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的定义
存托凭证(DR)
存托凭证(DR)存托凭证又称预托证券,乃是由股票发行公司委托国外投资银行在国外证券市场发行的对应其股票的一种证券。
投资人持有存托凭证就好比间接持有股票,只不过投资银行担任中介者的角色。
当发行公司发放股利时,投资银行会依存托凭证投资人持有凭证的比例,将股利转换为外币后分配给投资人。
存托凭证依其背后表彰证券来源的不同,概可分为旧股提拨及新股发行两种形式。
存托凭证之种类依是否发行新股:存托凭证可以新股或原股东提拨旧股发行。
差别在于前者可以筹措资金,后者则无。
我国法令目前规定只能以新股发行。
依公司是否参与:若公司不参与发行,则完全由投资银行在次级市场以现股发行。
而公司参与发行,则由公司与投资银行合作,共同发行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Depository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1927年,美国人J.P摩根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
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一家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所发行的几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一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
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本地有证券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
按其发行或交易地点之不同,存托凭证被冠以不同的名称,如韩国存托凭证(KoreanDepositoryReceipt,KDR)、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DepositoryReceipt,ADR)、欧洲存托凭证(EuropeanDepositoryReceipt,EDR)、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oryReceipts,GDR)、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DepositoryReceipt,CDR)等。
存托凭证通俗的理解
存托凭证通俗的理解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存托凭证这个有意思的玩意儿。
你说存托凭证像啥呢?咱可以把它想象成是股票的“远方亲戚”。
就好比你有个亲戚在远方,你可能没见过他几次,但你知道有这么个人,而且他和你还有着一定的关系。
存托凭证就是这样,它代表着境外公司的股票,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股票。
比如说,有个特别牛的外国公司,你特别看好它,觉得它以后肯定能赚大钱。
可你发现,直接买它的股票不太方便,手续麻烦得很呢!这时候存托凭证就出来帮忙啦!它就像是个“中间人”,把外国公司的股票打包一下,变得更容易让咱普通投资者接触到。
存托凭证还有个好处呢,就是让咱能更方便地投资全球的好公司。
你想想啊,世界那么大,好公司那么多,咱总不能一个个地去研究怎么买它们的股票吧?有了存托凭证,就好像打开了一扇通往全球市场的大门,咱可以通过它去涉足那些原本很难够到的优质资产。
那存托凭证就没点啥要注意的地方吗?当然有啦!就跟交朋友一样,你得了解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吧。
存托凭证也有它的特点和风险。
比如说汇率风险,毕竟涉及到不同国家的货币呢。
还有就是市场风险,那外国市场的波动咱可得心里有数。
但咱也别被这些风险吓住了呀!就像你走路可能会摔跤,但你总不能因为怕摔跤就不出门了吧?只要咱多学习,多了解,就能更好地把握存托凭证带来的机会。
而且存托凭证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啦,在国际上都已经存在好长时间了呢。
很多国家的投资者都通过它尝到了甜头。
咱中国现在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存托凭证市场,这不是挺好的事儿吗?你说咱普通老百姓,以前哪有这么多机会去投资国外的好公司呀?现在有了存托凭证,就等于多了一条投资的路。
虽然这条路可能有点曲折,但只要咱走得稳,走得小心,说不定就能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呢!总之呢,存托凭证就是这么个有趣又有点复杂的东西。
咱得用咱的智慧和勇气去探索它,利用它。
别害怕尝试新事物,万一成功了呢?对吧!。
存托凭证
1、存托凭证(Depository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上市公司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例: 2009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1月聘任摩根大通担任青啤美国存托凭证的托管行发行存托凭证不同于在美国上市,只是青啤H股在美国交易的一种形式。
特点:①采用存托凭证的方式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股东基础,提高公司长期筹资能力,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形象,从而增加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兴趣。
②按其发行或交易地点之不同,存托凭证被冠以不同的名称,如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ADR)、欧洲存托凭证(European Depository Receipt, EDR)、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等。
2、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后一般不通知相关的客户。
作用:满足借款人因应收账款占用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优化客户财务报表。
-融资额度随着营业额的增长而增长,而银行透支额度是固定的3、福费廷业务:福费廷业务是一项与出口贸易密切相关的新型贸易融资业务产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从出口商那里买断由于出口商品或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相对于其他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的最大特点在于无追索权,也就是出口企业通过办理福费廷业务,无需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就可从银行获得100%的便利快捷的资金融通,改善其资产负债比率,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规避利率、汇率、信用等各种风险,为在对外贸易谈判中争取有利的地位和价格条款、扩大贸易机会创造条件。
