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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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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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2016年9月目录1关于 (3)1.1系统介绍 (3)1.2功能概述 (3)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4)2.1系统运行环境 (4)2.2IE设置 (5)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7)3操作指南 (10)3.1系统登录 (10)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2)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4)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9)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5)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7)1关于1.1系统介绍《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

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1.登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是企业或个人在外地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件之一,用于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和资格, 以便在外地顺利办理各种业务手续,如签订合同、申请贷款、办理税务登记等。
法律依据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
VS
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或个人在 离开注册地或常住地到其他地区开展临时 经营活动时,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外 出经营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 行申请和办理。同时,外出经营证明的有 效期、使用范围等也有相应的规定。
01 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 ,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证明。
02 若企业停止外出经营活动或注销登记,应及时向 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证明。
03 注销证明后,企业不得再凭该证明在外地进行经 营活动。
证明的使用和保管
01
企业应妥善保管外出经营证明,不得涂改、转让或出
借。
02 在外出经营活动中,企业应随身携带证明以备查验。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外出经营证明的重要性
1 2 3
合法经营凭证
外出经营证明是企业或个人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 的合法凭证,证明其具备在异地经营的资格和条 件。
便于行政管理
外出经营证明有利于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 对企业或个人的异地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 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保障企业权益
持有外出经营证明的企业或个人在异地经营过程 中,可以依法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保障自身合 法权益。
展望外出经营证明的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化管理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外出经营证明 有望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办理效率和便捷性。

12366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操作手册 (1)

12366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操作手册 (1)

电子税务局外管证系统操作手册外出经营纳税人点击首页菜单中的“外出经营”在“外出经营”中可以看到“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缴销”、“增值税预缴税款查询列表”五个功能。

一、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纳税人)纳税人按照【外出经营】—【受理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

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地、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注册类型、申请人、申请日期,如图所示:纳税人填写外出经营地,选择行政区划后下拉选择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选择街道乡镇、经营方式、外出经营主行业。

其中纳税人经营范围包含建安业的时候,才可以选择经营方式建筑安装。

货物或服务信息,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外出经营地点、合同金额,选择合同有效期起止。

点击按钮来添加一行,或者通过来减少一行。

输入合同对方企业信息,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名称、总金额。

其中可以输入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带出合同对方企业名称,也可以不填写识别号只填写合同对方企业名称。

网上办理外管证开具申请后,点击“确定”会自动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点击“报验登记”,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查看相关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完成在线报验登记。

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纳税人按照【外出经营】—【受理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根据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身份证件种类、登记注册类型、国标行业(主)、隶属关系自动带出。

下拉选择管理证明编号,带出外出经营地、税务登记地、经营方式、经营地行政区划、主管税务局、以及货物服务名称、外出经营地点、合同有效期起止、合同金额等。

确认信息无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申请”完成提交。

三、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确认(外出经营地税务人员)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人员在内网待办事项中,点击查看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信息,查看纳税人外网申请的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确认查看。

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经证⽹上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经证开具申请:
1、访问⽹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纳税⼈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江苏省地⽅税务局⽹上办税服务厅界⾯。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外出经营地名称、经营⽅式选择建筑安装、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点击劳务地点下⽅的增加按钮,增加⼀⾏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期限、合同⾦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左上⾓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相关资料的上传⼯作。

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上办税服务厅界⾯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错误信息的修正。

【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doc

【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doc

【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销,实用篇get~外经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建筑服务例外,可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如果自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您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哦!先学习如何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1.成功登录之后选择“企业进入”2.点击“事项办理”→选择“登记”类事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点击“办理”3.出现提示信息界面(须先确认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状态为“通过”,如若异常则需根据具体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该事项)点击“确定”→右下角点击“下一步”,(若系统提示“存在未缴销外出经营证明”,非强制监控的提示信息,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

建议纳税人尽快缴销未缴销的外出经营证明)4.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点击“下一步”,如出现“一般情况下有效期限起应大于申请日期”请点击“确定”。

5.提交之后,点击“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外经证办理状态,办理状态会自动变成“已受理”(由于外经证开具环节为系统自动审核,查询状态变化时可能会稍有延迟)。

当办理状态显示“已受理”时,点击“签收”。

6. 签收后可自行打印外经证。

系统将自动提交报验登记给外出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可前往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醒税务人员受理,具体的报验登记手续以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当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事项状态变成“已受理”时,即已完成报验登记手续。

