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本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构,承担着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二、监督执纪问责的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党的事业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2.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公开公正,全面深入,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追究为核心,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程序与方法1.程序(1)线索收集和初步核实:接收相关举报线索并进行初步核实,确保线索真实可靠。
(2)立案调查:对初步核实属实的线索进行立案,并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3)审批追究问责决定:调查组向纪委提出调查报告,纪委根据调查报告进行审议,最终作出追究问责决定。
(4)问责通报和执行:将问责决定通报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并监督执行问责决定。
2.方法(1)组织检查: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巡视巡察:委派巡视组或巡察组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巡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信访接待:设立专门的信访受理窗口,接收群众的举报和诉求,并及时办理。
(4)联合执法: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共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5)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
四、问责方式与措施1.警示谈话:对违纪行为轻微、性质较轻的党员干部,采取警示谈话措施,提醒其警醒并杜绝再犯。
2.通报批评:对违纪行为较严重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其违纪事实,警示全体党员干部。
3.诫勉谈话: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点名批评并告诫其按规矩办事,严守纪律。
4.组织调整:对履职不力、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调离原岗位,追究相关责任。
5.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依照党章党纪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组织调整、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范本(2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问责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工具,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明确责任的保障。
为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充分发挥问责制度的作用,提高组织绩效,特制定本细则。
二、问责的目的问责的目的在于推动责任落实,促进组织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通过问责,可以追究责任,激励责任人改进工作,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
三、问责的主体组织内部问责工作的主体是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问责主体的具体范围。
四、问责的对象问责的对象是直接责任人,即具体承担某项任务或职责的个人或团队。
五、问责的依据问责的依据是责任追究原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责任追究原则包括事实性、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
六、问责的程序1. 问题的发现: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发现与工作要求不符的情况,可以启动问责程序。
2. 问题的调查: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并听取被问责人的陈述。
3. 问题的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材料,对问题进行核实和判断,确定责任人。
4. 问责的通知: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向责任人发出问责通知,明确责任事项和追责要求。
问责通知需具体明确,列出被问责人的违规行为、责任和违反的规章制度。
5. 问责的听证:对于有争议的问责事项,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被问责人和相关证人的陈述和辩解,形成听证报告。
6. 问责的实施:根据问责程序和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采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解聘等不同的处罚措施。
7. 问责的反馈:问责处理结束后,上级组织或职能部门需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结果的反馈,告知处理决定和原因。
七、问责的方式1. 口头警告:对于问题较小的责任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
2. 书面警告:对于问题较严重的责任人,可以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认真对待问题,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3. 记过处分:对于责任人的错误行为较为明显,但尚未达到较严重的程度,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并要求其进行深刻反省和改正错误。
公司纪委工作细则范本
公司纪委工作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长远规划(____-2024年)》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纪委是党委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在工作范围内依法行使纪检监察职权,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公司纪委依照党委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调查处分等职责,坚决执纪执法、公正廉洁、纪法严明,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第四条公司纪委全体委员必须坚持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处分和监督检查,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第二章纪委组织和人员第五条公司纪委由党委决定,并报上级纪委备案。
第六条公司纪委设置纪检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委员担任。
第七条纪委成员的代表委任届满时,由党委决定是否续委或更换,任期与党委相同,连续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纪委成员必须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并参加党委的常务会议。
第三章纪委工作职责第九条公司纪委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监督公司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进行巡视、检查和问责;(三)依法纪检监察,查处违纪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四)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五)处理问责和申诉事项,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六)向上级纪委和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十条公司纪委在履行职责时,依法享有以下权力:(一)调查核实有关违纪问题的权力,可以向党员、干部或相关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并收集、保管、查封证据材料;(二)依法对涉嫌违纪人员进行讯问,要求其说明问题,并将讯问情况记录下来;(三)采取监督执纪、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措施,敦促被处分人悔过自新;(四)依法提请党委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五)对涉嫌严重违纪或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
公司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明确厂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找准定位、突出重点、聚焦主业主责,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根据海南公司纪委要求,结合XXXX 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厂纪委的监督责任(一)贯彻落实海南公司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本厂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对违反党规党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受理举报,查办案件,严格执行重要案情报告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
凡发现本厂领导人员涉及重大案件的线索;本厂发生的重大案件;企业各级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传唤、拘留、逮捕等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三)在公司纪委和厂党委的领导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创新纪委监督方式,探索同级监督的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经营活动的再监督,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四)建设廉洁文化阵地,定期举行廉洁从业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依法治国治企的观念、培育法律素养,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诫勉谈话。
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厂党委和公司纪委报告。
及时组织查处涉及领导干部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案件。
二、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任务(一)协助厂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XX厂实际,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展开调查研究,充分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向厂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为厂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政工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2、协助厂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责任分解,协助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建设专项会议;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考核,督促各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完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机制,规范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指纪委以党委统一领导和授权为基础,按照党章和党的纪律,通过监督、查处、问责等方式,对违反党纪党规和行为不端的党员、干部进行惩戒、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工作。
