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优选 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乙方:AA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上述年度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以及截止该日的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
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
义务:1、及时地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
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乙方应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3、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方面有待改进之外,作出管理建议书,供甲方研究采纳。
4、乙方在年月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收费乙方应收本项业务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计业务的各级职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AA市财政局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暂行规定》的计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元。
按规定,在本约定书签定时预收50%的费用,其余在递交审计报告时付清。
(完整版)审计业务约定书
(完整版)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乙方:律师申明鉴于每份合同都有其特殊的目的和作用,本所提供的仅是参考性的本文,在使用前请与我所律师联系,就相关问题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如直接套用本示范文本发生法律纠纷,我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申明!审计业务约定书(通用)提示1、本指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制订,适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规范在被审计单位控制范围内的,且对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而言有必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或前提条件),本指引适用于签约主体的甲方是被审计单位,委托人不是被审计单位时不适用。
2、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存在,确认和管理层已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才承接或保持审计业务。
3、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达成一致意见的业务约定条款记录于业务约定书或其他适当形式的书面协议中。
4、业务约定条款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3)管理层的责任;(4)用于编制财务报表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5)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5、被审计单位是集团企业时,业务约定书中应明确对集团内分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是否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6、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存在,并就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7、本约定书模版是针对单个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且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和情况作出修改。
如果拟用于连续审计,则需要予以修改。
8、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应同意变更业务约定条款。
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的处理参见第1111号准则。
9、签署A、B类业务约定书前,需履行事务所质量控制规定。
10、本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系通用格式,国企、IPO、上市公司、国际(H股及海外上市等)审计业务参考其他相关格式。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一、背景近年来,审计业务在企业管理和财务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各方需要对审计业务的执行过程和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
因此,审计业务约定书应运而生。
二、定义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一种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审计服务提供方和承接方之间在审计工作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范围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内容1. 审计范围- 确定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特定项目范围。
- 阐明审计的周期和地点。
2. 服务提供方的责任- 提供符合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
- 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3. 承接方的责任- 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 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协助。
4. 报告及沟通- 确定审计报告的形式和提交时间。
- 确认双方沟通的方式和频率。
5. 费用与支付- 确定审计服务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 规定额外费用的承担方和费用结算方式。
四、保密条款双方在审计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敏感信息,应对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外泄。
五、纠纷解决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六、有效性及变更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旦签署,双方应严格遵守。
如有需要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协议。
结语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制定对于明确双方在审计过程中的权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约定书的内容,严格履行。
这样才能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规范审计行业的发展。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录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l)签约主体通常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但也存在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不是同一方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签约主体通常还包括委托人;(2)约定内容主要涉及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3)文件性质属于书面协议,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一经有关签约主体签字或盖章,在各签约主体之间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注册会计师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实务中.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合同式或信函式两种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相同的。
合同式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见附录1111—1。
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本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应当考虑增加的其他条款,以及实施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时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 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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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业务合同协议书约定书7篇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业务合同协议书约定书7篇篇1甲方(委托方):XXX公司乙方(受托方):XXX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专项审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审计项目及范围1. 审计项目:XXX公司XXXX年度财务审计2. 审计范围:(1)财务报表审计:对甲方提供的XXXX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账目审查: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账目进行审查,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凭证检查:对甲方提供的会计凭证进行检查,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4)其他相关审计:根据甲方需求,对其他相关内容进行审计,如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等。
二、审计时间及地点1. 审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审计地点:甲方公司办公场所及乙方审计办公室。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账目、凭证等。
(2)配合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2)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审计工作。
(4)提供审计报告及必要的咨询服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审计费用:人民币XX元整(¥XXXX)。
2. 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XX日内,将审计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1.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纠纷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15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录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l)签约主体通常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但也存在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不是同一方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签约主体通常还包括委托人;(2)约定内容主要涉及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3)文件性质属于书面协议,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一经有关签约主体签字或盖章,在各签约主体之间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注册会计师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实务中.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合同式或信函式两种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相同的。
