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筑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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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首府工程填充墙体砌筑具体要求及规定

一、砌筑砂浆配合比控制

1、严格执行配合比标准,挂牌实施;

2、严格控制砂浆王用量,按标准配比;

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容标准要求;

4、按规要求留置试块;

二、填充墙体砖浇水湿润,要做到砌筑前2天应浇水湿润,确保湿润深度在1~

1.5cm,杜绝干砖切入墙体。

三、墙体砌筑前要弹好50线或1.0m线,控制好标高;楼层基底在砌筑前清洗干

净,首砌3匹实心砖找平,用1:2.5水泥砂浆砌筑;杜绝用空心砖砌筑。

四、墙体墙面砌筑要求

1、要做到横平竖直、灰缝饱满,灰缝1cm正负在2mm围,粘结面在90%以上;

墙体砌筑在里手一面全带尾丝,以便检查植筋分布情况;

2、墙面整洁、杜绝连砌带粉;

3、杜绝通缝、假缝、缺棱掉角;

4、落地灰杜绝回炉使用、清理给干净运回做砂使用;

5、砌筑时,建议设置皮数杆、带好水平线和站线,控制好门窗洞口两侧垂直度

及楼层间的垂直度;

6、门窗洞口两侧杜绝用占砖砌筑;

7、门窗洞口过梁按规要求施工;

8、施工洞留置要按照规定留槎,上端要用预制过梁,洞口留槎要按照标准安装

拉墙筋;

9、空调洞口预埋位置要按照规定要求定位准确,必须在墙体砌筑时预埋好;

五、墙体净高大于等于4m,需设置圈梁,按技术较低文件要求。

六、墙体净长大于等于5m要设置构造柱,构造柱设置要求:

1、构造柱马牙槎应先退后进、进口宽为20cm、退口宽为40cm;

2、统一规定每3匹砖空心砖留一个搓口;

3、构造柱配筋按图纸施工,要求先安装绑扎后砌筑墙体马牙槎;

七、严格控制窗台高度,压顶按图施工;

八、厨卫间止水带要求与墙体同宽,高度按图施工;

九、墙体砌筑至框架梁部位留10cm间隙停砌,待完全沉降后再用实砖斜砌,斜

砌处按规处理;

十、墙体水电器材预埋,严禁开槽水平墙;开槽前放好线,用切割机切缝,然后

剔除砖渣,严禁用锤砸墙;管件牢固安装好后用1:2.5水泥砂浆密实填塞,杜绝空鼓。

十一、墙体养护:用喷水壶喷洒浇水3天以上,砌筑后第二天开始养护;

十二、每层墙体砌筑后,需经过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上一层的砌筑;

十三、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asonry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本规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 column

在砌块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搓槎。

3.0.4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 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 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围;

3.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围;

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围;

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0.6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于砖填塞。

3.0.7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理、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0.8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8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8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1. 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围的情况。如10m<H≤15m,15m<H≤20m时,

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

自由高度。

2.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

不受本表的限制。

3.0.9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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