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中药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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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中药的性能

中医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是由于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机体阴阳偏盛偏衰,脏腑经络机能失常的结果。药物防病治病的基本作用,不外是祛邪去因,扶正固本,协调脏腑经络机能,从而纠正阴阳偏盛偏衰,使机体恢复到阴平阳秘的正常状态。药物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各种药物各自具有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也称之为药物的偏性。意思是说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所表现的阴阳偏盛或偏衰。清代医家徐灵胎总结说:“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故能补偏救弊,调和脏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

除了用上述“以偏纠偏”来解释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外,古人还对药物作用的物质基础进行了探究。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前人不可能对这些物质进行深入细致的认识,所以长期以来,仍以药物的偏性来解释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

中药的作用包括治疗作用和不良作用(不良反应)。中药的治疗作用又称为中药的功效;中药的不良作用包括副作用和毒性反应。

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能消失。副作用的产生固然与药物的偏性有关,更重要的是因为一味中药往往有多种作用,治疗时利用其一种或一部分作用,其它作用便成为副作用。例如,大黄有泻下攻积,清热泻火等作用,对于热结便秘之证,上述两项作用皆为治疗作用,对于冷积便秘之证,泻下攻积为治疗作用,而清热泻火便成为副作用,可造成寒凉遏伏阳气及苦寒伐胃等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常将大黄与温补脾胃的附子、干姜、党参、甘草等同用。吴茱萸有温中止呕作用,故最宜于胃寒呕吐;对于胃热呕吐,其温中作用便成为副作用,故常与清热的黄连、栀子等同用。

毒性反应是指用药后引起机体损害性反应,往往因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与人的体质因素等也有密切关系。

充分而正确地利用中药的治疗作用,尽量避免不良反应发生,即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这是临床用药的一条基本原则。

中药的性能是中药作用的基本性质和特征的高度概括。中药性能又称药性。药性理论是中药理论的核心,主要包括四气、五味、归经、升降浮沉、毒性等。

中药的性能与性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药的性能是对中药作用性质和特征的概括,是依据用药后的机体反应归纳出来的,是以人体为观察对象。中药的性状是指药物形状、颜色、气味、滋味、质地(包括轻重、疏密、坚软、润燥等),是以药物(药材)为观察对象。前人往往将药物的性状和性能相联系,并用药物的性状,即一般所说的形色、气味、质地、入药部位等解释药物作用的原理。随着认识的深入,前人也意识到两者的涵义、认识方法截然不同,不能混淆。

第一节四气

四气即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它反映药物在影响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作用倾向,是说明药物作用性质的重要概念之一。。

《汉书艺文志·方技略》:“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可知药性分寒温,不晚于西汉时代。。药有寒热温凉四气”,则是首先由《本经》提出的。宋代寇宗爽为了避免与药物的香臭之气相混淆,主张将“四气”改为“四性”。他在《本草衍义》中提出:“凡称气者,即是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则是药之性……序例(指《本经·序例]中‘气’字,恐后世误书,当

改为‘性’字,于义方允。”但是,不论称四气,还是称四性,涵义都是一样的,都是指寒热温凉四种药性,而四气的称谓沿用已久,习称至今。正如李时珍所说:“寇氏言寒热温凉是性,香臭腥躁是气,其说与《札记》文合。但自《素问》以来,只以气味言,卒难改易,姑从旧尔。”

四气中温热与寒凉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温热属阳,寒凉属阴。温次于热,凉次于寒,即在共同性质中又有程度上的差异。对于有些药物,通常还标以大热、大寒、微温、微寒等予以区别,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不同的进一步区分。

此外,还有一些平性药,是其寒热偏性不明显;实际上也有偏温倔凉的不同,称其性平是相对而言的,仍未超出四性的范围。故四性从本质而言,实际上是寒热二性。

药性寒热温凉,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应的。故药性的确定是以用药反应为依据,病证寒热为基准。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如黄芩,板蓝根对于发热口渴、咽痛等热证有清热解毒作用,表明这两种药物具有寒性。反之,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或热性,如附子、干姜对于腹中冷痛、四肢厥冷、脉沉无力等寒证具有温中散寒作用,表明这两种药物具有热性。

一般来讲,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的药物,性属寒凉;具有温里散寒、补火助阳、温经通络、回阳救逆等作用的药物,性属温热。

药性寒热与药物功效的关系必须明确两点:

(1)药性寒热与药物功效是共性与个性、抽象与具体的关系。药性寒热与八纲寒热相对应,是高层次上的抽象,而阴阳则是更高层次上的抽象。药性寒热只反映药物影响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基本倾向,并不说明药物的具体作用。因此,掌握药性寒热不能脱离其具体功效。正如徐灵胎所说:“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而石膏之寒与黄连之寒迥乎不同。”也就是说,对于药性寒热,不仅要从共性方面进行理解,还必须结合每一药物的具体作用,方能掌握其性寒或性热的特点。

(2)药性寒热是从特定角度概括药物作用性质,它只反映药物作用性质的一个侧面,而非所有方面。

对药物作用可从不同角度认识,如作用性质、作用范围、作用趋势、作用强度、作用的益害性等。药性寒热是从药物对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影响这一特定角度来概括药物作用性质,而不概括药物作用的所有方面。因此,必须与其它方面的内容相结合,方能全面地认识和掌握药物的性能和作用。

药性寒热与治则:《本经》提出“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素问·至真要大论》谓:“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指出了药性寒热与治则的关系。阳热证用寒凉药,阴寒证用温热药,这是临床用药的一般原则。王叔和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便是此意。至于寒热错杂之证,往往采用寒药热药并用。对于真寒假热之证,则当以热药治本,必要时反佐以寒药;真热假寒之证,则当以寒药治本,必要时反佐以热药。

第二节五味

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药物和食物的滋味不止五种,辛甘酸苦咸是五种最基本的滋味。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由于长期以来将涩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属关系,故习称五味。

药食的滋味是通过口尝而得知的。由于药食“入口则知味,入腹则知性”,因此古人很自然地将滋味与作用联系起来,并用滋味解释药食的作用,这就是最初的“滋味说”。《周礼·天官》所载”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即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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