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 成都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教师。
第三条处理原则处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四条处理措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当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措施:(一)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二)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诚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资格。
第五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情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列出的情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五)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六)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七)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八)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九)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做到言行一致。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3.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参与与教育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
4.不参与不良的社会活动,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5.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不穿着不得体、不整洁的服装。
6.不吸烟、不饮酒,不迟到、早退,不辞职不请假。
7.注重言语文明,不使用粗俗语言,不恶意攻击他人。
8.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学生和同事的私人信息。
幼儿园教师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担负着重要的教育任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幼儿园教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首先,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循循善诱,对每个幼儿都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其次,教师应尊重家长,互相配合,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不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
第三,教师要严谨治学,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教学艺术,反思教育实践,自觉投身学校教育改革,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活动。
第四,教师要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员工要服从领导安排,支持领导工作,关心学校发展,善于接受领导的建议和意见,顾全大局,尊重、关心和体谅学校领导。
第五,教师要关心集体,和睦相处,热情招呼身边的同事,虚心研究先进,尊重同事,善于宽容同事,遇到困难用协商的语气和人沟通,不背后议论同事,不揭短,不当众嘲笑他人。
最后,教师要严以律己,注重言行,培养良好的内在素养和职业操守,做到言行一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学生和同事的私人信息。
2.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的身心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可以让家长更好地了解自己孩子的情况,也能够建立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信任关系。
3.作为幼儿教师,我们需要在孩子们面前做出行为规范,用正确的语言和姿态来做表率,这样可以帮助孩子们形成正确的行为惯和语言表达能力。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成教函〔2016〕90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成教函〔2016〕90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成都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成依法行政办〔2016〕8号)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对2014年全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确认的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市教育局的清理结果和市政府涉及教育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上述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发文部门公布清理结果之日起,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成都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教育类)成都市教育局2016年8月30日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局关于试行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通知成教计〔2003〕44号2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实施意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成教计〔2007〕51号3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成教计〔2007〕73号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成教职〔2008〕1号5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教普一〔2008〕18号6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教职〔2009〕8号7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文明办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2010〕15号8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成教办〔2011〕23号9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推荐选拔教育学术专家制度的通知成教人〔2011〕7号10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成教函〔2012〕299号1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1号12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3〕1号1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4〕2号1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4〕3号15关于印发《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教发〔2014〕3号16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教发〔2014〕4号17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18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4〕17号19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4〕20号20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通知成教办〔2014〕22号21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校企合作鼓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4〕27号22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3号2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5〕3号24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5〕7号25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成教办〔2015〕8号26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成教办〔2015〕9号27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评估标准》的通知成教办〔2015〕10号28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方案》的通知成教办〔2015〕11号29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7号30《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附件2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3〕10号2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关于印发