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标准制定的原则及管理办法
关于课程标准制定的原则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对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等具有指导性作用,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
服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体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
2.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
制订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要防止脱离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
公共课、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一是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二是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
3.重点专业应选取3-5门专业核心课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设置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其余课程可根据专业整体改革思路,做到课程内容模块化、项目化,开展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一体化教学或其他教学模式改革,突出教学过程的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
4.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可根据各自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制订相适应的课程标准。
大学课程标准的编写要求及管理规定
贵州民族大学课程标准的编写要求及管理规定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教学的性质、地位、目标、内容框架、考核方式、提出教学建议与评价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教材教参、评价与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课程标准具有很强的目标指向作用与标准作用。
它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南,也是评价教学质量的依据与标准。
课程标准不但应该指导教师的“教”,而且应该指导学生的“学”。
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有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是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课程标准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本门课程培养功能的要求,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课程内容应反映本课程在专业教育上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发展前景相适应。
2、课程标准应按照国家及有关部委、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或专业提出的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充分表达我校的课程特色。
3、课程标准应切合高等教育教学实际。
明确有关先修课程基础,考虑后续课程需求。
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实施与教学评价等环节,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优化课程教学设计。
4、课程标准应紧跟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充分表达教学改革成果,适当反映学科的前沿成果,为学生个性培养、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实施与建议、单元设计等四个部分。
1、课程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开课学院、课程性质、学分(理论与实践)、学时(理论与实践)、先修课程、后续课程、适用专业等内容。
2、课程的目标与任务目标与任务是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顶层设计问题,包括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两部分内容。
(1)课程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表达。
要表达课程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学生学习该门课程后应达到的预期结果。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它既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选用教材、制订授课计划、实施教学和教学检查的依据。
制定和编写规范、科学的课程标准,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规范化教学的重要措施。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课程标准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现代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为指导、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为基础,科学合理地构筑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
第二条课程标准要准确地体现人才培养方案中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相同课程的课程标准在不同专业应根据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课程标准编写要体现改革的精神,不能服从某种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第三条课程标准要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规定教学基本要求,明确与有关课程(如后续课程)的衔接。
第四条课程标准要从职业需要出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确定教学内容,要将课程教学内容项目化,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强调职业能力的形成和职业素质的养成。
第五条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
第六条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第七条课程标准要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第二章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第八条课程标准的制(修)定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
在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理论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核心课程要在实践专家研讨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由相应专业的专、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标准设计工作;课程标准应由对课程有研究、直接从事课程教学的教师负责起草。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教[2008]21号(修订)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课程设计要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服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
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
制订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防止脱离专业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
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
2、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以“必需、够用”为度。
公共课、基础课主要开展模块式或融合式学科课程改革,部分教学内容可设计为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部分内容模块可纳入到一体化方案的专业核心课程。
3、专业课(含专业实践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践性、实用性:针对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选择实用的教学内容,使学生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过程,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主动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职业能力。
部分主干专业课程应建设成基于工作过程或项目化的核心课程。
4、专业核心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选取和组织遵循职业性原则,从职业工作(或项目)出发来选择课程内容并安排教学顺序,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5、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可根据各自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制订相适应的课程标准。
关于编制和执行课程标准的有关规定
关于编制和执行课程标准的有关规定课程标准是落实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档;是选用教材、制 订授课计划、进行教学和教学检查的依据。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课程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
体现改革精神,不 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要使该课程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 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课程标准要准确地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 课程的课程标准都要服从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 划中要按各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3.随着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
