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规范及建设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写的主要节点进度
2004年6月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39家急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特 别是国办[2003]82号文件,参照已建成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草编写 。2004年10月完成讨论稿; 2005年1月在北京召开讨论稿论证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形成论证会纪 要;2005年06月完成讨论稿修改; 2005年6月开始,《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3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及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意见,完成意见汇总 表; 2005年11月完成送审稿。在2005年12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成 的意见进行修改; 2006年4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2006年5月在北京召开。 2006年9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 2007年5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 2007年6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 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 2013年11月1日发布。 2014年6月1日实施。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 50939-2013
本规范共分为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选址与总平面、建筑设计、防火与疏散、 建筑设备,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
附件为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使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和使用 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院前型急救中心、分中 心、急救站的建筑设计。
4.7 培训用房
4.7.1 培训用房应设置创伤、心肺复苏、危重症、气道管理示教室、大教室 和电化设备控制室。
4.7.2 培训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体能训练室、教员休息室、图书室、 书库、期刊室、男女厕所、学员宿舍、餐厅。
4.8 急救站
4.8.1 急救站用房应设置车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 4.8.2 急救站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库。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 50939-2013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2.6.27.
Difference
编制背景
2003年在我国多个省市地区爆发的非典型性肺炎,对我国的社会经济造成了大 范围的影响,暴露出我国各级卫生医疗急救机构在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如相 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条件、实验科研装备等与国外发达国家先进水 平有较大差距,难以充分保证卫生医疗急救职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面对新的严峻形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 决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的医疗急救机构建设规 划,并且开始新建、改扩建省、地(市)、县各级医疗急救中心,从根本上解决各 级医疗急救机构在设施和条件上的落后局面。 主要的依据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03]1357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建设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发改办社会[2003]9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李盛霖、高强同志在“全国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国债项目建设工 作座谈会”和“全国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会议” 上的讲话的通知等。
规范适用范围
由于现有的各级医疗急救中心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在新 建、改扩建时,要求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的建设统一标准、 满足相应的规范和规定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急救机构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设计。
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1.急救调度用房的建筑设计,需要满足包括视听系统和计算机系统
在内的弱电系统的特殊要求。如救治信息网络系统需要设置电子大屏 障,显示城市电子地图,呼叫电话所处地理位置等。 2. 急救车库内基本设备配置及道路系统的总体规划,紧急情况下的 畅通无阻的车辆出车、疏散。 3. 其他用房的建筑设计,以满足其特殊要求,如指挥调度,报警受理, 医护,值班,培训,维修保养,各类库房等。 4.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分站的建设标准。
1.0.3 城市的急救网络分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其设 置应根据城市规模、区域卫生规划确定。
1.0.4 急救中心的建设应满足日常急救服务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统一调度指挥本地区的急救医疗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救治任务的功能 要求。 1.0.5 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4.5 行政办公用房
4.5.1 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 4.5.2 行政办公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其他办公用房。
4.6 后勤辅助用房
4.6.1 后勤辅助用房应设置各种物资仓库和中心供应消毒间、人员消 毒间、设备维修车间、医疗垃圾存放间。 4.6.2 后勤辅助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职工食堂或餐厅。
3 选址与总平面 3.1 选 址
3.1.1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区域卫生 规划的要求。 3.1.2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建设地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道路; 2 环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避免强电磁 场干扰; 3 地形宜规整; 4 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5 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 3.1.3 急救中心下属的急救站宜设在被服务的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
3.2.3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并靠近出入口,并应保持与周围建筑的间距。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 造和灵活分隔预留条件。
4.1.2 办公培训、后勤出入口宜单独设置。 建筑物出入口应分别设 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4.2 指挥调度用房
4.3
4.3.1 车库宜邻近物资仓库。
车库
4.3.2 车库内应设置车辆洗消间、车辆维修车间。
4.3.3 车库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驾驶员更衣、休息室。