第三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内监督、依法执纪、严肃问责、公正处理、全面覆盖。
第四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任务是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注意政治定力、法治意识和改革创新,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增强党的战斗力。
第二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组织机构第五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纪委负责,具体由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副书记负责具体分管,纪委委员根据分工进行任务执行。
第六条纪委应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七条纪检监察室根据需要,配备专职监督执纪问责人员,负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程第八条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后,应当通过举报、检举、信访、巡视、审计等方式向纪委报告。
第九条纪委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
核实和调查的结果,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走访、调阅文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
第十条纪委在核实和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决定立案,应当迅速成立案件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第十一条纪委在调查期间,应当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程序规定,尊重民主法治原则。
第十二条纪委在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在党委的授权下,依据纪委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置。
第四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奖励和惩戒第十三条对于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查处的人员,纪委应该进行表彰和奖励,给予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奖励和激励。
XX市纪委2024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告
XX市纪委2024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告一、引言2024年,XX市纪委一直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强纪律规矩执行,严明党纪国法,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本文将对2024年XX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二、监督执纪工作进展1.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XX市纪委在2024年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监督干部执行“四风”问题整治措施,确保干部作风正派,服务群众。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XX市纪委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监督执纪和监督执纪问责制度,持续整治腐败现象,增强基层纪律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问责工作情况1. 问责情况透明化XX市纪委2024年坚持问责工作的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问责结果,倡导公正公开的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 问责与激励相结合XX市纪委积极探索问责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对深刻检查整改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激励机制。
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不足和改进在XX市纪委2024年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 部分干部对党纪国法不够敬畏2. 监督执纪问责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为了不断完善工作,XX市纪委将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结语2024年,XX市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党的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为XX市纪委2024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告。
在写作过程中,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相关数据和案例,或者更加详细地阐述各方面工作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以下简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参照《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改进履行监督职责的途径办法,推动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条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制度规定,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批准的职责和权限,有效利用各种监督途径和手段,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监督。
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
第四条驻在部门要关心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的重点内容第五条对驻在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二)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督促整改党员干部在思想、队伍、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党的纯洁。
(三)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监督。
围绕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
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高监督效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实施目标本方案的实施目标是要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制度,提高监督效能,严格执行监督责任,确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落到实处。
三、实施原则1. 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依法行使监督权力。
2. 全面监督。
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工作作风、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监督全覆盖。
3. 精准监督。
通过加强监督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做到精准监督,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4. 严格执纪。
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
四、实施内容1.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制度,明确监督责任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确保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2. 创新监督手段。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3. 加强监督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监督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 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监督工作的持续推进。
五、实施保障1.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加大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
2. 完善监督工作条件。
为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加强监督工作督查。
建立监督工作督查机制,对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六、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的评估机制,定期对监督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监督责任的有效实施。
七、总结本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纪委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就是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级纪委监委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不断完善监督责任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风廉政监督职能以及增强党员(党组织)
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
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有力的保障。
细则规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
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继续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部
干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任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实行一票否决制、多种形式多渠道曝光实名举报
等信息上报制度。
细则明确,要进一步加强纪委组织建设,加快现代化发展,把廉政文
化深入干部队伍,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
法意识,切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政治环境,坚决发现和防止腐败,为党和人民群众服务。
