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子哲学是自然唯物辩证法之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老子哲学是自然唯物辩证法之道
辛清源心悟道德经(立道篇)
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本理论,“万物负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灵魂,老子《道德经》中处处充满自然辩证法思想。
一,“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理论,是老子方法论的核心
物有物的法则,地有地的法则,天有天的法则;道的法则就是道法自然。正如《道德经》25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意是说人要效仿地的法则,地要效仿天的法则,天要效仿道的法则,道的法则就是“道法自然”。“道法自然”的实质就是尊重自然规律。
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的思想是其自然唯物主义思想和自然辩证法的核心。原始世界从无形到有形的天地万物生成是自然而然运动、发展、变化的结果,“道法自然”是世界万物生成发展变化的自然法则,是客观事物的根本法则,正如童蒙所说:“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又如唐李筌注《阴符经》:“知自然之道,万物不能违,故利而行之”。
“道法自然”是由天地万物的本质所决定,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是老子方法论的核心。这种哲学思想贯穿《道德经》始终。纵观《道
德经》,老子之道是自然唯物主义之道,是自然之德的基础;自然之德又是社会之德的基础,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融入、渗透《道德经》的全过程。如,在修养思想道德方面,主张无名、无欲、无私等等自然精神;在治国平天下方面主张无为而治和“无为无不为”的思想;在传统的养生气功中主张顺其自然、自然而然的炼功等等。
万物怀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础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阴阳,阴阳普遍存在于宇宙天地日月星辰之中,存在于自然界万事万物之中;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观世界阴阳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一是,世界万事万物有阴阳。就太阳系来说,太阳谓阳,其余星球为阴,因为只有太阳发光发热,太阳是核心,其他星球都是围绕太阳转动。
自然界,凡是有生命力的植物、动物、生物都有阴阳,当然人也不例外。雌性谓阴,雄性谓阳。
人体结构体表属阳,体内属阴;体后属阳,体前属阴;腑为阳,脏为阴。
数字奇数谓阳,偶数谓阴;方向,南面谓阳,北面谓阴;方位,上谓阳,下谓阴;左谓阳,右谓阴;即使机械之类的东西也有阴阳,螺杆谓阳,螺母谓阴。
二是,世界上每一种事物都有阴阳矛盾的两个方面。这是客观的、普遍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就拿水果、蔬菜等其他农作物的果实来说,靠太阳生长的那面为阳,相反则是阴;西瓜、香瓜等落地水果,朝天的一面为阳,超地的一面为阴;朝不朝阳面生长的水果其颜色、味道和营养成分都有一定差别。
人们往往把积极、健康、有益、向上、正确、先进、新生的等等事物,当做“阳”的事物来看,简言之,就是把好事当做“阳”的事物来看,或当做一个事物好的方面来看。相反,则把消极、不健康、有害、向下、落后、错误、腐朽的等等事物,简言之,就是把坏的事物当做“阴”的事物来看,或者当做某一个具体事物阴的方面来看。
三是,从时间上看,阴阳无时不有
就太阳系来说,由于太阳和其他星球的自转和公转运行规律,决定了包括我们生活的地球和其他星球每时每刻都有阴阳,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列子天瑞篇》:“故天地之道,非阴即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所府也”;陈撄宁:“道是什么?道是阴阳,阴阳就是性命”。
老子提出的“万物负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老子这种观察认识事物的思想方法是穿越时代的辩证法思想,是对于中国哲学的伟大贡献。老子之道就是阴阳之道,道本阴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灵魂。
阴阳就是一对矛盾,正如毛泽东所说“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按照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的光辉理论,阴阳有以下属性:
一是,阴阳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阴阳是统一的,是说阴阳互为前提条件,相互依赖、缺一不可。没有阴就没有阳,没有阳也不可能有阴。
阴阳的对立性是说阴阳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相互斗争。阴阳相互统一是暂时的、有条件的,是相对的;而阴阳对立、相互斗争,则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
二是,阴阳相互转化
从宏观上说,凡是存在阴阳的东西,阴阳在一定的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因为阴阳事物的对立性所决定,是阴阳的相互斗争,促使阴阳相互转化。《老子》40章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讲的就是阴阳事物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相互转化的道理。老子在21章说的“曲直”、“洼敞”,“多少”;28章讲的“雌雄”;63章讲的“大小”“多少”“难易”等等……,讲的
都是自然辩证法。这里不一一费述,因为哲学辩证法是触类旁通的学问,只要举一反三就能学会。
从微观的角度看,一个带有阴阳矛盾的事物,本身存在阴阳两个方面,依据一定的条件也相互转化。
水的物理特性在摄氏零下温度以后结冰,故有“冰生于水含于水”之说;如果采取加温的方法让水向阳的、热的方向转化,当水温度达到摄氏一百度以上就会变成气;相反,设法让水温度下降到0度以下,水就会变成冰。由此可见,水发生质变的前提条件就是温度;但是,温度是外因的条件,只有水的本质特性才是水转化气或者成为冰的内部根本原因。
三,老子自然辩证法中是四对哲学范畴
老子道德经中有不少哲学范畴。《老子》第二章:“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论述,讲的都是自然辩证法的范畴,下面我们谈谈老子提出的较为典型的几对范畴的关系。
一是,有和无的关系
《道德经》第40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是老子哲学的一对范畴。“有和无”相互依赖、互为前提;没有“无”,就不会存在“有”,这就是矛盾的统一性或叫做同一性;“有”和“无”又是对立的、矛盾的,斗争著,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斗争性,在一定条件下,处使阴阳矛盾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