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高〔2006〕1号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成教发〔2011〕2号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5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成教发〔2013〕6号6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7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4〕4号8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14〕11号附件3成都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教育类)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成府发〔2000〕132号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和个人办学行为的通知成办发〔2005〕8号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6〕53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结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绵阳教育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二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制度。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妨碍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甘为人梯。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
不得擅自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得组织或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五条关爱学生。
以人为本,尊重人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六条教书育人。
树立优良学风,潜心钻研业务,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遵循教育规律,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七条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
知荣明耻,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注重身教。
仪表端庄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在校园内吸烟。
不得收受、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资料、商品和经营性服务项目,不得诱导、组织、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培训或者补课,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招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一)职业道德规范一、依法治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教师二十种文明言行的要求一、提倡应说二十种用语、忌说二十种用语1、应说:“这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多分析一下原因,争取下次取得好成绩。
”忌说“你拖了全班的后腿,你这块臭肉毁了一锅好汤”;2、应说“只要肯下苦功,一定能学好!”忌说“白痴”、“蠢猪”、“笨蛋”、“我看你就不是学习的料”、“朽木不可雕也”、“你的脑子灌上铅了”;3、应说(对家长)“我想和您一起找找原因,帮孩子尽快改掉缺点”。
忌说“你的孩子又犯错误了,回去好好教训他”;4、应说“你的作业很乱,请重写一遍,好吗?”忌说“你的作业乱像狗刨一样,赶快撕了给我重写!”;5、应说“你要好好学习,不断进步,用学的知识为祖国为人民服务,这样才不会虚度此生!”忌说“你这辈子是完了,就是块种地的料”。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
则
前言
本文档旨在明确中小学教育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促进教育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发展,为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创造
良好的教育环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 教育教职工应以教育为使命,忠诚于教育事业,尊重学生的
人权和利益,保护他们的安全和隐私。
2. 教育教职工应严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
要求,不得教授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
3. 教育教职工应尊重学术道德,注重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的质量,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教学环境和评价。
4. 教育教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在
教育教学中树立榜样,引领学生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二、行为准则
1. 教育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违背校方安排。
2. 教育教职工应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不歧视任何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和帮助他们的研究和成长。
3. 教育教职工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不得接受贿赂或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4. 教育教职工应保护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得滥用学生个人信息或泄露给他人。
5. 教育教职工应尊重同行,保持团结合作,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结语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应坚守职业道德,严守行为准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培养。
希望本文档能为教育教职工提供明确的指导,构建和谐进步的教育环境。
成都对师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 国培计 划 ” 新模 式 让 农村 教 师坐 得住 学得好
成都 对 师德 失范 者 实行 一 票 否决
本 刊讯 : 成都市教育局 日前出台《 成都市 中小 学( 幼儿 园 ) 教师
职 业道德行 为准则》 , 严禁教 师索要学 生及 家长钱物 、 从事 有偿补 本刊讯 : “ 幸亏有 ‘ 国培计划 ’ 的置换脱产 研修项 目, 让我 有了脱 课、 强制购买教辅 、 体 罚学生等行为 , 对 师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产培训的机会 。” 云南省 曲靖市会泽县迤车镇 中学地 理教 师李锦宽近 新 出台的《 准则》 核心 内容是职业道德行 为准 则和职业道德 奖 日对记者说 , “ 如何让我 的地理课堂更真实 、 自然 、 厚重而又充满 乡土
研修 。
育 师生 的风采 。而在书法教学指导与实践 、 儿 童美术史 、 歌 曲创编
更让 乡村教 师们 受益 匪浅。 与过去的培训内容不 同, 实行新 的教 师培训模式后 , 教师可根据 与演唱技巧等方面进行 的交流分享 ,
各 自实际和个人意愿 , 自主选择学 习内容 , 而且对于培训项 目的承担 当天 ,四合院里悠扬的琵琶和笛子合奏吸引了不少 乡村教 归 在徐燕老师指导下 , 来 自甘肃省 白银市 白茨滩小学 的全 国仂 者, 也 改变了过 去计 划分 配的做法 , 不管什么项 目都必须通过 申报和 驻足 , 取经” 。张兰萍老 师告诉记者 。 绝 大害 评审 , 项 目间实 行竞争机 制 , 促使 培训机构 更加科学地设计 项 目、 更 秀教 师张兰萍抱着琵 琶现场“ 一个老师要同时教 四五门课 , 由于没有专 f 加认真地实施项 目, 使培 训在保证质量 和效果 的同时 , 激发参训教师 数西部 山区的学校里 , 的兴趣 , 变“ 要我培训 ” 为“ 我要培训” 。 的音 乐、 美术老师 , 很 多有艺术天赋 的孩子生生被埋没 了。她希望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一、尊重学生,关爱学生1.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开展体罚、变相体罚、侮辱等行为。
2.监护教育,尊重学生兴趣和个人特长,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问题,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教学责任,提高教学质量1.遵循科学教育原则,合理设定学习目标,个别辅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严守教学纪律,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不利用学生权益滥用职权。
3.严禁替学生完成作业,保持课堂秩序,不听课不备课传授错误知识。
三、诚实守信,增强职业操守1.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隐瞒学生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等信息。
2.坚守教育公平原则,平等对待学生,不采取偏袒、不公平对待行为。
3.保密学生个人信息,不泄露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
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1.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注重培养学生人文关怀、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培养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五、与家长沟通密切,形成良好教育合力1.积极与家长交流,了解学生家庭教育情况,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渠道。