投资银行学(含答案)
投资银行学一、名词解释1.存托凭证: 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2.信用买进交易或信用卖出交易: 指证券交易的当事人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或者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证券,而由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或者融券进行交易3.做市商制度: 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4.兼并: 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5.合并: 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6.分立: 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7.股票回购: 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8.杠杠收购: 指公司或个体利用收购目标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策略9.横向并购: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 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企业之间,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专业化企业之间的并购混合并购: 指一个企业对那些与自己生产的产品不同性质和种类的企业进行的并购行为10.善意收购:当猎手公司有理由相信猎物公司的管理层会同意并购时,向猎物公司的管理层提出友好的收购建议敌意收购:指收购公司在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允许,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收购活动熊抱:指介于善意收购与敌意收购之间的一种并购方式,猎手公司虽事先通告猎物公司,但之后不管猎物公司愿意与否,强行对其进行并购。
要约收购: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11.金降落伞:指的是雇用合同中按照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失去工作的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规定皇冠珍珠:皇冠之珠指的是目标公司将其最有价值、对收购人最具吸引力资产(即所谓“皇冠之珠”)出售给第三方,或者赋予第三方购买该资产的期权,使得收购人对目标公司失去兴趣,放弃收购。
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简介(一)存托凭证的定义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s, 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有时也代表债券。
存托凭证也称预托兔正,是指在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另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证券。
存托凭证首先由J . P .摩根首创。
1927 年,美国投资者看好英国百货业公司塞尔弗里奇公司的股票,由于地域的关系,这些美国投资者要投资该股票很不方便。
当时的J . P .摩根就设立了一种美国存托凭证(ADR ) , 使持有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把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交给摩根指定的在美国与英国都有分支机构的一家银行,再由这家银行发给各投资者美国存托凭证。
这种存托凭证可以在美国的证券市场上流通,原来持有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就不必再跑到英国抛售该股票。
同时要投资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也不必再到英国股票交易所去购买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可以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购买该股票的美国存托凭证。
每当塞尔弗里奇公司进行配股或者分红等事宜,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银行在英国的分支机构都会帮助美国投资者进行配股或者分红。
这样美国投资者就省去了到英国去配股及分红的麻烦。
美国存托凭证(如图5-1和图5-2所示)出现后,各国根据情况相继推出了适合本国的存托凭证,比如全球存托凭证(GDR)、国际存托凭证(IDR)。
目前我国也开始酝酿推出中国存托凭证(CDR),即在我国内地发行的代表境外或者我国香港特区证券市场上某一种证券的证券。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参与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中介机构包括存券银行、托管银行和中央存托公司。
1 .存券银行。
存券银行作为ADR 的发行人和ADR 的市场中介,为ADR 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
( 1 )作为ADR 的发行人,存券银行在ADR 基础证券的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当基础证券被解人托管账户后,立即向投资者发出ADR ; ADR 被取消时,指令托管银行把基础证券重新投人当地市场。
2020证券从业资格《金融衍生工具》讲解: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2020证券从业资格《金融衍生工具》讲解:其他衍生工具简介一、存托凭证(一)存托凭证定义存托凭证(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有时也代表债券。
存托凭证也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另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证券。
存托凭证是由J.P.摩根首创的。
l927年, J.P.摩根设立了一种美国存托凭证(ADR)。
