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正 验光员技师论文(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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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眼镜验光员论文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论文题目:双眼平衡在验光中的临床应用
双眼平衡在验光中的临床应用
杜正
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近距离用眼量的增加,人们对视觉质量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以前常规验光中单单使双眼视力达到标准值(1.0)的情况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而在这其中,一些双眼屈光度数不等的顾客却平凡出现视疲劳,用眼不适的症状。这就要求我们在验光过程中不能一味的追去单眼视力,而因更多的考虑双眼相应平衡的问题,减少视疲劳产生。而双眼视觉平衡的验光结果可以让顾客获得更舒适、更持久的视觉。本文细讲述双眼视觉平衡、意义及其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双眼视觉平衡在验光中的应用。
双眼平衡在验光应用中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当然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之一,而在验光中还有屈光参差,低视力,以及特殊屈光状态的验光,如屈光手术前后验光、硅油眼的验光、人工晶体眼的验光、无晶体眼的验光等。这些都要根据患者年龄不同、调节力强弱、屈光度高低、患者个人承受能力等来综合考虑,处理这些难题都是要靠自己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积累经验才能娴熟掌握的技能。验光是一门交叉科学,我们不能为了验光而验光。而双眼平衡在验光过程中又是极其重要的一步。所以更要求我们能够很好的掌握双眼平衡的技巧,解决由于双眼平衡未处理好而引起一系列验光患者不适的症状,其实就是进一步矫正残存的微小屈光不正,达到双眼平衡,以保证双眼调节平衡,从而避免调节不平衡导致患者的视疲劳。
一、方法步骤
病例选取,裂隙灯检查外眼以及屈光介质,直接眼底镜检查眼底,非接触式眼压计测眼压(正常值取10~21 mmHg),“交替遮盖法”及“遮盖、去遮盖法”进行眼位检查,辐辏近点(NPC)的检查,必要时行黄斑区OCT(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光学相干断层成像)、眼科B超及视觉电生理等检查,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患者。
测试双眼平衡的方法依次有:左右眼交替遮盖法、偏光双眼屈光平衡测试法、基底相反棱镜法。
1)左右眼交替遮盖法:这个是最古老的方法,也是实用性
很强操作极为简单方便的一种。因为只要在患者眼前交替遮盖,主诉患者辨别双眼前物像的清晰度,如果在左右眼交替遮盖时,患者都分不清哪边模糊(或清晰)时,那么双眼平衡已基本完成。
2)偏光双眼屈光平衡测试法:双眼分别置P135、P45偏振滤镜。两眼分别看到绿9红6和绿3红8两组视标。比较两组视标清晰度是否一致。如上排视标清楚或者下排视标清晰,则未达到双眼平衡,则说明未达到平衡,则需要在清晰的眼上增加度数,直至上下视标一样清楚或一样模糊。双眼平衡则完成。
3)基底相反棱镜法:是在左右眼前各加3~5△基底相反的
