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试验监理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标题:道路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工程、附属设施、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道路工程监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监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变更等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三、监理程序与方法第六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过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等程序。
第七条运用定期巡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和监理报告编写。
四、质量与安全控制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监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五、附则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同时,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工程技术的发展,本细则也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内容仅为初步框架,具体实施细则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确保道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J077-95 );3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071-98 );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 );5、《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J059-95 );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7、《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JTJ075-94);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076-95 );9、公路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10、其他相关资料。
1、本段公路按四级公路山岭重丘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 7.5m ,其中行车道为 1.5% ,路肩 2.5% ,填土路堤边坡为 1:1.5。
高填土路段,每填高8m ,设一级 1m 宽的平台,挖土边坡采用 1:0.75 ,挖石边坡采用 1:0.3,深挖路堑每挖深 8m ,设一级 1m 宽的平台,以利深挖路堑边坡的稳定。
2、路面结构采用 23cm 厚水泥砼面层, 18cm 厚 5%水泥稳定石屑基层, 15cm 厚砂砾垫层。
水泥砼路面抗折强度不小于4.5Mpa ,基层顶面回弹模量Et≥100Mpa,5%水泥稳定石屑基层, 7 天抗压强度大于 2.0Mpa。
3、本工程的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内容的划分:1、本工程的监理总流程: 详见图一;2、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流程: 详见图二至图十一。
( 1 )基本要点: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认真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 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满足规范和设计要 求。
分项工程内容 土方路基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检查(雨水)井砌筑浆砌排水沟 砼圆管涵挡土墙 护坡 垫层 基层 面层 路缘石 路肩分部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涵洞 砌筑工程路面工程单位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序号122 )不得采用设计或者规范规定的不合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
乡村公路监理细则
乡村公路监理细则一、总则二、监理范围1.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材料的配送、施工机械的使用以及施工工艺的控制等;2.建设方案的审核和调整,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现场勘测和设计的验收,确保乡村公路的线路和标准符合规定要求;4.施工材料的质检和试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5.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评估,包括对路基、路面、排水等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三、监理机构四、监理流程1.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监理机构应参与乡村公路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3.施工现场勘测:监理机构应对乡村公路的线路和标准进行勘测和验收,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4.施工过程监督: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和材料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5.工程质量检测:监理机构应对乡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排水等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6.施工竣工验收: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确保乡村公路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五、监理报告1.工程进度的反馈:监理报告应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详细描述,并反馈给建设方和相关部门;2.工程质量的评估:监理报告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对路基、路面、排水等工程质量的检测结果和评估意见;3.问题和建议的提出:监理报告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描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六、监理责任1.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法律法规进行工作,保障自身独立、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2.监控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3.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4.定期向建设方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理报告的提交,及时反馈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
七、监理费用八、监理纠纷解决以上是乡村公路监理的细则,希望能为乡村公路建设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乡村公路的质量和安全。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公路工程建设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更直接涉及到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显得十分的重要。
而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监理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作用就如同“眼睛”一般,时刻关注着工程的进展情况,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公路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国家设立了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下面本文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监理项目范围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第一篇章中,规定了监理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1.监理单位的资质文件和监理人员的程度。
2.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
3.监理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程度。
4.监理标准的判断和测试方法。
5.变更管理和追加合同的审批流程。
6.监理报告的形式和审批流程。
7.工程验收和质量评价的流程。
二、监理合同的签订签订,具体包括:1.监理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2.监理合同的期限和价款结算方式。
3.监理人员的具体安排、人员资质和工作任务。
4.监理单位的承担和违约责任。
5.保密和合同解除的处理方式。
6.监理合同的修改和终止审批流程。
三、监理工作的实施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第三篇章中,规定了监理工作的实施流程,包括:1.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
2.监理单位的保密和信息管理的流程。
3.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流程。
4.监理单位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的流程。
5.工期控制和预算管理的流程。
6.工程验收和质量评价的流程。
四、监理报告和质量评价质量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流程,具体包括:1.监理日志的记录和维护流程。
2.现场检验和试验数据的记录和整理流程。
3.监理报告和建议的书写和审批流程。
4.质量评价和工程验收的流程和方法。
5.问题整改处理和不合格品管理流程。
6.监理报告的归档和保管流程。
总之,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公路工程建设和监理工作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它是指导和规范监理实施的“宝典”,有助于大幅提升监理质量和安全性。
公路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确保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工作原则1. 依法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2. 科学监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公正监理: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