合同式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见附录1111—1。
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本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应当考虑增加的其他条款,以及实施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时的特殊考虑。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本准则第五条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审计业务约定书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明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订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约。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定约束力。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委托人,是指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业务委托,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应当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六条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委派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并与委托人就约定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基本情况:(一)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二)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三)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四)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五)其创建与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订,并加盖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或委托人如需修改、补充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获得对方的确认。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业务约定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第十一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签约双方的名称;(二)委托目的;(三)审计范围;(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五)签约双方的义务;(六)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七)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八)审计收费;(九)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十)违约责任;(十一)签约时间;(十二)签约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审计业务约定书3篇
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精选3篇(一)审计业务约定书本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本约定书)是由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审计方)就委托方委托审计方进行审计业务的具体事项达成的约定,双方应当遵守本约定书的规定,并共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一、项目概述1. 委托方委托审计方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便获得可信的审计意见。
2. 审计方将根据国家法律、监管规定和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3. 审计方将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并提供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范围和期限1. 审计范围包括委托方在约定期间内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记录,以及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和会计估计等。
2. 审计期限为约定期间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费用和支付方式1. 审计费用为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并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 委托方应在签订本约定书后的一周内支付预付款。
3. 审计方应在完成审计工作后的一周内向委托方提供发票,并收取尾款。
四、信息保密1. 双方应保守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
2. 审计方可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将审计结果向相关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披露,但需尽力保护委托方的商业利益。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或未能履行本约定书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约定书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尽力减少可能产生的损失。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约定书的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本约定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约定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录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de)制定目(de)和适用范围、审计业务约定书(de)含义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de)总体要求.一、审计业务约定书(de)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de),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de)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de)责任以及报告(de)格式等事项(de)书面协议.审计业务约定书(de)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l)签约主体通常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但也存在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不是同一方(de)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签约主体通常还包括委托人;(2)约定内容主要涉及审计业务(de)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责任以及报告(de)格式;(3)文件性质属于书面协议,具有委托合同(de)性质,一经有关签约主体签字或盖章,在各签约主体之间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de)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de)理解产生分歧.需要说明(de)是,这里(de)注册会计师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de)会计师事务所.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实务中.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合同式或信函式两种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相同(de).合同式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见附录1111—1.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调整.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de)内容本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约定书(de)内容,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de)必备条款、应当考虑增加(de)其他条款,以及实施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时(de)特殊考虑.一、审计业务约定书(de)必备条款本准则第五条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de)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de)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1.财务报表审计(de)目标.财务报表审计(de)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de)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de)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de)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de)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de)监督下,按照适用(de)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de)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de)责任.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de)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de)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范围是指为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实施(de)恰当(de)审计程序(de)总和.5.执行审计工作(de)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de)时间要求.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de)其他沟通形式.7.由于测试(de)性质和审计(de)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de)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de)风险.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de)工作条件和协助.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de)记录、文件和所需要(de)其他信息.10.管理层对其作出(de)与审计有关(de)声明予以书面确认.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de)信息保密.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de)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商定审计收费.