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
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一、引言
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后,申请人按规定程序领取专项资金。
2.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
申请人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支出;
未经批准的支出需经过上级审批。
3. 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报告。
三、项目管理办法
1. 项目立项和审批流程:
提出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批,并决定是否立项;
立项后,项目团队开始进行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实施。
2.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项目团队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并及时调整计划。
3. 项目的验收和结算:
项目完成后,项目团队要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给上级部门;
经上级部门确认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结算。
4. 项目的监督与评估:
上级主管部门会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是指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提供的特定资金,以及实现其核心政策、重大项目或重大行动的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是防止资金滥用、资金浪费和资金不正当获取的重要手段,在全面推进国家各项改革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鉴于此,我国出台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有力的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1、专项资金使用的依据。
专项资金使用的依据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国务院的决定、中央有关部门的规章、条例和发文。
2、专项资金使用按规定实施管理。
政府应当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3、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目的。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禁止将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禁止跨越行政管理范围转移使用专项资金。
4、限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期限。
在使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不得把资金用于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事项或者超过规定时间使用。
5、严格审批、报批和报销制度。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报批和报销制度,对申请使用、使用、结算和结算审核等环节全面审查,确保使用合法、有效。
6、严格有关财务处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处理制度,严格落实账务核算、结算、账号单据处理以及资金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准确和可追溯性。
三、结论专项资金的使用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
因此,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实施管理,深入贯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坚决防止资金滥用、资金浪费和资金不正当获取等行为,确保专项资金在正确的用途上得到充分的发挥作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特定需要,专项安排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第五条设立专项资金应经过充分论证,明确资金规模、使用方向、管理主体等,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分配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依据项目的重要性、紧急性、效益性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配比例和额度。
第七条分配专项资金时,应公开透明,遵循竞争性分配原则,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第八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
第九条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监管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第十一条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第十二条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第七章专项资金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主管部门名称]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专项资金,按照原规定执行;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和管理第二条专项资金根据各级财政预算分配和安排,用于特定的目标和任务。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设立部门或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分配给接收部门或单位使用,不得超出专项资金的规定用途。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计划和预算,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应当明确具体,不得随意变更或挪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应当合理、科学,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目标和任务的实施,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效益评估的范围。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的规定使用资金,不得超出预算和计划的范围。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报送使用报告和验收报告。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进行。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收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当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确保核算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分或挪用。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制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来源和管理机构第一节专项资金的来源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
第二节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并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第一节专项资金的拨付1. 拨付程序专项资金的拨付应按照拨付计划和项目需求履行程序,确保拨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拨付方式专项资金的拨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拨付和分次拨付两种形式。
第二节专项资金的使用1. 使用资格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2. 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应与项目需求相符,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使用程序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并记录相关的使用证明材料,确保使用的合规和规范。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评估第一节专项资金的监督1. 监督主体专项资金的监督应由相关管理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多方监督的格局。
2. 监督方式专项资金的监督方式包括日常监督、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以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二节专项资金的评估1. 评估内容专项资金的评估应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果和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
2. 评估结果的运用专项资金的评估结果应作为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参考,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附则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所有,如有必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结语通过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真实合规,并促进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
希望各相关机构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效果,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行为,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特定目的、重点领域或者特定对象的资金。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彩票公益金、行业基金、社会捐赠款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价值和作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防止资金被滥用、挪用、截留、侵占等行为。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统筹、监管、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部门”包括主管部门、主管单位及其下设机构。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当遵循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明确专项资金的来源、计划、用途、执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预算安排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应当经过财务部门会计管理,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制度予以核算、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应当明确专项资金的性质、用途、余额等内容,实行专项保管,禁止挪用、截留、挪垫、占用、侵占等行为。
第十一条安排专项资金的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公开招标、合理采购、公平竞争、费用适当、合规管理等原则。
第三章专项资金监管和评估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监管应当做到严格检查、严格审核、严格审计、严格责任追究,减少或者避免资金的欺诈、浪费、腐败、侵权等行为。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监督,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应当进行评估,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得违规行使权力,进行违法行为,侵害专项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是政府用来支持和发展特定行业,开展特定类型的经济活动,有效地带动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财政资金。
随着国家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成为政府对特定类型经济活动的有效支持、引导和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国家统一标准家财政部负责统一定期制定和发布专项资金使用标准,严格控制和限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及相关奖励政策。
2、权责清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充分规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权限和职责,完善有关行政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有效分管财政、预算管理、采购审批、支出报销、决算核算和资金监督等多项管理工作。
3、确保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确保质量安全,出台针对质量安全的专项资金使用标准,尤其是对关键技术及重要设备购置审慎审批,以确保设备及材料质量满足工程项目要求。
4、保证透明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强公开化,明确各项法规,规定申报、招标、购买、领取、支付等活动的规则,对相关业务程序贯彻执行。
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和可行性。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流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应当充分发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如申请、审批、合同开展、费用结算、稽核、审计、审计结果归档等。
2、管理人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建立由财政部门聘请专业机构,招聘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审批、审计和结算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任务。