当前我国也开始酝酿推出中国存托凭证(CDR),即在大陆发行的代表境外或者香港特区证券市场上某一种证券的证券。
(二)存托凭证优点1.对发行人的优点(1)市场容量大、筹资水平强;(2)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2.对投资者的优点(1)以美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美国清算公司实行清算;(2)上市交易的ADR须经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3)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时,存托凭证投资者能即时获得,而且是以美元支付;(4)某些机构投资者受投资政策限制,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存托凭证能够规避这些限制。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相关业务机构1.存券银行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的市场中介,为ADR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
(1)作为ADR的发行人,发行存托凭证。
(2)在ADR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
还要向ADR的持有者派发美元红利或利息。
(3)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它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或代理行。
3.中央存托公司中央存托公司是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例题·单选题】在美国存托凭证(ADR)的业务机构中,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的机构是( )。
A.证券交易所B.存券银行C.托管银行D.中央存托公司『准确答案』D『答案解析』在美国存托凭证(ADR)的业务机构中,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的机构是中央存托公司。
证券市场投资分析(下)
工具篇——金融衍生工具
8、互换
LIBOR——伦敦同业银行放款利率,是欧洲货币市场上 银行提供给其它银行资金的利率,也是许多 利率互换协议中的浮动利率。期限结束时支 付利息,3个月期的LIBOR是CME交易非常 活跃的欧洲美圆期货合约中的标的利率。
工具篇——金融衍生工具
8、互换
例:考虑一个开始于1996年3月1日的3年期利率互换,公 司B同意向A公司支付由年利率5%和本金100,000, 000$所计算的利息;反过来,公司A同意向B公司支付 由6个月期LIBOR和同样本金所计算的浮动利息。 公司A 5% 公司B
工具篇——金融衍生工具
8、互换
公司A 5% 公司B LIBOR+0.8%
5.2% LIBOR
LIBOR+20
5.8%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
——风险转移功能,对冲价格风险
套期保值——即通过在期货市场做一笔与现货市 场品种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 交易来抵消现货市场中所存在的风 险的交易,从而将现货市场中可能遭 受的风险进行了转移.
工具篇——金融衍生工具
7、可转换证券 • 特点 ——债权性 ——股权性 ——可转换性
7、可转换债券 (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 •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 本身具有公司债券的要素.如债券的面值、 票面利率、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的发 行价格等. • 同时它又具有其股权的一些发行条件, 如转换价格、转换比率、转换期限、赎 回条件、回售权等。
7、可转换债券 (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 3)转换期限 • 转换期限是指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其发行的可 转换债券进行债权向股权的转换工作时间。 • 通常是两种方式: ①是发行公司制订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只有在 该期限内,公司才受理换股事宜。如我国规定, 对上市公司的转换期限是在可转换债券发行六 个月后开始换股。
浅析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浅析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1. 引言1.1 中国存托凭证的定义中国存托凭证是一种可以代表外国股票在中国境内流通的证券,简称CDR。
它是通过中国境内发行的一种金融工具,可以让中国投资者有机会投资并持有在境外上市的外国公司股票。
CDR实质上是通过中国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以人民币交易,并以人民币交割的存托凭证。
它的发行和交易将有利于丰富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促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CDR的引入旨在吸引更多外国优质企业来中国上市,让中国投资者能够分享到全球优质企业的成长机会,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CDR还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外国资金流入中国市场,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CDR的引入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和中国经济的全球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1.2 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历程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开始探索证券化和资本市场改革。
在199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引入外资并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也逐渐走向成熟。
2000年代初期,中国证券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数量和规模增长迅速,这促使中国政府加大对存托凭证的支持力度。