温馨提醒: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的外经证已有主管税务机关的数字公章,纳税人可以直接使用,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加盖公章啦!在事项办理的“电子信息下载”中可以将带有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涉税文书保存下来!如果无法下载或者点击“签收”之后无法打印,建议升级Adobe Reader PDF软件的版本稍后再试即可!在业务发生地完成了外出经营活动申报之后,必须回到机构所在地核销外经证,流程如下:1.点击“《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办理”。

外出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1.受理审核(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

3.资料归档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登报遗失声明流程及格式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登报遗失声明流程及格式

登报格式:XXX公司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XXX地税外证【XXX】XXX号,现声明作废。

登报遗失是指遗失某物品进行登报声明,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我们丢失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类似的东西时,如果要补办一份,必须在法律上先确定遗失的证件已经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登报的具体流程:
1.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2.政通页面,点击进入“自助登报”,切换到您所在的城市,点击“进入登报”,进到自助登报页面
3.自助登报页面,搜索或选择您要登报的证件类型,如身份证丢失,就选个人证件或直接搜索身份证
4.择好登报的证件类型后,进入到登报内容填写页面,在此页面按照格式填写您的登报内容,点击“选择报纸”后,可以选择想要登报的报纸类型,在选完报纸后,再次点击“选择报纸”,页面下滑到收件人信息的填写,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收到邮寄的报纸了。

下面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图:。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比如在外县市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则属于跨区税源登记);3.纳税人无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4.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1.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2.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3.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我要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4.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5.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四、操作步骤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页面。

菜单位置如下图:1.填写表单1.1.1填写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域,合同对方纳税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1.1.2根据申请表的内容,输入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货物或服务名称总数应不少于一条;货物或服务名称可输入多条。

1.1.3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1.1.4点击【提交】按钮。

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1.1.5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1.1.6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

外经证核销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外经证核销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1.17外经证核销(纳税人端)1.17.1功能概述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本模块仅提供经营地在省内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申请。

经营地在省外的,请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相关完税证明等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1.17.2操作步骤1、登陆后,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转到『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页面进入表单,页面中显示经营地在省内的且未核销的外经证申请。

选中您需要核销的外经证申请,点击保存---提交,提交申请,发起流程;税务端受理结束后,纳税人端会根据税务端受理人员的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不同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当申请成功时,纳税人会收到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

当申请有误被驳回时,点击【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查看申请驳回的原因。

但第一步外出经验活动情况申报审核不通过,则只有不同意的提示信息。

1.17.3注意事项本模块仅提供经营地在省内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申请。

经营地在省外的,请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相关完税证明等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1.18外经证核销(税务端)1.18.1操作步骤1、纳税人提交外经证核销的申请后,流程推送到外经证的经营地税务机关。

流程名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税务人员首先需要点击‘同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再点击同意按钮,否则税务端给予如下提示点击‘同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会带出该纳税人的外出经营活动申报情况。

如果为空,此时点击同意,税务端会给出如下提示:此时需要去金三做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打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菜单。

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需准备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企业自营业务承诺书4、公章5、若已过合同期,还需提供情况说明二、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开始前,持《外经证》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为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需准备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核销报验登记所需资料: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领取发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需在经营地缴纳税款的提供)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经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需准备的资料:1、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在经营地已缴纳税款的,还应提供相关完税凭证、发票复印件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发票领购流程发票领购所需资料:1、月初初次领用:发票领购簿、金税盘(需先报税)2、发票增量:(1)普票:发票票种、票量、限额调整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复印机(原件查验、复印机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专票:发票票种、票量、限额调整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复印机(原件查验、复印机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增量流程:1、将上述资料交到国税综合服务岗,国税办税人员反馈两份税务文书传递卡2、待专管员审批通过之后,持税务文书传递卡、发票准购簿到改卡窗口(43、44号)对金税盘进行改卡3、持金税盘、发票准购簿回原窗口买票4、持发票准购簿到45号窗口领票注:以上窗口仅限高新南区国税局成都高新区国税局发票票种、票量、限额调整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终审部门存档,一份交发票配售窗口。

税总发〔2016〕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税总发〔2016〕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税总发[201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及成品油征管等25个热点问题解答(北京国税2018年4月12366)<思迈特论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现就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见附件1,以下简称《外管证》)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认识《外管证》在当前税收管理中的意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是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

《外管证》作为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与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权限界定和管理职责衔接的依据与纽带,对维持现行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是税务机关传统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当前情况下仍须坚持,但应结合税收信息化建设与国税、地税合作水平的提升,创新管理制度,优化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其存废问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征管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综合评估论证后统筹考虑。

二、创新《外管证》管理制度(一)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

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二)探索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信息化。

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需要开具《外管证》的,税务机关应积极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受理纳税人的网上申请,为其开具电子《外管证》;通过网络及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推送相关信息。