此外,细则还强调要深入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及时有效地依法办理执
纪案件,对各类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通报曝光,统一指导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分级负责制、声色俱进制、实权责任制,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总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是凝聚党员(党组织)纪
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制度,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发挥党风廉政监督职能至关重要。
必须坚定理想
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纪律观念,端正服务态
度,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执纪实施细则,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不落下。
公司纪委工作细则范本(2篇)
公司纪委工作细则范本一、工作目标及职责1.明确纪委的工作目标,即确保公司内部的廉洁、正直和遵纪守法的作风。
2.负责公司内部纪律的监督、检查和审查,发现和处理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
3.维护员工权益,激励员工正直和遵纪守法。
4.提升公司整体形象,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1.独立性原则:纪委应独立运作,不受其他部门影响,不偏袒任何一方。
2.公正性原则:纪委的工作应公正、公平,不追求个人或群体利益。
3.程序正当性原则:纪委的工作程序应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4.严肃性原则:纪委应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确保纪律规矩的刚性执行。
三、工作内容1.监察调查:对公司内部存在的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察,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意见。
2.违纪通报:对涉嫌违纪的员工进行通报,引起其他员工的警示和警醒。
3.纪律教育:组织员工进行纪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4.投诉举报处理:对员工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确保正常的投诉渠道畅通,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制度完善:针对发现的短板和漏洞,完善公司的纪律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纪律执行的有效性。
四、工作方法1.依法依规:在工作中,纪委要依法依规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源头预防:纪委要加强对公司内部的纪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
3.权责结合:纪委要紧密结合公司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纪委在公司内部的监督和检查作用。
4.案例分析:纪委要定期对已处理的违纪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并将其纳入纪律培训活动中,起到警示作用。
五、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制度:纪委要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2.加强宣传教育:纪委要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纪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加强监督管理:纪委要加强对公司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
纪委工作报告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净化政治生态
纪委工作报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净化政治生态纪委工作报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净化政治生态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值此XX年度纪委工作报告之际,我谨向大家汇报过去一年纪委的工作成绩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紧紧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净化政治生态的目标,不断加强纪委的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的首要任务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工作。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 加强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去年,我们依法查办了一批重大违纪案件,严惩了一些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有效震慑了其他人。
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2. 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
我们建立了严格的纪律审查制度,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向社会公布违纪案件的公示工作,提高了问责工作的透明度。
3. 推进问责制度的建立。
去年,我们积极推进问责制度的改革,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问责机制。
通过问责,我们能够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纠正问题,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巩固了纪委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持。
二、净化政治生态净化政治生态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政治生态的净化程度: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们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确保党员干部恪守党纪国法。
2. 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去年,我们坚决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对他们进行了惩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动反腐败工作在各级党组织中的落实,提高了反腐败工作的效果。
3. 完善反腐败机制。
去年,我们制定了一系列防范腐败的制度和措施,包括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廉洁机关建设等方面。
这些制度和措施为我们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问责制度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为了从严治企、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项目部的执行力、顺利实现项目部“五大控制目标,真正做到激励到位、约束到位、有错必究、失责必问,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追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规定条件及程序,对项目部员工和外协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出现失误、工作流程中断、失职、或其他过失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根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惩戒的管理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按质量安全事故规定处理,发生盗窃案件按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执行,违反劳动纪律按劳动纪律规定有关处理。
二、问责依据:1、各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公司和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指令。
3、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4、外协队以劳务合同条款、项目部规章制度、工作指令为依据。
5、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
三、问责范围。
项目部全部岗位员工,外协队,重点是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
四、问责种类。
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减发或者取消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系数、调换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免职、退场。
五、问责程序和权限:1、责任追究由分管部门或者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请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事件问责意见提请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即:经理—副经理—主管部门部长—本部门人员、各作业队、外协队。
2、综合考评按岗位绩效考核程序办理。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程度的区分和处罚:造成影响不大,是指在、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和罚款50—____元;造成一定影响是指在项目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100—____元,或减发绩效工资,或调换岗位;造成影响较大是指在项目部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3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或降低岗位系数、或调换岗位、或降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是指在超过项目部以外造成较坏影响,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罚款10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免职、退场。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4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一)高层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二)中层管理人员。