于是,2008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台了《关于发行和交易存托凭证公司的若干规定》,为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奠定了更为明确的制度基础。
随着中国存托凭证市场的逐步完善,2010年代以来,中国存托凭证市场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高峰。
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选择通过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来进行融资,投资者对存托凭证的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
中国存托凭证经历了从初创阶段到快速发展阶段的历程,目前正处在稳步成熟阶段。
未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和完善,相信中国存托凭证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 正文2.1 中国存托凭证的发展前景分析中国存托凭证是指由境外基金在中国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权益证券,能够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在中国资本市场投资的便利途径。
存托凭证的基本原理
存托凭证的基本原理
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是一种由存托银行发行,代表其所存托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
这种工具的主要作用是将公司的股票转化为可在股票市场上交易的凭证,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以下是存托凭证的基本原理:
1. 发行公司与存托银行签订存托协议
发行公司将其股票交给存托银行,并与存托银行签订存托协议。
该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票的托管和交易等方面的条款。
通过签订协议,发行公司将存托银行作为其股票的代表,并授权存托银行发行代表其股票的存托凭证。
2. 存托银行与发行公司所在国的国内金融机构签订托管协议
存托银行与发行公司所在国的国内金融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将公司股票交由国内金融机构集中托管。
托管协议通常包括股票的保管、权益
的行使、信息的披露等方面的条款。
通过签订托管协议,存托银行确保了发行公司股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并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障。
3. 存托银行发行代表这些股票价值的“凭证”
存托银行根据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相应的存托凭证。
这些凭证通常是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在的,代表了发行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凭证来获得对发行公司股票的持有权,并可以在股票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场所交易该凭证。
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可以在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下,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并获取投资回报。
总之,存托凭证的基本原理是将公司的股票交由存托银行托管,并由存托银行发行代表这些股票价值的凭证。
投资者购买凭证后可以获得对发行公司股票的持有权,并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
这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和保障,并促进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场认知度。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规则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规则
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简称DR)是指由国际银行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一种股票形式的证券,代表着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在海
外市场的交易权利。
存托凭证的精髓在于,在海外市场不需要购买实
体股票即可参与股票投资,从而降低了海外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目前,DR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交易品种之一,被广泛应用于众多公司
的股票交易中。
DR的发行与交易规则是由国际金融市场所约定的。
一般来说,DR 的发行需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发行人,同时需要有境外上市公司
提供相应的授权。
发行人会在市场上发行DR,投资者可以通过向发行
人购买DR来获取对应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权利。
在DR市场中,DR的交易与普通证券的交易类似,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上进行购买和
出售。
需要注意的是,DR的发行和交易规则通常各个市场存在差异。
例如,发行机构的资格要求、发行DR的股票类型、交易的标准和流程等等。
因此,在进行DR交易时,需要考虑到不同市场的规则特点,并进
行相应的风险控制。
总之,DR的发行和交易规则在全球范围内都相对成熟,为境外上市公司提供了良好的融资和投资机会。
对于投资者来说,DR也成为他
们参与全球股票投资的重要工具之一。
存托凭证(DR)和中国存托凭证(CDR)
存托凭证(DR)和中国存托凭证(CDR)
存托凭证(DR)和中国存托凭证(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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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DR):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 DR)又称存股凭证、预托凭证、存券收据等,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本地有证券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