3、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控制专项资金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4、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规定财务管理的相关基本要求,如财务科目结构、资金计划、支出流程节点等,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总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是政府对特定类型经济活动的有效支持、引导和监管的重要手段。
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专项资金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或其他单位划拨、委托、拨款、捐赠或筹集的特定用途的资金,用于支持特定领域的建设和发展。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出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至关重要。
一、管理办法1.设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国家或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责任和权限。
3.审批程序: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使用资金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避免滥用资金等问题。
4.资金监督和检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经费使用报告和公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
二、相关制度1.项目评估制度:在使用专项资金前,进行项目的评估,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等,确保投资的合理性。
2.资金审计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查看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流程,规定资金的拨付、申请、审批、支付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4.项目进度监测制度: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的进度监测制度,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绩效评估制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有利于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是关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的一些内容。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制度,可以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保证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加了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是指为满足某一特定目的而设立的资金。
在我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并采取专项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实现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本文将着重分析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全文共有七章三十四条,内容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方方面面。
以下将对其主要内容进行分析。
1.专项资金的分类和来源该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的分类方式,主要由预算拨款、基金、社会捐赠、政府性基金等多种来源组成。
其中,预算拨款是政府通过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实现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和促进。
基金则由政府设立,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例如教育、科研、环保等。
社会捐赠则是通过社会募捐或赠予一定的资金实现特定领域的支持和促进,政府性基金则是政府机关实施专项管理的非税收入。
2.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程序,确保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效率。
一般来说,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过程分为五个环节:立项申请、项目评审、拨付手续、使用和管理、绩效评估。
具体来说,涉及到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的项目必须经过立项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评审,得到拨付手续后才能进行使用和管理。
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拨款用途和相关管理程序来进行操作。
3.专项资金的监管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该办法规定了对专项资金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管。
监管主要由财政部、审计部门、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进行。
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是用于拨款用途,且要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4.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专项资金的建立总是为某一特定目的,那么眼看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帮扶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2024年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项帮扶资金是指国家或组织向特定地区或特定对象提供的、用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扶贫济困等方面的资金。
第四条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六条专项帮扶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渠道。
第七条国家财政拨款的专项帮扶资金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社会捐赠的专项帮扶资金应当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定,并建立捐赠登记制度,做好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国际援助的专项帮扶资金应当遵循国际援助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资金的接收和使用符合国际通行规范。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包括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和监督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规范和有效。
第十一条专项帮扶资金的申报应当依据具体项目的需求编制申报材料,其中应当包括项目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信息。
第十二条专项帮扶资金的审批应当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并确保审批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十三条专项帮扶资金的拨付应当按照项目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用于专项帮扶工作。
第十四条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预算编制和项目合同的约束,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合法、规范和有效。
第十五条专项帮扶资金的监督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计、绩效评估等方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六条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追溯性和透明性。
第四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十七条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扶贫济困: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贫工作,包括生产设备、生活物资、教育资助等。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专项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或拨款单位规定的用途和范围。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和预算管理第五条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合理的预算安排。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专项资金设立的申请,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专项资金应当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明确资金用途、使用范围、预期绩效等内容。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用途或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支出应当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报销凭证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与专项资金使用用途相符。
第十一条对于重大项目或重点支出,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招投标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进度及时支付,不得滞留、截留或挪用。
第十三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对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算。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支出是否合理合法、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绩效目标是否实现等。
第十六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建立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效果,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的设立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政策导向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导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明确目标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应当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和预期效果,能够解决特定的问题或推动特定的事业发展。
3、统筹规划原则: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的合理配置,避免重复设立和资金分散。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批程序。
由相关部门提出设立专项资金的申请,包括设立的依据、目标、用途、规模、期限等内容,并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
二、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和任务,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和汇总,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下达执行。
专项资金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或改变。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项目建设:用于支持特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科研开发等项目。
2、业务活动:保障特定的公共服务、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业务活动的开展。
3、补贴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补贴或补助,如困难群体救助、企业创新奖励等。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1、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2、楼堂馆所建设等明令禁止的支出。
3、偿还债务等非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
四、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审批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预算安排、预期效果等内容。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用在刀刃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
一、用途限定1.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规定的项目或经费用途,严禁挪作他用。
2.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或经费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使用计划1.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2.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应当明确资金的具体用途、时间安排、经费分配等内容。
3.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监管1.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项资金账户,资金不得混淆使用。
3.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定期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4.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
四、使用程序1.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支取或转移资金。
