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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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课程与教学概论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课程与教学的涵义,了解课程与教学研究的历史发展,深刻地把握课程与教学的相互关系,形成历史地看待课程于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1、重点:课程与教学的多种涵义
2、难点:课程与教学的相互关系
三、教学的三维目标:
1、知识目标:
(1)从不同角度理解课程的概念
(2)从不同角度理解教学的概念
(3)了解课程概念复杂多样的原因
(4)把握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2、技能目标:
厘清课程与教学的概念,在共同的视阈中探讨二者关系
四、教学内容:
一、课程的概念
1、词源分析
“课程”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唐宋期间。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多次提及课程,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工夫”等。“课程”指功课及其进程,仅仅指学习内容的安排次序和规定。
到了近代,由于班级授课制的实行,赫尔巴特学派“五段教学法”的引入,人们开始关注教学的程序及设计,于是课程的含义从“学程”变成了“教程”。解放以后,由于凯洛夫教育学的影响,到80年代中期以前,“课程”一词很少出现。
在西方,课程(curriculum)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一文中。它是从拉丁语“currere”一词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道”(race-course)。根据这个词源,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简称学程。
2、关于课程概念的不同界说及其实际意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对课程的定义是,“课业及进程。广义指所教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狭义指一门学科。”
《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课程》中列出9种不同的课程定义,即:
(1)在学校教育中,为了使儿童和青年掌握一系列思维和行为的方式,而将潜在的经验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起来,这种经验组织就叫课程。
(2)学生在学校指导下经验的全部历程。
(3)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的一整套教学内容和实施计划。
(4)课程是旨在探讨能够体现教师、学生、学科、环境影响的学科内容的各种方式方法。(5)课程是学校的生活和计划……是一项指导生活的计划;课程构成了人们及前人积极
的活动趋势。
(6)课程是一种学习计划。
(7)课程是通过对知识和经验的系统再现,有计划地说明人类的学习经验和预期的学习成果,使学生在学校的指导下,能够有意识地不断发展个人——社会能力。
(8)课程基本上由5大方面的学科构成:掌握母语;数学;自然科学;历史;外语。(9)课程被认为是关于人类经验的可行的思维模式,其范围广泛且不断扩大——不是指结论,而是指从中导出结论的模式,以及在这些结论中那些所谓有根据的经过检验的真理。
台湾学者黄政杰综合各种课程定义的主张,将其归结为四种类型,即把课程看作学科(教材)、经验、目标、计划。
(1)课程是学科(内容)、教材
最传统的课程定义,可以指一个科目或所有科目,如“数学课程”、“高中课程”等。除了学科外,课程也被视为学科的内容或教材,这时课程可以是一本教科书、一套教科书、教科书的内容及各种教学材料等。
(2)课程是经验
卡斯威尔和坎伯尔在《课程发展》一书中主张学校课程包含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的所有经验,所关心的是学校或教室内实际发生了什么,重视师生间的交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关注的焦点由“教”(teaching)转向了“学”(learning)。
(3)课程是目标
在20年代博比特提出这种观念,后来泰勒等人又有所完善和发展。泰勒认为课程研究主要应该解决这样四个问题:一是学校应该达到哪些教育目标?二是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目标?三是怎样才能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四是我们怎样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到实现?
(4)课程是计划
麦克唐钠、缪强普、布拉特、斯腾豪斯、薛勒等人主张严格区分课程与教学两个概念,区分的标准是执行与否。课程计划包含了多种因素,如目标、内容、活动、评价等,更全面地体现了课程的面貌。
(5)其他观点
英国学者劳顿认为课程是一种社会文化选择。在制定新课程方案的过程中,必须对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进行分析、分类,并与现在的课程进行对照。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总是要考虑课程的社会文化价值问题。同时,他主张在制定与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应尽量多地发挥教师的作用。
蔡斯不同意只将课程看作是书面文件的观点,要将文件规定的课程和在课堂中运行的课程区分开来。这两者确实有密切的联系,但肯定并不是一回事。如果将文件规定的课程看作理所当然地是在课堂中执行的课程,显然是不适当的。将这两者区分开,对明确课程研究领域是十分重要的。
古特莱德等人提出五种不同水平的课程,即理想课程;文件课程;理解课程;实施课程;经验课程。他认为可以在不同水平上理解和分析课程。
还有的人从课程的功能出发界定课程。如认为课程是社会文化的再生产;课程是社会变
革的力量等等。
小结:课程是按照一定的社会需要,根据某种文化和社会取向,为培养下一代所制定的一套有目的、可执行的计划,它应当规定培养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应当有一套具体实施的策略,也应当具备恰当的评价方法。同时,课程也应当包括具体的实施情形,因为书面的计划在实际中的落实程度,以及教师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做了哪些调整,是与课程真正达到的目标直接相关的。实际的课堂情境中发生的事情,是将课程文件变为现实的关键所在,因而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中的实际表现,是确定课程实际达到水平的重要依据。研究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中实际执行的课程,也就成为课程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教学的概念
1、教学的词源考证
商朝甲骨文中出现“教”字,和“学”字,“教”和“学”最初都是独立的单字。最早将“教学”二字连为一词,据考证见于《书·商书·说命》。
英文;“teach”,“learn”,“instruct”,“teach and learn”.
2、教学概念
王策三从教学概念指称的宽度不同对以往教学的概念做了归纳:
第一种,最广义的理解。一切学习、自学、教育、科研、劳动,以及生活本身,都是教学。
第二种,广义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下,教学已不再是某些自发、零星、片面的影响。从内容到目的都体现出有目的、有领导而全面的影响。这就区别于生活本身和一般的学习或自学。
第三种,狭义的教学。这指的是教育的一部分和基本途径。通常所说的教学或教学的主要特征表现的最典型的,就是这种教学。
第四种,更狭义的教学。在有的场合下,教学被理解为使学生学会各种活动方法和技能的过程,如在小学教学生阅读,写字,算算术。它有训练的意思。
第五种,具体的教学。以上四种类型的教学,都是教学的抽象。可是事实上,教学都是具体的,都是与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相联系的。一旦谈论具体的教学,那么教学本身以及关于教学的观点就更加极其多种多样了。
当代人们对教学的共识:
教学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
教学是以课程为中介、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或交往的过程;
教学将促进教师、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一)目前关于课程与教学关系的几种认识
1、独立模式
即课程、教学相对独立,各执一端,互不交叉。如布鲁纳指出:“将课程和教学看作是分离的实体。”蔡斯坚决主张将课程和教学分离研究,他的观点是将课程视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教学则是一个特殊的现象或亚系统,在某种程度上,教学是课程的延续。坦纳夫妇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