按其发行或交易地点之不同,存托凭证被冠以不同的名称,如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ADR)、欧洲存托凭证(European Depository Receipt, EDR)、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 GDR)等。
中国存托凭证(CDR):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 (中国存托凭证)的首字缩写。
CDR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
a股上市公司存托证券
a股上市公司存托證券摘要:1.A 股上市公司存托凭证简介2.存托凭证的作用3.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4.投资者参与存托凭证交易的注意事项正文:【A 股上市公司存托凭证简介】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上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A 股上市公司存托凭证,是指在A 股市场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存托凭证。
通过发行存托凭证,A 股上市公司可以实现在境外上市,扩大其融资渠道,提高国际知名度,增强资本运作能力。
【存托凭证的作用】存托凭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扩大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存托凭证,A 股上市公司可以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扩大融资渠道,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2.提高国际知名度:在境外上市有助于提高A 股上市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增加品牌价值。
3.优化股权结构:存托凭证的发行有助于优化A 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4.促进跨境资本流动:存托凭证交易有助于促进跨境资本流动,推动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存托凭证的发行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上市公司董事会需通过决议,决定发行存托凭证的相关事项,包括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
2.聘请专业机构:上市公司需要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完成存托凭证的发行工作。
3.提交监管部门审批:上市公司需将存托凭证发行方案提交至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批。
4.发行与上市:经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上市公司可以进行存托凭证的发行,并在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
存托凭证的交易与普通股票类似,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进行买卖。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在参与存托凭证交易时,需关注汇率波动、政策风险等因素,做好风险管理。
【投资者参与存托凭证交易的注意事项】1.充分了解公司基本面:投资者在参与存托凭证交易前,应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包括公司业绩、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
什么是存托凭证
什么是存托凭证存托凭证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什么是存托凭证,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定义:存托凭证(DR)又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 J.P.摩根首创(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有关业务机构1、存券银行:ADR 的发行人,负责 ADR 的注册和过户2、托管银行:①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通常是其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代理行②负责保管基础证券,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ADR 发行国3、中央存托公司: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 的保管和清算(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1、无担保的存托凭证:存券银行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参与,目前已很少应用2、有担保的存托凭证:(1)基础证券的发行人的承销商选择存券银行发行,承销商、存券银行、托管银行签订存券协议(2)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存托凭证、美国144A 私募存托凭证①一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无需改变现行报告制度就可上柜公开交易,不可集资②二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可在美国交易所或NASDAQ 上市,不可集资③三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可在美国交易所或NASDAQ上市集资④144A 私募存托凭证:合格机构投资者间交易(柜台交易),可集资(四)存托凭证的优点1、对发行人的优点①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②避开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法律要求2、对投资者的优点①美元交易②上市交易的 ADR 