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化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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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石墨
1.产品牌号
产品牌号由分类代号、粒径排列组成。纯化鳞片石墨代号:LCH,如LCH-38-88表示粒径为38μm纯化石墨,纯化鳞片石墨简称碳源。
2.技术要求
2.1技术项目和指标
检测项目检测内容指标
粒度D50 ±1μm D10 ±2μm D90 ±5μm
纯度
水份≤0.2%
固定碳≥99.5 粉体密度松装密度0.43-0.46g/cm3 酸度PH值6-9
2.2 产品内不得混入可见杂质,如碎石、绳线等。
2.3合同规定
碳源出售合同技术要求由合同双方约定。
3.检验规则
3.1试验方法
粒度采用激光粒度仪方法检测,灰份、水份参照GB3521-2008执行,松装密度参照企业标准执行。
3.2取样规则
3.2.1粉碎机卸料口每隔45分钟为一批次,每批次取一个样,每样不低于200g,采用四分法制样;
3.2.2脱水机取样,每反应釜为一个批次,每批次在脱水机洗涤终点均匀取一个样,每样不低于200g,采用四分法制样。
3.2.3干燥炉取样,每炉为一批次,每批次取六个样,根据炉内分布,每炉产品取样部位为等间隔部位均匀取样,每个样不低于50g;采用四分法分别制样。
3.2.4包装取样,每班次作为一批次,每批次均匀取一个样,每样不低于200g,采用四分法制样。
3.2.5入库取样,每10吨为一批次,不足10吨按一个批次计,每批次取一个样,等间隔取样,每样不低于200g,用四分法制样。
3.2.6出库取样,每10吨为一批次,不足10吨按一个批次计,每批次取一个样,等间隔取样,每样不低于100g,作为备样。备样注明生产日期、班次、检验员、检验结果、出库日期、客户名称,备样保留期限为出库后3个月。
3.3检测项目
3.3.1粉碎机卸料口样品检测粒度、松装密度
3.3.2脱水机样品检测PH、水份、灰份含量
3.3.3干燥炉样品检测水份、灰份
3.3.4包装取样检测水份、灰份、粒度、松装密度、PH值。
3.3.5入库产品检测粒度、松装密度、水份、灰份、PH值。
4.判定原则
4.1粉碎机样品一个指标不合格,则不合格;
4.2脱水机灰份指标不合格,追加加倍取样,全部样品指标合格,判定合格。
4.3脱水机PH值不合格,继续冲洗,加倍取样,依此进行,直至全部合格为止。
4.3.1脱水机样品水份不高于30%
4.3.2干燥炉六个样品水份指标允许有一个数据在0.3%以内,如果超出这个规定,则追加加倍取样,加倍样水份指标允许有一个数据在0.3%以内,如果再次超出,不得包装。
4.3.3 包装产品取样指标中,粒度指标和松装密度指标必须合格,如不合格,追加加倍取样,必须全部达标,在不合格,不得入库;水份不得超0.3%,PH值不得低于5。不合格不得入库。
4.3.4入库产品取样结果作为出库依据,每批次取样一个指标不合格,按照该批次重复加倍取样,加倍样中灰份、松装密度指标必须合格。水份不得超0.3%,PH值不得低于5,如果还不达标,不得入库。
5.包装、标志
产品用编织袋封装用线封口,再套内膜袋,系紧封口,外套编织袋,用线再次缝口,包装要坚固、整洁,包装袋重25﹢0.2kg、1000﹢10kg。
5.1标识:包装袋上有明显标识商标、生产单位、产品牌号、生产日期和净重字样。
5.2合格证:标明产品牌号、制造厂名、检验员代号、生产批次或出厂日期。
6.参考标准
GB/T 3518-95 鳞片石墨GB/T 3521 石墨化学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