在确定收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审计服务所需(de)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de)数量、水平和经验;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de)时间;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承担(de)责任;各地有关审计收费标准(de)规定.13.违约责任.14.解决争议(de)方法.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de)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de)公章.上述条款都是审计业务约定书(de)必备条款.之所以将这些条款作为审计业务约定书(de)必备条款,主要是由于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而委托人可能混淆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de)责任,或不了解审计(de)固有限制而对审计有不恰当(de)预期.在这种情况下,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上述条款,有助于避免委托人对审计业务(de)目标和作用等产生误解.二、在情况需要时应当考虑增加(de)业务约定条款本准则第六条规定,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1)在某些方向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上作(de)安排;(2)与审计涉及(de)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de)协调;(3)预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de)其他函件或报告;(4)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5)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de)安排;(6)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de)事项.三、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应当考虑(de)因素本准则第七条规定,如果负责集团财务报表审计(de)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组成部分财务报表(de)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与各个组成部分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一)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de)委托人如果集团和组成部分审计是由不同(de)委托人委托(de),注册会计师通常与不同(de)委托人分别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受甲集团母公司委托,对甲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甲集团所属子公司乙公司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分别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二)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如果集团母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和集团组成部分(de)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明确不对集团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那么,注册会计师一般无需与组成部分另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三)法律法规(de)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四)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占组成部分(de)所有权份额如果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占组成部分(de)所有权份额很大,那么注册会计师可能无需与组成部分另行签约.(五)组成部分管理层(de)独立程度组成部分管理层,是指负责编制组成部分财务信息(de)管理层.在某些情况下,组成部分管理层没有独立决策(de)权力(例如组成部分是某公司(de)销售部门),而由集团管理层进行日常经营决策,而且很可能该组成部分在法律上也不具备独立签约(de)资格,那么注册会计师与其签约是没有意义(de).第三章连续审计本准则第三章(第八条至第九条),主要说明在连续审计情况下,审计业务约定书(de)修改与重签.一、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修改业务约定(de)条款,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de)业务约定条款.会计师事务所或被审计单位(或委托人)如需修改、补充审计业务(de)约定内容,应当以适当(de)方式获得对方(de)确认.二、需要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de)情形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与被审计单位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当考虑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l)有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误解审计目标和范围;(2)需要修改约定条款或增加特别条款;(3)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或所有权结构近期发生变动;(4)被审计单位业务(de)性质或规模发生重大变化;(5)法律法规(de)规定;(6)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de)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发生变化.出现上述第(2)种情况时,注册会计师也可以与被审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原审计业务约定书继续有效.第四章审计业务(de)变更本准则第四章(第十条至第十五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变更及其对法律责任、业务约定条款和审计报告(de)影响.一、考虑变更业务(de)适当性本准则第十条规定,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de)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变更业务(de)适当性.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原因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业务.(一)情况变化对审计服务(de)需求产生影响例如,某企业为了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进行审计,由于情况变化,该企业决定不再上市,因此要求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de)审阅业务.(二)对原来要求(de)审计业务(de)性质存在误解例如,某广告公司在与其客户就广告项目签约时,约定广告公司发生(de)与该项目有关(de)支出均由该客户承担.根据这一约定,广告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在审计过程中,广告公司了解到注册会计师审计(de)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de)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客户关心(de)事项进行特别报告.广告公司在与其客户沟通之后.提出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对特定支出明细表执行商定程序业务.(三)审计范围存在限制例如,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无法通过函证等程序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de)审计证据.为避免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de)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约定(de)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通常被认为是变更业务(de)合理理由,但如果有迹象表明该变更要求与错误(de)、不完整(de)或者不能令人满意(de)信息有关,注册会计师不应认为该变更是合理(de).二、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和业务约定条款(de)影响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在同意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其他服务前,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或业务约定条款(de)影响.如果变更业务引起业务约定条款(de)变更,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就新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如果认为变更业务具有合理(de)理由,并且按照审计准则(de)规定已实施(de)审计工作也适用于变更后(de)业务,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修改后(de)业务约定条款出具报告.为避免引起报告使用者(de)误解,报告不应提及原审计业务和在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de)程序.只有将审计业务变更为执行商定程序业务,注册会计师才可在报告中提及已执行(de)程序.三、不同意变更业务(de)处理本准则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没有合理(de)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同意变更业务.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如果不同意变更业务,被审计单位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并考虑是否有义务向被审计单位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方面说明解除业务约定(de)理由.附录1111—1: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合同式)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ABC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会计师事务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de)20×l年12月31日(de)资产负债表,20×l年度(de)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de)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l)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de)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de)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甲方(de)责任与义务(一)甲方(de)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de)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de)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de)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de)责任,这种责任包括:(l)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de)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de)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de)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de)会计估计.(二)甲方(de)义务1.