须在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有保障③股利美元支付④某些机构投资者可规避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的限制(五)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1、发行一级存托凭证的国内企业分 2 类:一是含 B 股的国内上市公司,二是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2、二级存托凭证成为我国网络股进入 NASDAQ 的主要形式3、发行三级存托凭证的公司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同时,将部分股份转换为存托凭证在纽交所上市4、144A 私募,早期国内企业使用较多,但由于投资者数量少,柜台交易不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近来少用5、中国企业美国上市 4 个阶段①1993-1995,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的优点
存托凭证的优点存托凭证的优点存托凭证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那么存托凭证有什么用呢?有哪些优点呢?(一)存托凭证定义存托凭证(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有时也代表债券。
存托凭证也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另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证券。
存托凭证是由J.P.摩根首创的。
l927年, J.P.摩根设立了一种美国存托凭证(ADR)。
目前我国也开始酝酿推出中国存托凭证(CDR),即在大陆发行的代表境外或者香港特区证券市场上某一种证券的证券。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1.存券银行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的市场中介,为ADR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
(1)作为ADR的发行人,发行存托凭证。
(2)在ADR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
还要向ADR的持有者派发美元红利或利息。
(3)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它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或代理行。
3.中央存托公司中央存托公司是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1.无担保的ADR无担保的存托凭证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参与。
无担保的存托凭证目前已很少应用。
2.有担保的ADR有担保的存托凭证由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委托一家存券银行发行。
有担保的ADR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ADR和美国144A规则下的私募ADR。
ADR的级别越高,要求越高,对投资者吸引力越大。
(四)美国存托凭证优点1.对发行人的'优点(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2)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存托凭证
再次,发行CDR为中国境外上市公司内地融资提供方便。当前境外公司,特别是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有 着较强的内地直接融资需求,而我国现有的法律和制度对这类公司在A股市场上直接融资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推 出CDR,这些公司则可以绕开某些限制,实现内地市场的直接融资,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满足它们的融资需求, 同时也使他们具有更大的利润空间。
(一)美国法院的实践
法院对存托凭证案件具有管辖权
美国存托凭证最早出现、最具代表性,发行量和成交量也居世界首位,美国法院在存托凭证案件管辖权面的 法律实践值得我们**。
对于二级和三级ADR来说,由于它们能够在美国主要证交所上市,遵循美国SEC对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而私 募ADR由于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上融资,构成了“连续和系统的联系”,因此美国法院有管辖权。目前颇有争议 的是对一级ADR的管辖权问题。
法律适用
存托凭证投资占美国资本市场的比重
存托凭证运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就是要准确确定存托凭证法律关系中的准据法。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 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实体性规范。它必须是能够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 体法;必须是经冲突规范指引的实体法;应是具体的实体法规范或法律文件,而不是笼统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体系。
中国存托凭证名词解释
中国存托凭证名词解释
中国存托凭证 (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s,CDR) 是一种金融衍生品,指的是在境外上市的公司 (包括香港) 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 A 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CDR 的本质是在境外发行股票,然后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此来实现股票在境内市场的上市交易。
CDR 最早提出是在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当时大量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公司有强烈的内地融资需求,提出推出中国存托凭证。
然而,自提出之后,到底要不要推出中国存托凭证一直争论不休。
直到 2018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工作,才正式将 CDR 推向台前。
CDR 的发行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境内存托银行、境内证券交易所等。
