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适用于各种领域和情境。
本文将对综合评估法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包括其定义、特点、应用领域等,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其进行实际运用和效果评估。
一、综合评估法的定义和特点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将不同的评估指标或方法综合运用,以综合评估对象进行全面评价的方法。
它通过综合考虑多个评估指标的得分或权重,得出综合评价结果,以提供决策参考或评估对象的综合表现。
综合评估法的特点包括:1. 全面性:综合评估法考虑多个评估指标,能够全面地评估对象的各个方面,避免了片面性评价的问题;2. 多样性:综合评估法可以灵活运用多种评估指标或方法,适应不同的评估需求和情境;3. 客观性:综合评估法采用定量或半定量的评估指标,能够减少主观性的影响,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4. 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的进行灵活调整,适应不同的评估需求和情境。
二、综合评估法的应用领域综合评估法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和行业,包括教育、企业管理、项目评估、政策制定等。
下面以企业管理领域为例,介绍综合评估法的应用。
企业管理中,综合评估法可以用于评估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绩效评估等。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综合考虑企业的销售额、利润率、市场份额等指标,得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得分,以评估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另外,综合评估法也可以用于企业项目的评估和选择。
例如,我们可以根据项目的市场潜力、投资回报率、风险等指标,综合评估不同项目的优劣,以选择最具发展潜力的项目。
三、综合评估法的实际运用和效果评估为了进一步说明综合评估法的实际运用和效果,我们以某公司人员选拔过程中的综合评估为例进行分析。
在人员选拔过程中,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指标,以及他们在面试、笔试、组织能力测评等环节的得分,得出每个应聘者的综合评估得分。
通过综合评估得分,公司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每个应聘者的综合表现,以便做出正确的选拔决策。
为了评估综合评估法的效果,我们可以对应聘者在公司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是常用的采购招标中评标办法之一,用来评价采购商
报价报价者的报价质量,水平最高者最终获得合同。
该评标办法是依
据各项评审指标,综合评定供应商报价质量水平,确定最优选项的科
学有效的方法。
它主要分为价格评标与技术评标两步进行,其基本特点是将多个
工程指标结合在一起给出总的得分,决定该项目的最佳供应商。
首先,要细化评价指标,确定每个指标所占的权重,进而确定指标总得分;
如果一把报价优于所有其他报价,该报价者就可获得合同,同时表明
该采购招标程序的完成标准为“最低价格+优异技术质量”。
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好处是可以比较综合的准确评估出商家的服务
与质量。
它将多个指标,如价格、性能、服务、质量、进度等汇集形
成技术指标,再放到总体的得分中,较为全面的评价出一家商家所提
供的服务与质量等。
与之相比,综合评估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即执行会稍显复杂多步,时间上也会较慢。
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多步复杂的过程,才能给出精准
的技术指标总值,从而更好的确定采购招标最佳选择。
总之,综合评估法是多评价指标结合在一起并给出总的得分,用
于评判投标方报价质量,确定合同最优选择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
是采购招标中重要的评标办法之一。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
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一、评审因素分值构成(一)投标报价70分。
1、投标报价总价30分;2、分部分项合价或直接工程费合价20分;3、措施项目合价20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三)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12分二、投标报价评审(一)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超出下列两项之一指标警戒范围情形的,启动成本评审,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1、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90%的;2、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合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措施项目费合价70%的。
判定方法: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材、机合价和措施项目费中人、材、机合价之和减去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的人、材、机合价之和的差值记为M,M为负值且│M│大于投标报价利润的,判定为低于其成本,拒绝其投标。
(二)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1、投标报价总价[ ](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70%+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0%+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8%+资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2%[ ](2)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权重+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权重权重为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占70%、60%、50%;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30%、40%、50%。
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次招标采用第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
2、分部分项合价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分部分项合价和一个最低分部分项合价的算术平均值3、措施项目合价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措施项目合价后的算术平均值4、偏差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三)报价得分1、投标报价总价得分=30-偏差率×1002、分部分项合价得分=20-偏差率×1003、措施项目合价得分=20-偏差率×1004、投标报价总得分=1+2+3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一)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3分2、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合理; 2分3、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2分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 1分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2分6、质量安全管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2分7、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1分8、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1分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1分10、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2分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的响应性、工期、质量、免费维保期承诺、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8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65分,售后服务的响应性2分,免费维保期承诺5分,工期1分,质量1分,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4分,总分100分。
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65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如有)等内容采取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并以此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分值,其中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70分。
也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评标分值:一、评标分值设置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二、评标方法(一)投标报价(70分)根据不同的工程计价办法,投标报价可分为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两种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定额计价的(1)确定评标标底评标标底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①招标人未设标底的: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②招标人设有标底的:a.在所有投标报价和标底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b.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审定标底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c.以审定标底为准,浮动范围在:房屋建筑工程-10%—+5%;设备安装工程(总价不含设备原值)-15%—+5%;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5%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d.标底作为最高限价的,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上述四种办法择其一,不得结合使用。
(2)分值计算未参与评标标底计算或者计算评标标底时被去掉的投标报价,仍应计算相应分值。
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5%—+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6分,每下浮1%加6分,最多扣18分或加30分。