及时为乙方(de)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de)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2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de)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de)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de)记录、文件和所需(de)其他信息.[下段适用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使用时需按每位客户/约定项目(de)特定情况而修改,如果加入此段,应相应修改下面其他条款编号.] 3.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de)需要,甲方须确保:乙方和为组成部分执行审计(de)其他会计师事务所(de)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其他注册会计师)之间(de)沟通不受任何限制.组成部分是指甲方(de)子公司、分部、分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如果甲方管理层、负责编制组成部分财务信息(de)管理层(以下简称组成部分管理层)对其他注册会计师(de)审计范围施加了限制,或客观环境使其他注册会计师(de)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甲方管理层和组成部分管理层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及时获悉其他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de)重要沟通(包括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de)沟通).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财务信息事项进行(de)重要沟通.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de)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其他注册会计师(包括其他注册会计师(de)审计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de)财务信息实施审计程序.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de)与审计有关(de)声明予以书面确认.4.为乙方派出(de)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de)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5.按本约定书(de)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de)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de)责任和义务(一)乙方(de)责任1.乙方(de)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de)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de)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下段适用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使用时需按每位客户/约定项目(de)特定情况而修改,如果加入此段,应相应修改下面其他条款编号.] 2.乙方不对非由乙方审计(de)组成部分(de)财务信息单独出具审计报告;有关(de)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审计(de)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de)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de)审计证据.选择(de)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de)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de)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de)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de)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de)审计程序,但目(de)并非对内部控制(de)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de)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de)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de)总体列报.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de)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de)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de)建议进行调整(de)事项.5.由于测试(de)性质和审计(de)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de)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de)风险.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de)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de)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de)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de)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de)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de)管理建议书.7.乙方(de)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de)责任.(二)乙方(de)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2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de)甲方信息予以保密:(l)取得甲方(de)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de)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de)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de)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de)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四、审计收费1.本次审计服务(de)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de)时间为基础计算(de).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de)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日内支付×%(de)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报告草稿完成日]结清.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de)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de)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de)时间有明显(de)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de)审计费用.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de)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de)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de)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de)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de)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de)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de)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内支付.5.与本次审计有关(de)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de)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de)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de)审计报告及其后附(de)已审计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de)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de)修改对审计报告(de)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de)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de)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de)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de)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de)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de)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de)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de)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de)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终止业务约定(de)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de)审计服务项目所做(de)工作收取合理(de)审计费用.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de)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de)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de)或与本约定书有关(de)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de)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l)向有管辖权(de)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de)约定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ABC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乙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二O×二年×月×日二O×二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 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
别看这个名字有点晦涩难懂,其实它就是我们会计师在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一些规定和约定哦!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它的神秘面纱吧!我们来看看这个约定书的总体框架。
它分为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介绍了这个约定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具体规定,详细阐述了我们在审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各种规定和要求;第三部分是附则,主要是一些补充说明和例外情况的规定。
现在我们已经对这个约定书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逐个看看这些规定的内容吧!我们来看一下总则部分。