新开发的课程,应先制订课程标准,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4.课程标准必须明确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规定教 学基本要求,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5.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时数,分别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 知识和基本技能。
基本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注重与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的培 养和训练;以掌握基本概念、强化应用、培养能力、提高学生素质为教学重点。
6.在符合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有一定的灵活性。
特别是新开设的课程, 鼓励从教学基本内容的选择、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的改进等方面进行探索, 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注意课程标准的相对稳定性。
二、编制课程标准的要求1.课程标准是指导课程教学的依据,课程标准由教学系、部组织相关教研室 制订,在教研室主任及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 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 培养规格;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理论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基于工作过程 (或项目化教学)的专业核心课程要在实践专家访谈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 上,由课程开发团队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课程标准编制要求
课程标准编制基本要求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教学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考核方式、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教材教参、评价和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它是对传统教学大纲的扩展和延伸,课程标准实施后将取代教学大纲;一、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教三十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课程定位,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整体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系统性原则;要求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合高等教育教学实际;明确有关先修课程基础,考虑后续课程需求,确立知识、能力与素质“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教学评价等环节,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时间,优化课程教学设计;2、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及有关部委、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或专业提出的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我校的课程特色;3、适应性原则;课程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本课程在专业教育上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发展前景相适应;4、发展性原则;紧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充分体现教学改革成果,适当反映学科的前沿成果,为学生个性培养,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三、编制课程标准的依据1、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性质、定位和目标要求;2、参照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业规范,认证标准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本科后阶段继续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分析,确定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要求的课程内容;3、根据学科和专业的发展趋势,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建立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课程考核评价办法;四、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内容标准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等四个部分;1、课程概述主要阐述课程性质,基本理念和对课程讲授的设计思路;课程性质主要叙述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与先修课程的关系,以及课程类型等内容;课程基本理念主要阐明课程教学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重点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明确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课程讲授的设计思路应将教学改革基本理念与课程框架设计、内容设定以及课程讲授结合起来,阐述课程总体设计原则、课程设置依据、课程内容结构、理论与实践比例、课时安排说明、学分分配与考核评价方式等内容,充分体现课程标准的内涵;2、课程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体现;具体目标可从知识、能力与素质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并为优秀学生的学习留有一定的空间;3、内容标准课程内容与要求主要阐述学生在学习的领域、专题研讨或目标要素等方面应实现的具体目标,在编写中既要考虑课程各部分内容的相对独立,又要形成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同时,应根据课程内容设计好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的内容可在课程中描述,也可编写单独的实践课程标准,对于学生的学习结果,应尽可能用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进行描述;对于课程中涉及的项目案例等,要注意选取题目案例等的大小和数量应当适中,不宜过大、过多,项目案例等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完整性和覆盖面;根据课程特点,课程标准中可以较为详细列举个别经典案例的教学活动组织与安排作为示例,其它案例无需详细列出,给教师留有余地发挥的空间;4、实施建议主要阐述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考核方式、教材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实验实践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建议;教学建议要体现课程改革基本理念,采用形式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例如案例式、项目式、讨论式等,以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考核方式建议应体现多元评价方法,重视教学过程评价,突出阶段评价、目标评价、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等,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关注学生个性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实践;教学参考书包括教材选用建议应明确教材,教学参考书的选用必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实验实训设备配置建议要根据课程内容和要求,提出对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功能和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包括课件、实训规范、信息技术使用、实训基地、网络资源、仿真软件等;对以上不能涵盖的内容做必要的说明,如对课程标准中有关专业术语作解释,课程相关参考资料目录和教学案例等;。
课程标准的编写要求及管理规定
*********学校课程标准的编写要求及管理规定(试行)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教学的性质、地位、目标、内容框架、考核方式、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教材教参、评价和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课程标准具有很强的目标指向作用和标准作用。
它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南,也是评价教学质量的依据和标准。
课程标准不但应该指导教师的“教”,而且应该指导学生的“学”。
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有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是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一)课程标准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本门课程培养功能的要求,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课程内容应反映本课程在专业教育上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发展前景相适应。
(二)课程标准应按照国家及有关部委、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或专业提出的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我校的课程特色。
(三)课程标准应切合高等教育教学实际。
明确有关先修课程基础,考虑后续课程需求。
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教学评价等环节,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优化课程教学设计。
(四)课程标准应紧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充分体现教学改革成果,适当反映学科的前沿成果,为学生个性培养、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性质和任务、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要求、课程考核、课程实施和建议。
(一)课程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开课系部、课程内容、学分(理论与实践)、学时(理论与实践)、先修课程、后置课程、适用专业、课程标准研发团队等内容。
(二)课程性质与任务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定位、课程设计及课程任务等。