5. 预防为主:加强工程质量监控,预防质量事故发生。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审查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
(3)审查施工材料: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4)审查施工设备:对施工设备的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 施工过程监理(1)现场巡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质量。
(2)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对施工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3. 施工验收阶段监理(1)质量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3)竣工资料审查: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准确、规范。
四、监理工作方法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标准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标准公路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本细则旨在规范公路工程监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人员需遵守本细则中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2.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学专业的学士学位,并获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态度,并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3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监理人员的职责3.1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3.2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报告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并协助解决和处理相关事宜。
3.3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3.4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数据和问题,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
3.5 监理人员应协助业主进行验收工作,并参与竣工资料的汇总和整理。
4. 监理报告的编制要求4.1 监理报告应准确、全面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2 监理报告应包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状况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数据和证据。
4.3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抄送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5. 监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5.1 监理工作的考核应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价。
5.2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3 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可由业主给予奖励和表彰。
6. 终结语本细则中的规定是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通过有效的监理工作,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交通条件和保障。
> 注:本文档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
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监理实施细则**公路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公路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扩建及大修公路工程的监理活动。
**二、监理机构与职责**1. 公路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设立项目监理部,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团队。
2.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是否符合规程和技术标准;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程序**1. **开工前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配置、机械设备等情况,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等。
2. **施工阶段监理**:进行现场巡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实体质量,严格监控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施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施工行为,确保工程按图施工、按规范作业。
3. **验收阶段监理**:参与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 **后期服务阶段**: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处理,协助解决工程运营初期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监理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理日志、旁站监理、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各项监理工作制度,以书面形式记录监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做到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在监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理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措施。
**六、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试验管理办法(抽检频率、公路桥梁试验实施细则)
试验管理办法(抽检频率、公路桥梁试验实施细则)公路试验监理实施细则⼀、总则1、试验管理⽬的为加强公路⼯程现场质量控制,提⾼试验监督检测⽔平,满⾜《公路⼯程施⼯监理规范》和《公路⼯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公路现场质量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试验管理办法。
2、试验监督检测的任务试验监督检测的任务是通过试验的⼿段和结果,对各个⼯程的材料、配合⽐和强度等⽅⾯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艺试验、验收试验进⾏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试验检测的组织机构1、总监办试验室(1)总监办试验室是对⼯程项⽬进⾏试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部门。
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总监办管辖范围试验⼯作统⼀按合同条款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业标准进⾏。
(2)总监办试验室的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实施⼯程中各项试验的要求,应有各项专业试验⼯程师及经过专门培训的试验⼈员,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明确的责任分⼯。
(3)总监办试验室(含驻地办)应独⽴承担20%的抽样试验,建⽴健全的试验台帐体系,另外还应对承包⼈的⼯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员资质、操作⽅法、资料管理等项⼯作进⾏有效的监督、检查、审核并负责试验⼈员的培训⼯作。
(4)试验室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承包⼈的⼈员资质及试验仪器进⾏检验,并监督承包⼈定期将仪器设备交由政府监督部门进⾏标定,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5)试验室应参与总监办组织的质量检查评定⼯作。
(6)试验室应负责试验资料的审核归档⼯作。
(7)试验室应负责本项⽬中与试验有关的⼯作。
2、驻地办(1)驻地办应对承包⼈的各项施⼯程序、施⼯⽅法和施⼯⼯艺以及材料、机械、配合⽐等进⾏全⽅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并及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认可,不得事后补签。
对于承包⼈违背规范和试验规程所得的检测结果,监理⼈员应不予认可,并对内相应部位质量进⾏复检,对重要关键部位的施⼯,应及时通知总监办试验室到现场抽样检测,以达到对施⼯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第一章测量工作监理细则一、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合格二、施工测量的工作划分1、控制测量包括:(1)开工前的交桩和接桩;(2)控制网建立,导线点加密,基线的铺设和测量;(3)控制水准点的布设和测量.2、定位测量,包括:(1)测放样路线中桩、路线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2)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与柱的中心定位;(3)墩台的中轴线位等.3、现场放样测放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路线中线和边线等。
4、工程计算的测量。
5、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
三、测量工作的管理1、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组织。
(1)施工单位必须有一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的测量放样工作,并有固定的专业测工从事测量工作.(2)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定期由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标定,证明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2、监理测量工作的组织驻地办设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人,工程师助理1-3人,配置经过标定的测量仪器,负责所管工程范围内全部测量的监理工作。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巡视和检查全站测量工作的情况,指导和检查全路线的测量工作。