这里告诉我们,这个约定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我们的审计工作,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保护委托人和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它也强调了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要求。
听起来是不是很高大上呢?我们来看看具体规定部分。
这一部分可是非常重要的哦!它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披露等等。
其中,审计程序是我们最关心的一部分,因为它关系到我们能否找到问题、发现风险。
而审计报告则是我们工作的成果展示,要做到准确、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意见也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成果是否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遵守这些规定呢?这就需要我们在平时多加学习和实践了。
我们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要求。
我们要加强内部培训和沟通交流,提高团队的专业素质和协作能力。
我们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都认真负责。
当然啦,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这时候,我们就要学会运用各种技巧和方法来解决问题。
比如说,我们可以请教前辈、查阅资料、参加培训等等。
只要我们勇于尝试、善于总结,就一定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我想说的是,虽然这个约定书看起来有点枯燥无味,但是它却是我们会计师工作的重要依据。
会计审计业务约定书
会计审计业务约定书一、背景介绍该会计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约定书”)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并为所有方遵守和执行。
二、目的与范围本约定书的目的是明确会计审计业务的双方权利和责任,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约定书涵盖以下范围:1. 会计审计的目标和目的;2.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3. 会计审计业务的期限和报酬;4. 保密和信息安全;5. 纠纷解决方式。
三、会计审计的目标和目的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方的财务状况、业绩和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合规。
审计的目的是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四、各方的权利和责任4.1 委托方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方有权要求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和信息。
委托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并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
4.2 审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审计机构有权依法独立进行审计,包括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公正和专业的态度,对审计结果负责,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会计审计业务的期限和报酬会计审计业务的期限由委托方和审计机构商定,并在约定书中详细明确。
报酬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也应在约定书中规定,确保双方达成一致。
六、保密和信息安全各方应对会计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进行保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如需共享信息,应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并采取合理的信息安全措施。
七、纠纷解决方式如在会计审计业务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遵守仲裁结果。
八、其他条款本约定书的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并应由各方在签署前充分讨论和确认。
九、生效与终止本约定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会计审计业务完成后终止。
以上内容经各方充分讨论和确认,特此约定。
日期:____________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 审计机构签字:____________。
审计业务约定书(精选5篇)
审计业务约定书(精选5篇)审计业务约定书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目的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
第二条?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1.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义务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第四条?乙方义务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业务;2.应于前出具审计报告;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第五条?审计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费用:;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即大写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用不再退还甲方;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机构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计业务约定书范本
审计业务约定书范本以下是一个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示例范本:审计业务约定书本约定书是由甲方(客户)和乙方(审计师事务所)共同订立的,旨在明确双方在审计服务方面的权责和合作关系。
一、审计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审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以及对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评估等。
二、审计工作计划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并与甲方进行确认。
工作计划将包括审计时间安排、审计程序和方法等内容,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审计文件和报告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审计文件和报告,并提供给甲方。
审计文件和报告将包括审计意见、审计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甲方同意对乙方的审计文件和报告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费用和付款方式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提供的审计服务费用,并按照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如有额外费用,乙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支付。
五、合作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积极的合作态度,互相配合。
甲方应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相关信息,以便乙方进行审计。
乙方应按照职业道德和审计准则的要求,诚信、独立地进行审计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审计进展情况。
六、风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由于审计的性质和限制,乙方无法保证审计结果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
甲方同意承担与审计结果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乙方对于因甲方提供的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导致的审计错误不承担责任。
七、解除和终止条款本约定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后终止。
双方如有解除本约定书的需求,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本审计业务约定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计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X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修订)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X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以及审计业务的变更,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合同。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如果客户不是被审计单位,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客户、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第五条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可能因客户的不同而不同,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三)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四)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五)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六)审计业务执行结果的报告格式或其他沟通形式;(七)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八)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九)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十)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十一)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十二)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十三)违约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五)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第六条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一)在某些审计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二)与审计涉及的客户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员工工作的协调;(三)说明预期向客户提交的其他函件或报告;(四)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五)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六)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ABC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甲方义务: 1.履行必要的审计协作程序;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负责协调与施工方和项目管理部门的关系,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4.