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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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提高畜禽养殖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农产品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基地等单位和个体养殖户。

第三条对于使用畜禽投入品管理进行批准、监督、检验、报告和记录的事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畜禽投入品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畜禽投入品,是指用于畜禽养殖的饲料、兽药、消毒剂、保健品等各类生物制剂和化学制剂。

第五条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畜禽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第二章畜禽投入品购进及进货验收管理第六条购进畜禽投入品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和购买途径,确保投入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畜禽投入品进货前应进行验收,按照投入品的不同性质,核查其标签、包装、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畜禽投入品,应及时入库,并按规定标识分类存放。

第九条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畜禽投入品,应立即退货或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要求其解决问题。

第十条畜禽投入品的库存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使用计划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畜禽投入品使用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畜禽投入品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标签的要求进行使用,确保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的正确性。

第十三条对于使用的畜禽投入品,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规范。

第十四条使用畜禽投入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剂量和使用频次进行使用,不得随意增加剂量或频次。

第十五条畜禽投入品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使用工具和设备,并妥善保管剩余的投入品。

第十六条使用畜禽投入品可能产生的废弃物和残留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标准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

第四章畜禽投入品使用记录和报告管理第十七条对于畜禽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投入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批号、购进日期、用量、使用日期等。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畜禽投入品使用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畜禽饲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到畜禽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的环节。

三、制定程序制定本制度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确定制定本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2.成立制定本制度的工作组,并确定工作组成员和任务分工。

3.调查和分析本企业畜禽投入品使用和管理的现状。

4.调研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5.制定初稿,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

6.修改和完善稿件,形成正式版制度。

7.培训和宣传本制度,并开始全面实施。

四、内容1.畜禽投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内部政策要求。

2.畜禽投入品的采购必须按照本企业的采购程序进行,保证采购的畜禽投入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畜禽投入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避免超限使用、误用或滥用。

4.畜禽投入品的存储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严格控制存储时效。

5.施药、喂药或其他畜禽投入品使用过程中的测量和取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超量使用或误用。

6.畜禽投入品使用过后的包装和残余物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环保要求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7.本制度由本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核。

五、责任主体1.本企业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畜禽投入品使用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2.本企业各个岗位的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3.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六、执行程序1.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宣传和培训,对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2.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核,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质量管理部门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相应的责任。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动物养殖场防疫制度(一)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

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

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

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三)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畜禽投入物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畜禽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投入物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饲料、药品、疫苗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存储、使用、记录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养殖场管理部门。

第五条养殖场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定期培训畜禽养殖人员,提高其畜禽投入物使用和管理的能力。

第二章畜禽投入物的购进第六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采购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提供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养殖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畜禽投入物供应商的档案,并评估其供应能力和信誉度。

第九条养殖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畜禽投入物的采购清单,并按照需求计划进行采购。

第十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按需购买,并且严格进行验收,不得超量购买和超期使用。

第十一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有专人负责,核对产品信息和数量。

第十二条购进的畜禽投入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畜禽投入物的存储第十三条畜禽投入物的存储应当设立专门的仓库,仓库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畜禽投入物仓库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整理投入物,确保无污染。

第十五条畜禽投入物应当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存储,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第十六条不同种类的畜禽投入物应当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感染和受到污染。

第十七条畜禽投入物的存储期限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进行标识和记录。

第十八条存储的畜禽投入物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淘汰。

第四章畜禽投入物的使用第十九条畜禽投入物的使用应当按照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和用量进行。

第二十条使用畜禽投入物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确保正确使用。

第二十一条使用畜禽投入物的人员应当随时注意投入物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使用畜禽投入物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周期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养殖和畜禽养殖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畜禽养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生态循环、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养殖用地、畜禽防疫、资金保障等重大问题,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卫生、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畜禽养殖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引导畜禽养殖、加工、销售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或者加入畜禽养殖合作社和行业协会。

畜禽养殖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提高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布局1第七条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区域优势,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编制畜禽养殖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畜产品加工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优先扶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

第九条下列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并向社会公布:(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调水工程干线及其设施的保护区域;(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标准的区域;(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畜禽生产投入品使用与安全