(三)课程的目标目标和任务是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顶层设计问题,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部分内容。
1.课程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体现。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doc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学校教[2010] 号(新修订)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课程设计要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服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
制订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
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国际人”的要求。
要明确课程在系统的基础知识学习和系统的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
2、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以“必需、够用”为度。
基础(含专业基础)课程可进行模块化或融合式学科课程改革,有些内容模块可归到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工作任务进行一体化教学,部分教学内容可实施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讲授为主的内容要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进行启发式教学。
3、专业(含专业实践)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
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选择实用的教学内容,使学生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过程,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主动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职业能力,培养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部分主干专业课程应建设成基于工作过程或项目化的核心课程。
4、专业核心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选取和组织遵循职业性原则,从职业工作(或项目)出发来选择课程内容并安排教学顺序,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它既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选用教材、制订授课计划、实施教学和教学检查的依据。
制定和编写规范、科学的课程标准,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规范化教学的重要措施。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课程标准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现代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为指导、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为基础,科学合理地构筑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
第二条课程标准要准确地体现人才培养方案中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相同课程的课程标准在不同专业应根据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课程标准编写要体现改革的精神,不能服从某种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第三条课程标准要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规定教学基本要求,明确与有关课程(如后续课程)的衔接。
第四条课程标准要从职业需要出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确定教学内容,要将课程教学内容项目化,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强调职业能力的形成和职业素质的养成。
第五条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
第六条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第七条课程标准要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第二章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第八条课程标准的制(修)定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
在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理论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核心课程要在实践专家研讨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由相应专业的专、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标准设计工作;课程标准应由对课程有研究、直接从事课程教学的教师负责起草。
高等职业学院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一门课程从产生到设计和实施的标准化规定,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也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课程设计要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
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
制订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课程标准的内容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特质,彰显职业价值取向、职业特征,满足社会岗位需要以及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公共课教学要紧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
鼓励公共课按专业大类或专业编写课程标准。
公共课可将教学内容模块化包装组合,以适应不同专业需求,部分教学内容可设计为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
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公共课,可仍以教学大纲的形式作为过渡性课程教学指导文件。
3.专业课(含专业实践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践性、实用性:针对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选择实用的教学内容,使学生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过程,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主动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职业能力。
部分主干专业课程应建设成基于工作过程或项目化的核心课程。
4.专业核心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选取和组织遵循职业性原则,从职业工作(或项目)出发来选择课程内容并安排教学顺序,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和实施课程标准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基本规律和原则。
这些原则对于保证课程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 学生为本原则:课程标准应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水平和兴趣爱好,使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更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
2. 全面发展原则:课程标准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要确保各学科之间的平衡和协调,避免片面追求某一学科的发展而忽视其他学科。
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审美情趣,使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健康的人格。
3. 知识与技能相结合原则:课程标准应将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相结合,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掌握相应的技能。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要明确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 灵活性原则:课程标准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和学生的差异。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教育资源、教育环境和社会需求等因素,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一定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5. 开放性原则:课程标准应具有开放性,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课程改革和创新。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不断更新和完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同时,要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课程的实效性。
6. 评价导向原则:课程标准应明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引导教师和学生关注课程目标的实现。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同时,要注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课程标准制订原则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制订原则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依据教育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形成为重点而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订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的教学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的制订原则(一)职业性原则课程标准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参照职业资格标准对课程的要求编写,以能力分析为基础设计课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组织教学、以能力形成为目标引导学生学习,以企业认可的能力指标体系为标准评价学习成果,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