按时支付乙方酬金.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可以根据需要查阅与项目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2.有权如实向甲方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乙方义务 1、实施审计前,编制造价咨询工作方案,对造价咨询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 乙方应收集完善所需资料并归档,保证造价咨询资料的完整性; 3.从事审计的工作人员组成与资质,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一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保证派出人员严格依法审计,遵守国家审计法律、业务规范以及审计质量控制规范,执行审计"八不准"廉政纪律,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保守审计所涉的商业秘密; 5.派出人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廉政督导和业务复核,及时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审计工作; 6. 服从甲方对同一批次服务的中标人的酬金率进行统一调整. 第七条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酬金: 1、酬金计算方法:酬金=实际承担并完成的结算审减额或建安工程总造价编制金额*相应酬金率(其中单项工程酬金最低按中标人中标金额支付). 2、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用 国库支付方式 支付酬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酬金,每延期一天,增加应付酬金总额1‰. 2. 在进行工程项目造价咨询过程中,乙方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违约,并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经甲方抽检,存在审计质量问题的; (2)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的业务再委托给第三方; (4)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5)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的; (6)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7)拒绝接受甲方审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 (8)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第九条 质量承诺 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由乙方整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合同订立后,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水灾、流行病等)事件,影响造价咨询工作如期完成,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2.当甲乙方发生争议时,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2010》 通用条款等相关政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致江苏师范大学: 1.我们收到并研究了贵方的招标文件,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承担江苏师范大学2015至2016年度工程项目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和结算审核,严格遵守承诺. 2.我们的酬金报价如下:结算审核酬金率为审减额的 % ,(大写): 百分之 ;清单与控制价编制酬金率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取费标准的 % ,(大写): 百分之 ;单项工程酬金最低按照 元收取. 3、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4、我们声明本投标报价己考虑了所有因素,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报价,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保持不变; 5、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报价的投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我们认为你们在授予合同前,有选择或拒绝部分甚至全部投标人的权利,并同意你们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8、我们认为你们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范围及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而不必征得中标人同意. 10、其他优惠条件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2)、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一、引言审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具,旨在评估和验证企业财务状况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确保审计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审计师和企业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文将探讨审计业务约定书的重要性、内容和应遵守的原则。
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重要性审计业务约定书是审计师和企业之间的合同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和期望。
它对于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非常重要。
通过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师和企业可以建立起一种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保护企业的利益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审计目标和范围:明确审计的目标是什么,审计将覆盖的范围是什么。
例如,审计目标可能是评估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审计范围可能包括对企业财务记录的检查和核实。
2. 审计期限和时间表:确定审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各个阶段的时间表。
这有助于双方合理安排工作,并确保审计进程的顺利进行。
3. 审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审计师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审计费用应根据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4. 审计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企业信息的机密性和准确性、提供客观和独立的审计意见等。
5.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企业在审计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配合审计师的工作、解答审计师的问题等。
6. 争议解决机制:确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是协商、调解或仲裁。
四、审计业务约定书应遵守的原则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公正和独立:审计师应保持公正和独立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明确要求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2. 保密性:审计业务约定书应明确要求双方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财务信息的机密性。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财务信息不被泄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一、引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职责、权益和责任。
本文将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进行详细阐述。
二、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审计准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其基本原则包括:独立性、专业判断、审计证据、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和审计文件等。
1. 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干扰。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基石,确保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靠性。
2. 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基于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计过程中的事实和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
他们应准确理解审计准则,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3. 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评估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注册会计师应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进行有效的评估,以形成审计意见。
4. 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方法。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合理的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书面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完整、清晰、准确的审计报告,向利益相关方传递审计结果和意见。
6. 审计文件审计文件是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的文件。
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审计文件,以备查阅和审计质量控制的需要。
三、审计准则的业务约定书内容审计准则的业务约定书是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它明确了双方在审计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1. 审计范围业务约定书应明确审计的范围,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遵从情况等。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需求和风险,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
2. 审计时限业务约定书应规定审计的时间和期限。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录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l)签约主体通常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但也存在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不是同一方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签约主体通常还包括委托人;(2)约定内容主要涉及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3)文件性质属于书面协议,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一经有关签约主体签字或盖章,在各签约主体之间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注册会计师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实务中.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合同式或信函式两种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相同的。