②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工作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工作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于对复杂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的方法。
它通过将各种评估因素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综合,以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本文将深入探讨综合评估法的基本原理、流程和应用领域。
同时,也会对该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性进行讨论,以期能够为读者提供更好的理解和应用该方法的指导。
综合评估法的基本原理是将各种评估因素进行量化或描述性地分析,然后将它们进行加权和综合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各种评估因素的权重是非常关键的,它决定了各种因素在最终评估结果中的贡献程度。
通常,确定权重的方法可以是主观的、客观的或结合两者。
常见的确定权重的方法有层次分析法、专家赋权法、主观赋权法等。
综合评估法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评估目标和范围、确定评估因素、确定评估指标和数据收集、确定权重和计算得分、综合评估和结果呈现。
在确定评估目标和范围时,需要明确所要评估的对象和评估的目的,以便确定后续的评估因素和指标。
确定评估因素和指标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选择与评估目标相关的因素和指标。
然后,需要确定数据收集方法,并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
接下来,根据确定的权重和指标,计算各个因素的得分,并进行综合评估。
最后,通过适当的数据可视化方式,将评估结果进行呈现和解释。
综合评估法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在经济管理领域,它可以用于项目评估、企业绩效评估、市场竞争力评估等。
在环境保护领域,它可以用于环境影响评估、生态系统评估、可持续发展评估等。
在教育领域,它可以用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教育质量评估等。
在医疗卫生领域,它可以用于疾病风险评估、医院绩效评估等。
综合评估法具有诸多优点。
首先,它能够将各种评估因素进行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和综合,避免了主观判断和片面性。
其次,它能够将不同的评估因素进行加权处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
再次,它能够将复杂问题进行分类和量化,使得问题的解决更加明确和可行。
此外,综合评估法还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得3分;A级得1.5分;B级得。
分;C信誉岂分级得-3分。
注:信用评价的引用详见招标公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若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2名,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可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1名,应否决投标,并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
3.投标人若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并超过允许中标数量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排名第一的标段则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且超过最大可中标数量的,则不再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依次类推。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他的标段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推荐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4.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L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L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及以下的;(4)在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7)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控制限价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8)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2.2.5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2.2.6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答辩采用纸质方式,最长不超过20分钟。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企业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银行网点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综合楼或酒店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必须提供项自2010年6月至10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原件。(以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其他要求 具有《宿迁市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3响应性评审:
综合评估法
附件1综合评估法一、初步评审按照本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人资格和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进行评审。
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二、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审程序如下: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超过9个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也可以规定按照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9个合格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1.技术方案评审。
按照本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以及相关评审表格和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
按照本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评审表格和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3.报价评审。
按照本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以14及相关评审表格和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4.汇总评分结果。
C=J1×D+J2×E+J3×F其中:C——评标总得分;D——技术方案评审得分;E——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F——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J1、J2、J3——各项评审因素的权重三、投标报价评审步骤和方式1.按照本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进行评审,对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投标人予以否决。
2.基准价的计算:基准价:Y= A×(1-α) ×60%+B×(1-β)×40%其中:A——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X——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X=(X1+X2+……X n-1+X n)/nn——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个数X1、X2、X n-1、X n——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B——最高投标限价α——0、1%、2%、3%,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15附表1:分阶段的技术方案评审计分表附表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计分表附表3:投标报价评审表16附表1:分阶段的技术方案评审计分表附表1-1:技术方案评审计分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17注: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编制要求1.1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在分值范围内设置各评审项目的具体分值,各项分值之和为100分;1.2计分表中的评审标准为通用模板,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评审标准的招标人其他要求中进行补充;1.3招标工程为专业工程的,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评审计分表中的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进行适当调整;182.技术方案评审要求2.1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计分。
综合评估法1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当被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开标时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开标现场对企业综合素质预计分,预计分送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宣布生效。
综合评估法设定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0分,企业综合素质分15分,技术标25分,得分高者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当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其分部分项分值的评估方法如下:一、企业综合素质:15分(一)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等级:7分凭经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各副本前14位证书编号相同,而“一”之后不论编号是否相同,应视为一致同等府分)按下列标准计分。