不能只凭编写人的主观想象,或只依据某一教材进行编写,更不能将教材的目录作为课程标准的内容提纲。
(二)主体性原则“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起点,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求。
(三)规范性原则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
(四)可操作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五)创新性原则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二、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1.课程标准的制定由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课程标准制定要求
关于制订课程标准的原则及管理办法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是在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依据教育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形成为重点而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订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的教学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一)体现职业性原则课程标准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进行编写,参照职业资格标准编写,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不能只凭编写人的主观想象,或只依据某一教材进行编写,更不能将教材的目录作为课程标准的内容提纲。
(二)突出能力原则以能力分析为基础设计课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组织教学、以能力形成为目标引导学生学习,以企业认可的能力指标体系评价学习成果。
突出能力就是要突出对学生综合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确定教学内容,要将课程教学内容项目化,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
(三)可学习性原则“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起点,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求。
(四)规范性原则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
(五)可操作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六)创新性原则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二、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1.课程标准的制(修)定由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的学科系统性、完整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国际人”的要求。
2.公共课、基础课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课程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
基础课可进行模块化或融合式课程改革,有些内容模块可归到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工作任务进行一体化教学;课程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
3.专业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对接职业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专业核心课程开发要进行典型职业工作任务分析,突破知识技能取向,通过与企业工作过程对接的教学过程,学生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基本职业能力和关键能力。
4.要充分考虑本课程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
要创造条件加大校内外生产性(或仿真生产)实训比例;切实在顶岗实习中体现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保证学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场所的学习成为一个整体。
5.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
课程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到成功的乐趣,培养合作共事能力,增强自信。
基础课程要适应学生需要组织分级教学,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课程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金塔汽车维修中等专业学校课程标准制定(修订)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对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等具有指导性作用,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的指导思想。
服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体现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
2、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
制订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要防止脱离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
公共课、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一是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二是体现中等职业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
3、示范专业应选取3-5门专业核心课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设置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理实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其余课程可根据专业整体改革思路,做到课程内容模块化、项目化,开展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一体化教学或其他教学模式改革,突出教学过程的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
课程标准制订原则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制订原则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依据教育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形成为重点而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订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的教学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的制订原则(一)职业性原则课程标准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参照职业资格标准对课程的要求编写,以能力分析为基础设计课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组织教学、以能力形成为目标引导学生学习,以企业认可的能力指标体系为标准评价学习成果,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
不能只凭编写人的主观想象,或只依据某一教材进行编写,更不能将教材的目录作为课程标准的内容提纲。
(二)主体性原则“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起点,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求。
(H)规范性原则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
(四)可操作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五)创新性原则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二、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1 .课程标准的制定由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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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的学科系统性、完整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国际人”的要求。
2.公共课、基础课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课程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
基础课可进行模块化或融合式课程改革,有些内容模块可归到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工作任务进行一体化教学;课程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
3.专业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对接职业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专业核心课程开发要进行典型职业工作任务分析,突破知识技能取向,通过与企业工作过程对接的教学过程,学生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基本职业能力和关键能力。
4.要充分考虑本课程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
要创造条件加大校内外生产性(或仿真生产)实训比例;切实在顶岗实习中体现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保证学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场所的学习成为一个整体。
5.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
课程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到成功的乐趣,培养合作共事能力,增强自信。
基础课程要适应学生需要组织分级教学,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二、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凡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制订课程标准。