畜禽生产投入品使用与安全
1、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品种,附录1。 2、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品种及限量,附录2。 3、不得检出兽药残留的品种,附录3。 4、禁用并不得检出的兽药品种,附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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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动物性食品允许使用, 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
药物名称
Acetylsalicylic acid 乙酰水杨酸
附件: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序号 类别
名称/组方
2 抗病毒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 药物 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 林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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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的确认
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的确认: ✓ 工商营业执照 ✓ 兽药生产许可证 ✓ 兽药GM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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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素)
n
Abamectin
B1a
ADI:0-2
牛(泌乳 期禁用)
羊(泌乳 期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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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 肝 肾
肌肉 脂肪 肝 肾
100 100 50
25 50 2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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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2006年6月1日,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
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且含 量超过一定水平(一律标准)的农用化学品的食品 生产、进口、加工、使用、制备、销售或者为销售 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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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确立 a)、最大无毒性作用剂量( NOEL ) b)、每日允许摄入量( ADI )
NOEL ADI=—————
安全因子 其中,安全因子,如果为短期试验,1000
如果为长期试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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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MRL) ADI 60mg/天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5篇)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5篇)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一)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____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

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

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____%。

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____等。

四、报告程序。

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管理制度)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附件1: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种用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农户自养自用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的畜禽。

第三条发展畜禽养殖应当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调节、稳定数量和提高质量、扩大规模和因地制宜、加强监管和业主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鼓励农民和其他所有制经济主体从事畜禽养殖。

第四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畜禽养殖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养殖关联的扶持、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畜禽养殖发展的需要,扶持畜牧兽医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畜牧兽医信息服务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培训。

支持畜禽养殖者、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关联服务单位成立畜禽养殖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提高畜禽养殖组织化程度和自我服务能力。

第二章养殖布局和标准第七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畜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立足本行政区域优势,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主导畜禽生产。

畜禽养殖要和农业生产、畜产品加工统筹布局,扶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

第八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明确畜禽养殖的布局要求和实施措施,避免养殖密度过高和选址布局混乱。

第九条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发布规模畜禽养殖场(区)选址布局和场(区)内功能分区布局标准。

保障养殖投入品稳定供应实施方案

保障养殖投入品稳定供应实施方案

保障养殖投入品稳定供应实施方案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形成防控合力,保障生产安全。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畜共患病传播路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快畜禽种业自主创新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开展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摸清广西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统筹布局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

加快地方畜禽品种产业化开发,以开发利用促进保护。

开展畜禽良种联合攻关。

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加快培育国家核心育种场、全产业链育种企业。

加大新品种和配套系培育支持力度,依托地方优良畜禽遗传资源,借助区内外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性能水平高、综合性状优良、重点性状突出的畜禽新品种和配套系。

加快良种繁育与推广。

鼓励从国内外引进优良种牛种羊,推进从巴基斯坦引进水牛种质资源,破解牛羊产业发展瓶颈。

支持打造一批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强新品种扩繁推广应用。

实施良种补贴,推广应用人工授精技术,鼓励开展人工授精社会化服务。

支持区域性种公猪站建设,推进统一供精。

继续开展种猪拍卖活动,营造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环境。

严格种畜禽监管,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抽查,严查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

以核心育种场为重点,加强种用动物健康管理,从源头强化畜禽生产安全。

坚持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参与、多方技术支撑,采取从场入手、分步实施、示范带动、合力推动等方式,开展种畜禽疫病净化。

积极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动物疫病净化试点、示范,推动种畜禽场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种畜禽质量。

二、保障养殖投入品稳定供应做强做优饲料工业。

推广饲料精准配制技术和玉米豆粕高效替代技术,引导饲料配方多元化,推动精准配料、精准用料,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

加快生物饲料、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等研发应用,提升饲料产品品质和利用效率。

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销售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应依法公正、科学、高效、便民原则,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合法、有效和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对农业投入品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农业投入品生产管理第六条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取得农药、农膜、畜禽药品等农业投入品生产许可证书,并经过年度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第七条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应使用优质原材料,严格按照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生产,不得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原料。

第九条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质量档案,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和质量情况,保留至少五年以上,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故障反馈机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

第三章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书,明确经营范围,并经过年度检验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应购进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并对进货产品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安全,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储存和有效防止损失。

第十四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销售情况,对重要销售信息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应对销售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农业投入品销售条件,并与销售单位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1年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根据201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养殖和畜禽养殖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畜禽养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生态循环、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养殖用地、畜禽防疫、资金保障等重大问题,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畜禽养殖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引导畜禽养殖、加工、销售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或者加入畜禽养殖合作社和行业协会。