在 CDR 的发行过程中,境外上市的公司需要将部分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然后由存托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 CDR,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CDR 的发行需要经过境内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批准,同时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要求。
CDR 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境内股票市场的上市要求和境外市场的上市要求不同,导致境外上市的公司在境内市场无法直接上市。
而通过 CDR 的方式,境外上市的公司可以在境内市场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上市交易。
对于国内投资者来说,CDR 的推出也为境内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存托凭证交易规则
存托凭证交易规则存托凭证交易规则是指投资者通过存托凭证进行证券交易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则。
存托凭证交易规则包括:交易双方的身份要求、交易程序、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交易完成后的资金结算等。
存托凭证交易规则的实施,是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的安全,防止投资者遭受损失。
一、定义与定义范围1.1 本规则所指的存托凭证是指在海外发行、同时在中国内地交易的一种投资产品。
存托凭证的交易包括发行、上市、买卖、停牌、复牌等活动。
1.2 本规则所指的境外发行人是指在中国以外地区设立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
1.3 本规则所指的存托机构是指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负责存托凭证的发行、保管、兑换和管理等相关事宜。
1.4 本规则所指的投资者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存托凭证交易的机构和个人。
二、发行与上市2.1 境外发行人发行存托凭证前,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2.2 境外发行人发行存托凭证后,需在中国境内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存托机构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境外发行人进行审核,并确定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
2.4 存托凭证在中国境内上市后,其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三、交易与买卖3.1 存托凭证的交易应当在中国境内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2 境外发行人可以通过存托机构向投资者提供存托凭证的买卖信息。
3.3 投资者在买卖存托凭证时,应当遵守中国证券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4 存托机构应当建立存托凭证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向投资者提供存托凭证交易的相关信息。
3.5 存托机构应当建立存托凭证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交易风险。
四、停牌与复牌4.1 境外发行人因重大事项需要停牌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4.2 境外发行人因重大事项需要复牌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4.3 存托机构应当及时披露境外发行人因重大事项需要停牌或复牌的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提供存托凭证交易的相关信息。
存托凭证的特点综述
存托凭证的特点综述存托凭证是公司进行海外融资上市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目的是在于突破本国封闭法律。
然而在存托凭证的运行中,发行公司的经营、存托机构的信息披露、投资人的表决权行使等存在着法律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
标签:存托凭证;风险防范;信托1.存托凭证的概况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叫预托凭证或存股证,是证券的证券,是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代表投资者对境外证券所有权的证书。
[1]它属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范畴,也是一种企业的融资手段。
通常,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而存托凭证因其可以规避法律等特点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融资方式。
具体而言,存托凭证是指一国的发行人与境外存托机构签订存托协议,发行人将其发行的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给境外的存托机构,存托机构在其本国发行与基础证券相对应的可转让的权益凭证,并且同发行机构所在国的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将基础证券存入托管机构的证券账户,由托管机构代为保管。
2.存托凭证的特点(1)记名证券。
证券指资金需求者为了广泛筹集资金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表明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权益的可转让凭证,包括股票、债券、新股认购证书、投资信托受益凭证等。
[2]存托凭证表明了持有人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以根据其持有的存托凭证获得股息红利等收益,亦可以通过买卖存托凭证来获利,说明存托凭证具有收益性,其具有证券的普遍属性。
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发行人在不同的国家,在持有人行使凭证权利和发行人发放股息时,均会涉及外汇的转换,为避免存托凭证的遗失造成持有人的损失,所以存托凭证需采用记名形式。