3、工作关系施工单位测量组负责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在工作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细则的监理程序执行,全面接受驻地办的监理。
驻地办对本段的测量放样负有全面监理责任,并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监理程序实施监理。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放样的成果进行复核和签证。
四、监理程序及工作内容1、交接桩的监理工作程序(1)由设计单位按图纸到现场交桩和提交桩点坐标,包括导线桩、水准点等。
(2)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在14天内对全路线导线进行复测,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经平差计算,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复测后,认为各桩点坐标高程值符合精度要求,即可书面表示接受并负责保护直至竣工。
若有错误桩点的编号和经复测量计算的坐标或高程值报测量监理工程师.(4)施工单位在复测结束后,应向驻地办提交一份桩位复测报告,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应包括:a、全部复测的记录(导线水平角观测记录、测距记录、四等水准测量记录)。
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一、定义
1.公路监理:指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技术管理活动,
旨在确保所有公路、桥梁、隧道等施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合理的
使用。
2.公路施工工程:指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公路、桥梁、隧道等施工工程,不限于国家重点公路、省级公路等。
3.公路监理人员:指受监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
专业技术人员。
二、监理内容
1.对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材料、设备等进行审查;
2.及时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进度计划等,以保障施工质量、改善施工
环境和安全规范;
3.监督保证施工现场及施工质量,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相关检验;
4.对监理单位的财务结算程序、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材料使用
情况、设备及工具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
5.及时公布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实施安全监管及安全检查管理;
6.及时发现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监理部门,执行处理措施;
7.协助监理部门搜集信息,对各类文件进行登记归档,并定期向监理
部门提交相关报告。
三、施工安全。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0200514194036)
-
82
80
80
处
2 平坦度( mm )
3m 直尺:
-
12
12
15 每 200m2 处×10
尺
3 纵断高程( mm )
水准仪:每 200m4
-
+5 ,-15 +5 , -15 +5 , -20
断面
4 宽度( mm )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每 200m4 处
厚 度 代表值 5
( mm ) 极值
-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承诺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砂浆强度( MPa )
在合格标准内
2 轴线偏位( mm )
50
经纬仪:每 200m 测 5 点
3 沟底高程( mm )
±50
水准仪:每 200m 测 5 点
墙面直顺度( mm )或
20m 拉线、坡度尺:
4
30 或不陡于设计
坡度
每 200m 查 2 点
5 断面尺寸( mm )
50 每 20m 用经纬仪检查 3 点
30
±20 每 20m 用水准仪检查 1 点
±10
不小于设计
每 20m 用尺量 2 个断面
±50
每 20m 用水准仪检查 1 点
20
30
每 20m 用 2m 直尺检查 3 处
10
(六)路面垫层和基层施工监理 1、监理操纵要点 ( 1)差不多要点:
1)粗粒料应为质坚、无杂质的轧制石料或分解稳固的轧制矿渣, 填缝料为 5mm 以下的干燥筛余料或粗砂。
规定值或承诺偏差
项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 其他公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具体操作细则。
下面将从项目启动、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监理和竣工验收4个方面,详细介绍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项目启动1.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监理知识和技能。
2.在项目启动阶段,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共同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目标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监理任务分配。
3.监理机构应根据招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质量标准等要求,完成前期档案资料的梳理和整理,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二、施工前期准备1.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水平、施工计划、施工组织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设备、材料供应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点,确保施工单位能按时供货,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3.监理机构应与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划分和任务分解,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记录和通报工程进展情况。
三、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方通报施工进展情况。
2.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土方作业、混凝土浇筑、沥青铺装等关键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与检验。
3.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包括现场安全设施、工作人员佩戴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竣工验收1.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竣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并提交给建设单位,报告内容应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情况和质量验收结果。
3.监理机构应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提出专业意见,最终做出合理的评价和建议。
公路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公路监理实施细则范本1.城市道路监理实施细则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 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 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试验细则
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实验监理细则编制:审核:西北民航机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机场监理部二○○七年八月一.总则1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产检测实验工作。
2 .本细则依据下列文件编制:(1)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设计的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场道道面工程设计图纸。
(2)《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H5007-2000)。
(3)《民用机场飞行区水泥混凝土道面面层施工技术规范》(MH5006-2002)。
(4)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技术要求。
(5)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
(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
(7)《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054-94。
(8)《公路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94。
(9)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监理规划。
(10)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
3.承建单位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承建的工地实验室自行完成;监理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由第三方实验室完成,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25%抽检。
4.承建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实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实验室资质、实验设备及签定情况、实验项目、实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
5.凡用永久工程的原材料,承建单位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监理和业主,经审批后方可采购。
6.承建单位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交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实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监理审核。
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