一级(含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计7分,二级企业计6分,三级企业计5分。
(二)投标建造师资质:5分一级建造师计5分,二级建造师计4.5分,三级建造师计4分;凭项目经理到场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计分(项目经理不到开标现场或两证不全者不计分).3、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经理建筑市场行为考察综合评分:3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信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优秀计3分,良好计2分,一般计1分。
考察综合评分在宣布技术标得分后公布。
三、技术标:25分技术标评审分响应性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两部分内容,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计分,取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
(一)初步评审1、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共场所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预审时不一致的;(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重大偏差。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综合评估法(一)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清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一、商务标73分: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含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
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 +暂估价(含税)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即: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为评标基准价,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1-4的整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a的取值为1-3的整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a的取值为2-4的整数。
当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时,则不再抽取下浮值,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3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评标”一章中载明。
评标的原则简单的只有八个字: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习惯上的做法是:在“投标人须知”的“评标”部分里除写明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的其他事项之外,“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内容部分只写清楚“评标采用的方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即可,而在招标文件的最后一章中单独将其按照排序编制成第几章或第几部分“评标原则、方法及标准”,并在这一章里分成:1、评标原则和方法;2、评标标准(也叫评标细则)。
因为在招标文件的定稿时,评标的标准一直不停地在修改,最终确定很难,不到最后发文件,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都在协商,有时甚至要等到补充、修改到法律允许的那十五天期限快截止时才能最终定下来。
所以不将其放在“投标人须知”里,而将其单独做为一个章目放在招标文件最后,比较方便今后的项目操作,也便于投标人的翻阅和查看。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不得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的内容。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与其他评标方法一样,一般由“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来完成。
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1。
投标人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资格预审的项目评标办法中无此条款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项目经理资格与经验、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被责令整顿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
审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和合格条件部分的相关资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定性的判断,即合格或不合格。
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任何后续评审。
2。
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1)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综合评估法和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估法和综合评标法综合评估法和综合评标法是在项目管理和采购过程中常用的两种评估方法。
它们旨在以客观、全面的方式评估不同供应商或项目方案的优劣,以便做出最佳的决策。
本文将深入探讨综合评估法和综合评标法的核心概念、应用领域以及其各自的优缺点。
一、综合评估法的核心概念和应用领域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项目管理工具,其核心概念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评估不同项目方案的优劣。
这些因素可以包括成本、时间、质量、风险等,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优先级进行权衡和比较。
综合评估法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IT项目、市场调研、投资决策等。
在实践中,综合评估法通常由以下步骤组成:1.明确评估目标和指标:需要明确评估的目标是什么,以及可以用来衡量项目方案优劣的具体指标有哪些。
这些指标可以是定量的,如成本节约百分比,也可以是定性的,如品质提升程度。
2.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接下来,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各个项目方案的详细方案、成本估算、时间计划等。
这些数据和信息将成为综合评估的依据。
3.权衡和比较各个项目方案:在综合评估过程中,需要权衡和比较各个项目方案在不同指标下的表现。
这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模型和计算分值来实现。
权衡的过程中,应该根据评估目标和指标的重要性来赋予其相应的权重。
4.制定评估报告和决策:基于综合评估的结果,制定评估报告并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讨论。
最终的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应的权衡取舍做出。
二、综合评标法的核心概念和应用领域综合评标法是在采购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概念是综合考虑不同供应商在多个维度上的能力和条件来评估其优劣。
与综合评估法类似,综合评标法的应用领域也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招标、供应商选择等。
综合评标法的实际操作包括以下步骤:1.明确评标标准和权重:需要明确评标的标准是什么,以及每个标准的权重如何分配。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技术能力、商业条件、经济实力等。
2.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接下来,需要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其背景、经验、业绩、资质等。
信息量化评审法 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法
信息量化评审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信息量化评审法、综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都是在评估和决策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场景进行选择使用。
下面将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信息量化评审法信息量化评审法是一种基于信息量化的评审方法,它适用于客观标准量化的决策问题。
该方法通常分为两个步骤:信息量化和综合评价。
信息量化是将被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量化,对于一个产品,可以量化它的质量、功能、价格等方面。
在信息量化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评价标准的设置、量化指标的明确以及权重的分配等问题。
综合评价是将各项指标的得分综合起来计算出综合得分,以评价被评价对象的综合质量。
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评估方法,它适用于复杂、多因素、难以量化的问题。
该方法不仅可以量化评价,还能考虑主观感受和专业经验等因素。
综合评估法在评价过程中需要权衡各种因素,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主观感受和其他知识因素进行评价和决策,最终得出综合考虑的结果。
三、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是一种将问题分解为评定因素和分离因素的方法,适用于解决复杂问题。
该方法通常包括问题分解、因素评定和综合比较三个步骤。
在问题分解的过程中,需要将所要解决的问题分解为不同的评定因素或评定部分,以明确分析问题的方法和目标。
然后,在因素评定的过程中,评定每个因素或部分的重要性和优劣。
综合比较各个因素或部分的得分,并进行综合比较。
信息量化评审法、综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各有优缺点,根据不同问题的需求和自身的专业经验进行选择和使用是关键。
在实际运用中,各种评估方法往往会相互配合使用,以得到更加准确和全面的评价和决策结论。
在大学教授的工作中,评估方法也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对于一个研究项目的评估,可以采用信息量化评审法,通过量化指标和权重分配的方式来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于某些技术含量很高的项目,可能涉及的指标难以直接量化,这时候就需要借助综合评估法,从多个角度来对项目进行评价和决策。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招标人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三部分的权重,经力口权后,总分值为100分。