合同式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见附录1111—1。
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本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应当考虑增加的其他条款,以及实施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时的特殊考虑。
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乙方:湖南德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年月日的资产负债表,年度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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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录第一章总则................................................................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二、在情况需要时应当考虑增加的业务约定条款...............................三、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三章连续审计............................................................一、总体要求.............................................................二、需要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情形..................................... 第四章审计业务的变更 ......................................................一、考虑变更业务的适当性.................................................二、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和业务约定条款的影响...........................三、不同意变更业务的处理................................................. 附录1111—1: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合同式) ..............................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l)签约主体通常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但也存在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不是同一方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签约主体通常还包括委托人;(2)约定内容主要涉及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3)文件性质属于书面协议,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一经有关签约主体签字或盖章,在各签约主体之间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注册会计师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实务中.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合同式或信函式两种形式,尽管形式不同,但其实质内容是相同的。
合同式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见附录1111—1。
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本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应当考虑增加的其他条款,以及实施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时的特殊考虑。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本准则第五条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审计范围是指为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实施的恰当的审计程序的总和。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商定审计收费。
在确定收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审计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数量、水平和经验;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各地有关审计收费标准的规定。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上述条款都是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
之所以将这些条款作为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主要是由于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而委托人可能混淆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不了解审计的固有限制而对审计有不恰当的预期。
在这种情况下,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上述条款,有助于避免委托人对审计业务的目标和作用等产生误解。
二、在情况需要时应当考虑增加的业务约定条款本准则第六条规定,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1)在某些方向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上作的安排;(2)与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的协调;(3)预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其他函件或报告;(4)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5)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6)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三、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应当考虑的因素本准则第七条规定,如果负责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组成部分财务报表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与各个组成部分单独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委托人如果集团和组成部分审计是由不同的委托人委托的,注册会计师通常与不同的委托人分别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受甲集团母公司委托,对甲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甲集团所属子公司乙公司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分别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如果集团母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和集团组成部分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明确不对集团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那么,注册会计师一般无需与组成部分另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应按相关要求办理。
(四)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占组成部分的所有权份额如果母公司、总公司或总部占组成部分的所有权份额很大,那么注册会计师可能无需与组成部分另行签约。
(五)组成部分管理层的独立程度组成部分管理层,是指负责编制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管理层。
在某些情况下,组成部分管理层没有独立决策的权力(例如组成部分是某公司的销售部门),而由集团管理层进行日常经营决策,而且很可能该组成部分在法律上也不具备独立签约的资格,那么注册会计师与其签约是没有意义的。
第三章连续审计本准则第三章(第八条至第九条),主要说明在连续审计情况下,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修改与重签。
一、总体要求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修改业务约定的条款,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的业务约定条款。
会计师事务所或被审计单位(或委托人)如需修改、补充审计业务的约定内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获得对方的确认。
二、需要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情形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与被审计单位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
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当考虑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l)有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误解审计目标和范围;(2)需要修改约定条款或增加特别条款;(3)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或所有权结构近期发生变动;(4)被审计单位业务的性质或规模发生重大变化;(5)法律法规的规定;(6)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发生变化。
出现上述第(2)种情况时,注册会计师也可以与被审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原审计业务约定书继续有效。
第四章审计业务的变更本准则第四章(第十条至第十五条),主要说明审计业务变更及其对法律责任、业务约定条款和审计报告的影响。
一、考虑变更业务的适当性本准则第十条规定,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变更业务的适当性。
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原因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业务。
(一)情况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例如,某企业为了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进行审计,由于情况变化,该企业决定不再上市,因此要求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审阅业务。
(二)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例如,某广告公司在与其客户就广告项目签约时,约定广告公司发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支出均由该客户承担。
根据这一约定,广告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但在审计过程中,广告公司了解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客户关心的事项进行特别报告。
广告公司在与其客户沟通之后.提出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对特定支出明细表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三)审计范围存在限制例如,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无法通过函证等程序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