在此前提下,探索取消电子《外管证》纸质打印和经营地报验登记。

(三)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

《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办税指南企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办税指南企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企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概述
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二、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报验登记时提供: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纳税人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三)纳税人核销报验登记时提供: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需在经营地缴纳税款的提供)。

2.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领取发票的提供)。

三、办理流程:受理->出具
四、办理期限:即时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12366-1。

税总发[2016]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税总发[2016]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文号:税总发[2016]106号状态:有效发文日期:2016/7/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现就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见附件1,以下简称《外管证》)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认识《外管证》在当前税收管理中的意义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是现行税收征管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

《外管证》作为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与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权限界定和管理职责衔接的依据与纽带,对维持现行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是税务机关传统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当前情况下仍须坚持,但应结合税收信息化建设与国税、地税合作水平的提升,创新管理制度,优化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其存废问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征管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综合评估论证后统筹考虑。

二、创新《外管证》管理制度(一)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

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二)探索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信息化。

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需要开具《外管证》的,税务机关应积极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受理纳税人的网上申请,为其开具电子《外管证》;通过网络及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推送相关信息。

在此前提下,探索取消电子《外管证》纸质打印和经营地报验登记。

(三)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

《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三、优化《外管证》办理程序(一)《外管证》的开具1.“一地一证”。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2016年9月目录1关于 (2)1.1系统介绍 (2)1.2功能概述 (2)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3)2.1系统运行环境 (3)2.2IE设置 (4)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6)3操作指南 (9)3.1系统登录 (9)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1)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3)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8)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6)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8)1关于1.1系统介绍《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

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1.登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一、操作步骤 (2)(一)、系统登录 (2)(二)、系统主界面介绍 (2)(三)、办税服务 (3)1、申报 (3)2、税费缴纳 (9)3、税费缴纳重扣款 (10)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5、发票管理 (13)6、申办事项 (14)7、重点税源直报 (17)8、财务数据采集 (17)(三)、查询服务 (19)1、登记信息查询 (19)2、申报缴款查询 (19)3、发票信息查询 (20)4、涉税信息查询 (21)(四)、咨询服务 (21)1、征纳互动 (21)2、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2)3、纳税辅导 (22)4、下载专区 (22)(五)、管理服务 (22)1、登录管理 (22)2、组织管理 (23)二、常见问题解答 (24)(一)、登录问题 (24)(二)、纳税申报 (25)(三)、税费缴纳 (27)一、操作步骤(一)、系统登录打开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点击进入登录界面”,即进入登录界面,登录框如下图所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编号、密码即可进入到输入CA密码的界面,输入CA密码之后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系统。

●初始密码默认为88888888。

●首次登陆电子税务局,需要修改初始密码方能登陆。

●用户编码:默认的用户编号为0000,开通个税保护的纳税人,个税保护用户编号为9999。

●登录密码字母部分区分大小写,建议用户将登录密码字母部分设置为小写字母。

(二)、系统主界面介绍成功登录系统后,将进入如下图所示主界面:主界面的左边为功能菜单区,通过菜单链接,可以到达指定功能页面。

右边为信息显示区域,主要显示您的基本信息、待办事项、提醒信息、公告信息、未申报信息以及未缴款信息,点击“更多”,可以查看到完整的对应信息,而通过点击“未申报信息”后的“申报”、“未缴款信息”后的“缴款”则可分别链接到申报、缴纳模块,方便您进行申报缴纳操作。

(三)、办税服务1、申报(1)、申报主界面介绍:通过系统左边的功能菜单区,点击“申报缴款”中的“纳税申报”,将出现如下图所示申报界面:页面分为“未申报信息”和“其他申报缴款”两部分。

外管证的开具、作废、核销

外管证的开具、作废、核销

8、点击“查询受理结果”查看受理结果。
业务适用范围:
纳税人由于业务需求变化,不再需要使用该证明并且未进 行报验的,需作废该外出经营证明。
三、外管证的缴销
(一)网厅(纳税人端)操作流程
1、选择“综合业务”下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2、点击进入到如下界面,选择“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缴销”:
3、点击“填表”:
1、点击“综合业务”项下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2、点击“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作废”。
3、点击“填表”
4、在“局轨”中选择需要作废的外管证,浅绿色部分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5、保存后,点击“添加附件”。
6、点击文件夹,上传所需资料。
7、上传完毕后,勾选上传文件,点击“提交申请”。
4、在“局轨”中选择需要缴销的外管证,浅绿色部分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5、保存后,点击“添加附件”。
6、分别点击文件夹,上传所需资料。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申请。
7、点击“查询受理结果”查询受理信息。
纳税人所需提交资料如下:
1、企业办理完申报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的《外 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扫描件 2、代开发票的扫描件 3、企业外地预缴税款的凭证扫描件
外管证的开具、作废、核销
2017.05.08
一、外管证的开具
(一)网厅(纳税人端)操作流程
1、选择“综合业务”项下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2、点击“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申请”。
3、进入如下界面,点击“填表”。
4、填写表格,浅绿色部分为必填信息,深绿色部分信息自动带出。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主行业为 “建筑安 装”才可 勾选此项 至少填写 一条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及操作指南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及操作指南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及操作指南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申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一)业务要求:1、申请方式:上门办理或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以预申请或网上办结。