(2)国际性。
存托凭证的建立就是为了拓展海外市场,突破国域的限制,存托凭证的发行人、持有人来自不同的国家,受到不同国家的法律监管,存托凭证的发行、交易也牵扯到两个国家的证券市场,需要遵守基础证券市场和存托凭证市场两个市场的证券监管相关规则。
(3)可以规避法律规定。
存托凭证规避法律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规避国家限制本国公司在境外融资和国内投资者对国外证券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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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到期日时的期权价值:
• 2.到期日前的期权价值:
– 对应资产价格S;call—同向,put—反向 – 交割(约定)价格X;call—反向,put—同向
– 离到期日时间长度T:美式更大call—同向,put—反向
– 变动率V:对应资产价格变动率, – 利率r: call—同向,put—反向
• 1.按照执行时间
• 2.按照标的物(商品、衍生金融工具)
– 外汇期权 – 利率期权 – 股票期权 – 指数期权 – 。。。。。
4.1
三、期权其他分类
– 两平期权期权(at the money) ATM:标的物价格等 于期权执行价格(平价) – .实值期权(in the money) ITM:期权价值有实值(大 于0)(对于买权call、卖权put)。 – 虚值期权(out of the money) OTM:
投资组合 /平仓 买进卖权/行权or放弃 买进股票/卖出 借入资金/还本付息 合计 当前 现金流 -1 -27 +28.25 0.25>0 到期现金流 若S<30 若S>30 30-S 0 S S -30 -30 0 S-30>0
(二)买权与卖权之间关系
•1.欧式买权与卖权的平价关系:c+Xe-rT=p+S,否则, 存在套利机会。例如:股票现价18,约定价格17,无 风险利率10%,9个月期call价格3.2,put价格1.8,则: –给定put时,call的价格:c=4.03;即市场低估call –给定call时,put的价格:p=0.97,即市场高估put
第七章 其他证券投资工具
第一节基础期权
• 期权与众不同:
– 期权与其他所有金融工具不同的是其交付模式 的不对称性,即强调权利
– 买方需要事先交付一笔费用而获得权利,卖方 收到补偿承担义务。
• 一、期权基本分类:买权,即看涨期权; 卖权,即看跌期权。
– 1)看涨期权:是指在规定期限内,按商定的价格和 数量买入某种交易标的的权利。 – 2)看跌期权:是指在规定期限内,按商定的价格和 数量卖出某种交易标的权利。
•另外:
–市场c+Xe-rT的组合:=18.97 –市场p+S的组合=19.8,即后者高估,或前种组合低 估,可套利
买权与卖权之间关系不存在时套利示例
投资组合 /平仓 买进买权/行权or放弃 卖空股票/买入平仓 卖空卖权/平仓 现金投资/收回投资 合计 当前 现金流 -3.2 +18 +1.8 -15.77 0.83>0 到期现金流 若S<17 若S>17 0 S-17 -S -S S-17 0 17 17 0 0
Hale Waihona Puke 9、价内:有内在价值的期权。 10、价外:没有内在价值的期权。 11、平价:行使价格等于相关资产价格的期权。 12冲销指令:买入者发出卖出期权的指令。
价内
价内
Put 价值 平 价
Call 价值
平 价外 价
交割 价格 基础资产价格
价外
交割 价格 基础资产价格
4.1
三、期权其他分类
– 美式期权:在到期日前任何一天都可以行使的期 权。 – .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行使的期权。
六、期权的履约
• 1.冲销:多头持有人在冲销比行权更划算时 所做的反向操作 • 2.行权:期权处于价内时,持有人才可能行 权 • 3.自动失效:持有人放弃无内在价值的期权 的权利
七、期权价格特征
• (一)期权价格的上下限
– 1.买权价格上下限 •买权(看涨期权、择购期权、call)价格上限
理论上,合理的买权价格任何时候都不会超过标的资产 的市场价格,即表示为:C≤S,
4.1
四、期权与期货比较
– 1)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 2)收益曲线不同 – 3)不考虑手续时,买卖期货合约时成本为0,期权 买方成本为期权费 – 4)保证金支付不同 – 5)衍生能力不同,期货只有一度空间(时间), 期权具有二度衍生空间(时间、执行价格)
• 2.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
4.1
五、到期日的价值
• 2.卖权价格上下限
•卖权(看跌期权、择售期权、put)价格上限 理论上,合理的卖权价格P任何时候都不会超过 约定价格X,即表示为:P≤X,或p ≤Xe-rT •卖权的下限 无红利股票欧式买权下限公式:Xe-rT-S
期权价值
Xe-rT
上限—到期值 上限—现值 价格 X 标的资产价格
下限
示例
• 假定有一种欧式股票卖权:S=27,X=30,T=0.75, r=8%,则:下限 Xe-rT-S=1.25 ,若卖权价格1,意味 着一个套利策略可行(9次04此)
4.1
期权术语
• 6、期权费Premium:买方为了获得期权支付给卖 方发费用,也称为期权价格。 • 7、内在价值:期权立即行使时的正值。 • 8、时间价值:期权的期权费超过内在价值的值。 期权费=12 2
=8
3 5
=5 时间价值
5 =100
10 交割价格=90
=95
内在价值
4.1
期权术语
• • • •
• 3.按照有无内涵价值
• 4.按照交易场所
– 场内期权 – 场外期权
4.1
四、期权与期货比较
– 1)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 – 2)期货价格对期权执行价格、期权费(期权价格) 有影响 – 3)期货交易是期权交易的基础,期权交易丰富了 期货市场品种 – 4)两者都可以做多做空
• 1.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联系
4.1
二.期权术语
• 1、期权买方:有权力行使期权的合同方。 • 2、期权卖方:当行使期权时有义务履行责 任的合同方。 • 3、合同终止或到期日:期权可以行使的最 后一天。 • 4.执行价格(strike price /exercise price履约价 格):事先约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 • 5.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存入交易所的用于 履约的保证。需要指出买入期权不允许以 保证金方式交易,否则,风险太大。
•买权的下限
无红利股票买权下限公式:S-Xe-Rt,
期权价值 上限
价格 X
下限
标的资产价格
示例
• 假定有一种欧式股票买权:S=62,X=60,T=0.5, r=9%,则:下限 S-Xe-rT=4.64,买权价格4,意味着 一个套利策略可行:
投资 组合 买进买权 卖空股票 净流量无风险投资 合计 当前 现金流 -4 +62 -57.36 0.64>0 到期现金流 若S〉60 若S〈60 S-60 0 -S -S 60 60 0 60-S>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