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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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沱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
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一体化协调治理,强化减污增流,
进一步加强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构建源头预防、
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
动形成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
享的良好局面,努力把沱湖流域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样
板。
三、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1年,唐河、沱河及主要支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形成基本完善的水质、水文监测网络、预警监控系统和水环境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生态补偿资金,生态补偿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协调发展中的效应逐步显现。
(ニ)中期目标。到2023年,唐河、沱河及主要支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水资源得到有效调控,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模式。
(三)远期目标。到2025年,沱河流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补偿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显著作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廓清沱河流域边界和水系。全面廓清沱河流域边界和干支流水系分布、流向,整合流域环境要素信息。
(二)建设现代化水环境监测体系。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完善汛期应急预警监测体系。3.参与省市水质水文监测合一体系建设。
(三)全面实施精准治污与生态修复。1.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2.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病害管网排查和修复力度。3.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以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4.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依法依规清理沱河流域网箱、围网、拦网、地笼捕鱼和河滩、堤坡种植、养殖等行为。5.加强流域河道管理。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快推进水陆同治。6.加强流域河道综合治理。7.加强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有效拦蓄面源污染。8.加强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实施退田退林还湿。9.实施鱼类增殖放流。10.强化水污染治理研究。
(四)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泗县实施方案》,坚持节水优先,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以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主,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等需要。
(五)强化流域水安全。1.保障流域饮水安全。2.定期清理涵闸淤积底泥。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拦截试点工程。4.加大涉水污染源监管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河湖保护与经济发展,统筹地方与部门同向用力,严守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将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二)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压紧压实县、乡、村河(湖)长责任,围绕河(湖)长六大职责,加大巡河和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加快推进河长制由“见河长”向“见实效”转变。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成沱河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实现沱河流域水质、水文、气象等水环境治理信息实时共享。
(四)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沱河流域预警办法,明确水质监控预警条件,分级预警。
(六)建立共建共享机制。统筹沱河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一规划配置和利用资源,统一相关政策制度,共享生态资源,共建生态系统。
六、创新举措
探索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实行无人机技术、远程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流域水质监测及生态监测,结合地面监测,形成“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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