卫生证明书、检疫结果书等,结合以往的进口实绩,决定是否需要检查、免查和禁止进口。“禁止进口”主要是针对来自特定国家和地区的某些食品,或在命令检查中发现最新检验的60个进口食品样品中不合格率超过5%,或存在引发公共健康事件的风险,或存在食品成分变异可能。
eastsea01的博客: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a{color: #000000;text-decoration : none;font-size: 10pt;}
a:hover {color: red;text-decoration : underline;}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小结
日本是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最完善、监管措施最严厉的国家之一,尤其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检验检疫不但严格而且手续繁琐。所有的进口的动植物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首先要通过农林水产省管辖的动物检疫所或植物检疫所的检疫,然后还要接受厚生劳动省管辖的食品检疫所的检查。日本视我国为家畜口蹄疫的非清洁地区,拒绝进口我国的生鲜肉类产品。我国的生鲜肉类产品只有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被允许进口。而且,日本对热加工食品企业的注册要求十分苛刻,必须经日本官方派员现场考核后才能决定是否认可。即使经过植物检疫所和动物检疫所的检疫且合格的农产品和食品,进入食品检疫所的检查程序后并不能保证同样能够合格。日本对进口食品的行政性检查包括“监测检查”和“命令检查”。从制度上讲这两项检查措施可以随情况而互换,但实际情况却是,一有不利情况立即启用“命令检查”,而“命令检查”的解除却延耽不决。这些情况实际上构成了对进口食品的贸易壁垒。日本是我国食品出口的最大对象国,对日食品出口占我国食品出口总额的比例在36%左右。我国又是日本的第二大食品进口来源国,每年占日本进口食品的14%左右,仅次于美国。了解日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及其变化,有助于我国食品企业开拓日本市场,增加对日本的食品出口。
对需要检查进口的食品采用“自主检查”、“监测检查”和“命令检查”三种级别。“监测检查”是对一般进口食品进行的一种日常抽检。厚生劳动省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别、以往的不合格率、进口数量(重量)、潜在风险的危害程度等确定监测检查计划,包括需检查项目和抽检率,由各地食品检疫所具体实施。“命令检查”是强制性逐批进行100%的检验,由口岸食品检疫所负责实施。“监测检查”和“命令检查”的区别是,前者在受检时不影响货物通关,但对检验出有问题的食品则要求进口商负责召回、销毁;后者在受检时货物不得通关。“监测检查”和“命令检查”可以因以往检查中的不良纪录的数量和程度而转化。如果来自同一制造商或加工商的进口食品在以往“测检查”中发现一次违规,则抽检率提高50%,发现第二次违规则启动命令检查。另外,如果进口食品中出现与公共健康有关的突发事件或会引发公共卫生危机的风险,一例违规即可启动指令性检验措施。只有在出口国查明原因并强化了新的监督、检查体系,确定了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等,确认不会再出现不合格出口食品时,“命令检查”才能解除。“自主检查”是进口商的自律行为,但并不是没有约束。对需要”自主检查“的进口食品,进口商自选样本送到厚生劳动省指定的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的问题必须依法报告。与前两种检查不同的是,“监测检查”和“命令检查”是行政性检查,检查样品由厚生劳动省所属的食品检疫所抽取;”自主检查“则要求进口商自主抽取样品。但无论是哪一种检查,检查费用均须进口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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