二.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
流程如下:材 料 进 库承建单位实验室取样实验并报告实验结果承建单位填写材质报验单,提请认证,并附相关材料报监理不同意监理认证、命名批号同意允许使用,出库凭证上注明批号承建单位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实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报送监理,进经监理认证并核定该材料审批后返一份,承建单位在收件后方准出库,并要求在发料凭证上注明批号,以便监理验收及质量跟踪。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000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5、《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 );7、《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J075-94 );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9、公路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10 、其他相关资料。
三、本工程的专业特点1、本段公路按四级公路山岭重丘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7.5m ,其中行车道为 1.5% ,路肩2.5% ,填土路堤边坡为1:1.5 。
高填土路段,每填高8m ,设一级1m 宽的平台,挖土边坡采用1:0.75 ,挖石边坡采用1:0.3 ,深挖路堑每挖深8m ,设一级1m 宽的平台,以利深挖路堑边坡的稳定。
2、路面结构采用23cm 厚水泥砼面层,18cm 厚5% 水泥稳定石屑基层,15cm厚砂砾垫层。
水泥砼路面抗折强度不小于 4.5Mpa,基层顶面回弹模量Et >100Mpa , 5%水泥稳定石屑基层,7天抗压强度大于2.0Mpa3、本工程的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内容的划分:四、监理工作的流程1、本工程的监理总流程:详见图一;2、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流程:详见图二至图十一。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土方路基施工监理1、监理控制要点(1)基本要点: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认真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
路基填料强度(CBR)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3)路基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监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障工程按照规划、设计和合同要求进行顺利施工。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下面是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个示例。
一、监理人员的管理1.监理人员的组成:监理人员分为监理总工、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助理监理员等不同职责的人员,并根据工程规模和需求确定人员的数量。
2.岗位职责明确:对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包括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工作内容。
3.人员配备要求: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监理法规、规范和标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监理管理机构的建立1.监理管理体系:建立监理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等,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规范进行。
2.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建立监理管理平台,实现监理人员之间、监理人员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解决工程问题。
3.监理文件管理:建立监理文件管理制度,包括监理工作日志、监理资料、监理报告等的编写、保存和归档。
三、监理工作的实施1.质量监理:监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每个施工节点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2.安全监理:监理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安全督促和安全培训。
3.进度控制:监理人员要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并及时了解工程进度的情况,对进度延误进行预警和调控。
4.投资控制:监理人员要对工程投资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施工和采购费用合理、预算控制和支付程序的正常运行。
5.纠纷处理:监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纠纷,对发生的纠纷要记录和报告,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四、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报告:监理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对监理工作进行定期报告,包括工作进展、质量安全状况、进度进展等方面的内容。
2.监理评价:监理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对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
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公路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公路工程监理是指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合同履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的一项专业工作。
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人员1.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指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工程或建筑专业的学位,具备相关工程项目的从业经验,并持有国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 监理团队监理团队是由监理工程师及其团队组成的,团队成员应包括结构、材料、工程技术、施工等相关专业人员。
监理团队应保证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并按照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配置人员。
三、监理职责1. 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2. 工程安全监控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合同履约监督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监理人员应审核工程支付款项的申请和验收,并对工程款项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
4. 稽查和报告监理人员应定期稽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施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四、监理程序1. 开工前监理在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
监理人员还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沟通,明确各方责任和要求。
2. 施工期监理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保持沟通,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3. 竣工验收监理在工程竣工前,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号路监理试验实施细则一、原材料取样、检测依据:1、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含条文说明JTG D60-2004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 62-2004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 TF50-201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30—2004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TG F10-20069、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1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1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1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1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14、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2010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200316、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GB 2649-198917、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200118、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19、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20、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E30-20052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42—200522、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0-2007。
2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E51-200924、沥青取样法GB/T 11147-201025、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J 052-2000二、桥梁原材料试验检测(一)水泥:[一般规定]1、根据水泥的品种和等级不同,应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相关规定的要求。
2、水泥的化学指标应符合下标的规定。
3、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5、在混凝土中,当选用碱性集料时,宜选用碱含量不大于0.6%的低碱水泥。
