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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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作为本项目监测点,鉴于本次监测任务顺利进行,特绘制XX 县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如下图1所示:
图1 XX 县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图
1监测内容
XX 县地表水水质、县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水、气)、城区及交通干线噪声质量等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1地表水水质监测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1.1.1 监测断面
哈尔腾河红崖子断面。
1.1.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1)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
编制监测方案确定监测项目及类别
现场样品采集
出具监测报告
后期服务
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具体监测项目见下表:
表1-1 地表水监测因子及检测方法依据
此外还可根据XX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污染物监测。1.1.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监测网点布置
1.1.4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3)
表1-3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
1.1.4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1-4)
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全面至少监测4次,且需在各监测月份的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具体监测时段按下表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表1-4 监测时间及频次
1.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应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1.2.1 监测地点
XX县政府广场。
1.2.2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监测指标及检测方法依据
1.2.3 监测网点布置(见表1-6)
表1-6 环境空气监测网点布置
1.2.4 样品采集方法及设备(见表1-7)
表1-7 环境空气采集方法及采集设备
1.2.5 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1-8)
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每次监测天数不少于5天,全年至少监测4次。
表1-8 环境空气监测时间及频次
1.3 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监测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
1.3.1 监测对象
废气、废水
1.3.2 监测地点
废气监测点位于酒钢集团兴安民爆XX分公司;
废水监测点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
1.3.3 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见表1-9)
废水监测指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具体监测项目如下表:
表1-9 废气废水监测指标及方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