2.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成长,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3.尊重家庭教育的多样化,不介入家庭教育权力。
六、注重自身专业发展,追求卓越1.持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关注学科前沿,适应教育发展。
2.养成良好的教师职业行为习惯,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理念,丰富教学方法和手段。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方向和政策的研究,为学校提供教学改进和发展建议。
七、自觉维护教师职业形象,塑造师德楷模1.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尊严,热情服务学校,互相尊重、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活动,正确履行教师职责。
八、加强师德师风的监督与评价1.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评价的制度,形成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年修订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年修订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2024年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2篇)
2024年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始终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利。
在与学生进行交流和互动时,教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原则:平等对待小学教师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无论其身份、背景、成绩等都应当得到公平的对待和机会。
第二原则:尊重多样性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种族、宗教、文化背景等。
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尊重他人的差异,并提供一个包容和多元的学习环境。
第三原则:保护学生权益小学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权益,不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隐私权。
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虐待、歧视、侵犯或剥夺学生的权益。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了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以下是教师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一原则:关心关爱小学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学习、成长和身心健康。
教师应当倾听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并给予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原则:公正公平小学教师应当在评价和分配资源时公正公平,不偏袒或歧视任何学生。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表现和需求,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反馈。
第三原则:引导激励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教师应当通过赞扬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和社会活动。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小学教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下是教师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一原则:知识更新小学教师应当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紧跟教育教学的最新发展。
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研讨会,以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原则:精心备课小学教师应当充分准备每一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计适合的教学活动和评估方式。
第三原则:创新实践小学教师应当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师应当不断尝试新的教学策略,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
履行职业责任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下是教师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一原则:尽职尽责小学教师应当勤勉工作,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和考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与日常行为标准规范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与日常行为标准规范一、职业道德篇1.爱岗敬业幼儿园教师要热爱自己的岗位,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
对待幼儿要有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关心他们的成长,关注他们的需求。
2.尊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
在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自信、快乐的环境中成长。
3.诚实守信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对幼儿、家长和同事要真诚相待,不说假话,不做假事。
4.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和谐稳定。
二、日常行为篇1.仪表端庄2.语言文明在与幼儿、家长和同事交流时,要使用文明语言,不说不文明的话,不骂人,不侮辱他人。
3.行为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行为要规范,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在教学活动中,要遵守教学纪律,不大声喧哗,不玩手机。
4.安全意识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遵守安全规则,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幼儿园内,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5.卫生习惯6.团队协作三、教育理念篇1.人本主义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尊重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2.情境教育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让幼儿在情境中自然地学习、成长。
3.寓教于乐运用游戏、故事、歌曲等多种形式,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
4.家庭合作当然,作为幼儿园教师,我们的工作远不止这些条条框框的规定。
比如,面对孩子们那些突如其来的拥抱和纯真的笑脸,我们得用心去感受,去回应。
我们的笑容,我们的一个肯定的眼神,对他们来说都是莫大的鼓励。
记得有一次,小班的孩子在户外活动中摔倒了,我立刻跑过去抱起他,轻声安慰。
那个孩子的眼神里充满了信任和依赖,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作为教师,我们不仅是教育者,更是孩子们情感的依托。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提升自己,无论是教育教学能力,还是心理辅导技巧。
有时候,孩子们会给我们出难题,比如突然的情绪波动,或是难以理解的举止。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一、引言中小学教师作为育人主体,肩负着培养和教育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使命。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成都市教育部门制定了以下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二、教学专业能力1.熟悉教材熟悉课本内容,理解教育教学要求,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制定教学目标,确保教学达到预期效果。
2.注重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特点、教学目标,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重视学科知识更新持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不断提升自身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有价值的知识和经验。
三、师生关系1.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权益,不歧视、不侮辱、不惩罚和不体罚学生,以平等和关爱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