4.3.4 车库的净高宜大于3.2m。地下车库的净高应大于急救车的 高度(包括天线在内)。
4.4 隔离用房
4.4.1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的下风向。
3.2 总平面
3.2.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体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人、车、物品等各种流线组 织应清晰、合理。 2 宜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3 应保证急救车出车的顺畅和便捷,并应设有充足的回车场地; 4 应建地面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库; 5 当建地下停车库时,应保证紧急出车顺畅和便捷,并宜设置一定数 量的地上停车位。 3.2.2 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并应设有环通 的双车道。出入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3 4.1.4 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 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1 指挥调度用房宜设在建筑物的顶层,并确保通信畅通,室内环境 安静。
4.2.2 指挥调度用房应设置调度大厅、多功能指挥会议室、程控交换机 机房、配线室、暗室、投影室、机房等。 4.2.3 指挥调度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更衣室、休息室、男女厕所 、观摩台、资料室。 4.2.4 指挥调度用房应防静电、防干扰、 防噪声。防噪声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 关规定。
2 术语
2.0.1急救网络First-aid Grid 急救网络是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组成的三级机构。 2.0.2急救中心First-aid Center 直接和城市120相连的,满足城市救护呼叫的场所,并肩负应对各类突 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一般由指挥调度中心 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 2.0.3急救分中心First-aid Branch Center 和城市某区域120相连的,满足城市某区域救护呼叫的场所,一般由指 挥调度室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 2.0.4急救站First-aid Station 在特定的服务半径内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车,内设急救车库和配备急救 车用品房间组成的急救网点。
编制背景
1. 规模城市化规模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使急救医疗日常量每年以二位数
增加。人们的交往和交流日臻频繁,容易导致一些流行病的传播并迅速 蔓延。 2. 城市的高速发展,使各种特发事件的概率增加。城市功能增多,保障 需求增大。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各 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快公 共卫生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完善医疗救援体系是刻不 容缓城市建设的任务之一。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任务来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
据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 (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 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 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 ]43 号)的安
编制的方法
1、以已建成的运行情况良好的急救中心为蓝本,通过调查、收集、研究有 关资料和信息,形成基本框架。 2、参考相关规范、文件的中有关数据。 3、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问答,选择典型,核实有关数据的准确性,确定基本 的参数,利用统计分析方法,编制基本数值。 4、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证,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论 证标准提出的相关规模指标的可行性。 5、通过行业协会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编制数据的合理性、科学性、 可行性与可信度。
来自百度文库 编制的原则
1、与国家有关的规范、规定、文件相协调的原则。建设标准重要参数均参考 国办发[2003]82号文件有关章节,并对此进行了技术论证和实际调研,标准 为执行国办发[2003]82号文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2、功能职能相一致的原则。建设标准有利于急救中心履行各种职责,为急救 中心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符合实际兼顾发展的原则。从我国基本国情和面临的问题出发,结合各地 的实际情况和城市规划发展的要求,保证急救中心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 适用性。 4、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急救中心的功能职责,兼顾及适应迅速发展的日常 急救需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需要,在满足日常急救工 作的同时,能很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唯一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遵循城市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从提高资源的系 统效率、效益出发,按每个城市只设一个急救中心,并依据城市的规模在下 属分设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三级管理网络,由急救中心统一指挥。
4.4.2 隔离用房应设置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 毒间。 4.4.3 隔离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仓库、设备维修车 间、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餐厅。 4.4.4 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应为污染区, 物资仓库、设备维修车间、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餐厅应为 清洁区。以上两区之间应按设缓冲区。 4.4.5 隔离用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排进行编写。
编制过程
根据卫生部规财司安排: 2004年专门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39家急 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特别是国办[2003]82号文件,参照已建成 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草编写。 2004年10月完成讨论稿; 2005年1月在北京召开专题审查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2005年05月完成 讨论稿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5年6月开始和《急救中心建筑技术规范》一同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经过3个多月的征 求意见,根据网上征求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答复; 2005年11月完成送审稿。在2005年12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 成的意见进行修改; 2006年4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2006年5月在北京召开。 2006年7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并于2006年8月在北京召开审查会,针对会议提出的面 积指标的问题,又对全国47家急救中心的用房用地等面积指标进行了问卷式的调研, 2007年5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2007年6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 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