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根据各自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编制相适应的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课程标准的编制程序1.课程标准由各系部组织相关教研室制订,在专业带头人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研讨课程开发及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2.专题深入研讨。
公共基础课程:由专业团队或任课团队提出课程设置的初步思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要求,共同研究选取课程内容和选择教学模式,提出课程设计的基本思路。
基于工作过程(或项目化)的专业核心课程:在行业企业实践专家访谈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由课程开发团队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3.编写初稿和送审稿。
在课程设计基础上,编写课程标准初稿;专业课程初稿分送行业企业专家和资深教师,对典型工作任务、工作程序、操作规范、技术标准、生产条件等是否符合行业企业实际进行审议,修改为课程标准送审稿。
4.各系部填制《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审定表》(附件4),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送审稿论证审议后,单位主任审批签字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对课程标准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由主管院长审批执行。
四、课程标准的执行与管理1. 课程标准是学院具有法规性质的基本教学文件,必须严肃认真执行。
各教研室要认真依据课程标准,选用教材或编写教材,建设课程教学资源,组织实施教学,进行教学评价;教研室在执行课程标准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系主任报告,研究并妥善解决。
学院各部门要为课程标准的实施,为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2.任课教师应理解掌握课程标准的内容,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制教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应让学生了解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任课教师在执行课程标准时,在保证学生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允许适应教学环境、条件和教学内容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灵活性。
3.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应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或课程标准不适应新的需要时,各系部依据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教研室按照编制程序制(修)订课程标准。
5.汇编、保存。
教务处保存《学院课程标准审定表》、汇编课程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
教学系部保存课程标准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
附件1 项目化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参考格式附件2 理论为主课程的课程标准参考格式附件3 实践为主课程的课程标准参考格式附件4 学院课程标准审定表参考文献:欧盟Asia-Link项目“关于课程开发的课程设计”课题组.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附件1 项目化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参考格式××××课程标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适用专业:授课单位:学时: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学分: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 1课程性质与作用课程的性质课程是××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校企合作开发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
课程的作用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与前导后续课程的关系。
1.2课程基本理念(注:指导性的思想观念)例如:终身学习的教育观,多元智能的学生观,建构主义的知识观;课程设计遵循“设计导向”的职教观,能力本位的质量观,过程导向的课程观,行动导向的教学观等。
1.3课程设计思路(注:指课程实施蓝图和路径的描述)例如:企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建设工作: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和教学文件的咨询;课程教学内容确定的依据、教学内容组织安排的思路;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设计思路等。
先会后懂。
项目教学是将相对独立的项目交予学生独立完成,从信息采集、方案设计与实施,到完成后的检查评价,都由学生负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到咨询指导、组织引导作用。
2.课程目标专业核心课程应该提出课程工作任务目标:学生应该能够完成的完整工作任务。
职业能力目标:基本职业能力和关键能力(或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要求。
要突破“知识、技能”取向,强调培养完成综合性工作任务的职业能力!要深化对职业能力的理解,既要重视外显化、行为化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要求,又要重视职业能力的内隐性、过程性、动态性。
课程目标书写格式:建议提出行为化、可观察、可测量的目标,多采用“能或会+动作要求(程度副词+操作动词+操作对象)”的格式,减少使用“了解”、“熟悉”之类对知识掌握要求的动词(不是一概不用)。
例如,“能(会)操作(使用)……”(动作技能)、“能(会)分析(判断)……”(智力技能)、“叙述(记录)……”(陈述性知识)、“能说明(描述、解释)……”(解释性知识)。
3.课程内容与要求3.1项目课程的结构和基本内容在“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的现场调查和研讨”的基础上,确定课程学习目标和工作与学习内容。
描述学习目标和确定工作和学习内容是一个反复思考和渐进式的过程。
力。
表述中,更多采用“能或会+动作要求(程度副词+操作动词+操作对象)”的格式。
4.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4.1教学模式课程应采取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通过师生共同确定的行动产品来引导教学过程。
学生以个体或小组的形式独立制定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实施计划并进行评价反馈,以这种“完整的行动模式”替代按照外部规定完成给定任务的“部分行动”模式。
教师通过设计开发合适的学习情境,通过多种辅助手段(如学材)帮助学生独立获得必需的知识并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4.2教学方法与手段对应具体项目(或学习情境)1、2……,逐一说明教学过程如何灵活运用的各种教学方法与手段,如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分组讨论法、实训作业法、社会实践和各种信息化教学手段。
4.3教学评价、考核的多元性要求项目考评、产品考评、过程考评、报告考评、知识考评等,形成性评价和中介性评价相结合,学生自评和互评,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评价。
5.课程实施条件5.1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的具有“双师”结构特点的教学团队要求对专任教师的教师资格、行业企业工作阅历、职业资格及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
对兼职教师的行业企业相应工作岗位年限、职业资格及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
5.2校内外实践教学条件要求5.2.1课程对校内实训基地生产性或实物模拟仿真、混合仿真和计算机虚拟仿真实训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的要求。
5.2.2课程对校外实训基地及条件要求。
5.3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5.3.1教材的选用与编写教材的选用和编写要求;教材编写参照学校《关于特色教材建设的指导意见》。
5.3.2课程网站和信息化课程资源的建设课程网站建设,教学文件和资料、项目实施指导书、慕课、多媒体课件、多媒体素材、学习参考书、专业期刊和专业网站的开发与利用。
附件2 理论为主课程的课程标准参考格式××××课程标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适用专业:授课单位:学时: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学分: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 1课程性质与作用课程是×××(类)专业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主干课程),或整合的学科课程,……课程的作用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与前导后续课程的关系。
1.2课程设计理念(注:指指导性的思想观念)例如:终身学习的教育观,多元智能的学生观,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和学习观,全面发展等。
1.3课程设计思路(注:指课程实施蓝图和路径的描述)理论为主课程可基本保持学科体系,但应提倡以应用为目的,以素质培养为目的,选取学习内容。
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灵活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以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生活事件、社会事件等,创设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问题情境,实施探索基于问题、基于任务、基于案例的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模式。
2、课程目标学生在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注重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3、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按教学单元详细介绍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学习目的和教学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分析。
建议:采用“能或会+动作要求(程度副词+操作动词+操作对象)”的格式,表述对能力和知识的要求,可参照项目课程的要求;对知识的基本要求也可按“了解、基本了解”、“理解、基本理解”、“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写明。
附课时分配表。
课时分配表内“单元内容”尽可能细化。
要有实践教学课时分配。
4.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出本课程各部分主要教学内容应采用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