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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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青海省民政厅:

现申请办理

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依法原则,承诺如下:

.承诺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建立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恪守非营利原则,投入人对投入本单位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财产及其利息不用于分配。

.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专职工作人员、决策机构成员、银行账户、印章样式、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备案信息及变动情况。

.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召开理事会会议、涉外活动、出版刊物、大额捐赠和资助、人以上大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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