畜禽养殖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提高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布局第七条省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区域优势,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规定

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规定

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节:概述农业投入品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化肥、农药、饲料、种子等物质和设备。

合理、安全地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于保证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农业投入品的选择、使用和监管等方面进行论述。

第二节:农业投入品的选择农业投入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的作物和地域特点进行。

首先,农民应了解所种植作物的需求,包括土壤养分情况和病虫害防治需求等。

其次,要选择具有良好质量的农业投入品,购买时应注意查看包装上的合格证明和标签,选择有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此外,要注意杜绝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的购买和使用,杜绝违法生产和销售行为。

第三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1. 农药使用管理合理使用农药可以防治病虫害,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应根据病虫害的种类、程度和生态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调整。

同时,使用农药应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避免雨后使用、注意选择适宜的施药时期、不滥用农药等。

2. 化肥使用管理化肥是提高土壤肥力和作物产量的重要手段。

农民在使用化肥时应根据土壤肥力状况、作物需求和环境因素等因素进行科学施肥。

合理使用化肥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同时,要注意正确储存和包装使用过的化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饲料使用管理饲料是畜禽养殖的重要补给品,对于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在选择饲料时应根据动物品种、生长阶段和营养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配比。

同时,要注意饲料的质量安全,杜绝使用过期饲料和不合格饲料。

4. 种子使用管理良种是高产、优质农作物的基础。

农民在选择种子时应选择高产、抗病虫害、适应性强的优质种子。

种子的保存和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不得使用已过期或者不合格的种子。

第四节: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健康的重要措施。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

畜禽养殖业投入品质量

畜禽养殖业投入品质量

畜禽养殖业投入品质量汇报人:日期:contents •投入品概述•投入品质量控制•投入品质量问题与风险•提高投入品质量的措施与建议•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未来展望与建议目录01投入品概述总结词:必要物资总结词:多种类型详细描述:投入品的种类繁多,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可分为饲料类、兽药类、疫苗类、添加剂类等。

每种类型的投入品在畜禽养殖中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重要性。

详细描述:畜禽养殖业的投入品是指在养殖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资,包括饲料、兽药、疫苗、添加剂等。

这些投入品是养殖业正常运转的必要保障。

投入品的定义和种类总结词:养殖基础详细描述:投入品是畜禽养殖的基础,饲料是动物生长所需的能量和营养来源,兽药和疫苗用于防治疾病,添加剂则可提高饲料利用率和动物生产性能。

这些投入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畜禽的生长、发育和健康。

总结词:经济效益详细描述:优质的投入品能够提高畜禽的生长速度和饲料转化率,降低疾病发生率,减少死亡和废弃,从而提高养殖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选择合适的投入品对于养殖业的盈利和发展至关重要。

总结词:生长性能详细描述:优质的饲料和添加剂能够提供动物生长所需的全面营养,促进动物健康快速生长。

而劣质的投入品可能导致动物生长缓慢、体重不达标,甚至引发疾病,降低生产性能。

产品质量安全详细描述投入品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劣质饲料可能含有禁用物质或超标添加物,兽药和疫苗的不当使用可能导致药物残留或疫病传播,对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因此,确保投入品质量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总结词VS02投入品质量控制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投入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合格标准等,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明确的依据。

原料追溯体系建立原料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投入品的来源、生产日期、批次等信息,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召回和处理。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质量的供应商,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河南省畜牧条例

河南省畜牧条例

河南省畜牧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9•【字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河南省畜牧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9日河南省畜牧条例(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发展第三章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第四章畜禽养殖与经营第五章畜禽交易与运输第六章畜禽屠宰第七章质量与监管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牧业规划与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养殖与经营、交易与运输、屠宰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畜禽,是指依法列入国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三条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龙头带动、集群发展,规模为主、分散补充,绿色低碳、创新引领,安全优先、质效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牧业的领导,协调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强化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推动种畜禽的培育与生产经营管理,提升种畜禽品质,进而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二、本制度所定义的种畜禽,专指用于繁殖的家畜禽,包括但不限于家养猪、牛、羊、马、驴、兔、犬、鸡、鸭、鹅、鸽等及其遗传材料,如卵、精液、胚胎等。