2.公正对待学生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偏袒、不歧视任何学生,并及时给予学生正确的指导和反馈。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四、师德师风1.建立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与教学无关的违法、不道德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热爱教育事业将教育事业视为一份神圣的职责,积极投身其中,以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学生。
3.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道德准则,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
五、社会责任1.尊重多元文化尊重不同地域、民族、宗教和文化的差异,发挥教育的引领和融合作用。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热爱社会、关心他人,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3.社会公平与公正积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改善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做出贡献。
六、职业发展与学术研究1.学术研究与创新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改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继续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实现个人的职业发展。
七、违反准则的行为及处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成都市教育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标准版本)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为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全面巩固并提高我校办学质量,在本世纪末把我校建成一流文明学校,根据“一纲四法”以及国家,省市教委的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行为准则。
一、总则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艰苦奋斗、自觉奉献、全心全意为祖国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不断增强师表意识、育人意识、质量意识和开拓意识;不断发扬认真执教的敬业精神、精心育人的园丁精神,勇于探索的进取精神、甘为人梯的献身精神。
二、细则(一)注意师表、文明执教。
1、举止庄重,服饰整洁,注重职业形象,反对不修边幅或浓妆艳抹。
2、语言文明,不粗俗。
3、不得在教学活动中使用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4、不得在教学活动中吸烟。
5、不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的活动。
6、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起表率作用。
7、对家长以礼相待,不可训斥、奚落等。
8、不准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商品和未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各种学习用品。
9、不准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10、不准以各种方式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不准羞辱、谩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应正确对待学生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
’3、不歧视残疾、弱智和后进生。
4、尊重青少年隐私权、不得私拆学生书信。
(三)爱岗敬业、克尽职责1、坚持做到教学常规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实验、认真检查。
2、各种作业和考核,必须尽快反馈于教学对象,不能延误时间。
3、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力争做到解决教学问题不过夜,知识过关,技能过手不拖延。
4、工作时间内,不做个人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
5、积极参与所教班级学生的各种教育活动。
6、主动参加班级家长座谈会。
(四)遵守劳动纪律,加强组织观念。
1、严格执行学校课程安排计划,不得私自与人调课。
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幼儿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教师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班,以及幼儿培训机构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处理意见录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信息查询系统。
第二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五条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行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三)在保教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或在幼儿园内参与、组织宗教活动的。
(四)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五)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的。
(六)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七)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猥亵、虐待、伤害幼儿的。
(八)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活动的。
(九)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十)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影响公平、公正履行教育职责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推销或变相推销幼儿读物、玩具、社会保险等,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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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一、爱国守法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行使教师的权利,保护学生受教育权。
认真履行工作合同。
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积极参与教育交流。
二、敬业奉献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三、热爱学生
(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主动关心、帮助品德不够完善、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三)强化生命教育,培育学生安全意识。
积极疏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帮助学生逐步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在危难时刻保护学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成长。
四、教书育人
(一)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二)在课堂教学及班级活动中,尊重学生个性和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发展。
(三)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学生观,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对义务教育段学生成绩排名次。
(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意识。
积极挖掘和整合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社会资源,主动融入社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积极进行家访、做好家校沟通。
五、为人师表
(一)知荣明耻,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二)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与领导、同事、家长建立互相尊重、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作风正派,廉洁从教。
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用品等,不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有价证券等,不组织或参与有偿招生活动。
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针对学生的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
六、业务提升
(一)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
(二)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与继续教育,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
(三)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做自主学习、团队学习的践行者和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