2.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或经费用途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合同、合约等法律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五、使用效果评估1.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2.对于使用效果不佳的项目应当进行整改或者追责,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调离、解聘等处理。
2.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或诉诸法律。
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综上所述,通过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有一定的制约和处罚措施,以维护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办法”),旨在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其资金使用合法、正确、高效,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及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经济利益。
二、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筹措的各项慈善、救助及其他公益募集款项。
三、施主体
依据本办法规定,实施主体包括国家、省级、市级等具体的行政机关,以及特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体由批准资金使用的机关指定。
四、使用内容
(一)专项资金可用于与重大项目建设及发展有关的资金性投资及非资金性投资,以及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特定费用开支,如财务审计、项目审批、招投标、技术服务、专家咨询等。
(二)慈善、救助及其他公益募集款项,应当用于慈善及其他公益活动,以及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算管理
(一)专项资金使用预算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编制专项财政预算,参照全国预算使用方式的原则,报批准资金使用的机关。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必须由批准资金使用的机关指定的财政审批机构审批,并由区划内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归入国家财政预算。
六、督管理
(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由追加资金的机关负责监督管理,对重大财务变动以及其他影响资金使用的情况,应及时通报批准资金使用的机关。
(二)财务审计单位应当定期审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追加资金的机关。
七、规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追加资金的机关依据国家财政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清偿或处罚。
八、修订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修订。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华版)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
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
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高效和透明使用而制定的文件和制度。
本文将从制定依据、管理范围、资金申请与审批、资金使用与监督等几个方面介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单位的财务状况、项目需求以及风险控制等因素,确保制定的办法和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二、管理范围1.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规定专项资金的申请人、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支出: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规定专项资金的支付流程和标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3.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建立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方式,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专项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4.专项资金的结算与报账:规定专项资金的结算方式和时限,明确报账程序和要求,确保专项资金的结算准确和及时。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资金申请与审批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在资金申请阶段,需要明确申请人、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等要求,确保专项资金的申请程序规范和透明。
在资金审批阶段,需要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审批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资金使用与监督资金使用与监督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资金使用方面,需要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规定资金的支付流程和标准,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控制。
在资金监督方面,需要建立专项资金的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方式,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专项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五、总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单位的项目开展和经费支持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制度的灵活性和操作性。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引导力度,着力提高村级党组织有钱办事的能力,加强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扶持资金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本金,按期收回”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的目的:大力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村级组织,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为基层党组织引领经济发展搭建有效支撑平台。
第二章资金的来源与用途第四条专项扶持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在县委组织部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专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第五条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需要发展集体经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行政村。
第六条专项扶持资金借款额度及期限。
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各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情况,借给每村的专项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借款期限最长为5年。
第七条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一)开发村级集体拥有的滩、坡、地、水面等资源。
(二)盘活村级集体资产。
(三)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建材业,农副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及乡村旅游等。
(四)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村合作组织。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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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经信办〔2016〕99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5〕3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北仑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7日
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经信办〔2016〕99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运用财政资金积极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深入开展管理创新辅导活动,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重点与补助标准
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具体包括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和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重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通过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精益生产管理、流程再造、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品质和现场管理、市场营销等管理咨询项目,第一次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小升规企业优先支持。
其中,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按管理咨询实际支出费用的50%计算,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按管理咨询实
际支出费用的30%计算,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坚持“自愿申报,产业导向、总量控制、注重实效、公开公正”原则,且符合以下条件(若企业同时符合两类项目条件,可自主选择从高申请,但不得重复申请):(一)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
1.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下;
3.接受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诊断辅导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在15万元以上,项目为申报前一年度内开始实施至申报前完成(以费用实际支付日期为准);
4.合作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需在北仑区经信局登记报备;
5.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绩效显著。
6.总补助资金以宁波市经信委切块下达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项资金额度为限。
(二)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
1.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5亿元以下;
3.接受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诊断辅导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在5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为申报前一年度内且在申报前完成(以费用实际支付日期为准);
4.合作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需在北仑区经信局登记报备;
5.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绩效显著。
6.总补助资金以北仑区级财政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项资金额度为限。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企业根据每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向企业所在街道(镇)提出申请,经街道(镇)初审后汇总报送北仑区经信局,由北仑区经信局会同北仑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其中,管理咨询示范项目报市经信委备案。
(二)申报材料
1.开展管理咨询示范或创新试点项目的中小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或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
(2)企业与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3)项目诊断报告、实施方案或计划书、预期效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可隐去);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6)实际申报通知要求的其他资料。
2.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报备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由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自行办理):
(1)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报备登记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办公场所证明;
(3)咨询师的相关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咨询业绩报告等;
(5)实际申报通知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申报表
2.宁波市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
3.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报备登记表
北仑区经信局
北仑区财政局
北仑区发改局
附件1
宁波市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申报表
备注:表格不足填写可另附纸。
附件2
宁波市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
备注:表格不足填写可另附纸。
附件3
备注:表格不足填写可另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