6、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7、水泥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防受潮,且不得长期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时应设置支垫。
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按批存放。
[检测项目]水泥胶砂的强度、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检测频率]按照批次同一品种、同一强度、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袋装200t,散装500t。
不足200t或500t亦为一批。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超过3个月应复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1、袋装水泥:每个取样批量内随机抽取不少于20袋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取样,将取样器沿对角线方向插入水泥包装袋中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存样桶。
每次抽取的单样量应尽量一致,总量至少12kg。
2、散装水泥:当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每个编号内采用散装水泥器随机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存样桶。
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细集料[一般规定]1、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河砂,当河砂不宜得到时,可采用符合要求的其他天然砂或人工砂。
细集料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砂(细集料)技术指标注:1.砂按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宜用于强度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
2.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和混合砂。
3.石粉含量系指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4.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5.当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
6.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的要求时,应采取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2、砂的分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砂的分类3、细集料的颗粒级配应处于下表的任一级配区以内。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注:1.表中除4.75mm和0.6mm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的累计筛余允许超出分界线,但其超出量不得大于5%。
2.人工砂中0.15 mm筛孔的累计筛余:Ⅰ区可以放宽到100%~85%,2区可以放宽到100%~80%,3区可以放宽到100%~75%。
3.配不同等级的混凝土宜优先选2区砂;1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3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4.对于高强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宜选用为2.9~2.6的中砂,2.36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得大于15%,0.3mm的累计筛余宜在85%-92%范围内。
[检测项目]细集料的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物含量、氯离子含量及碱活性等指标进行检验。
[检测频率]细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400方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不超过200方或300吨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吨为一验收批。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在材料场同批来料的料堆上取样时,应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铲除表面层后,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务必使所取试样能代表本批来料的情况和品质。
筛分法、细度模数取样数量为:2000g有机质含量取样数量为:2000g(三)粗集料[一般规定]1、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
指标符合下表规定:粗集料的技术指标注:1、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级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取它要求的混凝土;Ⅲ级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2、粗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3、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倍,岩石强度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控制。
4、当粗集料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定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5、当采用卵石或破碎砾石时,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破碎面,且其破碎面不小于70%。
2、混凝土结构物处于不同环境条件下时,粗集料坚固性试验的结果除应符合上表规定外还应对碎石或卵石进行坚固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注: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硫酸钠法进行粗集料坚固性试验。
3、粗集料宜根据混凝土最大粒径采用连续两级配或连续多级配,不宜采用单粒级或间断级配配置。
必须使用时,应通过试验验证。
粗集料的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要求。
粗集料颗粒级配规格4、粗集料最大粒径宜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75.0mm;混凝土实芯板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37.5mm。
泵送混凝土时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以外,对碎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3,对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2.5。
5、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粗集料进行碱活性检验,在条件许可时宜避免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粗骨料,必须采用时应采取必要的抑制措施。
[检测项目]粗集料的外观、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等。
[检测频率]粗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400方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不超过200方或300吨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吨为一验收批。
[取样的方法和数量]1、在材料场同批来料的料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冲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务必使所取试样能代表本批来料的情况和品质。
2、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各不同部位和深度处,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
抽取的具体份数,应视能够组成本批来料代表样的需要而定。
注:①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汽车或货船的碎石或砾石的品质差异不大时,允许只抽取一节车皮、一部汽车、一艘货船的试样(即一组试样),作为该批集料的代表样品。
②如经观察,认为该批碎石或砾石的品质相差甚远时、则应对品质再怀疑的该批集料,分别取样和验收。
3、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宜不少于下表所规定的最少取样量。
需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时,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相对于下列公称最大粒径(㎜)的最小取样量(㎏) 试验项目4.75 9.5 13.2 16 19 26.5 31.5 37.5 53 63 75筛分8 10 12.5 15 20 20 30 40 50 60 80 表观密度 6 8 8 8 8 8 12 16 20 24 24 含水率 2 2 2 2 2 2 3 3 4 4 6 吸水率 2 2 2 2 4 4 4 6 6 6 8 堆积密度40 40 40 40 40 40 80 80 100 120 120 含泥量8 8 8 8 24 24 40 40 60 80 80 泥块含量8 8 8 8 24 24 40 40 60 80 80针片状含量0.6 1.2 2.5 4 8 8 20 40 - - -硫化物、硫酸盐 1.0量,接本规程有关规定施行。
②采用广口瓶法测定表观密度时,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者,其最少取样数量为8㎏。
4试样的缩分4、四分法:如下图所示。
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大致摊平,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把试样由中向边摊开,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
缩分后的试样数量应符合各项试验规定数量的要求。
(四)水[一般规定]1、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的拌制和养护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或对水质有疑问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水的品质指标应符合下面规定。
拌和用水的品质指标注:1.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0 mg/L;对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350 mg/L。
2.碱含量按Na20+0.658K20计算值来表示。
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验碱含量。
2、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