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各(分)公司、车间、仓库等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____、泄漏或窃取企业(商业、技术)____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三)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对事故处臵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六)完不成“年度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监督执纪第六条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58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58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_移动文库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上级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纪委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夯实反腐倡廉基础性工程,为塑造企业忠诚担当、风清气正、守法合规、稳健和谐的良好形象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一)维护党的纪律。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的观念,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用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在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中用纪律的规范来对照。
把纪律严起来,bd_ci()下一页58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_移动文库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纪检组的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主体,也是推进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肩负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又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切实加强领导。
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则(试行)
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共江山市纪委、江山市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所驻部门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监督执纪由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以下简称纪检组监察室)履行。
问责由纪检组监察室根据职责权限履行。
二、监督执纪问责的对象(一)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关工作人员;(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其工作人员。
三、监督执纪重点及备案事项(一)监督执纪重点1、对贯彻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重要的决策部署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务用品采购、项目建设管理、“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执纪;4、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选用聘用情况进行监督执纪;5、对“阳光民政”、“法治民政”、“贴心民政”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之纪;6、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执纪;7、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执纪;8、其他需要的监督执纪的内容。
(二)备案事项1、财务方面。
(1)单位每月“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月报);(2)年度救灾物资、公务用品、慰问品采购计划;(3)上级民政部门、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使用情况;(4)单位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5)对外采购招投标文件;(6)固定资产登记、国有资产租赁情况。
2、人事方面。
(1)局机关、直属单位年度招人(选人)计划、编外用工招聘方案;(2)选拔任用干部实施方案和中层干部调整交流实施方案;(3)编内人员辞退、提前退休或离职情况,编外人员辞退、离岗情况。
3、党风廉政方面。
(1)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2)机关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以下简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参照《中共XX省纪委、XX省监察厅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改进履行监督职责的途径办法,推动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条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制度规定,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批准的职责和权限,有效利用各种监督途径和手段,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监督。
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
第四条驻在部门要关心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支持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的重点内容第五条对驻在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二)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督促整改党员干部在思想、队伍、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党的纯洁。
(三)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监督。
围绕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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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实施细则: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第三条纪委是党组织内监督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纪,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纪委有权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
第四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法律范围内,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第二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和职责
第五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监督,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第六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二)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三)制定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
(四)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五)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查明党员、干部的经济问题;
(六)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
第三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
第七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
(一)接受群众举报和检举,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二)组织调查,通过询问、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查明问题的事实;
(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
(四)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措施;
(五)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员、干部委托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八条纪委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时应当:
(一)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保护举报人和参与调查的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向被监督对象通报查处情况和处理结果;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四章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
第九条纪委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主要依据党章和纪委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包括:
(一)违反党章的纪律性问题,纪委可采取批评、诫勉等处理方式;
(二)涉及违纪行为的,纪委可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措施;
(三)涉及违法行为的,纪委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对确有问题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党员、干部,纪委应当坚决予以纪律处分和追责问责。
第十条党员、干部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党章和纪委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和复议。
第五章教育培训与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纪委应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学习、上级交流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十二条纪委应当开展定期的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纪委应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四条纪委应当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办公等方式,共同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形成合力。
第六章评估和总结
第十五条纪委应当定期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反思,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第十六条纪委应当将评估和总结的结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以便上级党委加以指导和支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举报人和参与调查的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和滥用职权。
第十八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纪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