棱镜(基底相反棱镜度相同),同时视标要使用单行视标,视标大小可选用雾视后一行的视标,也可用最佳视力视标,最好是采用最佳视力的单行视标。此方法适用于综合验光仪验光。当人眼在看近物时,人眼的睫状肌收缩,晶体的悬韧带松弛,晶体变凸;而当人眼看远是则相反,睫状肌松弛,晶体悬韧带收缩,晶体变扁平。正常人眼通过这种调节来看清远近物体。而在调节过程中,相应的会发生眼球的向内集合,瞳孔缩小这三连射生理现象,以确保眼的清晰性。
在此我们主要讲解在综合验光仪上使用基底相反棱镜法进行双眼平衡。
1、将双眼去遮盖,在单眼MPMVA(maximum plus to maximum visual acuity)完成及散光度数测定后的进行。
2、双眼进行同时雾视,双眼加上+0.75DS,将视力雾视到
0.5~0.8之间,若度数不够,可增加雾视的求镜度数,但视力也
不能低于0.5,研究表明,视力低于0.5之后,被检查者则不能对
双眼调节平衡进行精确的判断,从而不能进行调节,也就不能达到调节平衡的目的。
3、选择单行视标,要求高于雾视后的双眼最佳视力的上一行。
4、用垂直棱镜将双眼分离,即打断融像功能,此时,被检
查者应能看到双像,双眼各一个像,使用综合验光仪中的Risley 棱镜,在右眼前放置3 △BU(棱镜底向上)。看到下行视标,在左眼前放置3 △BD(棱镜底向下)。看到上行视标。被检查者将看到的是上下两行视标。
5、此时询问被检查者上下两行视标哪一行更清晰或者模糊,如果上行视标较下行清晰,则在左眼上加一+0.25DS(该眼看到的是上行视标)。
6、再次询问被检查者上下两行视标清晰度,均在较清晰的
那一眼前加+0.25DS,直到双眼同样模糊或同样清晰。
7、需要注意的是,在双眼平衡的整个过程中,双眼必须保
持两种状态,一是要保证双眼均能看到视标;二是双眼要一直处于雾视的状态。
8、双眼平衡的终点是双眼看到视标具有相同的清晰度,此
时的调节为零,而且此时的雾视相同,当到达该点后,即可移去棱镜。
9、如果双眼无法同时达到一样清晰地情况下,应该选择保
持其主导眼清晰作为终点。
二、案例分析
案例1:
宋XX:女12岁,左眼视力差,且不能长时间看书写字,眼胀,视疲劳。戴镜已3年。旧眼镜度数R:+0.50DS/-1.20DC*180—1.0,L:-1.00DC*170—0.5,小瞳验光结果,R:+0.75DS/-1.75DC*180—1.0,L: +1.50DS/-1.75DC*180
—0.6。予以散瞳后再次验光,并进行双眼平衡检查,结果R:+0.50DS/-1.50DC*180—0.6,L:+1.75DS/-1.75DC*170—0.6。
此案例中可以看出患者左眼视力差,即使矫正也不能达到1.0。散瞳后患者屈光不正程度相同,此时如果双眼都同时完全矫正或者同步降低+0.50DS ,则双眼的调节处于基本平衡的状态经过两年的治疗,双眼的视力因该同步提高,但是由于双眼当时处方只给予散光的矫正而未做任何远视矫正,故此患者无论在看远还是看近时双眼都会造成+1.25DS的调节差,患者在看远或看近时,因为右眼所用的调节少,所以患者会不由自主的选择用右眼注视,左眼处于不用的状态,长期则不能起到矫正的作用,因此结果就是右眼视力好于左眼。而原因就是此处方只是矫正了散光,而未予以远视的矫正。简单的说,就是在验光时未予以双眼调节的平衡。而使双眼所用的调节不相同,导致患者用眼的不适。给予处理是经过检查从新配镜,配镜处方按照小瞳验光结果给予全矫,此时患者拥有相同的调节,同时进行遮盖训练等弱视训练,2年后患者症状较前好转,看书学习时无明显不适。
案例2:
一名19岁的男孩,主诉戴镜一年有余,右眼-
2.50DS,左眼-1.50DS,视力清晰但阅读时间稍长则有视疲劳,父母亲均无近视,检查结果如下:裸眼远视力: OD:
0.2,OS:0.2。裸眼近视力: OD:1.0/25CM,OS:
1.0/25CM,进一步检查结果,0.5%托品酰胺眼水睫状肌麻痹下检影结果:OD:–1.75DS——1.2,OS:–1.50DS——1.2。复验时主觉验光结果:OD :–1.75DS ——1.2,OS:–1.50DS ——1.2。给予患者重新配镜, OD:–1.75DS ——1.0,OS :–1.50DS ——1.0,患者戴新镜后自觉症状渐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