商务标的权重不宜低于70%,技术标的权重不宜高于25%。
综合标的权重不宜高于10%。
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商务标权重可设定为100%,但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综合标应进行初步评审一、技术标100分(明标或暗标)(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1、主要施工方法18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3、拟技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分;4、劳动力安排计划6分;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4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三)评标委员会应先评审技术标,多数评委认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每项工程的合格分数线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合格分宜为70分,评委所给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少于合格分的,应说明评分理由。
二、综合标100分(一)项目班子配备50分1、项目经理10分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明确只承担一个工程或注明有特殊情况只同时(就近)承担两个工程的5分1.2项目经理简历表5分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18分2.1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8分2.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履约情况(如工期、质量飞造价)10分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6分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16分4.1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10分4.2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6分(二)投标工期20分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作废1、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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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如有)等内容采取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并以此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分值,其中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70分。
也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评标分值:
一、评标分值设置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二、评标方法
(一)投标报价(70分)
根据不同的工程计价办法,投标报价可分为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两种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定额计价的
(1)确定评标标底
评标标底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①招标人未设标底的: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②招标人设有标底的:
a.在所有投标报价和标底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b.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审定标底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c.以审定标底为准,浮动范围在:房屋建筑工程-10%—+5%;设备安装工程(总价不含设备原值)-15%—+5%;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5%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d.标底作为最高限价的,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上述四种办法择其一,不得结合使用。
(2)分值计算
未参与评标标底计算或者计算评标标底时被去掉的投标报价,仍应计算相应分值。
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5%—+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6分,每下浮1%加6分,最多扣18分或加30分。
②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③设备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7%—+3%)内者,得基本分42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4分,每下浮1%加4分,最多扣12分或加28分。
④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者,根据以上计算原则用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外的,不得分。
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或由于评标标底无法确定使评标无法继续进行时,招标人应依法宣布招标失败,并重新组织招标。
对于工程总造价较低的小型工程项目,应尽量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报价,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降低招标和评标成本,提高效率。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即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其它项目费等内容)进行了报价,则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不予计分。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40分
评标委员会应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为合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得40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不得低于2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税金”项前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零分。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5)项的计算及评分。
(2)措施项目费5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后(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先得满分5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3)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少于10项的分项,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每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综合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综合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
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分项单价先得1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4)主要材料价格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于10项的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
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
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项目的单价先得1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其它项目费5分
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后(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为其他项目费的基准价,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先得满分5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经招标文件明确,对投标文件中含有技术部分,且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计分的,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分值。
全面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可行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
先进性6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采用的施工措施等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
上述各项的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并计算得分,采用集体打分无效;当评委超过或等于7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计入总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打分原始记录表上签名。
三、两种其他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不含技术部分的,将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只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计分。
(二)对于14层及以下、单跨24M及以下房屋建筑,6万M2及以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不含14层以上房屋建筑),高度70M及以下构筑物的施工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只进行符合性评审,不设置分值,合格者才进入投标报价的评审计分,不合格者将作为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