2、到实体服务厅办理需携带合同或协议,经办人身份证。

3、网上办税服务厅外经证办理的“预申请"不需要上传资料。

“网上办结"必须上传资料.(二)网上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以网上办结为例)1、CA用户使用KEY登录。

2、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3、申请填报相关要求:(1)填写申请,先在外出经营地下拉菜单中选择外出经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在右方空格处填写地级市名称;(2)在经营方式下拉菜单中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的经营方式;(3)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栏内,点击增加按钮,新增记录条,在记录条内填写应税劳务、劳务地点、合同金额,并选择劳务期限起始时间;(4)点击第二个标签栏“附报资料”,点击相应序号后面的“上传”按钮上传各项资料。

(5)点击浏览,选择已扫描的JPG和PDF文件,提交各项资料.①后缀名为JPG,PDF的文件上传,单个文件最大5M。

②多个图片请合并成单个PDF文件上传,点击【系统工具】-—【图片转PDF】即可。

③将Word、Excel转换成单个PDF文件上传,点击【系统工具】—->【(Word/Excel)转PDF】即可.④网上办结业务需要将必须资料全部上传后才可“提交”.⑤若无法完成上传资料,建议试着关闭所有的防火墙后再上传。

⑥申请外径证时,若有到期未销的外径证,本次申请将会被退回⑦所有事项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暂存"按键可保存所做的操作,点击“提交”提交该申请,此时系统会弹出对话框输入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联系人可根据税务机关的短信通知及时掌握业务处理的进度.如不填写,请点击取消。

营改增建筑业纳税人《外经证》办理及预缴税款流程

营改增建筑业纳税人《外经证》办理及预缴税款流程

营改增建筑业纳税人《外经证》办理及预缴税款流程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报送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包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自拟,附模板)每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所需资料: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外经证》原件及复印件6.付款证明(发票金额,发包方盖公章)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三、将发票、外经证复印件、完税凭证复印件交发包方。

四、本地税务机关申报。

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业务描述: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报送资料:1、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在经营地已缴纳税款的,还应提供相应完税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格式情况说明XX市XX区国税局: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维修安装等业务。

我公司与XXXX 有限公司签订了XX省XX市XX区工程项目(XX设备安装维修项目)。

签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开工时间:XX年XX月XX日,竣工时间:XX 年XX月XX日,合同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

工程项目地址:XX省XX市XX区。

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需要施工方税务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本次申请开具维修费或安装费伍拾万元整(¥500000)。

XXXXX公司2016年6月30日营改增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常见问题解答一、外管证办理1、营改增后,建筑业试点纳税人如何开具外管证?答:5月1日前在地税部门开具的外管证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止,到期后原出具外管证的地税部门办理核销手续,需要重新办理外管证的,可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超过180天的在新政策出来之前暂按原地税部门相应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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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
3.纳税人无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
4.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 输入联系人姓名、电话。

2. 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外出经营方式,可多选。

3. 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划。

4. 输入纳税人外出经营地。

5. 输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操作:按实际情况输入应税劳务信息或应税货物名称信息;应税劳务信息需填写劳务名称、劳务地点、有效期限起、有效期限止、合同金额;应税货物名称信息需填写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起、有效期限止、货物总额;应税信息总数应不少于一条;同种应税信息可输入两条;应税劳务信息和应税货物名称信息可同时存在。

6. 输入合同相对方企业名称。

7. 下拉列表选择合同签订日期。

8. 输入合同金额、已贴印花税额、付款方式。

9.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

此业务要素化采集,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

第三步:审核签名。

查看之前的填报内容,审核无误点击[签名]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

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签名完成,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操作。

第四步:确认提交。

查看已签名的表单,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

点击[确定]按钮开始上传附列资料。

注意:资料上传时,请在收到提交成功信息后再关闭浏览器。

若提示“上传附列资料未完整”,请重新提交。

如果上传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资料提交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该业务无结果通知书,点击已提交的附列资料可以查看《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效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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