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围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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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外国语学校新校园建设工程
现场围挡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杭州外国语学校新校园建设工程项目部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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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直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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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审核人:
审批人:
年月日
现场围挡安全管理制度
一、围挡的设计应根据场地条件、使用要求、结构选型、生产制作等情况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围挡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震、抗风等级要求,并应进行地基和基础承载力计算;围挡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0.9。
二、市区砌体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m,拆房施工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1m。砌体围挡不应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砌体围挡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在两端设置壁柱,砌体围挡长度大于30m时应设置变形缝,变形缝两侧设置端柱,砌体围挡内外侧面应采用混合砂浆,强度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围挡应合理选址,避开强风口、江河岸边、泄洪道旁和危房影响范围,并不应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当濒临江边时,应根据设计验算结果采取结构加强措施,并不宜与深基坑或高墙紧邻;在遇到暗浜、松散填土时,应根据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或加固;同时应与高压电线、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和消防间距。
四、围挡的搭设应严格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施工。所采用原材料、构配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五、围挡在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砌筑砌体临时用房和围档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搭设活动板房必须由生产厂家或具有钢结构资质单位负责。
六、围挡的基础周边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集水井和排水沟,并保证排水畅通。
七、不得利用围档作为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墙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