三、凡从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种畜禽培育、生产及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但农户自繁自用的种畜禽除外。

四、全国的种畜禽管理工作由____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畜禽管理工作。

五、种畜禽场的建立应依据良种繁育体系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地方种畜禽场的建立,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凭此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七、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一)所使用的种畜禽需合格、优良,且来源符合技术要求,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二)配备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具备相应的防疫设施;(四)拥有完整的育种资料和记录。

八、对于以下行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经营种畜禽的;(二)未按照规定的品种、品系、代别和利用年限进行种畜禽生产经营的;(三)推广未经本制度评审并批准的畜禽品种的;(四)销售种畜禽时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及种畜系谱的。

九、对于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畜禽,以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饲料与兽药作为畜禽养殖的核心投入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畜产品的安全与质量,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为确保我县畜牧业持续稳健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安心享用畜禽产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全面加强对畜禽养殖所需饲料、兽药在经营与使用两大环节的全程监管。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确保畜禽投入品的可追溯性,从而保障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建立健全养殖场投入品台账,制定本制度。

1、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生物制品、生化制品的采购、使用,在兽医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2、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应非疫区,无腐烂变质,未受农药或某些病原体污染,符合gb13078新版《饲料卫生标准》。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严禁采购,使用未经兽药药政部门批准的或过期、失效的产品。

4、实施处方用药,处方内容包括。

要用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管的职业兽医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并接受动物防疫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5、加强对生产环境、水质、饲料、用药等生产环节有害物质残留的管理和监控,通过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抽检、送检或有条件的自检等方式,严格控制或杜绝违禁物品、有毒有害物质和药物残留。

6、投入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

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7、采购的药品及疫苗必须是有“gmp”批文,符号国家认证厂家生产的药品、疫苗;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采购时要严格质量检查,查验相关证明,防止购入劣质投入品。

8、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购进记录包括。

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日期。

出库时要详细填写品种、规格(剂型)、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使用去向。

拌料用的药品或添加剂,需在执业兽医的指导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药品的使用应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人为造成的过期失效。

注。

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必须真实有效,并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种畜禽管理制度(三篇)

种畜禽管理制度(三篇)

种畜禽管理制度一、引言种畜禽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养殖行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种畜禽管理制度逐渐成为重要的农业政策和法规之一。

本文将对种畜禽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

二、建立健全的登记注册制度为了加强对种畜禽养殖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登记注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登记注册,可以对畜禽养殖场的数量、种类、规模、生产能力等进行准确记录和统计,有利于科学规划和管理。

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对养殖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加强畜禽养殖设施的管理畜禽养殖设施是养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其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要确保畜禽养殖设施符合环保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和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要加强对畜禽饮水设备、饲料设备、疫苗装备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还要加强对畜禽养殖设施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畜禽饲养管理畜禽饲养管理是保障畜禽养殖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规范,合理安排饲养密度和饲喂量,避免过度饲养导致环境污染和动物疾病的传播。

其次,要加强饲料质量的管理,确保饲料的营养成分比例合理、无污染物和有害物质。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动物健康监测和疫病防控制度,定期进行动物体检和疫苗接种,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防止疫病的蔓延。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畜禽养殖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较大,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是种畜禽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排放,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理措施,如生物发酵、生物气化等,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其次,要合理安排养殖场的布局和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此外,还要加强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和开发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六、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种畜禽管理制度的执行离不开监管执法队伍的支持和配合。

因此,要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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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是针对农业生产中使用的畜禽投入品(例如饲料、药品、保健品等)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畜禽养殖过程中的投入品使用安全、合规,并保证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购买和销售管理:明确畜禽投入品的采购渠道和销售环节,要求购买时必须选择合法、诚信的供应商,并保留相关购买记录。

同时,要求销售时必须提供合格的销售凭证,并在销售记录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 存放和保管管理:规定畜禽投入品的存放要求,包括存放环境、温度、湿度等要求。

要求对存放的畜禽投入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期限。

3. 使用管理:明确畜禽投入品的使用条件和方法,包括使用剂量、使用频次、使用时机等。

同时,规定使用畜禽投入品需要经过专业人员操作,并在使用记录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4. 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对于使用后的畜禽投入品包装和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5. 监督和检查:设立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畜禽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畜禽投入品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总之,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畜禽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的安全和合规性,并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样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并促进畜禽养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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